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灯微光里的梦:林徽因的一生》第17章


那一晚你和我分定了方向, 
两人各认取个生活的模样。 
到如今我的船仍然在海面飘, 
细弱的桅杆常在风涛里摇。 
到如今太阳只在我背后徘徊, 
层层的阴影留守在我周围。 
到如今我还记着那一晚的天, 
星光、眼泪、白茫茫的江边! 
到如今我还想念你岸上的耕种, 
红花儿黄花儿朵朵的生动。 
那(哪)一天我希望要走到了顶层, 
蜜一般酿出那记忆的滋润。 
那(哪)一天我要跨上带羽翼的箭, 
望着你花园里射一个满弦。 
那(哪)一天你要听到鸟般的歌唱, 
那便是我静候着你的赞赏。 
那(哪)一天你要看到零乱的花影, 
那便是我私闯入当年的边境!
(此诗于一九九一年才发现,由本书著者提供给梁从诫先生,首次收入北京版《中国现代作家选集?林徽因》一书。) 
一些研究者把这首诗认定为林徽因写给徐志摩的恋歌。每个人都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品读作品,他们那样读解,算是见仁,但别人不妨见智,不要规定读者非如此读它不可。“诗无达诂”,有如中国民俗“七月七看巧云”,云朵飘在夏日晴空,说像马像犬皆无可无不可。林徽因生前即说过:“写诗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真是惟有天知道得最清楚!读者与作者,读者与读者,作者与作者关于诗的意见,历史告诉我传统的是要永远地差别分歧,争争吵吵到无尽时。因为老实地说,谁也仍然不知道写诗是怎么一回事的,除却这篇文字所表示的,勉强以抽象的许多名词,具体的一些比喻来捉摸描写那一种特殊的直觉活动,献出一个极不能令人满意的答案。”(《究竟怎么一回事》) 
读诗,还是虚空一点好。西方本有歌咏抽象“爱情”主题的写诗传统,林徽因写诗正从西方学起。带着成见坐实了读它,很难自圆其说。先设定林徽因恋过徐志摩,难免越读越像剑桥康河那一晚幽会的重现。实际林徽因离开伦敦时与徐志摩是不辞而别,根本不存在缠绵牵手这一幕。凭着有些研究者的索引本事,有些诗句就无法索引得彻底。“到如今我的船仍然在海面飘,/细弱的桅杆常在风涛里摇。”诗句中飘荡不定的生活与写诗时林徽因安居乐业的现状大相径庭。诗写在成家以后,倘若她真盼望有一日私闯徐志摩的爱情花园,则又置丈夫梁思成于何地。此诗发表在徐志摩编辑的《诗刊》杂志,林徽因更何至于如此招摇。发表《那一晚》署笔名“尺棰”,同期刊登的《谁爱这不息的变幻》则署原名林徽音,猜想这就是要避免误读以引起无聊的流言。 
另一首《别丢掉》,梁实秋(灵雨)批评它晦涩难懂,朱自清作《解诗》辩白,认定它“是一首理想的爱情诗,托为当事人的一造向另一造的说话”。经朱自清一番解读,这首诗屡屡进入各种选本,广为赏析,都也看它是回应徐志摩的作品。朱自清并没有这么说,只言“托为当事人”,即不专指哪一个对象。朱自清和林徽因、梁思成夫妇多有过从,写这文章前不久,他还在火车上和梁思成相遇长谈过一次。所谓假托的话不会是虚言,也正是创作的一种方法。一厢情愿索引本事的研究者,忽略了此诗写作时间是在徐志摩飞去的第二年夏天。斯人已逝,诗里如何能一再说“你仍要保存着那真!”、“你问黑夜要回那一句话——你仍得相信”。有种说法,认为“述事”是林徽因诗歌的一大特征,是它高出那些只是抒情写景的作品的原因所在,“将林诗里所述之事分析出来,理解因此而深下去并且清晰了”。(兰棣之:《林徽因的文学成就与文学史地位》)假如作索引派读林徽因诗歌,恐怕会越读越糊涂的。即使索引得好像是一清二楚,那蕴涵普遍意义的情愫受了局限,降为个别经历的感受,势必影响品位林诗的想象空间。 
退而言之,即使有所指的爱情诗篇,并非均为徐志摩而写。某些篇什,硬要索引也当索引给其他男性,如写于一九三三年岁末的《忆》,倒像写给金岳霖,去年他俩刚刚确凿无疑地相爱过一回;《城楼上》像是给梁思成。凭什么说“没有任何一首是写她与丈夫梁思成之间的爱情故事的”?其费解的理由是“丈夫又不大有时间读诗”。(见兰棣之文) 
