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灯照空局》第75章


凌思凡又是沉默了几秒,而后突然间就开口说道:“那我答应他吧。”
“咦?”
“时间挤一挤总归是有的,批评什么的问题也不大。”
“思凡……?”
凌思凡说:“我想达成你的愿望。”
既然这是庄子非的愿望,他就会想办法让其实现。对此,他不会在乎多花点时间,更不会因别人终止计划。如果为了不认识的人的批评让庄子非感到难过,他还有什么资格对庄子非说自己最最重视他呢。
……
于是,凌思凡答应了杂志社的出版传记的要求。
答应下来他才知道,有很多企业家都接受了杂志社的提议。
凌思凡接受了采访,讲述了一些过去的经历,其中很多他从来没讲过,可以算是首次披露。
而后,他向对方发了很多照片,要求杂志社多放些插图,杂志社自然答应了,还夸照片的质量高。
……
半年之后,一批传记终于上市。
杂志社的宣传很猛,一时之间,各大书店的商业书籍区,甚至重点书籍区都被摆上了传记,看起来还挺有气势。
凌思凡自己也买了一本。
书的印刷质量不错,庄子非拍的那些照片全都很清晰,并按凌思凡的要求,时不时地被夹杂在书内部的彩页上。
凌思凡翻到了传记底封的勒口处,看见上面果然用很不起眼的小字悄悄写着:“图1…12、15…17、21…25:庄子非摄”,与创作团队被列在一起,包括主编、编委、设计等等,一大堆名字在一起。
“……”放在这里,应该没人会发现吧。
凌思凡到几个卖书的网站随便看了下反馈,并且很意外地发现,竟然真的有人评论:“凌思凡那一本的生活照全都太太太太帅了”、“感觉每一张都是专业人士拍的一样,相比之下其他人的照片简直没办法看”、“不只是专业啊,还有一种气质”。虽然这种评论只是零星几条,却也足以抓住凌思凡的视线。
“……”凌思凡拍了一下庄子非,“现在你满意了?”
“唔……嗯。”庄子非也笑了,“我为你拍摄的照片,终于被发表出去了。”即使只是偷偷地藏在传记里,到底也算是被公开刊登过了。
“你啊。”
“思凡,”庄子非又小声地道,“我很希望,未来的某一天,我可以以我个人的名义,出版关于你的那些照片。每个时期一本,从你年轻时的,到你年老时的,一点点都不缺。”
“……嗯。”凌思凡的内心仿佛也被什么轻轻扫到,有一种酥酥痒痒却有柔软的感觉。
庄子非又说道:“与某些摄影师一样……那些作品集,应该也是我的最高成就,我拍的最好的作品。”他作为摄影师,总归会希望自己能展示最美的东西。
“……嗯。”
“思凡,会有那么样一天么?”
“会,”凌思凡侧头吻了一下庄子非,“我想,大概不会再过很长时间,我就会谈起你的存在了。”
庄子非没说话。
“现在,国外已经有很多CEO承认了自己同性恋的身份,事实证明也并没有影响他们公司产品的销售量。”最有名的,大概就是苹果那个,Tim ok。
庄子非说:“我知道的……”
“所以啊,这边应该也很快了。”凌思凡又笑笑,“说不定,第一个就会是我呢。”事实上,过去有没有过,凌思凡也不太清楚,不过他很肯定,特别有名的企业家中是没人出柜的。
“不、不要啦……”
“那没准儿,”凌思凡看着庄子非眼睛说,“其实,我倒有点希望我是第一个呢。”
“哎?”
