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痛的边缘》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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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就每天告诉我:你一定要考到北京去。我的父母在这个异常繁华但也异常冷漠的城市里,坚持着他们纯正的北京口音,所以我永远是一个外地的孩子。父母极为厌恶上海,他们总是告诉我上海没有钟鼓楼,上海没有刹什海,上海没有那种北京硫璃瓦反射出的暖色夕阳,上海没有精致玲珑的皇家园林。他们认为上海惟一比北京好的地方就是没有沙尘暴。当我们坐在飞机上俯看上海整齐的高楼时,父母也会告诉我你看下面多像一大片一大片的墓碑。只有母亲会说其实上海的衡山路也是很漂亮的。女人总是爱浪漫的,而上海高大的法国梧桐的确是北京无法比拟的。
当我最终考上北京的时候,我的父亲真的是格外地骄傲,他在酒店里请了二十几桌人吃饭,我清晰地记得,那天,在那么多上海人中间,父亲的北京话讲得格外地响亮。
父母把我送到了大学,而在我一切都整理完毕之后,在母亲对我说了十三次“北京天冷,记得多穿衣服”和十五次“有什么事记得往家里打电话”之后,父母离开北京回到上海,我清楚地记得母亲在走进登机口的时候我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下来。

我叫春天,每个人都说这是个好名字。我出生的那天正是立春,并且北京居然没有像往常一样漫天黄沙,而且阳光明媚得一塌糊涂。所以我父母在亲了我一口之后就决定叫我春天。
而现在我在阳台上梳我刚刚洗过的长头发,湿漉漉的头发总有一股春暖花开的味道,妈妈总是选最好的洗发水。
我是个从小就被人宠的孩子,所以我很任性。我从来就不回避自己任性这个事实,就像玫瑰从不回避自己花朵下隐藏着尖刺的事实。
我从小开始学小提琴,学到现在学了十五年。认识我的朋友总会对这个显得太过漫长的数字长嘘短叹,他们永远也不明白像我这样一个像风一样的双子座女孩怎么可能安守于一份长达十五年的坚持。我也不明白,我只知道自己可以站在琴谱面前几个小时。
朋友说我是个特立独行的人,说我唯美。我不介意他们的话是真诚的赞美或违心的巴结,但我真的介意自己是不是能行走得像春天里最柔和的风,是不是站立时像一株干净清爽的木棉。因为我真的不愿意成为那种每天翻看时尚杂志、毫无自我地变换衣着的女子,也不愿意自己成为那种走路时像一个个移动的化学方程式一样的女子。
我从小就是个幸运的孩子,小学直升初中,初中直升高中,高中保送进这所全国著名的大学。我写了大量的文字,同时有很多不同的陌生人给我回信。我长得还算漂亮并且从高一开始就有人追。我总是担心自己是不是幸运得有些过头了,会不会有一天所有被我躲掉的倒霉的事情一股脑砸在我的头上。
近来我就越来越担心这会变成现实,因为崇明快要回上海了。而我一个人将留在这里,迎接年复一年的沙尘暴。一个在上海,一个在北京,两颗流离失所的心。

我在学校的设计室内画图,这个设计已经被我修改了七次,可我的老师依然不满意。春天坐在我的旁边,摆弄着我桌上的东西。她总是将我摆好的橡皮、铅笔、大大小小的尺弄得面目全非。
春天是一帆风顺的,她现在每天收到大量的约稿信,她只需每个月坐下来安静地写一个星期的字然后就会有很多汇款单传到她的邮箱。而她的小说也马上要出版了。
而我却是一个太过于平凡的男孩子,一个即将成为男人的男孩子。我知道自己很快就不能再一边抱着足球一边傻傻地微笑,一边握着羽毛球拍一边幸福地流汗了,不能再穿那双NIKE球鞋和那件锐步风衣了,我应该习惯西装革履的生活,习惯面对电脑修改一根又一根线条的生活,习惯在大脑中构想一幢又一幢大厦的生活。
可是上海人想留在北京就正如北京人想留在上海一样困难。但我在努力,可是我没有告诉春天,我只希望我们可以在剩下的三个月中,照样在图书馆后面那条长满梧桐树的路上走,照样一起逃课去看一场前卫新锐的电影,照样戴着她送给我的手套然后牵着她的手走在人来人往的街头,就像我们四年一直以来的那样。
设计室除了我们两个没别人了,春天还是玩着我的大大小小的作图尺。
你要回上海了吧?春天突然问我。
也许吧。我回答她。然后我看见春天的手指在一刹那间变得僵硬。
没人说话。窗外的风刮得格外空旷,就像是一瞬间大地上的人、车、马、河水、瀑布,全部消失了动静。一刹那静得天眩地转。
春天盯着我的图纸一动不动。其实我很害怕春天安静的样子,全身是一种完美的防御姿势,眼中却有着让我恐惧的明明灭灭。
我饿了我先去吃饭。再见。春天起身时说。
好的。我继续埋头做我的设计图,可是我却一连画错了三根线条。
我一直等着看春天是否会同往常一样将我的饭盒盛满饭菜摆到我的手边,可是当我关好设计室的门时,春天都没有回来。
夜色阑珊。春寒料峭。今年的春天来得格外地迟。裹紧大衣的时候我莫名地想到。
然后我听到身后传来打开设计室大门的声音。是啊,为前途拼命的不止我一个,被老师骂的人也不止我一个,同样,从上海而来最终也将回到上海的人也不会只有我一个。

