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失格》第3章


每个月我都定购不下十种新出版的少年杂志,此外,还从东京邮购了各种书籍,默默地阅读。所以,对麦恰拉克恰拉博士呀,纳蒙贾博士呀,我都颇为熟悉。并且对鬼怪故事、评书相声、江户笑话之类的东西,也相当精通。因此,我能够常常一本正经地说一些滑稽的笑话,令家人捧腹大笑。
然而,呜呼,学校!
在学校里我也开始受到了众人的尊敬。“受人尊敬”,这种念头本身也让我畏葸不已。我对受人尊敬这一状态进行了如下定义:近于完美无缺地蒙骗别人,尔后又被某个全智全能之人识破真相,最终原形毕露,被迫当众出丑,以致于比死亡更难堪更困窘。即使依靠欺骗赢得了别人的尊敬,无疑也有某个人熟谙其中的真相。不久,那个人必定会告知其他的人。当人们发觉自己上当受骗后,那种愤怒和报复将是怎样一种情形呢?即使稍加想象,也不由得毛发竖立。
我在学校里受到众人的拥戴,与其说是因为出生于富贵人家,不如说是得益于那种俗话所说的“聪明”。我自幼体弱多病,常常休学一个月、两个月,甚至曾经卧床休息过一学年。尽管如此,我还是拖着大病初愈的身子,搭乘人力车到学校,接受了学年末的考试,殊不知比班上所有的人都考得出色。即使在身体健康的时候,我也毫不用功,纵然去上学,也只是在上课的时间里一直画漫画,等到下课休息时,再把它们展示给班上的同学看,说明给他们听,惹得他们哄堂大笑。而上作文课时,我尽写一些滑稽故事,即使受到老师的提醒,也照写不误。因为我知道,其实老师正悄悄地以阅读我的滑稽故事为乐呢。有一天,我按照惯例,用特别凄凉的笔调描写了自己某一次丢人现眼的经历。那是我跟随母亲去东京的途中,我把火车车厢里通道上的痰盂当成了尿壶,把尿撒在了里面(事实上,在去东京时,我并不是不知道那是痰盂才出的丑,而是为了炫耀小孩子的天真无知故意这么做到)。我深信,这样的写法肯定能逗得老师发笑。所以就轻手轻脚地跟踪在走向教员休息室的老师背后。只见老师一出教室,就从班上同学的作文中挑出我的作文,一边走过走廊,一边开始读了起来。他“嗤嗤”地偷偷笑着,不久便走进了教员休息室。或许是已经读完了吧,只见他满脸通红大声笑着,劝其他老师也立即浏览一遍。见此情形,我不由得心满意足。
淘气鬼的恶作剧。
我成功地让别人把这视为“仅仅是一个淘气鬼的恶作剧罢了”。我成功地从受人尊敬的恐惧中逃离了出来。成绩单上所有的学科都是十分,唯有品行这一项要么是七分,要么是六分,这也成了家里人的笑料之一。
事实上,我与那种淘气鬼的恶作剧本质上是恰恰相悖的。那时,我被男女佣人教唆着做出了可悲的丑事。事到如今我认为,对年幼者干出那种事情,无疑是人类所能犯下的罪孽中最丑恶最卑劣的行径。但我还是忍受了这一切,并萌生了一种感觉,仿佛由此而发现了人类的另一种特质似的。我只能软弱地苦笑。如果我有那种诉说真相的习惯,那么,或许我就能够毫不胆怯地向父母控诉他们的罪行吧,可是,我却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可能完全了解。我一点也不指望那种“诉诸于人”的手段。无论是诉诸父亲还是母亲,也不管诉诸警察,或是政府,最终难道不是照样被那些深谙世故之人强词夺理击败了吗?
