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童时代》第3章


像又怎么样呢?我有爸爸,他在香港。况且,“人拐子”的故事里说过,人拐子有障眼法,会变哩。我溜下地,抱着他的腿咬了一口,恶狠狠地说:“我要我爸爸,不要人拐子!”他连摸都不去摸一下被我咬过的地方,却弯了一根食指去挠额角。他从列兵一步步当到将军,此时此刻,竟无法战胜他的亲生女儿——那个疲劳的、虚弱的,被愤怒和轻蔑烧得两眼血红的小妖怪。 
从此,我名丽丝,不叫天儿,也不再姓朱了。 
我坚定不移地相信,我是被人拐子弄来的。因为生活在军营,于是满耳满眼,全是军号军令,军械军装,这在好长一段时间都令我心惊胆颤。 
我到重庆时,正好放暑假。妈妈和妹妹都在家。以后,她们一个去了学校,一个去了幼儿园,每周才回来一次。父母曾多次将我送入幼儿园,但他们总是失败。我在幼儿园,不但大哭大闹,而且还要病,发高烧,最后只好让我呆在家里,和保姆在一道。弟弟那时一岁,寄养在别人家。 
军营里,孩子很多,可谁也不跟我玩。孩子们的游戏,多是“官兵捉强盗”,追得满山跑。我跑不快,老摔跤,不但“官兵”们不让我入伍,连当强盗的资格也不够。 
我的模样很不讨人喜欢,我只肯穿着从香港带来的中式长袍,冬棉夏单,因为郎中们说我招不得凉,小脸青青,下巴尖尖,一双眼睛满是警惕,满是惊惧,满是惶惑,还要说一口谁也不懂的广东话。 
我绞尽脑汁,想方设法要逃回香港。 
常如幽灵般,我站在路口,盼望见到一张熟悉的脸,好求人带我走,或者是拼命找寻一段熟悉的景物,想立在那儿等我香港的爸爸妈妈来找寻……,这些都是从故事里听来的脱身之计,而我始终没能发现一条熟悉的路,更见不着一张熟悉的脸。 
我几乎都不会笑了,整天寻寻觅觅,失魂落魄,那神情、那行状、那心态,活脱脱跟一匹小小的、落到陷饼里的孤狼一样。 
重庆是世界有名的雾都,山风瘴气很重,须以辣椒抵御,我却怎么也不肯吃辣椒。不久,我家又是郎中满门——我的肺又出毛病了。 
终于,爸爸开始亲自管教我了。 
“丽丝,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是我的女儿。”他说,“所以,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必须尽快强壮起来。” 
是平生第一次,我听到这种野蛮的推断方式。 
爸爸让我的保姆回香港了。他将我们从香港带来的咖啡酒曲打成一个小包,说:“这些都变成回忆了,从耗子能活下来,你就应该能活下来。” 
爸爸认为,他平生最为得意事,有四种:带兵打仗,拉琴吹萧,设局对奕,入厨掌勺。 
仗是没得打了,那会儿。于是他开始为我纸上谈兵。爸爸让我翻开的第一本书,竟是《三十六计》。 
他曾在步兵学校呆过一段,任军事研究室主任。这位行伍出身的将军,毅然决然,把他的女儿领进一个铁马金戈,征战杀伐的世界。 
我的生活日程被安排得满满的,已经没有空隙去恨爸爸,甚至连哭的机会也没有。 
他逼我练拳脚,教我骑马,要我爬山,爸爸做事很极端,凡是他要求的,我必须百分之百做到。我的身子骨很快就强健起来,真的可以“动如脱兔,坐如泰山”了。 
每天,我必须写够300个大字:手中捏只鸽蛋,笔头挂串铜钱,臂弯上还要放碗水。爸爸常站在我背后,出其不意地抽我的毛笔,只要被抽走,我就得再加写10个字…… 
他要我读书,文章由他亲自选,大多选自《史记》、《左传》、《资治通鉴》…… 
如果说,童年的我,心中依然能享有一片孩子的天地,那是妈妈描出的。 
放寒假了,妈妈妹妹和弟弟都回来了,家中热闹起来,总有歌声有笑声。爸爸从来严肃的眼睛,变得十分柔和。除了凌晨教我打拳,下午往我大字簿上画圈,他并不拉我去“运筹帷幄”。 
重庆有时也下雪,很冷,大家晚上都不出门。 
那晚,全家正围了火盆坐。炭火红起来时,妈妈开始讲故事了。那是说一个美丽的小公主,如何历尽磨难,救他那12个哥哥的故事,她的哥哥们被魔法变成了野天鹅…… 
这个动人的传说牵引着我,让我使劲往妈妈跟前凑。“再讲一个,妈妈。”丽珠一边抹眼泪,一面请求。 
“让丽丝念吧。”妈妈说,“她跟着爸爸,学了好多东西,比丽珠懂事多了。”她递给我一本书,翻开其中一页。 
那是安徒生的《海的女儿》。我开始读:“从前……” 
读到人鱼姑娘在朝霞中化为水沫时,我已是泪痕满面,妹妹趴在妈妈膝上抹眼睛。坐在我对面的爸爸站起,踱到我身边,又将双臂抱在胸前,踱回原位,抓了火钳,往盆里添炭。 
青杠炭哗哗喷哦,亮着暗红色的、淡蓝的火苗。我忽然悟到一抹透明的忧伤:我不甘情愿地发现,我有点喜欢我的爸爸妈妈了…… 
