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童时代》第15章


要多花两年哩。 
沃洛加每封信都令人很愉快,谈的都是假期、滑雪、海滩、化装舞会……更让我觉得应该好好向苏联学习,早日过上社会主义生活。沃洛加说他十分惊讶为什么中国小学生连他们的斯达哈诺夫运动都知道,其实我是听政治老师说的。 
政治老师告诉我们,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苏联的经济十分困难,春天雪化时,甚至在莫斯科的街道上都能见到冬季的饿殍。有15个帝国主义国家共同对苏联进行经济封锁。斯大林号召他的人民努力加倍工作,有个叫斯达哈诺夫的工人一年不到就完成了自己几年的工作定额,于是政府号召全体苏联人向他学习。称为斯达哈诺夫运动。现在,中国也掀起向他学习的高潮,开始在各个工厂、矿山按照工作定额的完成量评出斯达哈诺夫工作者。后来,这种运动推及到医院、图书馆、话剧团等等一切非生产单位去了。也不知是由于“斯达哈诺夫工作者’这称号太长了不好记,还是因为学校呀。图书馆呀什么的没法核算产品定额,总而言之,中国的斯达哈诺夫工作者在奖状上就被写成‘先进工作者”了。 
那会儿的先进工作者是不给钱的,但会得到一张道林纸印的奖状。得了奖状的人,就用饭粒拴在它的四角,高高粘在墙上,就成了这人和这家的骄傲。来客见了,立时满脸敬重,都会停足细细欣赏那份印得十分简单也写得十分简单的奖状。往往在那种时刻,主人眼中就流动着一种含蓄得很的自信,远胜于当今在家因眩耀有瓶路易xiii法国酒的主儿。 
那时,各所学校也要每年两次评好学生,也发奖状。我家墙上从来没贴过我的奖状。老师们开玩笑说:“如果仅以工作量来衡量,钟丽丝这匹害群马都可以称为斯达哈诺夭式学生了。可惜这野马总跑不上正道!”不过政治老师却很喜欢我,说是“有性格的孩子才是可以教育的孩子。” 
我的政治老师戴副透明的白色胶框眼镜,连走路都在读书。他血气方刚,讲起课来很狂热,那语气那手势,让人觉得他巴不得将我们的头盖骨揭开以便将富国强民的主张一勺子就填进我们脑袋里。一上他的课我就很兴奋,于是我就加倍努力学习政治,放了学还翻爸爸的书看。爸爸有种《时事手册》的刊物,讲的全是政治事件。虽然我看了如堕五里云雾般稀里糊涂,但依然坚韧不拔,硬是生吞活剥地强记一些内容。比如说新中国建立后实行没收官僚资本的政策;比如说《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是1951年5月10日在北京签定的;记住了到1952年9月为止完成土改的农业人口已占全国农业人口的90%以上;同年初,又对全国私营工商业者开展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运动;还记住了中共七届六中全会在1955年10月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的决议》……总而言之,记住了一个小孩绝不会感兴趣的东西——我这样感兴趣地做,除了觉得这是为国为民之外,最根本的原因是觉得不该辜负老师的知遇之恩。因为他说他不但自己要努力成为新中国的政治家,还要把我培养成政治家。我也很愿意长大成为政治家、不过,我始终也没有当成政治家。他也没有,他变成了一个右派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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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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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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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向女子要求献给英雄的,是指“青年时期”了。 
但我依旧搞不清为什么,政府对男女要求献出的东西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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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放学后,我们班的女生刘碧云对我说:“你星期大到我家玩,好吗?”我吃了一大惊。因为我的外号是“害群马”,是“祸祖宗”,连许多老师有时都那么叫,形象那么差,以致班上的女生都不跟我玩,除非她们受了某个男生欺负,自家又没有兄长出头抱不平,才会出了校门后,揉着眼睛来告诉我。下次放学,我必在路上指名道姓找那男生狠狠打一架。 
