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痛的边缘》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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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坏孩子的反叛心理我把那盘叫《麦田守望者》的专辑买回了家。听了之后我知道我错了,错得离谱。
我一直在想应该如何界定他们和他们的音乐。如果硬要说他们是朋克也应该是属于后朋克的,因为他们有很多背离朋克的法则,那种被我妈称为“杀猪时的嚎叫”在他们的音乐中很少,所以最后我只能称他们为“独生物种”。
他们的风格四个字就可以概括了:低调晦暗。晦暗到了什么程度呢?如果你整日嘻嘻哈哈一副弥勒佛的样子,如果你认为这个世界美好得如同童话世界里的水晶花园,那你就听听他们吧,看看他们怎样升起落幕的悲剧。
较之他们如《K!》、《你》等一上来就十分抢耳的歌,我更喜欢如《时间潜艇》、《英雄》等带有缓慢迷幻色彩的音乐。纯真的年代时光的河,迷离的幻境伤感的人,童年的木马夏日的雨,沉睡的英雄走错的棋。主唱萧玮用他冷漠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地展示着这个工业时代悲哀的阴影。吉他也好鼓声也罢,一切行云流水不着痕迹,在灵感之神面前我臣服了。
有些偏执的朋克分子对“麦田守望者”不屑甚至不齿,因为他们认为麦田守望者的音乐已经不“地道”了,不“朋克”了。对此麦田守望者说:“只有朋克精神,没有朋克框架。”很对,我举双手双脚同意。
朱哲琴·七只鼓
知道朱哲琴的人不少,喜欢她的人却不多。因为她音乐中的个性太强烈了。有个性的东西会有人喜欢,但不会有太多人喜欢。这是人类社会自古沿袭下来的大悲哀。以致于“个性”被用来用去成为了伪君子口中看似夸你实则贬你的微妙词语。所以当你听到有人说你“有个性”的时候,你就该审视一下自己:是不是锋芒太露了?
我用“西藏女人”来定义朱哲琴。本来我想用“央金玛(西藏音乐诗歌艺术女神)”的,但她毕竟是人不是神。朱哲琴音乐中的西藏情结让我十分着迷。有人说青藏高原是人类童年的摇篮,因为冰期的降临,人类向低处迁移,而西藏人不肯离开高原一步,他们仪表着人类最后的坚守。我对这种坚守顶礼膜拜。
那一年 / 磕长头匍匐在山路 / 不为觐见 / 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 那一世 / 转山转水转佛塔啊 / 不为修来生 / 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我常常感动于这种宣言般的赤裸裸的真诚,同时为现在的年轻人感到悲哀。他们在互联网上把名字换来换去地谈恋爱,真诚早以无处可寻了。作家说:没有了真诚的爱情仅仅是色情。
接触朱哲琴的时候我念初二,身旁的人被商业流行牵着鼻子走,剩我一个人在西藏氛围中摸爬滚打垂死坚持。我对所有不喜欢朱哲琴的人嗤之以鼻正如他们对我嗤之以鼻。他们告诉我朱哲琴不漂亮不出名不会搭配衣服。我觉得他们太浅薄。我说,我就是喜欢。他们没词了,那些微妙的眼神告诉我他们认为我是不可理喻的怪物。怪物就怪物吧,美女也会爱上野兽的。我自己安慰自己:其实你是个被施了魔法的王子。
初二的暑假我到处游说人去西藏,当然结果以失败告终,并且也令别人更加坚信我的神经搭错了。
那一个暑假我闷在家里翻来覆去地想西藏。醉人的青稞酒温暖的氆氇,闪亮的酥油灯光滑的转经筒,圣洁的菩萨虔诚的佛,怒放的格桑花飞扬的哈达,难道我们的结局只能是
我一生向你问过一次路 / 你一生向我挥过一次手吗?
