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案组第2季1》第75章


祷埃故樟粑业剿依镒 ?br /> “我至今仍未曾忘记老锁匠对我的恩情,他不但在我最无助的时候向我伸出援手,还教会我开锁的本领。他说像我这种举目无亲的人,如果没有一门手艺,是很难生存下来的。
“我非常认真地学习他的本领,在两年之内几乎将他的开锁技术全部学会了。一般的锁,我不用一分钟就能打开。
“老锁匠无儿无女,把我视为己出,待我如同亲儿子一样。我本想把他当做亲人,侍奉他终老,可是老天爷却又一次跟我开起了玩笑。
“治保主任的家属始终没肯放过我,老锁匠收养我这两年间,他们用尽各种办法对付我们。幸好老锁匠是附近几个村子里唯一的锁匠,总算能得到一部分人的尊重,所以勉强还能应付过来。可是,他们为了向我报复,竟然教唆伯父他们诬蔑老锁匠偷东西,一群人冲进来,将房子里的东西全都砸个稀巴烂,还把老锁匠打伤了。
“老锁匠本来就年纪老迈,被他们毒打一顿,骨头都快散架了,躺在床上好几天都不能下床。眼见他快要不行了,我就哭着说要为他报仇,将那些人全都杀光。我还告诉他,治保主任是我杀的,只要给我一块刀片,我就能将他们都杀死。
“老锁匠跟我相处了两年,很清楚我的性格,知道没办法阻止我,就让我把他刮胡子的刀片拿过来,亲手交到我手上,对我说:‘你以为我只是个锁匠吗?告诉你,我也杀过人,所以不会阻止你去杀人。’
“他告诉我,他年轻时是个小偷,利用开锁技术潜入别人家里盗窃。因为被人发现,一时惊慌竟然错手将对方杀死。他说这是一条不归路,一旦双手沾上鲜血,一辈子都得背负良心的责备,叫我认真考虑清楚。
“我说杀一个人是杀,杀一百个人也是杀,既然我已经背负了一条人命,也不在乎多杀几个人。
“他叹了口气,没有再劝我放弃为他报仇,反而说如果我用杀死治保主任的方法去为他报仇,恐怕仇还没报,我就先被对方打死了。我问他该怎么办,他指着我手中的刀片说:‘捏紧这块刀片,在对方脖子上一刀划过去。’他说当年他就是这样,一刀划在对方脖子上,把对方杀死的。
“接着他还说:‘反正我撑不了多久,你就拿我当试验,顺便送我一程吧!’
“我盯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直到他一再催促我,我才知道原来他一直在强忍着痛楚,实在不想再忍受下去,要我给他一个解脱。那一刻,我也不知道该跟他说些什么,只好默默点头,含着泪,用手中的刀片往他指示的位置用力一划。
“鲜血随即从他的脖子喷涌出来,如涌泉般喷洒在我身上。我突然想起两位姐姐下体的鲜血,又想起治保主任身上那一道道不断流出鲜血的伤口。前者给我带来恐惧,后者给我带来亢奋,两种情绪激烈对撞,瞬间使我明白一个道理——只有复仇的快感才能战胜心底的恐惧。
“当天深夜,我等所有人都进入梦乡后,利用老锁匠教的开锁技术,悄然潜入那些曾经欺负我们的坏蛋家中。我偷偷摸到床头,用老锁匠给我的刀片,往坏蛋的脖子上划过去。
“一个、两个、三个……我数不清楚当晚杀了多少人,应该不少于20个,不过他们都是该死的混蛋!当中有一直迫害我们的治保主任家属,也有落井下石的伯父们三家,以及经常欺负我的村民。
“很难想象一个小孩竟然能在一夜之间杀死20多个人吧?我也觉得挺不可思议的。或许我被欺负怕了,走路特别小心,尽量不弄出任何声音,以防引起别人的注意。又或者我天生就有当杀手的潜质,每次都能准确地将对方的颈动脉划破。反正,当我将所有坏蛋都杀光后,仍没有惊动其他村民。
“虽然当时没被人发现,但一夜间死了20多人,天亮后村里肯定会炸开锅。所以,我趁天还没亮,匆匆跑回老锁匠的房子里,打算随便收拾点行李,马上离开村子。然而,收拾行李时我才发现,除了几件破衣服以及老锁匠给我的刀片和开锁工具外,再也没有任何属于我的东西。
“我拿起没多少重量的布包,离开给我留下苦痛回忆的村子,开始到外面的世界闯荡。那一年,我只有9岁。
“多年来的仇恨在一夜之间得到清算,但我并未因此感到快乐。复仇的快感在我离开村子那一刻便消散于无形,留下来的就只有蕴藏于心底的嗜血本性。
