《大改革家雍正》第37章


尔泰捐银三千两,买水牛一百头,盖房六百间,分配给来垦荒种地的人。新垦的土地,一般是水田6年、旱田10年起科,这一措施使这一地区的农业生产又上了一个台阶。
改土归流之后,交通的发展以及土司制约的解除,使土民与内地人民的交流合作逐渐增多。通过西南各族人民的辛勤劳动,当地的农业生产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地方改变了过去刀耕火种的落后生产方式。当地流官还非常注意推广先进农业技术,使改流区少数民族人民的生产技术得以改造,作物收成有了保证,产量也有所提高。如鹤峰州知州毛竣德教民开池蓄粪之法,就是汉族的一项先进生产经验。作为汉族流官,毛竣德还向当地少数民族宣传种稻农事六则:一要高培田螣,二要开塘引流,三要多收草粪,四要石灰暖地,五要勤拔草稗,六要收拦牲畜。同时,一些新作物也开始向边疆地区传播,贵州的“新辟苗疆”过去不种小麦、高粱、谷子、黄豆、芝麻等作物,改流以后,政府劝种,到乾隆初年已“俱有收获”。随着农业的开发,与之密切相关的商业、手工业等也有了很大发展,农产品贸易、丝织业、棉纺业以及制茶业等逐步兴起。制铁、采矿、烧窑等业是汉族的强项,这些在当时比较先进的技术也在改流后相继传入少数民族地区并得到了广泛的传播。雍正七年(1729年),贵州巡抚张广泗奏报贵州“秋成十分丰熟”。云南昭通府的景象也在平乱一年后发生了很大变化,有人描述说:“童叟忻忻,尘市攘攘,烟火万象,吠鸣千里。”
改土归流之后,随着土民居住区与内地的政治、经济联系的加强,少数民族区域在文化上也相应地得到了发展。雍正十二年(1734年),署理湖南巡抚钟保以永顺设府以来,“人文日盛”,奏请在府县设学,府学设教授,额取文武童生各十二名,保靖等县各设训导,各取童生八名,另在府城建立考棚,雍正帝给予批准。次年,四川学政隋人鹏也以土民与汉民日趋接近,应鼓励土民读书,提出土民与汉民文武童生一体考试的请求,也获得雍正帝的准许。
改流之前,少数民族子弟没有读书机会,更谈不上参加科举考试。土司们总希望土民世代无知无识,以便长久地把他们当牛做马。改流之后,清政府在这里普遍开设了学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条件尚不成熟的地方增设教职,专门管理当地入学之事,令欲入学者到附近府州县学考试,同样规定录取名额。按照皇上谕旨,为了照顾少数民族,还放宽他们的入学标准,在贵州、湖南等地的府州县学里还专设苗民名额。雍正帝还批准给各州厅府县科举之名额,使少数民族人民也有做官的机会。在广设儒学的同时,还在一些穷苦乡村,设立了很多义学,使读不起书的儿童有了读书识字的机会,由州县学中选择老成谨慎、文品兼优的生员充当义学教师,并规定:“如训迪有方,义学日盛,该生员准作贡生;各族子弟果能通晓文理即准应试,酌取入学。”
据史料记载:云南通省改流后仅雍正朝就开设义学463处,改流区开设148处。其中曲靖府沾益州六处,宣威州八处,临安府阿迷州六处,广西府丘北八处,广南府八处,元江府五处,新平县五处,开化府文山县十处,镇沅府十处,恩乐县六处,威远厅十处,东川府二处,会泽县六处,昭通府四处,恩安县二处,镇雄州五处,永善县四处,大关厅三处,鲁甸五处,普洱府六处,攸乐三处,思茅三处,大理府邓川州五处,鹤庆府剑川州五处,维西五处,中甸四处,丽江府四处。贵州于雍正朝设义学24所,全部设在苗区。清政府在这些新改流区广设学校和义学,不仅使一部分人有了读书或入仕参政的机会,而且还使这些地方的教育面貌、文化水平也焕然一新。汉族一些先进的思想理念、价值观念、文化意识也逐渐影响到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提高了西南少数民族人民的文化素质。
在改流之后,改流区的封建陋习也得到了改善和革除。比如在改流前,容美土司统治下的土民因不堪其虐,又无处申诉,经常有人跳崖、投水,或自缢、自刎而死。改流之后首任知州毛竣德颁布告示,禁止轻生自杀,并说:“时已改土归流,命安惟律是遵……即或含冤负屈,禀官自有理论。”号召土民求助于王法。另外,还有禁止土司擅管地方、禁止仇杀、禁止抢掠人畜、禁止勒索商人财物、禁止杀牲畜等禁令出台。西南落后地区的仇杀、群斗现象在改流之前非常严重,广大贫苦农民为土司、土官所控制,成为他们仇杀的工具。改流后各地严禁群斗,发现群斗者严惩不贷。此后,群斗的现象基本上被革除了。这些都有利于安定新改流区,巩固改流成果,发展少数民族文化。
