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氏当国》第12章


话说回头,朋友,法治要有深厚的基础,法律才会有效。在一个法治毫无基础的社会里,独裁者必然会无法无天。西谚“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化”,此之谓也,要搞真正的“法治民主”(我不说民主法治,因为法治在先,民主在后也),笔者认为在近代中国,至少需时两百年。最早也要在下一世纪中叶以后;在我们社会文化第二次大转型的最后阶段,才能实现,这还是笔者最乐观的估计呢!在那清末民初的袁世凯时代,那会有影子呢?我们怎能厚责于袁老四呢?
大略言之,袁和孙的不同之点是,孙专好搞理想;袁则专要抓实权。袁的错是他贪得无厌,做了终身总统,还要做皇帝,这就不是个政治家了。他搞人也要搞到底,睚眦必报,绝不中途罢手,与人为善,这就是流氓了。所以在袁和孙、黄的革命派斗争时,在黄留守,唐内阁双垮台之后,同盟会在中央之内,可说是扫地出门。袁对他们是连个冷衙门,也不留一个。地方二十二行省之中,同盟会员,只分到粤、皖、赣三省,实力微乎其微也。袁总统和当今的李总统一样,不把老k全部搞垮,誓不甘休也。同盟会在一败涂地之后,他们想卷士重来,就只有寄于唯一出路的国会了。
现在让我们再来看看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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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_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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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模式的中国国会】
根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五十三条,“在本约法施行后,限十个月之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袁临时大总统在就职之后,也急于要做正式大总统;那时中央与各省的大小政客和党人,也看好将来的国会,认为是英雄用武之地,也急于要参加这项近在目前的国会大选。因此当中山还在作其讲演旅行之时,中央与各省为着筹备这第一次国会大选,都已在紧张的进行之中。
按参议院制定,由袁大总统于元年八月二十七日所公布的《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国会分上下两院——参议院和众议院。参议员,二十二行省,每省十名。内外蒙古、西藏、青海,各设选举会,分别选出二十七名、十名和三名不等。另由“中央学会”选出八名;各地华侨选出六名。各省参议员由各该省的省参议员,依法作选举人,其他也各有专法规定选举方式。(中央学会依法是一种由教育总长领导的专家学者,超然于一般政团政党之外的公会组织,享有八名参议员的名额,立意至善,然未成为事实,就胎死腹中了。见钱端升著《民国政制史》第一篇,第二章,第八节。)按法定名额,则参议员共有二百七十四人,仿照美国制度,六年一任,两年一选,以保持其新陈代谢。
至于全国众议员的名额,则依各地区人口多寡定之。每人口八十万选众议员一人,然每省至少有众议员十人,但人口不足八百万之小省份亦照选。唯蒙古、西藏、青海则参众议员人数相等。二十二行省中以直隶(今河北)人口最多,有众议员四十六人;人口最少省份如新疆、吉林、黑龙江,各选众议员十人。其他各省多寡不等,任期三年各一届,三年一选,选举法分初选和复选,条例滋多,不俱载。按法家名额全国共有众议员五百九十六人,参众两院合计,共有议员八百四十一人;当时媒体戏称之“八百罗汉”(见上引钱端升书。原档载民国元年发行之《政府公报》六月份以后各期;最近复印汇编,见章伯锋、李宗一主编之《北洋军阀,一九一二~一九二八》,武汉出版社,一九八○年初版,页六八○~七四七)。
这国会中只有罗汉而无观音,当时曾有少数女权主义者来闹场,争取男女平权。不幸那时去古未远,男好之间尚有其授受不亲之大防,女权转型尚在争取小脚放大时代。女强人中不但出不了吕秀莲、陈文茜,连男议员们所共同欣赏的甚么“国大之花”之出现,这时都还为时尚早呢!他们闹了一阵,未闹出结果来,也就算了。
