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宴者》第51章


“刚开始的时候想,后来就不想了。”
“为什么?”
“太费劲。”
“你是指要去帮那些假药宣传什么的?还是说,为了登文章,你老得找一些权势人物帮你?”
“不是找,是求。”
高兴告诉主持人,那个重要人物甚至连报导看都没看就决定帮他,这让董丹颇为沮丧。他根本不必读他的文章,他根本无所谓他怎么写的。他不过就漫不经心地伸手对着某份报纸一指,事情就办成了,虽然在最后的版本中一些句子还是被删掉了。
“所以刚开始的时候,你并不晓得在这个国家里,想要报导一些真相竟有这么困难?”
“是没想到。我从前以为,如果别人说的你都不相信,报纸说的总可以相信吧。他们总是报导真相的。”
主持人注意到这只宴会虫在回答刚才的问题时偷偷打了一个呵欠。昨晚他一定没睡什么觉。彻夜的审问对这只虫来说,一定很难熬。
“我过去以为,那些记者每天吃得跟皇上似的,是最走运的一帮孙子。我第一次去参加酒宴,我就不停地吃,吃得我都喘不上气来了。所以我心里想,如果能天天吃到这样的东西,叫我干嘛都值。别说让我假冒记者,叫我假冒一只狗都行。那些菜——简直没法说!”
主持人看见董丹微微抬着头,眼光投向他身后的某一点,落在墙上红色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字迹上。董丹此刻的眼睛是少年人的,放纵于浪漫梦想与冒险。这是一只充满热情的宴会虫。有人竟然对食物能狂爱至此,令主持人顿生恶感。
“可那是寄生虫的生活。”
“没错。”
“人应该像只虫一样活着吗?”
“不应该。”
“打算痛改前非?”
“嗯。”
“相信你能改,去做一个真正的记者。在监狱里争取读出个学位。”
他看见董丹神色黯淡下来,摇摇头微笑。他一直在摇头和微笑。主持人猜想他或许想说而没说出口的是:“为了吃付出这样的代价太高了。”他还是一只很傲慢的寄生虫呢。
“你妻子对你的被捕作何反应?”
“她没什么。碰上什么事她都没事。我刚带她来北京,她就发现了我不像自己吹的那样,挺趁钱。有一回她帮我洗衣服,从我裤子口袋里翻出一张纸条,是我们厂会计室每月从我薪水中扣钱的收据。我向工厂预支工资,寄回家,债都欠了好几年了。这些她都当没事,没有跟我闹。”
“你是因为带她去混吃暴露的,你妻子懊悔这点吗?”
“她悔的就是不能天天看到我。”
“她等得了七年吗?”
“嗯。”
“这么肯定?”
董丹点头微笑。这次微笑的意思是不同的。
“她还很年轻,是吧?”
“二十四。”
“你比她大十岁?”
“啊。不过她倒像个小妈似的,所有的事都照应得挺好。再说,对她来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我被关进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你知道做妈的都是怎么样对待孩子,天下的妈都有点疯,她们相信自己孩子犯错都有原因。孩子就是她们的命,所以你不能跟她们说她们的命一无是处,一钱不值,说了她们也不信。这就是我媳妇儿,一个小妈。不管我是当上了总统还是成了囚犯,她待我没有什么不同。”
主持人盯着他,不能确定自己是否完全听懂了董丹的话。
“你的文章发表,她高兴吗?”
“高兴,不过她也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
“我要是去访问她,她会愿意吗?”
“那你得问她,看她愿意不愿意。”
“那就先这样吧……能不能请你帮个忙?”
“你说。”
“待会儿,摄影机开始的时候,别提那位帮你刊登文章的权势人物什么的。”
“你要我说什么,我就说什么。”
“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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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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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英文写作也许是我一生中最后一次跟自己过不去。跟自己过不去就是硬去做某件事,或有些吃力地去做。一个英文句子要在电脑上反复写三四遍,还吃不准哪一句最好,这就证明我不再像写中文那样游刃有余了。换句话说,就是力不从心。其实向自己承认做某件事力不从心,也是我进入中年之后的事。人到中年,发现坦荡和诚实比较省力,比如人家劝我,某某地方的房子好,应该去抢购一幢,我便以这种坦荡和诚实回答:我哪能买得起呀!再也不必废话了。假如对于自己都不能坦荡的诚实,那么对待世界和他人,只能说是虚伪或傻。逞能的人都很傻。
然而我必须逼自己最后一回,否则对我在美国学了好几年的英文文学创作没个交持。这一逼我发现自己还是有潜能的。不仅是用英文进行文学创作的潜能,还有性格的潜能——就是幽默。这本小说的英文版出版后,不少读者告诉我,他们如何被我的冷面幽默逗得发笑。原来我可以很幽默,原来我有一种引人发笑的叙事语言。其实不止这些,我还发现了一个带些美国式粗狂、调侃的严歌苓。
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发掘自己潜能的。我认为越是有机会进行这个发掘的人越是幸运。我的童年时期很不幸,失学造成了理科的空白,时代赶鸭子上架,把我赶上了舞台,让我用八年时间来排除继续从事舞蹈的可能性。用八年来证实一条歧路、一种潜能的缺乏,这很残酷。假如我们这代人没有中断教育的几年,我绝不会舍得花费八年工夫去证实自己对于某个行当的非天分。或许我有足够的机会证实自己在科学、医学、法律、政治上有意想不到的潜能。或许我可以早早证实自己在语言上的潜能,从而早早掌握英文,以致自己在用英文写作时不至于把一个句子写三四遍。
没有机遇,人就不能了解自己的潜能。领养我的女儿给了我机遇,让我发现自己有做个好母亲的潜能。美国缺少正宗的中国菜馆,这也给了我机遇,让我发现自己有做厨子的潜能。对于潜能的发现也许偶然,而开掘潜能往往艰辛。而我喜欢一点都不艰辛的日子吗?我吃不准。尽管写英文比写中文吃力得多,每天早上我却是急不可待地要坐到电脑前去,因为我对于将要写出来的东西更加没有控制,换句积极的话来说,就是更加未知。一切未知的事物都非常刺激。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喜欢做略感吃力的事。它焕发出精神和身体里一种凝聚力,使你的生命力突然达到更高的强度,或说浓烈度。我和所有人一样,喜欢的是自己生命的这种强度。这也就是我们为什么需要恋爱,需要仇恨,需要膜拜,甚至需要犯规、犯罪。中文写作对于我固然进入了自在状态,但它已不能再给我写英文时的紧张、不适、如同触电的兴奋了。过去听一个长辈说,“不适”说明你在成长。人到中年,成长是难得的,它给我错觉,青春还能往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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