暑假结束,我背着空书包去报名。我随心所欲地走在冒着热气的水泥马路上,听着《拉萨谣》。四十八层的广电大厦刚刚落成,公车票价涨到三块,对面走过来的女生长得不错,围着西瓜飞的苍蝇很浅薄。整个社会如流沙般变化不止,惟独我依旧固执而近乎病态地爱着西藏和那个西藏女人。
窦唯·幻听
我问别人知不知道窦唯,别人都会说:“知道,王菲的老公嘛!”这种回答实在让我哭笑不得。这是一种世俗的悲哀。同样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著名艺术家之子×××”,“著名烈士之女×××”等等等等。人格高尚者以此为耻,人格低下者以此为荣。北岛说:“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相信明眼人早已读出了其中的无奈和悲哀。现在暂且不谈窦唯的人格高尚与否,总之窦唯对这种现象是不满意的,这也很可能是他与王菲最后决裂的原因之一。好了,就此打住,再说下去就太八卦,与那些花边新闻记者无异了。其实我都耻于称他们为记者,人家有没有女朋友,离不离婚,买什么牌子的衣服,用什么样的马桶关他们屁事呀。如果就写出来的文字的存在价值而言,也许我比他们更像记者。
窦唯专辑的封面与歌名都很具有诱惑力。封面大多是氤氲模糊的水墨画,色彩一定要暗,感觉一定要幻。很多时候画面的内涵都是由买者的主观意愿决定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歌名曾让我痴迷得近乎中毒,一些很朴素很民族的东西被单独提出来之后,其内在的张力排山倒海。如:《荡空山》,《山河水》,《三月春天》,《出游》,《幻听》,《竹叶青》,《序·玉楼春·临江仙》……
窦唯的音乐应该是属于夜晚的。我喜欢关掉所有的灯,拉上窗帘,然后抱着腿静静地听,然后我会想起“天籁低回”这个词语。窦唯的音乐给人一种春末夏初的味道,湿漉漉的,光滑而精致,清淡之中春草发芽,伤花怒放。
窦唯对音乐很执著甚至固执。他认为歌词无足轻重,所以从《山河水》开始他一点一点蜕变,到《幻听》时,歌词已经退化为音乐的一部分了,同鼓声、琴声、吉他声一样。他甚至使用自己造的字以便营造更多的意象。这正应了崔健的话:“语言到头来都是障碍。”这种勇气令我折服。
我的同学有种奇怪的理论:喜欢王菲的人就不会喜欢窦唯,反之亦然。这叫什么理论呀?也许你称它为理论它自己都不好意思。
我喜欢窦唯,也喜欢王菲。矛盾在哪里?我看不出。
王菲·当时的月亮
太过商业化的东西我不喜欢,人也好歌也好电影也好,因为喜欢的人多,人一多身价就掉了。“物以稀为贵”嘛。幽兰绽空谷,雪莲傲山巅;狗尾巴草到处都是,却没有人把它插在花瓶里。
但王菲是个例外。例外的意思通常就是独特。王菲的唱功不容置疑,一首普通的《红豆》也可以唱成传世经典。她的音色本来很清丽,但却常常唱出慵懒的感觉,迷迷糊糊地拉着你走遍尘世。说她小女人也好新人类也罢,她既然能在商业化音乐中异军突起,成为我的“例外”,那她就自然有成为例外的条件。
至于那条件是什么就不是我所能讲得清楚的。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朴树·那些花儿
一个可怜的孩子,我只能这样定义朴树。说这话让人觉得好像我是个饱经风雨洞穿世事的得道高僧。天知道我比朴树小多少。
朴树不太懂得人情世故,有点像桃花源里的人。对着照相机不懂得摆PE,唱歌不带动作,上台领奖不懂得要感谢公司,说声“谢谢大家”就下去了。孩子啊孩子!
朴树的歌很内敛,同时又有向外突围的趋势。他的声音纯粹就是一个大男孩嗓音,没有受过任何专业的训练,我甚至可以听出他有些地方气息错了。但这种原始朴实的声音常常给我质朴而厚重的感动。
朴树说他有点自闭,他更喜欢唱而不喜欢说。他觉得音乐亲热而人群冷漠动物善良人类危险。他用长发遮住眼睛是为了“不把这世界看得太清楚”。他是为一些人一些事而不是为自己生活,“艰难而感动,幸福并且疼痛”。
我听朴树的时候会想起村上春树。也许是因为他们都一直在讲述“伤感而优美的青春,多情而孤独的年代”吧,只不过一个以音乐为载体,一个以文字为路径。
朴树的音乐底蕴就是孤独,彻头彻尾的孤独。这种孤独不是末日后一个人站在荒凉的大地上仰望大得吓人的月亮时的孤独,而是站在像鱼一样穿梭不息的人群中间茫然四顾的孤独。前者是绝望,后者是残忍的绝望。
我想起一篇超短篇小说:世界末日后惟一活下来的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突然响起了敲门声。我常常在想,当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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