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失格》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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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既像是店里的顾客,又像是店老板,也像个跑腿的侍从,还像是个亲戚。在旁人眼里,我无疑是一个来路不明的人。但“世间”却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惊讶,而且店里的常客们也“阿叶、阿叶”地叫我,对我充满了善意,还向我劝酒。 
慢慢地我对世间不再小心翼翼了。我渐渐觉得,所谓的世间这个地方并非那么可怕了。换言之,迄今为止的那种恐怖感很有点杞人忧天的味道,就好比担心春风里有成千上万的咳细菌,担心澡堂里隐藏着成千上万导致人双目失明的细菌,担心理发店里潜伏着秃头病的病菌,担心生鱼片和生烤猪肉牛肉里埋伏着涤虫的幼虫啦、肝蛭啦,还有什么虫卵等等,担心赤脚走路时会有小小的玻璃渣扎破脚心,而那玻璃渣竟会进入体内循环,刺破眼珠,使人失明。的确,所谓“成千上万的细菌在那儿蠕动”或许从“科学”的角度看准确无误,但同时我开始懂得:只要我彻底抹煞他们的存在,他们也就成了和我毫无关联,转瞬即逝的“科学的幽灵”。人们常说,如果饭盒里剩下三粒饭,一千万人一天都剩三粒,那就等于白白浪费了好几袋大米;还有如果一千万人一天都节约一张擤鼻涕纸,就会汇聚成多么大的一池纸浆啊。这种“科学的统计”曾经使我多么胆战心惊啊。每当我吃剩一粒米饭时,或是擤一次鼻涕,我就觉得自己白白浪费了堆积如山的大米和纸浆。这种错觉死死地攫住我,使我黯然神伤,仿佛自己正犯下重大的罪孽一样。但这恰恰是“科学的谎言”、“统计的谎言”、“数学的谎言”。在黑灯瞎火的厕所粒,人们踩虚脚掉进粪坑里的事,会在多少次中出现一次呢?还有,乘客不小心跌进车站出入口与月台边缘缝隙中的事,又是会在多少人中有一个人发生呢?统计这种可能性是愚蠢可笑的,与此相同,三粒米饭也是不可能被汇集一处的。即使作为乘法除法的应用题,这也是过于原始而低能的题目。尽管它的确有可能发生,但真正在厕所的茅坑上踩虚了脚而受伤的事例却从没有听说过。不过,这样一种假设却被作为“科学的事实”灌输进我的大脑。直到昨天我还完全把它作为现实来接受并担惊受怕。我觉得自己是那么天真可爱,忍不住想笑。我开始一点一点地了解“世间”的实体了。 
尽管如此,人这种东西在我的眼里仍旧十分可怕。在下去见店里的顾客时,我必须得先喝干一杯才行。可我又是多么想看到那些可怕的东西啊,所以我每天晚上都到店堂里去,就像小孩子总是把自己害怕的小动物紧紧捏在手中一样,我开始在喝醉的时候向店里的客人吹嘘自己拙劣的艺术论。 
漫画家。啊,我只是一个没有大悲也没有大喜的无名漫画家。我内心中焦急地期盼着狂烈的巨大快乐,即使再大的悲哀紧随而来,我也在所不惜。可是,眼下我的乐趣却不外乎与客人闲聊神吹,喝客人请我喝的酒。 
来到京桥以后,我已过了一年如此无聊的生活。我的漫画也不再仅仅限于儿童杂志,而开始登载在车站上贩卖的粗俗猥亵的杂志上。我以“上司几太”(情死未遂)这个谐谑的笔名,画了一些龌鹾的裸体画,并大都插入了《鲁拜集》'波斯诗人欧玛儿。海亚姆所著四行诗集'中的诗句: 
停止做那些徒劳的祈祷, 
不要再让泪水白白流掉。 
来,干一杯吧,只想着美妙的事情 
忘记一切多余的烦恼。 
那用不安和恐怖威胁人的家伙 
惧怕自己制造的弥天罪恶, 
为了防备死者的愤然复仇, 
终日算计,不得安卧。 
叫喊吧!我的心因醉意而充满欢欣, 
今早醒来却只有一片凄清。 
真是怪我,相隔一夜, 
我的心竟判若两人! 
难道正义是人生的指针? 
那么,在血迹斑斑的战壕 
瞧那暗杀者的刀锋上 
又是何种正义在喧嚣? 
哪里有真理给我们的指示? 
又是何种睿智之光在照耀闪烁? 
