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集》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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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得那两只眼,单眼皮儿。其余的地方我一时不敢相认,最清楚的记忆也不敢反抗时间,我俩已十几年没见了。他看了我一眼,赶快把眼转向千佛山去:一定是他了,我又认出这个神气来。
“是不是仁禄哥?”我大着胆问。
他又扫了我一眼,又去看山,可是极快的又转回来。他的瘦脸上没有任何表示,只是腮上微微的动了动,傲气使他不愿与我过话,可是“仁禄哥”三个字打动了他的心。他没说一个字,拉住我的手。手冰硬。脸朝着山,他无声的笑了笑。
“走吧,我住的离这儿不远。”我一手拉着他,一手拾起那几本书。
他叫了我一声。然后待了一会儿,“我不去!”
我抬起头来,他的泪在眼内转呢。我松开他的手,把几本书夹起来,假装笑着,“你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待一会儿我找你去好了,”他还是不动。
“你不用!”我还是故意打哈哈似的说:“待一会儿?管保再也找不到你了?”
他似乎要急,又不好意思;多么高傲的人也不能不原谅梳着小辫时候的同学。一走路,我才看出他的肩往前探了许多。他跟我来了。
没有五分钟便到了家。一路上,我直怕他和我转了影壁。他坐在屋中了,我才放心,仿佛一件宝贝确实落在手中。可是我没法说话了。问他什么呢?怎么问呢?他的神气显然的是很不安,我不肯把他吓跑了。
想起来了,还有瓶白葡萄酒呢。找到了酒,又发现了几个金丝枣。好吧,就拿这些待客吧。反正比这么僵坐着强。他拿起酒杯,手有点颤。喝下半杯去,他的眼中湿了一点,湿得象小孩冬天下学来喝着热粥时那样。
“几时来到这里的?”我试着步说。
“我?有几天了吧?”他看着杯沿上一小片木塞的碎屑,好象是和这片小东西商议呢。
“不知道我在这里?”
“不知道。”他看了我一眼,似乎表示有许多话不便说,也不希望我再问。
我问定了。讨厌,但我俩是幼年的同学。“在哪儿住呢?”他笑了,“还在哪儿住?凭我这个样?”还笑着,笑得极无聊。
“那好了,这儿就是你的家,不用走了。咱们一块儿听鼓书去。趵突泉有三四处唱大鼓的呢:《老残游记》,嗳?”我想把他哄喜欢了。“记得小时候一同去听《施公案》?”我的话没得到预期的效果,他没言语。但是我不失望。劝他酒,酒会打开人的口。还好,他对酒倒不甚拒绝,他的俩脸渐渐有了红色。我的主意又来了:“说,吃什么?面条?饺子?饼?说,我好去预备。”“不吃,还得卖那几本书去呢!”
“不吃?你走不了!”
待了老大半天,他点了点头,“你还是这么活泼!”“我?我也不是咱们梳着小辫时的样子了!光阴多么快,不知不觉的三十多了,想不到的事!”
“三十多也就该死了。一个狗才活十来年。”
“我还不那么悲观,”我知道已把他引上了路。“人生还就不是个好玩艺!”他叹了口气。
随着这个往下说,一定越说越远:我要知道的是他的遭遇。我改变了战略,开始告诉他我这些年的经过,好歹的把人生与悲观扯在里面,好不显着生硬。费了许多周折,我才用上了这个公式——“我说完了,该听你的了。”其实他早已明白我的意思,始终他就没留心听我的话。要不然,我在引用公式以前还得多绕几个弯儿呢。他的眼神把我的话删短了好多。我说完,他好似没法子了,问了句:“你叫我说什么吧?”
这真使我有点难堪。律师不是常常逼得犯人这样问么?可是我扯长了脸,反正我俩是有交情的。爽性直说了吧,这或者倒合他的脾气:
“你怎么落到这样?”
他半天没回答出。不是难以出口,他是思索呢。生命是没有什么条理的,老朋友见面不是常常相对无言么?“从哪里说起呢?”他好象是和生命中那些小岔路商议呢。“你记得咱们小的时候,我也不短挨打?”