“离开村子后,我曾想用老锁匠教我的开锁技术谋生,但谁又会放心将关系全家财产及性命安危的锁头,交给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而且以当时的社会制度,一个来历不明的外乡人,要在陌生的地方生存下来,是件非常困难的事。
“就在快要饿晕的时候,我突然想起老锁匠说他曾经是个小偷。他既然能用开锁技术做小偷,我怎么就不行呢?为了生存,为了能找到吃的,我只好当个鬼鬼祟祟的小偷。
“那年头平民百姓都穷得叮当响,夜不闭户是很平常的事。所以,刚开始我一晚能偷到一两个别人不舍得吃的馒头或番薯,已经算是走运了。有时候一连摸进十来间房子,都是空手而归。
“后来,我发现老百姓虽然穷,但领导干部似乎活得挺不错的,至少他们要长得胖一些,家里多少也会有点能偷的东西。
“我的想法没错,干部家里的确能找到一些粮票之类比较有用或者说是‘值钱’的东西。不过当时流动人员较少,很多村子都没别的外来人,发现东西不见了,首先想到的当然就是我这个来历不明的小鬼头。虽然从未被当场抓住,但在当小偷的四年间,事后被发现的倒有好几次,还差点被打死。
“在那个年代,大概就只有傻瓜才会去当小偷,但对一个举目无亲的小屁孩而言,这又是唯一能让我生存下来的办法。幸好,在我13岁那年赶上改革开放,于是就跟随大人的步伐,到沿海地区去谋生了。
“沿海地区的好处是有大量外来人口,所以我混在当中并不显眼,偷东西也不容易被人发现。凭着这几年当小偷的经验,我不但轻易地解决了生活来源的问题,日子还过得挺快活的。
“可是,我很快就发现,这并非我想要的生活。我经常梦见鲜血飞溅的画面,但我却并没有感到恐惧,反而有种不能言喻的快感。我为此困惑了一段日子,直到有个接赃小哥给我一笔钱,让我干掉一个经常找他麻烦的治安员,我才发现一直隐藏于心底的嗜血本性。
“我在夜里悄悄弄开治安员家的门锁,像4年前杀死村里的坏蛋时那样,用刀片在他脖子上划了一下。鲜血喷涌的那一刻,我突然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我终于明白自己为何会不快乐,原来我一直无法忘记杀人的快感。
“在此之后,杀人便成为我唯一的生存动力。开始时,我还会挑选目标,只会杀那些做尽坏事的浑蛋。渐渐地,我不再选择目标,只要有生意上门,我就会接下来,也不在乎报酬的多少。因为我的目的不是为了钱,而是单纯为了追求杀人的快感。
“那年,我只有13岁。
“人杀多了,我渐渐变得麻木,甚至对生存感到谜茫。那感觉就像抽烟,抽多了总会想戒掉,但少抽一天也让人受不了,只好继续抽下去。
“我本以为自己会一直当杀手,直到某天被警察抓去枪毙。我不怕死,也不在乎生死。对一个无亲无故且满手鲜血的人来说,活着其实没有多大意义。至少,对当时的我来说,生存的意义就只是在被枪决之前我还能再杀多少人。
“这种行尸走肉的生活,一直维持到17岁,直到我遇上老二,一个改变我一生的男人。
“或许我天生是当杀手的材料,自13岁出道以来,我凭着自创的‘零距离猎杀术’,4年间杀人无数,却从未给警方留下任何线索。
“嘿嘿,试问又有谁曾想过,一个杀人如麻的职业杀手,竟然会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不过,这个人最终还是让我遇到了,他就是你的父亲相云博。
“17岁那年,我接到一宗生意,目标是高校里一位姓洪的教授。我先混进学校里当一名清洁工,然后找机会在深夜潜入洪教授的宿舍将他杀死。整个过程跟我之前做的买卖没多大区别,亦没有留下什么线索,警察肯定不会发现我是凶手。
“洪教授是老二的导师,他的死使老二非常难过,誓要查出凶手的身份,还他一个公道。事实上,老二真的做到了,他竟然凭借洪教授的几篇日记,查出了委托人的身份。
“我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并未亲自跟委托人见过面,对方自然不知道我的身份。但老二竟然根据买凶时间等细节,对照我的入职时间,将我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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