“既然我们两人感情比谁都要深厚,那么,我自然也应该比人更有勇气才对。”
“还、还是不要啦……”
说着说着,凌思凡自己也有点盼望那天的到来了。
——他向所有的人承认,他深爱对方的那天。
第67章 番外四
时鹤生天生就有些眼疾,两只眼睛的视力都很差。
因为这个毛病,他也学习上付出了比别人多得多的努力。
时鹤生还记得,从小到大,每次考试,他就没有一次能写完作文的。高中作文要求写八百字以上,时鹤生趴在考卷上猛写,大概也只能写到五百字。不论他如何练在看不清的情况下写出一篇作文,也没有办法和视力正常的同学们相提并论。因为,他那五百字就得结尾的作文,通常就只能得到一半的分数,即使立意、逻辑、文笔全都无可挑剔,字数不够就是字数不够。因为这点,时鹤生的语文通常只有110多,偶尔堪堪及格。除了语文,英语也是让他很头痛的科目。其他人都能在听力开始之前迅速浏览题目,而时鹤生却在听力进行当中都感到跟不上。他总是要在听力结束后再阅读选项,然后根据自己残存记忆勾选个选项,至于阅读理解、完形填空、作文等等,他也永远都答不完。他被允许在考试当中使用放大镜,然而即使放大,他也需要一个一个词地阅读段落,速度很难提得上去。不过,让人高兴的是,他的数学还有理综每次都是几乎满分。这两门的阅读量不算特别大,至于解题,他总是能很迅速地找到方法,而且还是很简单的方法,步骤经常比标准的答案还要少很多。最后,靠着超强的数学和理综,他擦线考上了清华计算机系。
大四毕业之后,时鹤生工作了四年,然后才去美国读了硕士。
到达美国之前,清华毕业生的校友会说,会有一个清华学长过去机场接他的机,并且对方还说,有好些个校友会同一天到达,校友会到时候会分别派人送人去住处。
时鹤生取完行李后就一直等啊等,过了四十分钟,才看见一个高高大大的身影急匆匆地跑过来:“时鹤生?”
“嗯……”时鹤生问,“是陈辛吗?”
“不是,”沈易回答,“我叫沈易。”
“嗯?”时鹤生有一些惊讶,“那陈辛呢?”
“他……”沈易犹豫了下,又对时鹤生说,“他临时有事情来不了了,所以打电话叫我来接我,所以才来晚了,实在不好意思。”
“哦,没事。”时鹤生倒是很大方。
沈易没有告诉对方真实原因。真实原因就是,陈辛之前发现,被接机名单里有一个大美女,于是非要跟着一起去接,想要借此结识对方那位美女。第一天嘛,要带着对方去店里办手机卡,然后去超市购置生活必需品,再和人一起吃顿饭,帮人家收拾下公寓……相处的时间是非常多的。可是,如果去接美女并且全程陪着,肯定就管不了原定的时鹤生。陈辛算了半天,还是觉得虽然时鹤生会先到,但是先去接时鹤生再去接美女是来不及的,于是便打电话给好朋友沈易,请沈易代替他去机场将时鹤生接回来。沈易当时在做实验,赶紧回家开车去接,结果到底还是迟了四十分钟。
因为这次接机,沈易也知道时鹤生眼神差,没有办法开车,于是便说以后带他一起买菜。
两个人的“友情”,的确就是从买菜开始的。
沈易每周都捎着时鹤生一起去超市购物,然后顺便吃个晚饭,沈易再将对方送回家并帮他拎东西上楼。
还是因为眼神不好,时鹤生经常找不到自己需要的东西,因此沈易总是帮他,时间长了他都知道对方要买什么了。对于时鹤生每周都买的牛奶之类的,沈易永远是一进超市就帮他拿好了。
而且,因为发现读硕士的时鹤生很节省,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沈易便会“欺负”对方半瞎,将对方一部分物品划拉到自己那结账。
后来,不止是逛超市,时鹤生有时会麻烦沈易送他到去面试工作,或者去接父母等等。
有两个月,时鹤生因为骑自行车被汽车撞了,瘸了两月,沈易便每周三、五都送他到公司实习。
两个人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研二的某一天,时鹤生突然觉得自己年纪不小了,也应该开始琢磨琢磨找个女友了,于是便去清华BBS“水木清华”发了个帖子征婚,不,征友。
他长得挺不错,学校也好,人又很有才华,短短一天,信件就像雪花一般飘了过来,时鹤生也开始出门去见人了。
然而很快他就发现,只要他提及自己眼睛的事情,并且向对方坦白会遗传,对方便会失去兴趣。
相亲相了一周,全部都是这样。
时鹤生几乎瞬间就会异性绝望了。
想想也是——和他结婚,就意味着没有孩子,或者有个半瞎孩子,同时丈夫也是半瞎……感情不深的女孩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