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痛的边缘》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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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政治课没有人会上了,老师在上面象征性地随便讲讲,我们在下面随便听听。每个人的手上都是一本理科资料,充满哲理的故事和悲壮的历史无法打动他们,理性的神经坚不可摧。我觉得这一切很没有道理,我望着老师的眼睛很虔诚,但他却没有与我呼应的激情。最后我只好放弃,人人做题的大环境让我放弃了历史和政治。有时候人是很容易妥协的。
星期六 文字从我的指尖以鲜血的
形式流出,我听到它们落到
纸上发出钻石般的声响
我爱上了文字,这是一个理科生不可饶恕的错误。学校图书馆的小说很少有人借,小说区域常常只有我一个人在转悠,而参考书之类的早就被翻得不成样子了。这是所重理轻文的学校。
重理轻文的学校里的一个理科生爱上了文学,这与天方夜谭一样不能让人相信。我是个理科生,我不需要多么敏锐的洞察力,我不需要多么漂亮的文笔,我只要学会分析两个球怎么相撞,金属掉在酸里会怎样冒气泡就可以了。看来我是出轨了。
我也写点东西,但写出来的东西都有点阴冷潮湿的味道,像黑暗角落里长出的青苔。其实我希望自己写出来的东西能阳光灿烂朝气蓬勃,然而我做不到。我总是以一副无关痛痒麻木不仁的口气诉说我想要呈现的故事,尽管很多时候我是在讲自己。朋友说,你怎么讲到自己也是平静的语气好像在讲别人的故事一样?我说我也不知道。老师说,你要煽情一点再煽情一点,那才能感动别人。我说感动自己就好了为什么要感动别人。
我常常读安妮宝贝式的尖锐颓废的文字,一直读到它们把我刺得很痛,以此来证明自己并不麻木,所谓的以毒攻毒。
老师说你的那些比喻句不要用在作文里,我说好的;老师说这种开头和结尾的方式你要背下来,我说好的;老师说这个大作家的生辰年月你要背下来,我说好的,尽管我很茫然究竟重要的是作家的人还是作家的作品。
老师说得越多我越茫然,真是黑色的讽刺。
星期天 我老了,老得失去了
记忆与想象力,我感觉我是在
一刹那间就衰老的
有个网络写手说,我们都生活在习惯里,我们今天这样活着是因为我们昨天这样活着;而昨天这样活着是因为前天这样活着。弗洛伊德说:这是死之本能。
可我是活在光速里的,星期一我还在艰难地说我要那个红苹果,而星期六我就可以写出青苔一样的文字了。我不想这样飞速地生活飞速地变老,我希望时间用万分之一的速度缓缓流过,我希望看到一滴眼泪在慢镜头处理下坠落绽放出美丽颜色,然而拿遥控器的人始终把手指停在“快放”键上。
席慕容问:当生命的影像用快速放映之后,我们还有没有勇气再去继续眼前这用每分每秒缓慢地展现出来的旅程?我也在找答案并且找得很辛苦。
本来我以为我的生命已经够短了——一个星期,只有一个星期——现在我发现其实我的生命可以更短,五千字而已,五千字,我生命的全部。 
..
