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第52章


我不知道搞了多少男人。”她开始吃吃笑起来。“各式各样的,和各种肤色的。总算把损失掉的时间捞回来。可是,你知道,我害怕起来了。我觉得在巴黎住下去不安全。我怕拉里会找到我,而且我的钱已经花光,那些狗娘养的,你得付钱,才跟你睡觉,所以,我就出来了,回到公寓里,给看公寓的女人一百法郎,告诉她如果有人来找我,就说我已经离开了。我把行李打好,当晚就坐火车来到土伦。一直到抵达这里之后,我的心才算放了下来。”
“你从此就没有离开吗?”
“一点不错,而且我要一直待下去。这儿的鸦片烟要多少有多少。那些水手从东方带来的,上等货色,不是他们在巴黎卖给你的那种烂狗屎。我在旅馆里有一间房间。你知道,商业与航海旅馆。晚上你走进旅馆,过道里全是鸦片烟味。”她放荡地唤一下鼻子。“又香又刺鼻子,你知道客人们就在自己房间里抽,使你有一种亲切之感。他们而且不管你带什么人进来睡觉。早上五点钟时,他们来敲敲你的门,喊那些水手上船去,所以,你只管放心大胆睡觉。”接着,并不改换话题,就说:“我在沿码头的一家铺子里看见一本你的书;早知道要碰见你,我就会买下来,叫你签个名。”
刚才经过书店时,我曾经停下来看看橱窗,注意到在别的新书里面有一本我的小说的法译本,是新近出版的。
“我想,你看了不会觉得好玩的,”我说。
“为什么不?你知道,我是能够看书的。”
“而且你还能够写,我相信。”
她迅速地看我一眼,大笑起来。
“哎,我小时候常常写诗。想来一定不象样子,但是,我觉得很好。我想是拉里告诉你的。”她迟疑了一下。“人生反正是他妈的,可是,如果能找些乐儿,而你不去享受,那你就是天大的傻瓜。”她把头挑战性地向后一甩。“我如果买下那本书,你肯在上面写几个字吗?”
“我明天就离开。你真要的话,我买一本送你,留在你旅馆里。”
“那太好了。”
就在这时候,一条海军汽艇开到码头上,汽艇里跑出一群水手来。索菲狠狠看了那些水手一眼。
“那是我的男朋友。”她向其中一个挥一下胳臂。“你可以请他喝一杯酒,然后最好溜掉。他是个科西嘉人,而且和我们的老朋友耶和华'注'一样妒忌。”
一个年轻人向我们走来,看见我时迟疑了一下,但是,索菲作了一个打招呼的姿势,就走到我们桌子面前。他很高,黑黑的,胡子刮得很干净,很漂亮的深色眼睛,鹰钧鼻子,乌黑的鬈发。样子看上去不到二十岁。索菲介绍我是她童年时代的一个美国朋友。
“不会讲话可是漂亮,”她向我说。
“你喜欢他们粗暴,是不是?”
“越粗暴越好。”
“总有一天会割你的脖子。”
“完全意想得到,”她咧开嘴笑。“早死早好。”
“人要讲法文,是不是?”水手厉声说。
索菲转身向他一笑,笑里带有一点调侃味道。她说得一口流利的俚俗法语,美国音很重,但是,这样一来,却使她平日使用的下流猥亵语言带有一种滑稽腔调,使人忍俊不禁。
“我告诉他你很漂亮,但是怕你不好意思,我用英语讲了。”'注'她对我说。
“他很棒。肌肉就象个拳击手。你摸摸看。”
这些恭维话使水手的愠怒消失了,带着满意的微笑弯起胳臂,把二头肌鼓出来。
“你摸摸看,”他说。“来吗,你摸摸看。”
我摸了一下,表示相当钦佩。我们拉呱了几分钟。我付了酒帐,站起身来。
“我得走了。”
“见到你很高兴。别忘记那本书。”
“不会的。”
我和两个人都拉了手,漫步走开。途中经过书店时,买下那本小说,写上索菲和我的名字。接着,脑子里忽然来了一个念头,但是,想不出什么别的好写,我把龙沙'注'那首精美小诗的第一句写在上面(这首诗是所有选集里都有的):美人儿,我们去看看那玫瑰花……我把书留在索菲的旅馆里。旅馆就靠近码头,我常住在那里,因为天一亮,人就被呼唤值勤人上班的喇叭吵醒;那时太阳朦胧照在港里平静的水上,犹如给那些幽灵似的舰只蒙上一层尸衣,十分娇美。第二天,我们开往卡锡,我要在这儿买点葡萄酒,然后开到马赛;在马赛换了一只我们预订的新船。一星期后,我回到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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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九
^生。网!

