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痛的边缘》第27章


于是我想起崇明告诉过我的那个故事,我每想你一次,上帝就掉下一粒沙,于是便有了撒哈拉。
我将手伸出去停在风里,手指屈成寂寞的姿势。
这个春天里北京肯定会掉下大量的沙子。我忽然想到。

我忽然想到,这个春天我实在是个碌碌无为的人。
我撕掉了三张我不满意的设计图,剩下一张我满意的图纸被老师说像小朋友玩的积木。春天给我买了三条红色的鱼,结果我养了一个星期后就看到了鱼缸水面上漂着三具小小的尸体。我养了两年的小盆景在这个春天里却没有发出一个新芽,也许它再也长不出叶子了。我心爱的羽毛球拍出现了一道惊人的裂痕。
我想我是这个春天里最最倒霉的人。
我开始天天为工作,准确地说是为一个北京户口而奔忙。春天总是将我收拾得极为得体,我觉得自己穿得格外整齐连结婚都可以。我记得有很多公司都对我很满意,但当我一提到户口问题的时候,那些部门经理总会在一刹那间把笑容弄得僵硬死掉。他们总是对我说你你北京话讲得那么好我还以为你北京人呢,然后我得到的答复就变成了回家等候通知。
我第七次或者第八次从高级写字楼出来,然后一步一步走回学校。我的衣着绝对让别人认为我是个成功的小白领。我在一大群白领中间走,沿着与他们不同的方向,于是我觉得自己成了一种障碍。大群有着空洞眼神的人像鱼一样在街上游动。
我松开领带以便让自己的呼吸顺畅一点。领带是春天送给我的,在领带的背面她调皮地签上了她的名字。我想起早上春天替我打好领带时的样子,微笑着,嘴角扬起,头发在风里一晃一晃的。
我想我是又一次让春天失望了。
从市区到学校有一条很干净的马路,两边长满我叫不出名的树木,它虽然比不上上海装点着高大的法国梧桐的长街,可是它干净,也清静。所以我也很喜欢在上面走,大走特走,走出忘记悲欢的姿势。
这是我自小养成的习惯,习惯在干净漂亮的马路上走,走出我的心如止水,走出我的波澜不惊。其实我还有一个习惯,就是蹲在马路上,抬头仰望湛蓝的天空,看着马路边上梧桐树一片一片疯狂地掉叶子。后来春天告诉我这个姿势太过于寂寞,太像个受伤的孩子,她会心疼,所以我就再没有蹲在马路边上了。偶尔穿过一片树荫的时候,我会匆匆地抬头看一下天空。
路过一个小学,孩子们还在上课。没有理由地我忽然就想进去。我在这所陌生的小学里来回地晃,偶尔碰到一两个上体育课的小孩子会站得很直然后对我说老师好,红领巾在胸前飘,很漂亮。
我开始想起我在崇明的生活。想那个很小很小的操场上,我第一次踢球摔倒的样子,想我第一次戴上红领巾的样子,想我崇明的兄弟们,想起崇明的风里大把大把海水的味道,想起崇明的春暖花开,想起校门口的梧桐树一到春天便疯狂地掉叶子。
崇明也许真的就应该呆在崇明,过些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生活。
也许我真的应该回到上海去了。

