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改革家雍正》第47章


)任保和殿大学士、兵部尚书,进为军机大臣。
军机章京(满语,意为“官”)是军机大臣的下属,俗称“小军机”,与“大军机”相对。军机章京也没有定员,由内阁、翰林院、六部、理藩院、议政处等衙署中的中下级官员选任,负责公文收发及满、汉、蒙古多种文字的翻译等日常事务。
军机处的官员没有编制,简放任免都在原单位,人数也视需要而定。军机处要员能否入选,关键是看他们与皇帝的私人关系好坏。当时雍正帝最器重、最信任的军机大臣除了与之关系密切的怡亲王允祥外,还有大学士张廷玉、鄂尔泰、銮仪使纳亲等,皇帝巡幸、谒陵、驻园时这些人无不跟随其后。可见,雍正帝几乎把军机处看成了自己的一件随身物件,走到哪里便带到哪里,说明军机处在雍正帝心里是十分重要的。
军机处创建之初,既没有正式衙门,也没有印信。雍正十年(1732年)春天,雍正帝命大学士等议定军机处印信,大学士等拟议印文为“办理军机印信”,经雍正帝批准,交礼部铸造银印。该印由内奏处保管,印匙则由领班军机大臣随身携带。另外还打制了镌有“军机处”三字的金牌,由值日章京佩带。须用军机处印信时,由值日章京凭金牌到内奏处领取印信,随后,凭金牌向领班军机大臣索取印匙,并在数人的监督下,才打开印匣取出印信。印信用完后,金牌要交给值班章京,印匙归还领班军机大臣,印信则要重新归还内奏处。这一规章制度显得有些繁琐,但它的确是一套严密的管理模式。为了达到保密的目的,雍正帝着实下了一番工夫。
关于设立军机处的理由,雍正帝曾对大学士说:“国家政治,皆皇考所遗。朕年尚壮,尔等大学士所应为之事,尚可勉为代理,尔等安乐怡养,心力无耗,得以延年益寿,是亦朕之惠也。”事实上,雍正帝倒不是怕办事的人操心劳神,他建立军机处是另有目的的。首先,雍正帝是从储位之争中冲杀出来的胜利者,雍正帝登基后,虽然对诸兄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惩治,但他们与官僚机构仍有千丝万缕的内在联系。内阁、翰林院、六部、理藩院、议政处诸王大臣中仍可能有允等人的亲信,雍正帝对此看得很透彻,但他又不能把所有的官僚机构统统推倒重来,如果那样的话,就可能违背群情,不利于稳定。在经过反复思考之后,雍正帝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建立一个由既有权柄又能服从他指挥的亲信人员组成的新机构。其次,在即位之初,雍正帝虽然掌握了国家最高权力,但凡军国大事,皆应集体讨论定夺,最后由皇帝宣布执行,雍正帝不可能随心所欲独断专行地处理一些事。可见,雍正帝建立军机处的目的是加强集权,达到百官随之、一呼百应的效果。
军机处设立之初,在各方面还不是很完善,从而使得一些目光短浅的人意识不到这个特殊机关的重要性。但在雍正帝心里,军机处并非临时建立起来的小机构,而是从长远利益出发而建立起来的重要机构。
事无大小,事必躬亲
雍正帝在创建军机处的同时,也明确了军机处的主要工作职责。大致上可归为三类,即不时应召商议军机要务;面奉谕旨草拟文书;管理文书档案。
不时召对商议军机要务,是指参议国家各种政事事务,议题由雍正帝本人来决定,参议范围很广泛,有军务、人事、典礼等等。让军机处参与议事,并不表示给了他们决定事务的职权,皇上只是通过参议向他们征求意见,至于事情应如何决定,如何处理,诸军机大臣和军机章京就无权过问或从中阻挠了。说得直白一些,当时的军机处人员没有固定职权,纯属顾问性质。在一般情况下,每天凌晨三时至五时,军机大臣及军机章京就要进入值班房,早上,雍正帝召见他们。如果有紧急要务,也可能提前召见,甚至一日要接见多次。雍正初年,在军机大臣中,张廷玉是雍正帝最得力的宠臣之一,也是最忙碌的一位,有时一日召见多达十余次,特别是在西北两路用兵期间,入值自晨至暮,有时甚至要忙碌到一鼓、二鼓,直到鄂尔泰内召充任军机大臣,张廷玉才稍微轻松一点。可见,勤政者并不是雍正帝一人。由于他们公务繁忙,雍正帝给了他们许多格外恩典,如每日入值的军机大臣、章京饭食,都由膳房供给,满汉章京散值后可以去方略馆聚餐。这样,他们就会更加尽心尽力地去做事。
