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说明朝三百年》第74章


⒐愣任迨”峤耍挥昧私晔奔洌匠珈跏辏?637年);才平定了土司叛乱。
西南土司叛乱之所以能为害如此长久而不被剿灭,是因为当时明中央正全力募兵抗击女真族的进攻;根本无力顾及西南地区;四川、贵州武备空虚;土司叛军才可能势如破竹;短期内攻陷川贵大部分地区。同时,明末政治腐败;官场黑暗;有的将帅渎职不检;加剧了形势的恶化。加上西南地区地形复杂,给惯于平原作战的明中央军剿乱造成了困难。
奢安土司叛乱虽然终于被平定了;但旷日持久的战争使明朝损兵折将;耗资巨大;牵制了明政府抗辽的力量;加重了明朝的统治危机。战争也给川黔民众带来了沉重灾难。
明清(后金)第一战:萨尔浒之战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建立后金,年号天命,称金国汗,以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县西老城)为都城。后金政权的建立,实际上标志努尔哈赤正式宣告与明朝分庭抗礼。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四月;努尔哈赤以“七大恨”誓师,历数明廷对女真的七大罪状。“七大恨”的主要内容是指责明朝杀父、祖,援助叶赫和驱逐边堡的女真农人;以此作为对明动武的借口。努尔哈赤像努尔哈赤率步骑2万攻打明军;并很快攻下了抚顺城。
明神宗在得知抚顺沦陷的当天,一方面布置紧急应付事宜,另一方面召集群臣准备讨伐后金。20天后,明神宗在听取了辽东的危机情报和文武大臣们提出的各种战略策略陈述以后,对兵部重申明要大举征讨努尔哈赤。
明朝决定奋力反击,企图一举消灭建立不久而势力日盛的后金政权。神宗任命杨镐为辽东经略,调兵遣将,筹饷集粮,置械购马,进行战争准备。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正月,明帝颁发“擒奴赏格”:擒斩努尔哈赤者,赏银一万两,升都指挥使世袭,擒斩努尔哈赤之子代善、莽古尔泰、皇太极、阿巴泰及其孙杜度等“八大总管”,赏银2000两,升指挥使世袭。幻想着“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明朝还与朝鲜取得联系,欲借重于朝鲜的兵力,合击后金。朝鲜派出了元帅姜弘立、副元帅金景瑞率三营兵马13000人过鸭绿江来援助。
努尔哈赤穿过的甲胄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二月,明各路大军24万云集辽沈;号称47万。经略杨镐制定了作战方案,即兵分四路,分进合击,企图直捣后金政治中心赫图阿拉,北路由总兵马林率领,自开原出三岔口;西路为主力,由总兵杜松率领,自沈阳出抚顺关;南路由总兵李如柏率领,自清河出鸦鹘关;南路由总兵刘綎率领,会合朝鲜兵,出宽奠。杨镐坐镇沈阳指挥。想一举围歼后金军。
努尔哈赤探悉明军分进合击的企图后;决定采取“凭尔几路来,我只一路去”的对策,集中八旗军精锐6万余人,先破明西路军,以少量兵力抵御其余三路,尔后相机各个击破。三月一日,杜松部进至萨尔浒(今辽宁抚顺东),分兵为二,以主力驻萨尔浒附近,自率万人进攻吉林崖。努尔哈赤率兵5万进攻萨尔浒的杜松部;两军交战,中午以后;天色阴暗,杜松部点燃火炬照明以便进行炮击,后金军由暗击明,攻占杜军营垒,杜军主力被击溃,伤亡甚众,杜松阵亡。西路军全军覆没。
明西路军被歼后,南北两路明军处境十分不利。北路马林部进至尚间崖(在萨尔浒东北),得知杜松部战败,令军队就地防御。努尔哈赤迎击马林部。后金以骑兵一部迂回到马部阵后,两面夹攻,大败马林部,夺占尚间崖,北路明军大部被歼。
此时;南路军尚不知西路、北路已经失利,仍按原定计划向北开进。努尔哈赤事先在阿布达里岗设下埋伏,刘綎先头部队进至阿布达里岗时,遭到伏击,刘綎兵败身死。
坐镇沈阳、掌握着一支机动部队的杨镐,得知西、北、南三路大军均吃败仗后,慌忙急檄南路李如柏部撤兵。李如柏部在回师途中,又为小股后金军骚扰,李如柏部军士惊恐逃奔,自相踩踏,死伤千余,才逃脱了被后金军聚歼的悲惨萨尔浒之战旧址命运。