改土归流后少数民族的一些落后习俗也有所革除。如永顺府的“骨种之习”,即姑之女,必须嫁舅之子,此种陋习也在改流后即被禁止。少数民族地区的奴隶制度极其普遍、严重,改流后实行豁贱为良政策,改变了人身依附关系,提高了原来奴隶的身份,使这里的生产关系得到部分调整。
雍正帝对于西南少数民族人民,从经济、文化、习俗上都给予较宽松的条件,这使得西南的少数民族逐渐由不开化走向文明。雍正帝对西南地区的开发,无论是对于中国的历史发展还是对于少数民族的社会进步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第十章 用兵西北,经营青藏
用兵西北,经营青藏
雍正帝即位之初,青海、西藏边疆一些部落野心家曾一度进犯内地。起初,为了巩固帝位,雍正帝一时无暇顾及。在帝位稳固后,雍正帝当机立断,立刻出兵,打击了这些利益所得者,平定了叛乱。在一系列的军事行动中,雍正帝运筹帷幄,积极进取,敢于面对挑战,稳定了边疆。在平定叛乱后,雍正帝对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进行了大刀阔斧式的改革,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这些地区的控制,整饬了少数民族内务,发展了当地农业。这也体现了雍正帝治理国家政务的果断。
平青海区,整和硕特
通过少数民族首领控制那些边远地区,这种方式通行于唐、宋、明历代。在控制西部和北部地区时,汉族统治者一向以羁縻州县的措施为要点,一般不主张武力占领。然而经过长时期的发展,由于武力牵制的相对不足,对这些地区缺乏制约力,一旦少数民族首领犯上作乱,统治者往往无法控制局面,最终形成战乱。因此,这种羁縻措施已经逐渐落后于形势,不符合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和稳定,成为民族大融合过程中的消极因素。
明末,在我国西部、西北部的厄鲁特蒙古四大部落中,准噶尔部是最为争强好战的部落,居住于青海的和硕特部次之。康熙年间,准噶尔汗噶尔丹作乱,不服从清朝管制,康熙帝曾三征噶尔丹,平定了叛乱。噶尔丹作乱时,其侄策妄阿拉布坦与旧臣七人亡命吐鲁番,向清朝求援,康熙帝曾庇护过他。噶尔丹兵败后,策妄阿拉布坦返回伊犁,继承了汗位,并向清朝称臣。因策妄阿拉布坦称臣,又因西北旷远,康熙帝便撤回西征军队。策妄阿拉布坦趁机兼并掳掠弱小,恢复元气,又成了一个大部落,不久又吞并西域四部,自立为汗。
飞扬跋扈的策妄阿拉布坦此时已对清朝形成了巨大的威胁,因而康熙帝在两次派遣使臣劝解无效的情况下,命十四皇子允为抚远大将军视师青海,平定了策妄阿拉布坦之乱。策妄阿拉布坦兵败,原西藏地区的固始汗之孙罗卜藏丹津又因随清军讨叛立功而得以强盛起来。其父达什巴图曾被康熙帝封为亲王。
罗卜藏丹津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承袭和硕亲王爵,他虽然是青海和硕特蒙古贵族中惟一的亲王,爵高位崇,但他不满足于仅仅管领青海一地,还想充当藏王,统治西藏,但清政府派兵入藏平定了准噶尔之乱后,青藏等地的形势比较稳定,罗卜藏丹津暂时不敢轻举妄动。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康熙帝去世,雍正帝即位,镇守西宁的抚远大将军允回京奔丧,罗卜藏丹津认为有机可乘,“遣人到侧亡(指策妄阿拉布坦)家,约伊发兵,同扰内地”,策妄阿拉布坦不敢贸然出兵助乱,却怂恿、支持罗卜藏丹津叛清。
雍正元年(1723年)夏天,罗卜藏丹津胁迫青海诸台吉(明末清初玉树地区各部头人为青海蒙古和硕特部,赠爵为诸台吉)会盟察罕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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