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你回眸》第39章


赵天霆叼了根稻草,挎着枪在战壕上转悠。这些天战事并不吃紧,所以大家也能稍微松懈一点。
卫生连的女兵路过,瞧着他这吊儿郎当的样儿,都红着脸避开。
因为出身较好,赵天霆刚进营时一身纨绔气息,经过改造,他才显得正经许多,也能与贫农出身的战友们和谐相处了。
当年他不顾家人劝阻,非要一意孤行参军——并且还是参共时,就险些与家里闹翻,因此得知了自己身世,非赵家亲生子的他那时一心觉得自己被隔外了,不能接受家里的安排,一定要走自己想走的路。过于理想的他,吃了许多亏,也屡次在枪炮震天中九死一生的突围,全凭那些说话带着歪七扭八的各地口音的战友们拉他救他掩护他。他觉得自己跟这些战友们才是同一种的,而不是富户赵家的嫡亲少爷。
赵家少爷的出身让他生来富贵,也订了一位喜欢的女子作妻,可他决意参军时,抛弃了赵家的名头,那个女孩子也抛弃了他,没多久就与三房少爷订婚了。那时他还驻扎在家乡,为心上女孩的薄幸而心痛恼怒,又觉得先是自己的冲动让对方有了位朝不保夕的丈夫。后来随军北上,离家越远,第二种念头就越是占了上风,他自觉对不住她,倒不如放手。所以就成了现在的他,能比所有人都会与女兵搭话,但一个亲近的也没有。
辅导员看不过他的做法,批评他教育他;战友们也嫉妒他一张脸俊俏,能轻轻松松就靠几句话的功夫就博得女兵们的好感,也私下打过几架。但赵天霆死不悔改,一副浪荡子相,在紧要关头却比任何人都靠得住,大家也就明白了他的德行,随他了。
女主角成兰一开始也对赵天霆抱有好感。她留着学生头,打扮中规中矩,但天生丽质,在一众红红脸颊的女兵中,显得鹤立鸡群,十分出众。据说她以前就是学生,因此能写会看,比之许多人更有一番书香气。
赵天霆也是如此,良好的家教让他天生带着不凡的气质,衬得底层出身的男主周兆贤灰头土脸。
周兆贤一开始也不叫周兆贤,叫周小三,因家中上有两位姐姐,排行数三而得名。周家夫妻都是地里刨食的,年头又乱,除了紧着孩子们吃穿,哪管得了名字好不好听,合着贱名好养活,也就“小三小三”的叫着,叫到他大了,上了私塾拜了老师才被取了个大名。
周兆贤的老师据说年轻时留过洋,没学太多之乎者也的大学问,却学了不少先进理论回国,脾气也硬,得罪了上峰,革了职不说,还瘸了腿。不良于行的他最终随共军一起,在大西北的村子里教书,因此碰到了那时还叫“小三”的憨孩子,喜欢这孩子正直好学的他特意给孩子取了名字。
周兆贤从军也是因为他的老师——身有残疾的老师最终还是被日军的炮弹掩埋了。
有这样一段经历,其实周兆贤也懂得许多,可他黑黝黝的面庞总是比赵天霆少了几分聪慧。他喜欢成兰,也有些羡慕甚至是妒忌赵天霆,私下也与情敌干过一场,后来一起在硝烟炮声中伏击、掩护,撤退、前进,两人也不再纠结于儿女情长之事,甚至他还会帮赵天霆教训一些愣头青。
三个青年人被分到同一连队,派到大前方,战火连天中,处得久了,相比不羁的赵天霆,金玉其内,体贴入微的周兆贤渐渐让成兰感受到了爱情的滋味。
*
“咔!”导演一声喝令,紧绷着情绪的众人放松下来,陆川感觉端起水杯抿了一小口,润润嗓子。
西北干燥,他刚来那几天水土不服,整个人脱水严重,上火便秘,过了许久才调整过来。但多数时候为了赶剧情,嘴唇上都干得起皮,一动就痛,偏偏他还得笑得英挺帅气,只能在心里扭曲。
赵天霆的戏份过了一半,后面都是男女主的感情戏了,他只需在其中偶尔出现几次即可,现在得开始准备赶另一个角色“方芦”的戏份。
稍稍休息了下,陆川拿起方芦的台词看了起来。拍摄地在乡下,闲来无事,他也没什么娱乐,就把背台词当打法时间的唯一活动,记住每天的台词就熟悉后面日子的,无聊是挺无聊了,也好过记不住被骂的好。而且在一遍遍揣摩中,陆川希望能更好地摸透“方芦”这个多变的角色。
又拍了一周,总算把属于“赵天霆”的剧情补完,陆川换上了“方芦”的装束,开始演绎另一个角色了。