“记得,都是你那点怪脾气。”
“还不都在乎脾气,”他微微摇着头。“那时候咱俩还都是小孩子,所以我没对你说过;说真的那时节我自己也还没觉出来是怎回事。后来我才明白了,是我这两只眼睛作怪。”“不是一双好好的眼睛吗?”我说。
“平日是好好的一对眼;不过,有时候犯病。”
“怎样犯病?”我开始怀疑莫非他有点精神病。
“并不是害眼什么的那种肉体上的病,是种没法治的毛病。有时候忽然来了,我能看见些——我叫不出名儿来。”“幻象?”我想帮他的忙。
“不是幻象,我并没看见什么绿脸红舌头的。是些形象。也还不是形象;是一股神气。举个例说,你就明白了,你记得咱们小时候那位老师?很好的一个人,是不是?可是我一犯病,他就非常的可恶,我所以跟他横着来了。过了一会儿,我的病犯过去,他还是他,我白挨一顿打。只是一股神气,可恶的神气。”
我没等他说完就问:“你有时候你也看见我有那股神气吧?”
他微笑了一下:“大概是,我记不甚清了。反正咱俩吵过架,总有一回是因为我看你可恶。万幸,我们一入中学就不在一处了。不然……你知道,我的病越来越深。小的时候,我还没觉出这个来,看见那股神气只闹一阵气就完了;后来,我管不住自己了,一旦看出谁可恶来,就是不打架,也不能再和他交往,连一句话也不肯过。现在,在我的记忆中只有幼年的一切是甜蜜的,因为那时病还不深。过了二十,凡是可恶的都记在心里!我的记忆是一堆丑恶像片!”他楞起来了。“人人都可恶?”我问。
“在我犯病的时节,没有例外。父母兄弟全可恶。要是敷衍,得敷衍一切,生命那才难堪。要打算不敷衍,得见一个打一个,办不到。慢慢的,我成了个无家无小没有一个朋友的人。干吗再交朋友呢?怎能交朋友呢?明知有朝一日便看出他可恶!”
我插了一句:“你所谓的可恶或者应当改为软弱,人人有个弱点,不见得就可恶。”
“不是弱点。弱点足以使人生厌,可也能使人怜悯。譬如对一个爱喝醉了的人,我看见的不是这个。其实不用我这对眼也能看出点来,你不信这么试试,你也能看出一些,不过不如我的眼那么强就是了。你不用看人脸的全部,而单看他的眼,鼻子,或是嘴,你就看出点可恶来。特别是眼与嘴,有时一个人正和你讲道德说仁义,你能看见他的眼中有张活的春画正在动。那嘴,露着牙喷粪的时节单要笑一笑!越是上等人越可恶。没受过教育的好些,也可恶,可是可恶得明显一些;上等人会遮掩。假如我没有这么一对眼,生命岂不是个大骗局?还举个例说吧,有一回我去看戏,旁边来了个三十多岁的人,很体面,穿得也讲究。我的眼一斜,看出来,他可恶。我的心中冒了火。不干我的事,诚然;可是,为什么可恶的人单要一张体面的脸呢?这是人生的羞耻与错处。正在这么个当儿,查票了。这位先生没有票,瞪圆了眼向查票员说:“我姓王,没买过票,就是日本人查票,我姓王的还是不买!”我没法管束自己了。我并不是要惩罚他,是要把他的原形真面目打出来。我给了他一个顶有力的嘴巴。你猜他怎样?他嘴里嚷着,走了。要不怎说他可恶呢。这不是弱点,是故意的找打——只可惜没人常打他。他的原形是追着叫化子乱咬的母狗。幸而我那时节犯了病,不然,他在我眼中也是个体面的雄狗了。”
“那么你很愿意犯病!”我故意的问。
他似乎没听见,我又重了一句,他又微笑了笑。“我不能说我以这个为一种享受;不过,不犯病的时候更难堪——明知人们可恶而看不出,明知是梦而醒不了。病来了,无论怎样吧,我不至于无聊。你看,说打就打,多少有点意思。最有趣的是打完了人,人们还不敢当面说我什么,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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