刘碧云可是我们班的少先队中队长,拿奖状的好学生,从来没人欺负的,突然主动找我玩?我摸不着头脑,就眼瞪瞪看她。 
却原来她大姐星期天要结婚,嫁的是个志愿军。刘碧云告诉我,她大姐读师范时,积极响应校团委的号召,像全体女生那样,写信给最可爱的人——在朝鲜前线的志愿军叔叔,就像我们写信给苏联小朋反那样:事先谁也不知信落谁手。回信给刘碧云大姐的是个机枪手。书信来往一年多后,机枪手突然断了回音。她大姐急了,想了许多办法,才打听到他受了伤锯了左脚,不愿再跟她通信。从此后,她大姐就没断过往朝鲜寄棉鞋寄毛裤寄照片。机枪手随大部队撤回中国后,刘碧云的大姐一定要嫁给他。他起先怎么也不肯,说少了一截脚,怕拖累人家姑娘。刘碧云对我说:“我们全家都劝他娶我大姐。他是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才受的伤呀,哪能没有一房好媳妇照顾呢?”说着眼圈儿就红了起来。 
我最怕见人掉泪急忙应道:“中队长,你别哭,别哭,千万别哭!我星期天一大早就上你家玩。要不,现在马上就陪你玩。”就赶紧从我两只军装口袋往外掏弹弓,掏水枪,还掏了只小竹削的鸟哨,一样一样往刘碧云手里塞。 
少先队的中队长却一跺脚又哭又笑,道;“哎呀,谁跟你玩这些东西呀!还不收起来,呆会儿老师着见又要批评你了!”她告诉我,星期天,新姐夫的许多战友会去参加婚礼,她家姐妹们想为这些最可爱的人表演个节目:合唱一首他们在朗鲜很爱听慰问团唱的歌,叫《在泉边》,想要我吹口琴给她们伴奏。她姐姐在另一所小学当老师,还教过我两个月的。 
婚礼进行得很快乐。所有宾客热烈称赞新婚大妇,说他俩属于当时的楷模,政府提倡“好男儿为祖国献生命,妇女儿为英雄献青春”,刘碧云大姐和这个机枪手的形象,恰恰如此美好。 
其实早在1951年10月,志愿军赴朝鲜参战后,这种号召就已经很响亮了,但直到我亲自参加过熟人的婚礼,才忽然认真去想一想。 
一想,就不明白了:为什么好男儿和好女儿献出的东西不一样呢,也不明白到底什么是青春,于是回到家扔下口琴就翻《辞海》。 
《辞海》对“青春”,有本义与引伸义之解: 
1 是“因春季一片草木青葱故称‘青春’”。还举《楚辞·大召》为例道是:“青春受谢,百日昭止”。又列杜工部“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一句佐证。 
2 是“指青年时期,指青春期,亦指少壮的年龄。”并举潘尼“于泄素秋,止登青春”一说,加李善的注解为“素秋,如老;青春,如少也。” 
显然,政府向女子要求献给英雄的是指“青年时期”了。 
但我依旧搞不清为什么,政府对男女要求献出的东西会不一样。 
父亲一面往烟斗里按他的板烟丝,一面简单明了地为他那9岁的女儿解惑。 
一、青春只是生命的一部分,生命却不仅在青春期才存在。 
二、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倘摆了“为祖国献青春”,似乎剥夺老军人治血疆场之权;而“献出生命”一说,则囊括了少如甘罗老如廉颇的一切男子汉。 
三、女儿若非僧尼,罕有值青春然不婚嫁者;而属意英雄,正是上可以报效祖国下可以延续香火之事。 
四、其实男娶女嫁,乃青春互托,并无授受之分。况且家即小国,国即大家,无家不成国,无国不存家;为国为家,献生命或献青春,只男女分工形式有别而已。 
刚刚明白“生命”“青春”的涵义,我又疑窦新生:既然女子只须嫁得英雄便算列入佳等,父亲又何苦要我识战史读兵书?又要我练什么拳脚打什么枪呢? 
少见我的父亲竟是如此不厌其烦地为我解答战争之外的问题,说:“刚才所道,仅就寻常女子而言;对自己要求高的女子,应该为国为家都有所贡献。” 
父亲举粱红玉穆桂英为例,又说道;“好女子与好男儿无异。当是鱼与熊掌兼而得之。非万不得已,何苦为取熊掌而舍鱼?更何况为取鱼而舍熊掌乎?” 
我谢过父亲。在将《辞海》放回书橱时,忽然想到了一件事,就立即跑去找陈乃光。 
陈乃光也曾与我同班,是个操行评定总为甲等的乖男孩。我们住在同一层楼。我去他家门口招招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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