我看到艾略特的佣人约瑟夫的一封信,告诉我艾略特卧病在床,很想见见我,所以,第二天,我就开车子上昂第布去。约瑟夫在领我上楼见他主人之前,告诉我艾略特生了一场尿毒症,他的医生认为情形很严重。他现在已经熬过了,正在复原中,但是,腰子有病,要完全康复是不可能的。约瑟夫跟随艾略特四十年,对他很忠心,可是,尽管表面显得难过,人们不难看出,和他这个阶层的许多成员一样,当主人家遭到灾难时,他暗地里却在庆幸。
“可怜的先生,”他叹口气。“他当然有他的怪癣,不过,基本上为人还是好的。人迟早总是要死的。”
他的口气就好象艾略特快要断气了。
“我敢说你的赡养费他早已安排好了,约瑟夫,”我不客气地说。
“人不能不指望这个,”他哀叹地说。
当他把我领进艾略特的卧房时,我没有想到艾略特竟然很活跃。脸色苍白,样子看上去很老,但是,兴致很好。胡子刮过,头发梳得很整齐。身上穿的是淡青色绸睡衣,睡衣口袋上绣着他姓名的缩写字母,字母上面是他的伯爵冠饰。在翻过来的被单上,也绣有这些字母和冠饰,并且大得多。
我问他觉得怎么样。
“非常之好,”他兴孜孜地说。“不过是暂时欠安。再过几天,我就会起来了。
我约了第米特里大公星期六和我共进午餐,而且告诉我的医生,无论怎样,到那时候,要把我治好。”
我陪他坐了半小时,出来时告诉约瑟夫,如果他的病复发,就来告诉我。一个星期后,我去赴一个邻居家里的午宴,没想到艾略特也在座。他穿着赴宴的衣服,脸色象个死人。
“你不应当出来,艾略特,”我跟他说。
“噢,这是什么意思,老弟。佛里达请了玛法尔达公主。我认识意大利王室已有多年,从可怜的路易莎在罗马任上的时候起,而且我总不能拆佛里达的台吧。”
我不知道究竟应当佩服他的不屈不挠精神,还是可怜他在偌大的年纪而且得了不治之症之后,还对社交生活这样热衷。你决不会想到他是一个病号。就象一个快死的演员,脸上一涂了油彩,踏上舞台,登时忘掉身上的病痛一样,艾略特也以他一贯的自如担当他的潇洒请客的角色。人极端和蔼可亲;对于适当的人能照应得使人洋洋得意;讲话刁钻刻薄,非常逗人,这是他的拿手好戏。我好象从来没有看见他使出这样浑身解数过。当那位殿下走后(而且艾略特鞠躬的那种翩翩风度,既表现了对公主的崇高身份的尊敬,又表现了一个老人对一个年轻美丽女子的景慕,真值得一看),无怪乎耳朵里听见我们的女主人跟他说,他是这次宴会的生命和灵魂。
几天后,他又躺在床上了。他的医生禁止他走出房门。艾略特简直冒火。
“偏偏在这个时候,真是糟糕透了。今年这个季节特别热闹。”
他滔滔不绝地谈出一大串知名人士今年夏天都要到里维埃拉来。
我每隔三四天都去探望他一次。他有时候躺在床上,有时候穿一件华丽的晨衣坐在一辆两轮推车上。这种晨衣他好象备有无限若干件,因为我从来没有看见他穿过同样的。有一次去探望他——时间已是八月初——发现他异乎寻常地沉默。约瑟夫领我进屋子时告诉我,他人好象好了一点;看见他这样没精打采,我有点诧异。
我把海边听来的一些花絮告诉他,想使他高兴一点,但是,他显然不感兴趣。他双眉微蹙,脸上有种愠怒的表情,这在他是少见的。
“你去参加爱德娜?诺维马里的宴会吗?”他突然问我。
“不,当然不。”
“她请了你没有?”
“里维埃拉的每个人她都请。”
诺维马里亲王夫人是一个美国巨富,嫁了一个罗马亲王,不过,不是意大利那种一钱不值的普通亲王,而是一个伟大家族的族长,一个雇佣兵队长的后代;这位雇佣兵队长在十六世纪就为自己割了一大片采邑。诺维马里亲王夫人已经六十岁,是个寡妇。由于法西斯政权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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