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四》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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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不是高礼帽多要紧,〃温斯顿耐着性子说。〃问题是那帮资本家当家作主,连靠他们活着的律师牧师什么的也是。什么都得为他们好才行。像你这样,一般人,工人,就只是他们的奴隶。他们想怎么对你,就怎么对你。他们拿你当牲口,把你运到加拿大。要是高兴,他们就跟你闺女睡觉。他们叫人拿什么九尾鞭揍你们。每个资本家,全带一帮子走狗……〃
老头儿一下又活跃了起来。
〃走狗!〃他说。〃这词儿有日子没听过啦。走狗!这叫我想起从前来,可不是?想当年,可有年头啦,有时候我赶在礼拜天下午,就去海德公园儿听人家讲话。救世军啦,天主徒啦,犹太人啦,印度人啦,全都有哩!有个家伙,我也记不住他名儿,讲得可真有劲儿!一点儿面子也不给!他就说,走狗!资产阶级的走狗!统治阶段的奴才!他还叫他们寄生虫哩!还有鬣狗……他就管他们叫鬣狗!他叫的是工党,当然啦,你知道。〃
温斯顿觉出来,他们的话题简直满拧。
〃我想知道的是这样,〃他说。〃你觉得如今你的自由,是不是比那会儿多?旁人待你是不是更像人?从前,那些有钱人,上等人……〃
〃上议院,〃老头儿依依地说。
〃就上议院好啦,要是你愿意说。我想问问,是不是那些人,拿你低人一等,光是因为他们有钱,你没钱?比方说,要是碰见他们,你得叫声先生,还得摘帽子?〃
老头儿仿佛沉思起来。他喝了一大口啤酒,才答道:
〃是啊,他们愿意看你朝他们摘帽子。这是尊敬么。我倒不喜欢,可我也常这么做。该说,谁也得做呀。〃
〃我得说句历史书的话……那伙人,还有他们的仆人,常把你们从人行道推进阳沟么?〃
〃有个家伙倒推了我一次,〃老头儿说。〃我还记得起来哩,就跟昨天的事儿似的。那晚有划艇赛,我么,在沙夫茨伯里街上,就撞了个小伙子。碰上划艇赛,他们晚上全闹得吓死人!他倒是个绅士,穿衬衫,戴礼帽,还有黑大衣什么的。他在人行道上,走得歪歪扭扭的,我一下撞着了他。他就说,走路怎么不看着点儿?他就说。我说,你当这他妈人行道给你开的?他说,你再要横,打你个满脸花!我说,你醉啦。有你半分钟,送你见老警!我说。爱信不信,他举手推我胸口,差点儿送我公共汽车轱辘下边!那会儿我年轻,就想还他一拳,可是……〃
温斯顿只觉得无可奈何。老头儿的记忆,全是些细节琐事堆成的垃圾。问他一天,也问不出个正事儿来。党的历史依然有可能正确;甚至,这历史很可能全然正确。他最后试了一次。
〃可能我没说清楚,〃他说。〃我再跟你说说。你活得很久了,一半儿日子在革命前过的。比方一九二五年,你已经挺大啦。按你记得的,还能不能说得出,一九二五年的日子,比当今好还是不好?要是你能选,你会在那会儿过,还是在现在过?〃
老头儿直盯着投镖板,沉思起来。他放慢速度,喝光了杯里的啤酒。仿佛这啤酒让他觉得通泰舒服,等他再开口,那神情一派隐忍达观。
〃我知道你想我说什么,〃他说,〃你想我说,我想要返老还童。大多数的人,你去问罢,准保想返老还童。年轻人嘛,身体也好,劲头儿也大。到我这把年纪,就全不成啦。腿脚净是毛病,膀胱也有毛病哩。一个晚上,起夜总得起个六七次。另一面说啦,当老头儿也有不少好处。从前的愁事儿,不用再犯愁啦。不搞娘儿们,这才是大事哩!我有三十年没碰个娘儿们,你爱信不信!而且,我也不想啦。〃