萨尔浒之战,后金军队在5天之内歼灭明军10多万人,缴获大量的驼马、甲仗和炮车等军用物资,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是明与后金争夺辽东的关键性一战;使明满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此役以后,努尔哈赤的后金政权更趋稳固,为日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明却损兵折将,耗银巨万,陷入了被动困窘的境地。明由轻忽自大变为软弱妥协;消极保守的战略思想占了主导地位,朱氏政权的统治地位,发生了动摇。
F0 10 政治斗争
明朝初年,朱元璋为整顿吏治和经济秩序,大兴狱讼,策划了著名的“明初四大案”,即经济领域的“空印案”和“郭桓案”,政治领域的“胡惟庸案”和“蓝玉案”,通过这四起大案,朱元璋逐渐巩固了自己的统治。
洪武四大案(1)
明朝初年,朱元璋为整顿吏治和经济秩序,大兴狱讼,策划了著名的“明初四大案”,即经济领域的“空印案”和“郭桓案”,政治领域的“胡惟庸案”和“蓝玉案”,通过这四起大案,朱元璋逐渐巩固了自己的统治。
明朝初年,每年布政司、各府州县官吏前往户部核对钱粮、军需供给等事,账目十分详细,稍有不符便要被驳回重填重报。而布政使司离京大多是数千里之遥,一旦被驳回重填重报,特别是要重新一册册地加盖官印,往返要一月甚至数月。为了避免往返奔波,官吏们按照习惯,准备了事先盖过官印的空白文册,一旦被户部驳回重新填报,便可把它拿来使用。此事在当时习以为常,已成惯例。
洪武八年(1375年),朱元璋知道此事后大怒,认为这是严重的贪赃枉法案件,下旨交刑部严加查办。
刑部经过审讯,发现这并不是什么大弊病,因为计吏所携带的空印文册盖的全是骑缝印,这种文册除了做临时补报之用外,根本不能派其他用场,有人上书对此事作了详细解释,但朱元璋根本不听任何分辩,下旨将凡是与此案有关的部门及地方官员一律处以死刑,助理官员处以杖一百,戍边。受牵连者达万人以上。
这其实是一桩查无实据的全国性的“惩治贪官污吏”大案,冤杀了一大批无辜的人,著名的廉吏济宁知府方克勤(方孝孺的父亲)就冤死在这场劫难中,史称“空印案”。
“郭桓案”发生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当年3月,御史状告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彧、赵全德等与户部侍郎郭桓、胡益、王道亨等共同舞弊。尤其是郭桓,在收缴浙西秋粮时,和地方官黄文通、奸吏边源等勾结,合伙贪污,甚至把军用粮库里的三年积蓄盗卖一空,还利用职权和12个布政使司的官吏勾结起来,盗卖仓库里的粮食,还和管理储存金银钱钞的府库官员合伙偷盗金银和钱钞。明太祖令审刑司拷讯,牵涉礼部尚书赵瑁等人,发现除侵吞宝钞金银外,仅贪污税粮及鱼盐等即折精米2400余万石,这个数字几乎与当时全国秋粮的实征总数相等。于是,赵瑁等皆弃市,并处死从户部左右侍郎以下到各布政使司官吏共3万余人,追赃粮700万石。此案牵连到全国各地无数富户豪绅,特别是江苏、浙江一带的豪门大族,因受此案牵连而遭杀身大祸和破产的不计其数。
郭桓案发生后,朱元璋制定了严厉惩治经济犯罪的法令,在全国财政管理上实行了一些有效的措施,重要的一条就是把记账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陌、阡”,后来又把“陌”和“阡”改写成“佰”和“仟”。数字大写的诞生,竟然源于这么一段历史典故!
胡惟庸党案与蓝玉党案其实是明初朝廷高层权力较量的必然结果。明朝开国元勋们的特殊贡献和地位,势必形成相权与将权分割皇权的局面,而那些文臣武将居功自傲,如果不加以制服,那么朱氏后代继位之后,局面将会不可收拾。尤其是朱元璋看到太子朱标生性懦弱,更是放心不下。朱元璋抓住两个有把柄的实权人物——左丞相胡惟庸和大将军蓝玉——开刀,逐步蔓延株连,把那些威胁、削弱皇权的开国元勋,统统处死。
胡惟庸(?~1380),安徽定远人,元至正十五年(1355年)归顺朱元璋于和州(今安徽和县),为元帅府奏差。后历任主簿、知县、通判、太常寺卿、中书省参知政事等。洪武六年(1370年)起,任左丞相,专权树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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