美丽与恐惧并存于浮世, 
软弱的人子负起不堪忍受的重荷。 
因为我们被播撒了情欲的种子, 
所以总听到善与恶、罪与罚的咒语。 
我们只能束手无策彷徨踟躇, 
因为神没有赐给我们力量和意志。 
你在哪里彳亍徘徊? 
你在对什么进行抨击、思索和忏悔? 
是并不存在的幻觉,还是空虚的梦乡? 
哎,忘了喝酒,那全成了虚假的思量! 
请遥望那漫无边际的天空, 
我们乃是其中浮现的一小点。 
怎能知道这地球是凭什么自转?! 
自转,公转,反转,又与我们有何相干?! 
到处都有至高无上的力量, 
所有的国家,所有的民族, 
无不具有相同的人性。 
难道只有我一个是异端之族? 
人们都读了《圣经》, 
要不就是缺乏常识和智慧。 
竟然忌讳肉体之乐,还禁止喝酒, 
好啊,穆斯塔法,我最讨厌那种虚伪! 
(摘自掘井梁步译《鲁拜集》) 
那时,有一个处女劝我戒酒。她说道: 
“那可不行啊,你每天一吃午饭就开始喝得醉醺醺的。” 
她就是酒吧对面那家香烟铺子里的小女孩,年纪有十七八岁,名字叫良子。白白的肤色,长着一颗虎牙。每当我去买香烟时,她都会笑着给我忠告。 
“为什么不行呢?有什么不好呢?有多少酒就喝多少酒。人之子呀,用酒来消除憎恨吧!这是古代波斯一个诗人说的,哎呀,不用说这么复杂。他还说给我这悲哀疲惫的心灵带来希望的,正是那让我微醉的玉杯呐。这你懂吗?” 
“不懂。” 
“你这小家伙,让我来亲你一下吧。” 
“亲就亲呗。” 
她毫不胆怯地翘起了下嘴唇。 
“混蛋,居然没有一点贞操观念。” 
但良子的表情里分明却飘漾着一种没有被任何人玷污过的处女的气息。 
在开年后的一个严寒的夜晚,我喝得醉醺醺地出去买香烟。不料掉进了香烟铺前面那个下水道的出口里,我连声叫着:“良子,救救我救救我。”良子把我使劲拽了上来,还帮我治疗右手上的伤口。这时她一笑也不笑,恳切地说道: 
“你喝得太多了。” 
我对死倒是满不在乎,但若是受伤出血以致于身体残废,那我是死活不干的。就在良子给我护理手上的伤口时,我寻思我是不是真的该适当地戒酒了。 
“我戒酒。从明天起一滴也不沾。” 
“真的?!” 
“我一点戒。如果我戒了,良子肯嫁给我吗?” 
关于她嫁给我的事,其实只是一句玩笑话而已。 
“当然咯。” 
所谓“当然咯”,是“当然肯咯”的省略语。当时正流行各种各样的省略语,比如时男(时髦男子)呀,时女(时髦女子)等等。 
“那好哇。我们就拉拉勾一言为定吧。我一定戒酒。” 
可第二天我从吃午饭时又开始喝酒了。 
傍晚时分,我踉踉跄跄地走到外面,站在良子的店铺前面,高喊道: 
“良子,对不起,我又喝了。” 
“哎呀,真讨厌,故意装出一副醉了的样子。” 
我被她的话惊了一跳,仿佛酒也醒了许多。 
“不,是真的。我真喝了呐。我可不是故意装出醉了的样子。” 
“别作弄我,你真坏。” 
她一点也不怀疑我。 
“不是一眼就明白了吗?我今天从中午起又喝酒了。原谅我吧。” 
“你可真会演戏呐。” 
“不是演戏,你这个傻瓜。让我亲亲你吧。” 
“亲呀!” 
“不,我可没有资格呀。娶你做媳妇的事也只有死心了。瞧我的脸,该是通红吧。我喝了酒呐。” 
“那是因为夕阳照着脸上的缘故。你想耍弄我可不行。昨天不是说定了吗?你不可能去喝酒的。因为我们拉了勾的。你说你喝了酒,肯定是在撒谎,撒谎,撒谎!” 
良子坐在昏暗的店铺里微笑着。她那白皙的脸庞,啊,还有她那不知污秽为何物的“童贞”,是多么宝贵的东西。迄今为止,我还没和比我年轻的处女一起睡过觉。和她结婚吧,即使再大的悲哀因此而降临吾身,我也在所不惜。我要体验那近于狂暴的巨大欢乐,哪怕一生中仅有一次也行。尽管我曾经认为,童贞的美丽不过是愚蠢的诗人所抱有的天真而悲伤的幻觉罢了,可我现在发现,它确实真真切切地存在于这个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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