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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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人,小蓓是一个人,小许是一个人。
我们是三个人。
小蓓是个不怎么寂寞的孩子,小许是个有点寂寞的孩子,而我是个很寂寞的孩子。
小蓓是我最好的异性朋友,我们是单纯的朋友,这是我和小蓓彼此没有言明的约定。但我们太过于形影不离,所以别人把我们定义为一种很微妙的关系,我也不去声辩,随它去好了。
小许是我的一个没见过面的朋友,我们彼此很像。说明白一点,我们是笔友兼网友。
我常常寂寞。于是晚自习后我会对小蓓说,陪我走走。小蓓总会捋捋头发说好的。小蓓原来有头漂亮的长头发,后来剪短了,我陪她去剪的。我告诉发型师应该怎么怎么剪,好像我自己剪头发一样。剪出来的效果不是很好,小蓓骂我口齿不够伶俐表达不够清楚我骂发型师学艺不精。然后一起笑。然后一起想上街怎么见人。
你看我这人就是不会说故事,跑题也可以跑这么远,看来我可能真的有点不善表达。好了话题拉回来。我对小蓓说陪我走走,小蓓说好的,于是操场上的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然后再压短然后再拉长。我们由一盏灯的光明走向黑暗然后又从黑暗走向下一盏灯的光明。在一个又一个连绵不断的光线的罅隙中我告诉小蓓我小时候是个不怎么听话的孩子我的童年是在农村长大的我小时候很皮摔得满身是伤现在我长大了安分了许多我能静下心来看书不抽烟不喝酒成绩很好基本上是个好孩子只是有时候很任性乱发脾气没理由的悲伤。而小蓓则告诉我她不吃猪肉很注意自己有没有长胖爱看《红楼梦》但搞不清楚里面成千上万的人物初中和几个女生好得不得了大家一起很开心而上了高中发现朋友的定义有了些改变自己无法适应所以有时候孤单尽管她小时候作文很好但上高中之后就不会写公式一样的议论文了因此连语文也不想学了但却发疯似地想考中文系。
考中文系也是我的梦想,只是我想考复旦而小蓓想考北大。我说小蓓贪慕虚名小蓓说我贪慕虚荣。北京和上海居然被我们说成那个样子,想想多少有点惊世骇俗。
我们走,走,走,一边走一边喋喋不休,黑暗和光明在我们身边交替上演,很有象征意味。
我们彼此都很有祥林嫂的神经质,所以我们可以很长时间说话,说到后来语言都有些力不从心因而不得不加上手语。手指穿过黑夜就像穿过黑发一样,有丝丝冰凉的快感。
小许和我是同一家杂志四川记者站的写手。我常在上面写一些无病呻吟的文字以骗取一些稿费好维持生活的滋润。四川就我们两个人,而且我们在同一个城市。很巧很巧。
小许和我做笔友的时候是个男生,但和我做网友的时候就变成了女生。很复杂的一件事情。总之一句话:我被骗了。我生平最痛恨别人骗我,因为被骗时自己绝对像只被耍的粉墨登场的猴子。但后来我原谅了小许,因为小许的眼泪。她在网上一边流泪一边说:我不想的,我不想的。
小许告诉我她和我刚认识的时候是想看看我是不是那种想骗女孩子的男生,所以她就以男孩子的身分出现了,后来慢慢地知道了我不是那种人。听小许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掌心在冒汗,因为当我知道小许不是女生的时候我真的有过很大的失望。我不是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我就是一个俗人。
小许的文笔实在好,每封信洋洋洒洒三千字。从门前刚立的广告牌说到席慕容的《新娘》,永远也说不累。她的信结尾的时候永远都是“好了,再写该超重了,就此搁笔”而不是“好了我累了,下次再说”。就像南孚电池。
小许是个很宿命的人,她告诉我说她喜欢几千块的那种大拼图,散开来的样子就像宿命,拼好之后又像创造了宿命。有意思。
小许喜欢把她大大小小的故事都告诉我。
比如她曾经热情高涨地去卖贺卡,结果卖完之后发现居然赔了五十块。
比如她讨厌同桌那个整天涂护手霜的女生,说她瘦得拖社会主义的后腿。
比如她喜欢在雨里提着裙子疯跑,不打伞。
比如她喜欢听张学友的《一路上有你》,尽管那首歌老得掉渣了。
比如她打羽毛球很厉害,被叫做“幻影杀手”。
比如。比如。比如。
我说世界上最痛苦的事就是陪女生逛街,而更痛苦的就是陪一个叫小蓓的女生逛街。
我曾经陪小蓓走完整条滨江路,比长征都厉害。
小蓓总是叫我看路上漂亮女生的漂亮衣服,她说你看那个女生的裙子好不好看?鞋子好不好看?我说好看好看,但穿在你身上就不好看。小蓓说我知道你嘴里从没一句真话的。我马上说哎呀其实你很漂亮。小蓓马上说哎呀奇怪你怎么说了句真话出来哦。
小蓓曾经看到过一个银戒指,很喜欢很喜欢。我说我买给你啊,那你就要给我洗衣服做饭扫地了。小蓓说好啊为这个戒指卖身值得考虑。后来我悄悄地去买了这个戒指但最终没有拿给她。小蓓生日的时候我送她一瓶香水。第二天小蓓对我说香水被同寝室的一个女生打翻了。我说哦。她说你怎么没反应哦,你送的啊。我嘿嘿地笑了笑。小蓓摇摇头说你这人真是麻木。后来我生日的时候小蓓送我一个草绿色的迷彩钱包,她说掉到草地里就找不着了,你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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