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回归线》第71章


;这是珠穆朗玛峰;这是无月亮的夜晚;这是黎明时分的抽泣;这是装模作样的男孩;这是《穿靴子的猫》;这是莫纳罗亚;这是狐皮或阿斯特拉罕羔皮,它不由任何材料构成,不属于时间范畴,它是无穷无尽的,它周而复始,在心底里,在喉咙的背部,在脚底心,为什么不就一次,就一次,看在基督的分上,就露出个人影,哪怕就轻轻动一下窗帘,要不在窗户玻璃上哈口气,不管什么,只要有那么一次,哪怕是谎言,只要能止住痛苦,使这来来回回的徘徊停下……走回家去。同样的房子,同样的灯柱,同样的一切。我走过我自己的家,走过墓地,走过汽油罐,走过电车库,走过水库,来到开阔的乡村。我坐在路边,双手抱着头抽泣。我真是个没用的家伙,我无法拼命压抑我的情感,从而使血管爆裂。 
我愿意痛苦得窒息过去,然而却生出了一块石头。 
这时候,另一个正等待着。我会再次看到她坐在门前低矮的台阶上等我的样子,她的眼睛大而忧伤,她的脸色苍白,她因企盼而颤抖。我总认为是怜悯把我带回来的,可现在当我朝她走去、看到她的眼神时,我再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把我带了回来,只知道我们将到里面去躺在一起,她将半哭半笑着爬起来,变得十分沉默,看着我走来走去,细细地研究我,她从来不问我是什么在折磨我,从不,从不,因为这是她害怕的一件事情,是她害怕知道的一件事情。我不爱你!她能听见我尖叫着这句话吗?我不爱你!我再三地喊叫着这句话,嘴唇紧闭,心中带着仇恨,带着绝望,带着绝望的怒火。但是我从未把话说出口。我看着,一言不发。我不能说……时间,时间,我们手上有无限的时间,却没有东西好用来充实时间,只有谎言。 
好了,我不想复述我的整整一生,一直到命中注定的时刻——它太长,太痛苦了。此外,我的生活真的到了这最后时刻了吗?我表示怀疑。我认为有无数时刻我都有机会做出一个开端,但是我缺乏力量和信念。在我说到的那个晚上,我故意遗弃自己:我走出旧的生活,进入到新生活中。我一点儿也没有费劲。当时我三十岁。我有老婆孩子,以及一个所谓“负责任的”职位。这些是事实,事实算不了什么。真实情况是,我的愿望如此强烈,以致它变成了一种现实。在这样的时刻,一个人做什么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是什么。正是在这样的时刻,一个人变成了天使。这正是我的遭遇:我变成了天使。天使的价值不在于纯洁,而在于能飞。天使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刻,冲破形式,找到他的天堂;他有本事下降到最低等的事情中而又随意脱身。在我说到的那个晚上,我完全理解这一点。我纯洁无暇,没有人性,我超然于人之上,我有了翅膀。我没有了过去,不关心未来。我超越了狂喜。当我离开办公室的时候,我折叠起我的翅膀,把它们藏在我的大衣底下。 
舞厅就在剧院的边门对面,我常常在下午坐在剧院里而不去寻找工作。这是一条剧院街,我常常在那里一坐好几个小时,做着最充满暴力的梦。好像纽约的整个舞台生活都集中在这一条街上。这就是百老汇,这是成功、名誉、奢华、油彩、石棉幕布,以及幕布上的窟窿。坐在剧院的台阶上,我常常凝视对面的舞厅,凝视甚至在夏天的下午也点着的一串大红灯笼。每一个窗户里都有一个旋转的排气风扇,似乎把音乐也吹送到街上,消失在来往交通的刺耳喧闹声中。在舞厅的另一边的对面,是一个公共厕所,我也常常坐在这里,希望搞个女人,要不就搞点儿钱。在厕所上面的街面上,有一个报亭,出售外国的报刊杂志;一看到这些报纸,看到报纸上印刷的陌生语言,就足以使我一天都不得安宁。 