温斯顿挺起身,靠在窗台上。再问下去,也没什么用啦。他打算再去买点啤酒,那老头儿却突然站起身,拖着脚急忙便走……他是到房间对面臭哄哄的茅房去,可见那多喝的半公升,早在他身上起了作用。温斯顿坐了一两分钟,盯着自己的空酒杯,不注意他的双腿,又重新送他回到了街上。他心里想,过上二十年,这简单而又重要的问题,〃革命前的生活是不是比现在好?〃,就再得不到答案啦。诚然即便如今,其实这也无法回答,因为古代世界屈指可数的幸存者,他们早已做不到在两个时代做比较。他们还记得一百万件无用的琐事:跟同事拌嘴啦,寻找气管子啦,妹妹尸体的表情啦,七十年前一早刮风扬起的尘土啦。然而所有要紧的事情,他们却视而不见。他们非常像蚂蚁,看得见小东西,却看不见大的。脑子记不住,记录篡改过……一旦如此,党要宣布改善了人民生活,你便只能够接受了事,因为能够检验真伪的标准并不存在,而且永远不会存在。
就在这时,他的思绪突然间停顿了下来。他驻足抬头看,原来走到了一条窄窄的街巷,一片公寓当中,点缀着几家黑魆魆的小店。就在他的头顶,挂了三个褪色的铁球,依稀看得出曾经镀成了金色。这地方他好像认得……没错!就是那家旧货店,他买过那本日记簿的地方。
温斯顿心里一阵恐惧。当初买那本子,已经够冒失啦,他也曾发誓再不来这边。然而他刚刚听任思绪信马由缰,他的腿竟然把他带回了这里。他还巴望靠写日记,便阻止得了自己诸如此类自杀般的冲动哩。与此同时,他发现那家店铺,虽然快到二十一点,却还没打烊。他想还是进去罢,这总比在人行道上瞎转悠更少惹人疑,于是走进了店门。要是谁问,他或许可以回答,他想来买几片刀片。
店主刚点起了一盏煤油吊灯。吊灯的味儿不算干净,可却有那么点和气可亲。店主有六十岁,体弱背驼,长长的鼻子带着种慈祥,目光温和,戴副厚厚的眼镜。他的头发几乎全白,眉毛却依然很浓很黑。那眼镜,那轻柔琐屑的动作,再加上他那件破旧的黑绒夹克,分明给了他种文质彬彬的感觉,一如他是个什么文学家,什么音乐家。他说话的声音轻柔得很,好像哑了嗓子,而他的口音,也不像多数无产者那样难听。
〃你还在人行道上,我就认出你啦,〃他立时说道。〃你买了那年轻太太的纪念簿。那本子的纸张,可真叫漂亮。奶油直纹纸……就是这样的名字。这样的纸,早不生产啦……嗯,我敢说足有五十年啦,〃他从眼镜上面盯着温斯顿瞧,〃我能卖你点什么?还是只想随便瞧瞧?〃
〃我路过这儿,〃温斯顿含糊地说。〃我只想看看。还不想买什么。〃
〃好罢,〃店主说。〃我想也没什么能够满足你,〃他软软的手做个道歉的动作。〃你也知道;瞧,这店都空啦。咱们俩说说,买卖旧货……就要完啦。谁也不需要,货也没有啦。家具,瓷器,玻璃容器……一天天都在坏下去。当然啦,金属的东西,多半也给回了炉。我多少年都没见过黄铜烛台啦。〃
其实,这小店塞得满满吞吞,然而大多实在没什么价值。小店固然空间有限,因为四壁周遭堆满了蓬头垢面的画框,橱窗里又满是些杂七杂八的垃圾废物……一盘一盘的螺丝螺母,烂凿子,破旋刀,黑乎乎的钟表显然早就停了摆。只有墙角一张小桌子,上面零零星星还有点稀罕物儿……漆器鼻烟盒、玛瑙胸针之类,仿佛还找得到点有趣的东西。温斯顿信步走过去,便注意到一个浑圆光滑的东西,在灯光下轻柔地闪着微光,他便把它拣了起来。
这是块挺重的玻璃,一面弯曲,另一面平滑,形状像个半球。玻璃的颜色跟质地全都极其柔和,一如雨水一般。玻璃球的中央,给那弧形的表面放大了一些,里面是一个粉红色的怪东西,卷卷曲曲,像玫瑰,又像海葵。
〃这是什么?〃温斯顿简直给迷住了。
〃这?是珊瑚,〃老头儿说。〃该是从印度洋上搞来的东西。他们常把珊瑚镶到玻璃里边。少说也有一百年啦。瞧,准还要久些哩。〃
〃真漂亮,〃温斯顿说道。
〃真漂亮,〃店主感激地赞叹道。〃不过如今,肯说这话的人太少啦,〃他咳了一声,〃你要是想买,算你四块钱好啦。我还记得……从前这样的东西值八镑,八镑……唉,我也算不出个价,总归不少钱罢。这全是货真价实的古董呀……如今还有几个人识货?〃
温斯顿马上付了四块钱,那渴慕的东西便藏进他的口袋。真正吸引他的,倒还不是那东西美丽无比,而是它的氛围,分明与当今时世绝不相同。那柔和的玻璃宛如雨水一样,他以前从来没有见到过;更叫他感兴趣的,是那东西显然毫无用处……诚然他猜,它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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