在军机处创办初期,军机处协助雍正帝办理的头等大事是西北两路用兵。雍正十年(1732年)二月,宁远大将军岳钟琪奏劾副将军石文焯纵敌,雍正帝命军机大臣议奏。同年,西路军大本营移驻穆垒,雍正帝选定六月初四日巳时启行,于四月十三日命军机大臣通知岳钟琪:“将一应事宜预先留心备办,但军机切宜缜密,以防漏泄。”其他方面的军政、八旗事务,往往也命军机大臣办理。雍正九年(1731年),雍正帝以山东登州是滨海重镇,仅有六千兵丁驻防,不敷应对,命军机大臣详议是否需要增兵。由此可见,军机处初创时的主要职责是在办理战争、军政和八旗事务上,体现了一个“军”字。后来它已经将范围扩大为所有机要政事了,连大学士、六部、九卿、督抚、将军、提督、都统,甚至连学差、主考以及驻外使节的简放都需要由军机处开单请旨。
面奉谕旨草拟文书,这是军机处的第二个工作职责,也是很重要的工作职责。清代皇帝的诏令有数种,主要的是“旨”、“敕”、“上谕”三种。所谓旨,是指批答朝廷内外官员有关一般事务的题本的文书。所谓敕,是颁给各地将军、总督、巡抚、提督、学政、总兵官、钞关税使的公文。这两种公文原来均由内阁草拟,皇帝批准后发六科抄出,宣示有关衙门和官员执行,无多少机密可言。所谓上谕,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宣布巡幸、谒陵、经筵、赈济及侍郎、知府、总兵以上文武官员黜陟调补等事,也由内阁六科转抄送发。这种上谕经手多人,几乎无密可保,因此可称为“明发上谕”。另外一种形式是 “告诫臣工,指授兵略,查核政事,责问刑罚之不当者”,都属于不便或不宜公开的内容。因此,在军机处创建之后,这些事情由一名军机大臣单独面承皇上,拟写公文,密封发出,称“寄信上谕”。这种公文因不经内阁六科之手,而直接出自内廷,所以又称廷寄。“寄信上谕”在雍正朝经张廷玉规划,形成完备制度。凡发给经略大将军、钦差大臣、参赞大臣、都统、副都统、办事领队大臣、总督、巡抚、学政的,叫“军机大臣字寄”;凡发给盐政、关差、布政使、按察使的,叫“军机大臣传谕”。字寄、传谕封函表面都注明“某处某官开拆”,封口处钤印军机处印信后,交兵部捷报处发送,具体承担递送任务的是各地驿站。军机处根据公文紧急程度,将递送速度写在函面,凡标“马上飞递”字样的,皆要求日行三百里;遇到更紧急情况,则具体写明行驶里数,或四百里、五百里。
军机处的第三个工作是为皇上管理文书档案。官员的奏折,皇帝亲自阅览后,无论有朱批的还是没有朱批的,都交给军机处抄成副本,加以保存。雍正帝很重视军机处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在军机处内设立了清档房、汉档房,以分别管理满、汉文的档案。凡档房收存的档案都要逐件进行登记,名为“随手登记档”。凡经过皇帝朱批的奏折,由军机大臣奏请另外缮写一份,以备阙失;未经朱批的,以原折存案,每半月一包,按年月日顺序归档。同时,军机处还建立了定期清查军机处档案的制度,每次清查都建立有档案清册,并有折片数目、档册篇页数目及清查档案的记录等。这种记录工作全由军机章京执笔,十分辛苦,他们所干的工作颇类似于各部院吏员的活计。雍正帝之所以会这样做,一是为了保存各种档案,二是为了便于将来查寻各种资料。
军机处官员的工作责任看似十分重大,其实没有任何实权。在当时,所谓的“军机处”实际上完全是雍正帝处理军务的一个秘书班子。这个秘书班子的职责本来是由内阁、议政大臣完成的,雍正帝现在绕开了内阁和议政大臣,这样,实际上就削弱、剥夺了内阁和议政大臣的权力。
惟贤与信,不问出身
雍正帝对军机大臣的挑选标准与清朝末年的挑选标准根本不同。清末的军机大臣地位显赫,实为国家首相,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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