整个冬天,几乎每个夜晚,我的心都在童话里流连。我们读安徒生,读格林兄弟,读拉封丹,也读克雷诺夫,读伊索……窗外的雪绒,细细地,细细地,密密地下。腊梅的清香从门缝窗缝溢进来,飘散在屋里,飘进故事,直到弥漫了我的梦乡。 
我的梦里,再没有出现人拐子了。 
那些在夜色中潺潺流淌的童话,慢慢滋润着我的心灵。虽然,我依旧不改孤狼习性,常常一人独步山岭,但眼里心中,鸡虫狗鸟,家花野树都似乎沾了人性,温情多了。我喜欢对大自然讲话,对草说,对石说,甚至速来只长脚蚌蛀,也会对它絮叨一番,然后又放它飞去。 
我不再穿长袍,也不像妹妹穿裙子。父亲将他几件旧军装,裁裁剪剪又缝起,改小了装扮我。他总给我留两个大衣袋,我将它们装得满满的,从鸟蛋石头到小沙蟹,应有尽有。 
我最喜欢上树掏鸟窝,得了蛋下来,拾几张竹壳烧熟了,兴冲冲拿去喂蚂蚁,绕着我家墙根,共有6个蚂蚁穴。4穴小黄蚁,两穴大黑蚁。我总是将野外所得,平均分给4穴小黄蚁。从不喂黑蚁,它们体积庞然,总让我想起故事里那些仗势欺人的坏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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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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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得很,小小年纪,我们想的不是如何好好活着,而总是憧憬如何壮烈死去。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理想的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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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爸爸亲自调教,我的身体已非常强健,令整个军区大院的人刮目相看。 
也许是随了各自爹爹的缘故,大院里的孩子,几乎人人尚武好斗,且顽皮异常,又几乎都不去幼儿园的。部队里,军官的妻子们统称“家属”。几乎所有的家属都闲散在家,而又几乎所有的家属,都不能将她们那些精力旺盛的宝贝蛋牢禁家中。 
孩子自有孩子的世界。小一点的,自有三两一伙,四五一群,下地抓抓蟋蟀,上房墙堵烟囱;十来岁的娃娃就不一样了,他们偷马骑,偷车开,偷枪玩……玩得带兵打仗的父辈们头痛欲裂。 
最终将孩子们管束起来的,还是那些十七八岁的警卫员、通讯员。小伙子们将首长们的孩子按年岁分级,组织各种各样的比赛:摔跤、跑步、爬竿、讲故事。 
前三项,我兴味索然。我从不与同龄人斗力。因为爸爸说:“跟同龄男孩或跟比你大的女孩争斗,是最没出息的窝囊废。”而照警卫员们定出的“军事纪律”,我又绝不能分去大孩子一级,才6岁多哩! 
只有故事会,是不分年龄的。我最喜欢。 
50年代初期,在那片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土地上,人们崇尚的是英雄。我们心中的偶像,清一色,全是又年轻又勇敢,既高尚且简单的人。 
中国偶像,当然有被敌人挑在枪尖的放牛郎王二小,13岁的王二小孤身一人将鬼子引进了八路军的埋伏圈;有“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有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有用胸膛去堵机枪的黄继光……至于外国的,则全是苏联偶像:如卓娅、舒拉、保尔·柯察金。 
怪得很,小小年纪,我们想的不是如何好好活着,而总是憧憬如何壮烈死去。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理想的死法。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后院的5个孩子,他们发誓要学狼牙山五壮士,面对越缩越紧的包围圈,拔了枪栓砸了枪把,然后哈哈长笑,纵身跳崖…… 
会议厅前有一颗硕大的黄榆树,枝杆硬朗,浓叶婆娑,可供好几十人乘凉清谈,四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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