今年的春天总算开始像点样了。学校湖边的柳树开出了大团大团白色的心事。风。然后就飘得一天一地。我记得崇明告诉过我柳树是世界上最寂寞的树了,一个人悄悄地独自灿烂,但开出的是一点一点的寂寞的白。
而我最近常常坐在湖边的那张椅子上,就是那张我和崇明坐惯了坐熟了甚至想搬回家去坐的那张椅子,我坐在成千上万的柳絮中间,坐在春天的白色寂寞中赶我的书稿。或许崇明并不知道我最近在忙什么,甚至很有可能他连我正准备出书也不知道。他最近总是对我不温不火的,而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很不对劲,一定有什么东西。可是当我问他你最近怎么了,他总是说没什么呀真的没什么。
那天崇明陪我走过羽毛球场的时候我问他:你知不知道写书最大的好处是什么呀?他摆出一付很傻的姿势说不知道。于是我告诉他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在扉页上写下:“仅以此书献给我最爱的某某某”。我接着很有用心地问他:你说我写上谁的名字?他耸耸肩说:随便啦。那一下我是真的傻掉了,我觉得自己是个很傻的人。
一滴眼泪掉下来,夜色很浓,崇明看不见。眼泪打在我的手背上,很快便被风吹干了。
崇明是个不怎么爱看书的人,我送给他的一本书被他放在书架的第二格,平放着,上面积满了灰尘。于是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不要再送他书了,他从里面读不懂什么的。
晚自修。晚自修的时候我不快乐。
我总是跑到崇明的教室上晚自修,以至于很多人以为我是学建筑的。后来他们看到我抱着很厚的牛津词典的时候他们才张大嘴巴说:“你是学外语的啊!”
以前我是很快乐的,因为我坐在崇明旁边,整个晚上崇明都会握着我的手,然后两个人静静地看书。但最近崇明忽然坐到我后面去了,他说他要好好搞他的设计。
今天我去的时候崇明在看一本建筑杂志,我在他身边小心地坐下来,我看到他的眉头皱着,眉间一个“川”字,嘴角向下拉着,像个受了委屈但倔强的孩子,于是我伸出手准备将他的眉间抚平,可是崇明将头轻轻一歪让开了。崇明让开了。我的手就那么僵在空中。凝固的悲哀。崇明说:春天你乖,坐前面,我认真看书,好吧。
于是我坐到他前面,拿出我的牛津词典。
然后我就听到了崇明和他旁边一个女生的笑声。我回过头去的时候看到他和旁边的女生在一张纸上画什么,眉角飞扬的样子,眼睛笑得弯起来。
于是我悄悄地回过头来看书,258页,我看了一个小时。
九点二十分的时候我收到ALL机留言,我的编辑要我回电。我看到崇明认真看书的样子没敢打扰他。于是我将背包和衣服放在桌子上面,然后出教室回电话。
电话里编辑在谈我的书的问题,而我在不停地看表,我怕下了自修崇明看不见我,以至于对方说什么我都说“好的”。以至于我将交稿时间又提前了一个月。
挂掉电话我就朝教室跑,我担心崇明会不会一个人蹲在教室门口仰望黑色的天空,就是那个寂寞得让我害怕的姿势。
当我推开教室门的时候,我听到自己大口大口喘气的声音,八盏日光打将教室照得灯火通明,可是人去楼空。我的背包与衣服孤零零地躺在桌子上。崇明走了,崇明看着我的背包孤零零地躺在桌子上可是他走了。
我走过去拿起我的衣服和包,然后将灯一盏一盏拉灭。
我坐在教室门口的台阶上,双手抱着膝盖,学着崇明的样子仰望天空,这个寂寞的姿势令我像个受伤的孩子。崇明告诉过我上海的天空永远不黑,夜晚天空是暗暗的红色光亮,就像是大红灯笼上蒙了层黑布的光泽。而北京的天空却是如此的黑,黑得彻心彻肺。
我想到崇明最近真的是在疏远我,一大群朋友上街,他总是和别人说很多的话,而只是偶尔对我笑。我拉住崇明的手,他不躲,但也不弯曲手指将我的手握住,任我的手指暴露在风里面于是它们就变得很凉。我知道只要一松手我们就分开了,于是我用力地抓着崇明的手。而他以前拉着我的手飞快地走的样子在我脑中真的很模糊了。
眼泪大颗大颗地掉下来,我听到它们砸在地上发出钻石的声响。
我鼻子一酸,对着天空说:崇明,我爱你。
然而天地空旷,除了我,除了四处出没的黑色的风,没有任何声响。
崇明,我爱你。我又说了一次,然后我抱着衣服回家。
我真的很想快点回家。洗个澡,听几首歌,赶几千字稿子,然后倒头大睡,然后明天就依然是春光明媚。
第二天早上的时候我睁开眼睛,就发现了几缕明媚的阳光在窗帘的缝隙处探头探脑。我很开心地坐起来,然后发现我的声带有剧烈的灼热感,我发不出声音了。

我是个偏爱乘车的人,就正如我是个喜欢走路的人一样。
车上总是有我所喜欢的人世的味道,不管是火车还是汽车,各种各样的人有着各种各样的表情与姿势。我喜欢坐在有着高高靠背的椅子上随着车上下颠簸,喜欢透过高大明亮的玻
璃看外面这个繁衍生息的城市,看每个人匆匆奔走的方向,就像是在博物馆里看明亮的橱窗。
我喜欢在黄昏的时候坐在空荡荡的大巴士上,看窗外的淡蓝色天空一点一点逝去,逐渐沉淀出一些铅灰的颜色。空气中开始布满一粒一粒白色的斑点,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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