作者有话要说:
(重点:所有带*内容都有借鉴团结网报道:1943年的延安春节联欢会。)
…………………………………………………………………………………………………………………………………………………………………………………………………………………
迟到的女王节礼物XD~依然卡剧情,大家也可以下一次更时一口气看完。没写完是因为今天逛街+这部分背景比较难写。
军衔都是瞎比比…真的没找到确定的材料,就这么吧。顺便,我历史烂,近代史只记得毛总写书跟开会,也都是瞎比比的。资料全剽自百度知道与团结网。
第44章 卌三章
*
方芦自小就知道,自己的胞弟,被父母舍弃,却被一家高门大户的富人收养了。
这当然不是从父母那里知道的,从小和他一起搅泥巴的乡下孩子都指着他的鼻子说他是人贩子的儿子,亲生儿子都卖的人贩子!这些孩子又是从他们父母那儿听来的,在他们看来,把小孩子卖了换钱,就是人贩子,岂知他们父母或许也曾做过这样的事。
所以方芦小时候很想见到他弟弟,是不是真的像说书人讲的那样,跟他长得一模一样,是不是能跟他一起把骂他的混蛋们揍一顿。
但方赵两家,一家坐东,一家居西,方芦还没来得及钻进去赵家大院里,自己的亲弟弟就被那家人带走了。
随着他长大,身边的小孩子变成了懂事的大孩子,嘴里便不会再骂方芦家是人贩子,反而啧啧羡慕被收养的方家小子,随之而来的就是对方芦的奚落,弟弟去过好日子了,哥哥还光着脚跑呢!从镇上偶尔传来的关于赵家的消息,更是刺激了这群孩子。
也刺激了方芦。
所以方芦自小就是个有志气的。他爬到树上去偷听唯一的先生授课,早上一边捡柴一边背书,遇到不记得就停下来拼命地回想,在昏黑的傍晚去河边稀泥上练字,此外他还承担了所有不下地的活。
可是家里太穷了,世道又乱,辛苦种下来的粮食纳了公,根本不够糊口。方父常年喝低劣的酒精,力气还不如方母大。方母却因为用眼过度而看不大见了,夜里走在田埂上摔倒,腿断了。
方芦怨过父母把自己留下来承受贫穷,却把弟弟卖给富贵;也知道父母其实是偏心自己的,他必须撑起这个家。
所以等有人来征兵时,他就走了,把部队给的一点点米面和千辛万苦积攒的少许银钱留给父母。
再呆在这里只会更糟,方芦认为,他必须出人头地,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自己家的境况。而今,也惟有从军一计。
那时候他还是红军游击队的一员。
后来又北上,远远的,他隔着人群,看到了一个跟他非常相似的人。
那人比他白得多,又气派,哪怕身着洗得发白又满身补丁的军装,周身的贵气却也掩不住,而且,那人还有许多朋友,围着他,一起谈天说笑。
凰与鸡。方芦不由想到了这个比方。
他自小就没朋友,遇到一群人围着他,必然是要打架的。他也很黑,独自站着,没人在意他。身上的军装虽然比那个人新,补丁更少,却并没有显得干净和整洁。这不是他不爱卫生的原因,而是他,形貌丑陋,连带这身周正的衣服也萎靡起来。
方芦绝了跟幻想了十多年的弟弟相认的念头,他再也不想去看那个人一眼。
再后来,游击队收编入了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渐渐的,就有人跟他接触了。
是国民党的人。
只需要透露一点与自己关系不大,也与整个革命形势关系不大的消息,就能得到丰厚的金钱作为回报。
方芦最差的就是钱了,他参军也是为了钱,打仗拼命还是为了钱。理想?值几个铜板?何况他做梦都想老子老子娘不挨饿,不把最后一口糠面留给他而自己眼巴巴看着!
国民党也是革命队伍,跟□□有区别吗?流血流汗的人,哪分得清你党我党的。
他就同意了,递两次消息一块大洋呢,有用消息视重要程度每次一块甚至翻番。
每次去给消息,说不清什么心理,他都把脸细细用墙灰把脸涂白了许多。因为他从小?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