持偏见的这位研究者把林徽因诗作内容简单地归纳为一个“核”,这“核”便是写她“在爱情中的体验和成长,从而探索爱情在生命中的意义,诗在人生中的地位。”研究者的本意在充分评价林徽因诗歌的成就,结果却将枝叶扶疏的林诗曲解为一株独苗,与他初衷适得其反。如果统计,爱情题材的诗篇占林诗比重其实有限,她吟咏最多的还是直接抒发人生感受的作品。她常常会记录一个细小的生活画面,如《静坐》、《风筝》、《藤花前》和《山中一个夏夜》,自然它们不是生活琐屑的简单描摹,必能给读者咀嚼出人生的诸多况味。她有时会记录一缕难以言说的思绪,如《昼梦》、《题剔空菩提叶》和《八月的忧愁》,而诗人看似抽象的思绪又总附着在形象的画面上,因此,有时叫你作难,将其归类为生活的记录,还是思绪的表达,都不容易。最典型莫如一首《中夜钟声》: 
钟声 
敛住又敲散 
一街的荒凉 
听—— 
那圆的一颗颗声响, 
直沉下时间 
静寂的 
咽喉。 
像哭泣, 
像哀恸, 
将这僵黑的 
中夜 
葬入 
那永不见曙星的 
空洞—— 
轻——重,…… 
——重——轻…… 
这摇曳的一声声, 
又凭谁的主意 
把那剩余的忧惶 
随着风冷—— 
纷纷 
掷给还不成梦的人。
本来无非常见的人生一瞬,到了林徽因笔下,便营造出浓浓的伤怀氛围,感人至深。忧煌人所见的夜自然荒凉,荒凉的夜引得人愈加忧煌。诗情景交融,很有意境,近乎王国维所述的“不隔”的标准。中国新诗出现“阶梯式”,常人多以为起始于共和国初期的郭小川,他学习玛雅科夫斯基,由前苏联帕来。读罢林徽因这一首,大概可以说中国此种诗体“古”已有之了吧。沈从文写于一九三八年的《谈朗诵诗》说到诗歌形式问题,已经提到三十年代诗坛,“或摹仿马雅可夫斯基的体裁的诗歌,两字组成梯级形的新体裁,盛行一时。”这篇文章批评“革命诗”的同时赞赏了林徽因,可想林徽因可能读过马雅科夫斯基的。 
林徽因有句诗“我想象我在轻轻的独语”(《十一月的小村》),她的诗基本上全是独语,自我对话。她原不是为发表而写,发表只是应付编辑朋友的索讨。难道她是曲高和寡,常感到孤独?莫非是孤独,于是才那么健谈?独处时她异常寂寞,也就异常善感,同时也异常多愁。她说,“没有情感的生活简直是死”!她追求完美的生活质量,而现实总是到布满缺陷。诗人的情绪难免沮丧,寂寞这个词反复出现在她诗里。尽可说它是个弱点,但不难得到读者的谅解,况且它的呈现显得那么凄美动人。秋天来了,她有许多心里的话要说,标明感秋题目的诗有《秋天,这秋天》和《给秋天》,题中含有秋意的有《红叶里的信念》和《十月独行》,她还有不少诗篇虽没有将秋怀明白反映在题目上,说的还都是秋天的话。林徽因的诗歌大都短小,写给秋天的诗却相对较长。《秋天,这秋天》七十余行,《红叶里的信念》整一百行,算是她现存最长的两首作品。(梁从诫先生说,林有一首遗佚的长诗《刺耳的歌声》,不详其篇幅。)诗人所患的肺结核在当时是不治之症,或许她觉得自己提前进入了人生的秋天,已经来日无多。但林徽因又不愿意承认自己到了人生的冬季,她坚信自己的才华,亟待有一次秋的丰收。那信念正像诗里写的:“但(我)心不信!空虚的骄傲/秋风中旋转,心仍叫喊/理想的爱和美,同白云/角逐;同斜阳笑吻;同树,/同花,同香,乃至同秋虫/石隙中悲鸣,要携手去;/同奔跃嬉游水面的青蛙,/盲目的再去寻盲目的日子,——/要现实的热情再另涂图画,/要把满山红叶采作花!”这才是林徽因诗作中最为令人感佩的思绪。她珍爱生命,但决不苟且。她写道:“如果我的心是一朵莲花,/正中擎出一枝点亮的蜡,/荧荧虽则单是那一剪光,/我也要它骄傲的捧出辉煌;”“算做一次过客在宇宙里,/认识这玲珑的生从容的死,/这飘忽的途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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