不公平现象是必然存在的。这一点是明摆着的事实。本来诉诸于人就是徒劳无益的。所以我依旧对真实的事情一言不发,默默忍耐着除了继续扮演滑稽逗笑角色之外已经别无选择。
或许有人会嘲笑道:“什么,难道不是对人类的不信任吗?嘿,你几时当上了基督教徒?”事实上在我看来,对人类的不信任,并不一定与宗教之路直接相通。包括那些嘲笑我的人在内,难道人们不都是在相互怀疑之中,将耶和华和别的一切抛在脑后,若无其事地活着的吗?记得自己小时候,父亲所属的那个政党的一位名流来到我们镇上演说,男佣人带着我去剧场听讲。听众密密匝匝地挤在那里,我看见了镇上所有与父亲关系密切的人的面孔。这使我兴奋不已。演讲结束后,听众们三五成群地沿着雪夜的道路踏上了归途。信口开河地议论着演讲会的不是,其中还掺杂着一个和父亲过从甚密的人的声音。那些所谓的“同志们”用近乎愤怒的声调大肆品头论足,说什么我父亲的开场白拙劣无比,那位名人的演讲让人云里雾里,不得要领等等。更可气的是,那帮人居然顺道拐入我家,走进了客厅,脸上一副由衷的喜悦表情,对父亲说,今晚的演讲会真是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甚至当母亲向男佣们问起今晚的演讲会如何时,他们也若无其事地回答说,“真是太有趣了。”而正是这些男佣们刚才还在回家的途中叹息说:“没有比演讲会更无聊的了。”
而这仅仅是其中一个微不足道的事例。相互欺骗,却又令人惊奇地不受到任何伤害,甚至于就好像没有察觉到彼此在欺骗似的,这种不加掩饰从而显得清冽、豁达的互不信任的例子,在人类生活中比比皆是。不过,我对相互欺骗这类事情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就连我自己也是一样,依靠扮演滑稽角色来整天欺骗人们。对于那种教科书式的正义呀、道德之类的东西,我不可能抱有太大的兴趣。在我看来,倒是那些彼此欺骗,却清冽而开朗地生存着,抑或是有信心清冽而开朗地生活下去的人,才是令人费解的。人们最终也没有教给我其中的妙谛。或许明白了那些妙谛我就不再那么畏惧人类,也不必拼命提供逗笑服务了吧。或许也就犯不着再与人们的生活相对立从而体验那种每个夜晚的地狱所带来的痛楚了吧。总之,我没有向任何人控诉那些男女佣人犯下的可恨罪愆,并不是出于我对人类的不信任,当然更不是基督教的影响,而是因为人们对我这个名叫叶藏的人关闭了信誉的外壳之缘故。因为就连父母也不时向我展示出他们令人费解的部分。
然而,众多的女性却依靠本能,嗅出了我无法诉诸于任何人的那种孤独气息,以致于多年以后,这成了我被女人们乘虚而入的种种诱因之一。
既是说,在女人眼里,我是一个能保守恋爱秘密的男人。
。。!
手记之二
。网
在海岸边被海水侵蚀而形成的汀线附近,并排屹立着二十多棵雄伟粗大的山樱树。这些树皮呈黑色的山樱树,每到新学年伊始,便与浓艳的褐色嫩叶一起,在蓝色大海的映衬下,绽放出格外绚丽的花朵。不久,待落英缤纷的时节,无数的花瓣便会纷纷落入大海,在海面上随波漂荡,然后又被波涛冲回到海岸边。东北地区的某所中学,正是在这长着樱树的沙滩上就势建起了学校的校园。尽管我并没有好好用功备考,却也总算顺利地考进了这所中学。无论是这所中学校帽上的徽章,还是校服上的纽扣,都缀着盛开的樱花图案。 
我家的一个远房亲戚就住在那所中学附近。也正因为这个,父亲为我选择了那所面对大海和开满樱花的中学。我被父亲寄养在那个亲戚家里,因为离学校很近,所以我总是在听到学校敲响朝会的钟声之后,才飞快地奔向学校。我就是这样一个懒惰的中学生,但我却依靠自己惯用的逗笑本领,日益受到了同学们的欢迎。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远走他乡,但在我眼里,陌生的他乡,比起自己出生的故乡,是一个更让我心旷神怡的环境。这也许是因为我当时已把逗笑的本领掌握得天衣无缝,以致于在欺骗他人时显得更加轻松自若的缘故。当然,做这样的解释又何尝不可,但是,更为致命的原因分明还在于另一点:面对亲人还是面对陌生人,身在故乡还是身在他乡,其间存在着不可避免的演技上的难度上的差异。而且这种难度差异无论对哪一位天才而言——即便是对于神灵之子耶稣而言——不也同样存在吗?在演员看来,最难进行表演的场所莫过于故乡的剧场。在五亲六戚聚集一堂的房间,再有名的演员恐怕也会黔驴技穷吧。然而我却在那里一直进行了表演,并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所以像我这样的老油子,来到他乡进行表演,必然是万无一失。 
我对人的恐惧与先前相比,倒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它在我的内心深处剧烈地扭动着,而我的演技却是在日渐长进。我常常在教室里逗得同班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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