我从来没发现食堂的生意如此好,排队可以排到十分钟也不向前挪的地步。当我排到窗口的时候,后面有几个男生很无礼地将饭盒从我的头上传进去打饭。最终他手腕上的表带勾断了我几十根头发。
走出食堂已经暮色回合。风从遥不可知的夜色中吹过来。
我将饭盒送到设计室。当我打开设计室的门的时候,突如其来的黑暗给了我个措手不及。我没有立即开灯而是下意识地喊出了崇明。然后我明白他已经走了。
然后我慢慢地关上门。
北京今年的春天来得格外的迟,梧桐树依然是光秃秃的样子,像是些前卫冷漠的后现代雕塑。崇明曾经告诉我上海有全国最漂亮的梧桐,两行梧桐间是温润干净的黑色柏油马路,上面印着金黄色的各种交通线。而马路的两边则是一幢一幢木质的房子,红墙白顶青墙灰顶。于是我告诉他将来我一定要住在那样的房子里面,如果可以住一辈子,我就住一辈子,看一辈子窗外美丽高大的梧桐。崇明说那好你来上海呀我给你买幢那样的房子。迎面走过两个牵着手的男生女生,女生很幸福地靠在男生肩膀上,一脸的青山绿水春光明媚。崇明的手指很细很长,可是有力,他的掌心干燥而温暖,可以将我的手完全覆盖。而我的手总是冰冷的,所以崇明总会叫我多穿点衣服。我告诉他衣服穿多了人就胖了,胖了就不好看了。崇明说那很好呀别人就不会要你了,只有我要你,你逃不了了。说完坏坏地笑,但眼睛却异常地明亮。
晚上的操场总是显得格外的空旷,同时也格外的寂寞。我傻傻地站在操场边的路灯下面,头顶上有大群大群的蛾子在绕着灯飞。
飞蛾就那么傻,明知道会受伤。我突然想起《大话西游》里的紫霞仙子,她是一边含着眼泪一边微笑同时说出这句话的。
我第一次遇到崇明就是在这个操场上。当时崇明在踢球,我的几个朋友是崇明队里的。后来他们中场休息的时候我跑过去告诉他我叫春天。
你叫什么名字呀?
崇明。
那你是哪儿的人啊?
崇明。
我知道你叫崇明,我是问你是哪儿的人。
崇明。
每次我想到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傻傻的对话我就会忍不住笑起来。当时崇明在回答我的问题之后也笑了起来,眼睛亮晶晶的,风把他的白色球衣的领子吹得翻来翻去,汗水沿着他的发梢大颗大颗地滴下来,然后比赛继续,他不好意思地对我说再见。
我是个记忆力很好的人,我总是可以记住多到不可思议的东西。我喜欢在空气清凉的夜里将我所有的记忆全部倒出来,一点一点清理这些敝帚自珍的东西,像个幸福的小乞丐。
天空慢慢地走过一朵云,然后再走过一朵云。路灯顽强地将夜色撑开一个口子,夜色在路灯四周大批溃败。风吹过来,我摸到风中大量沙子的味道。
于是我想起崇明告诉过我的那个故事,我每想你一次,上帝就掉下一粒沙,于是便有了撒哈拉。
我将手伸出去停在风里,手指屈成寂寞的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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