没有一点点预先考虑,我走上了通向舞厅的楼梯,径直来到售票亭的小窗户跟前,希腊人尼克坐在那里,面前放着一卷票。像楼下的小便池和剧院的台阶一样,这只希腊人的手在我看来像是一件独立存在的东西——从某个可怕的斯堪的纳维亚神话故事中搬来的一个吃人妖魔的毛茸茸的大手。总是这只手对我说话,这只手说“玛拉小姐今晚不在这里”,或者。是的,玛拉小姐今晚晚来”。我的卧室有带栅栏的窗户,我在里面睡觉,睡梦中总把这只手当作一个孩子。我会狂热地梦见这窗户突然被照亮,映出正趴在栅栏上的吃人妖魔。一夜又一夜,这毛茸茸的怪物来找我,趴在栅栏上咬牙切齿。我会在冷汗中惊醒,房子一团漆黑,房间里寂静无声。 
我站在舞池边上,注意到她朝我走来;她仪态万方,一张大圆脸漂亮地在圆柱形的长脖子上保持平衡。我看见一个女人,也许是十八岁,也许是三十岁,有着深黑色的头发,一张白净的大脸庞,一张白白胖胖的脸庞,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她穿一身时髦的蓝毛绒套装。她那丰满的身体,她那像男人头发那样在一边分开的又细又直的头发,我现在都历历在目。我记得她朝我嫣然一笑一会意的,神秘的,稍纵即逝的——一种突然发现的微笑,像是一阵风。 
全部存在都集中在脸上。我真想就把脑袋取下来,拿回家去;夜里把它放在我旁边,放在枕头上,同它作爱。当嘴张开、眼睛睁开的时候,全部存在都从其中焕发出照人的光彩。这是从一个未知的光源,从一个隐藏在大地深入的中心发出的光彩。 
我想到的只有这张脸,这像子宫一般奇异的微笑及其绝对的直觉性。这种微笑稍纵即逝,像刀光一闪那样快得令人痛苦。这微笑,这脸,高高架在一个白净的长脖子上,极度敏感者的强健的、天鹅般的脖子——也是绝望者与被罚入地狱者的脖子。 
我站在红色灯光下的拐角处等她下来。这大的是凌晨两点,她正要离去。我站在百老汇大街上,纽扣孔里插着一朵鲜花,感觉身心十分洁净,却又非常孤独。几乎整个夜晚我们都在谈论斯特林堡,谈论他笔下的一个叫作亨丽叶特的人物。我十分留神地听着,竟然入了迷。就好像从一开始,我们就进行了一场赛跑——朝相反的方向。亨丽叶特!刚一提到这个名字,她就几乎立即开始谈论起她自己,而又没有完全撒手放开亨丽叶特。 
亨丽叶特被她用一根无形的长绳子牵着,她用一根手指神不知鬼不觉地操纵着这根绳子,就像沿街叫卖的小贩,他在人行道上站得离黑布稍远一点儿,表面上对在布上轻轻摇晃的小机械装置漠不关心,实际上却用牵着黑线的小手指一阵一阵地牵动着这玩艺儿。亨丽叶特就是我,是我的真正自我,她似乎在说。 
她要我相信,亨丽叶特真的是恶的体现。她说得如此自然,如此夭真无邪,带着一种几乎低于人类的坦率——我怎么会相信她就是这个意思呢?我只能微笑。似乎向她表明我相信。 
突然我感觉她来了。我转过脑袋。是的,她径直走来,仪态万方,眼睛炯炯发光。我现在第一次看到她有着什么样的仪表。她走过来就像一只鸟,一只裹在一大张松轻毛皮里的人鸟。 
发动机开足马力:我要喊叫,要发出一声吼鸣,让全世界都竖起耳朵。这是怎么走的!这不是走路,这是滑行。她高大,端庄,丰满,镇定自若,从烟雾、爵士乐以及红色灯光中发现,就像所有滑头的巴比伦妓女的太后。这是在百老汇大街的拐角,就在公共厕所的对面。百老汇——这是她的王国。这是百老汇,这是纽约,这是美国。她是长着脚,有翅膀,有性别的美国。她是欲望,是厌恶,是升华——加入了少量的盐酸,硝化甘油,鸦片酊,以及石华粉。她富饶,豪华:这不管怎么样就是美国,一边一个大洋。我一生中第一次被整个大陆重重地击中,正好击在鼻梁正中。这就是美国,不管有没有野牛,美国,这希望与幻灭的金刚砂轮。构成美国的一切也构成了她:骨胳,血液,肌肉,眼球,步态,节奏;沉着;信心;金钱与空腹。她几乎就在我跟前,圆脸上放射出银白色的光芒。那一大块松软毛皮正从她肩上滑落下来。她没有注意到。她似乎并不关心她的衣服是否掉下来。她百事不管。这就是亚美利加,像一道闪电射向狂热歇斯底里的玻璃库房。亚默利加,不管有没有毛皮,有没有鞋,亚默利加,货到付款。滚开,你们这些杂种,要不就开枪打死你们!我肚子上挨了一下,我抖动着。有什么东西冲我而来,无法躲闪。她迎面过来,穿过厚玻璃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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