【议员并无选民,政党随意整合】
这“八百罗汉”(且看他们在菩萨里那副尊容就知道)在民国初年的中国,大闹天宫。真是天翻地覆。近年台湾立法院里诸后辈,所表演的肢体抗争,和当年八百罗汉的功夫表演,不逮远矣。闲话不应多说,就此删去。但是我们要知道,这八百罗汉在民国初年是没有选民(coituess)的。道理很简单,因为中国这时虽有人口四万万,但百分之八十是不识字的文盲,另外百分之二十虽认得或多或少的字,也不知啥叫民主?啥叫选举?这玩艺儿,五千年的列祖列宗都不知道,他们何能顿悟起来呢?他们之中也确有略通民主选举之皮毛的,但这种人就是孙中山先生所的“先知先觉”了。一个文盲遍地的社会能产生几个先知先觉呢?因此这些罗汉们就只是一批徘徊于转型中期,从前朝(帝制的清朝)稍有新思想的半新人物,转到后朝(共和的民国),仍背著“入朝做官”的老包袱不放的,半旧的政客;但是这些半新半旧的转型政客(politicians under transformation),原是旧中国里职业客僚(professional bureaucrats)的候补人(office seekers),搞政治的目的是入朝为官。他们看重的只是自己的“政治前途”,并不代表什么鸟阶级。以前入朝为官的捷径是参加科举,现在科举没有了,“党”就变成科举的代替品了。入党做官,或组党做官,就是有志青年的“正途”了。这是我们政治社会大转型,还未转完的一条大尾巴。孙中山先生劝告当时的青年,“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可是针砭时弊,但是他老人家还是在这“大尾巴”上做文章。试问青年人个个都要立志做大事,那么小事谁做呢?做大官和做大事,基本上是一个铜元的两面。国父大人也是我们五千年中华大酱缸里出来的嘛,未能免俗也。所以“入朝为官”和“入党做官”(后者是刘少奇的话)这条大尾巴,一直缠着国共两党治下的有志青年,直至八九十年代,始被“下海经商”所替代。呜呼,社会文化转型之难,有如此者。世纪末尚且如此,况且纪之初乎?所以在孙中山和袁世凯那个世代,入朝为官,是当时大小政治人物,排山倒海的主导思想。
总之,要搞政治,你就得组党,入党,毁党,造党,分党,合党……一言以蔽之,万变不离其党,才是入朝为官的不二法门。据说一九八八年蒋经国在台湾“开放党禁”后,不期年,宝岛便出现小党一百余个之多。民初国会选举时,据吾友张玉法院士的考据,大陆上竟有大小政团六百家(见张著《民国初年的政党》,台北市,一九八五年,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出版,页二三)。何以如此之多呢?作者再引当时政论家黄远庸之言曰:“既已聚千奇百怪之人而相率为党,遂即铸成千奇百怪之党,蔓延于国中;乃复演为千奇百怪之拜政党论,或毁谤政党论,以相攻于一隅。于是乃有党与党之争,有党与非党之争,更有一党之中一部分与一部分之争。(同上,页一三,引远生遗著。)”
玉法这本五八四页之钜著,所谈千奇百怪之事是征引不尽的了,但是如把民国初年的政党,摸出点头绪来,也未始不可大义微言一下。盖民初的政团实始于清末,而清末的政团实始自康、梁的强学会。康氏的教条主义把强学会弄垮以后,各省小会林立,虽群龙无首,然其宗旨与成分,大致相去不远。戊戌以后康、梁避居海外,与孙、黄的革命派相竞争,俨然形成两大主流。迨清末立宪运动在国内风起云涌,两派又同时回流,渗入各省的参议会。武昌起义一声炮响,原立宪派(包括康、梁的老保皇派)也加入革命,墙倒众人推,两派就水乳难分了。如今国会开始竞选了,各小党小政团,又各为小团体利益,或分或合,甚至不惜毁党造党,来各取所需,就形成上引黄君所说的“千奇百怪”的现象了。
【同盟会扩大为国民党】
迨宋教仁从唐内阁下岗之后,他乃以不世出的组织天才和用不完的精力,来扩大同盟会的基础,通吃有志来归的各小党,另组国民党了。宋教仁和孙中山原是同盟会中的两大智囊(think tank),而孙所搞的多半是海阔天空的哲学思想;宋所搞的则是扎扎实实的行动计画。事实上民国临时政府中许多根本大法如《临时政府组织法》、《临时参议院组织法》和《临时约法》差不多都是宋教仁一手起草的。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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