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氏当国》第17章


人类的意识是受他的同时代的社会观念支配的。一种社会生活方式如果千年不变,那这叫社会里的社会成员(social being)的集体意识和观念,也就千年不变;因此在这种社会里,凡事愈“老牌”愈好。政治上最老的,也是好的模式,就是夏、商、周“三代”了。人类的社会道德,也是愈老愈好,所以才有所谓“人心不古”这一类的成语。相反的,一个社会如果“十年一变”,像我们鸦片战争以后的中国社会,则年龄相差十年的人,就要发生“代沟”(generation gaps)了。因此今日老年的中国知识分子,读到上述那个社会现象,可能都会会心的莞尔一笑。中青年,或早岁有外国心理背景的中国高级知识分子,就不大容易理解了。
袁党那时要利用应夔丞的第一步安排,便是撤销黎元洪对应的通缉,借口便是应自愿帮助政府,解散那与黑道帮会有密切勾结的共进会;应自封为该会的“会长”。第二步则是利用江苏都督程德全,替他安排一个“江苏驻沪巡查长”的位置,以为应作秘密活动的掩护(coverjob)。巡查长的公开职务便是“侦察匪情,报告政府,听候处置”;换言之,巡查长只是一个侦探长,本身没有指挥警察捕匪的权力,他这项冠冕堂皇的公开职务,是程德全安排的:程是个依违于袁、孙之间的老官僚,他显然知道,“侦察匪情”这项职务中,“匪”究竟指的是谁?他夹在袁、孙之间做官,只有两面磕头,才能自保。
根据应的文件,我们知道他这个小特务机关是由北京国务院直接领导的。应的顶头上司便是洪述祖;并由洪经手,国务院每月秘密拨款二千元作经常费。他们不但在新闻界收买一个叫做《民强》的刊物(杂志?),专门替袁党宣传,以与国民党报刊相对抗,他们并且遍访或捏造孙、黄、宋等个人的“劣迹”(如男女关系或骗诈贪污等等)编写成书,在日本印刷十万套,运回国内流传,以作人身攻击,中伤孙、黄、宋等人的人格;诬蔑他们的声誉……,至于他们怎样忽然从这些低级的宣传工作、情报工作,走上了暗杀之途,那显然是受宋教仁在民国二年初春,所作的一系列反政府的激烈讲演的影响了。
宋教仁那一系列对政府过激的批评,曾受到北京“某要人”不具名的反驳。袁世凯当然也会颇为不悦,而形之于颜色(皱皱眉头),这一来当然就被“善于观察人主颜色”的内侍们看到了,他们就要“承旨”办案了。在有意或无意之间,袁姐丈可能也留有杀宋的“话柄”,据此洪述祖就电嘱应夔丞“写几篇激烈的文章”;如此则应氏不但可以得到多至三十万元的酬劳,并且还可能有“勋位”可拿,勋章可佩呢!这样应就去寻找刺客了;最后就找到了一个失业军人武士英,干出一记窝囊的刺宋案来。其实际情况,大致和蒋经国晚年的“江南案”,大同小异。
〖附注:根据洪、应之间的密电,洪许应的经济报酬,出自“公债票”。民初中国政府所发的公债票是当时国际股票市场上最抢手的股票,原因是军阀政府为急于取得债款,债票都以最大的折扣,尽快出售;等到公债到期时,由于有海关或路矿等企业作担保,还本时都按票面价值加利息计算,所以“爱国的”购债人,利莫大焉。洪述祖为应夔丞安排所购三百余万元公债票的“折扣”便是六六%,其利可知,所以洪盼能得若干“分润”。见上引洪、应密电〗以上是笔者个人根据数十年来对“宋案”探索的兴趣,和阅读数十万字一手档案,和二手报导,以及对当年遗老不断的访问,所写下的“半张纸”的宋案案情。自信虽不中,亦不远也。当然历史上有名的政治疑案,都是写不完的。甚至最大的案子也言人人殊,无定案之可言。笔者旅美半世纪,就看到甘乃迪总统,和马丁路德·金牧师的被刺案,以及足球明星辛普森杀妻案,和最近的柯林顿总统的绯闻案,至今,可能永远,也不能定案。不但案不能定也;史家执笔亦各是其是,读史者也各非其所非也。执简以书之,以备一家之言云。(有关宋案的出版品,如台北的党史会出版的《革命文献》第二册即所载甚详。关于最近出版品,读者可参阅上引《北洋军阀》,卷二,页六四~四五“刺杀宋教仁案”。)
【国民党对宋案议论不定】
上节已言之,宋案发生时,中山正在日本访问。三月二十一日孙公得报,乃中止访问,立刻回国,于三月二十五日返抵上海。当晚便在黄兴寓所开国民党高级干部会议,以商讨对策。在众人极度悲愤的情绪之下,中山便力主起兵讨袁。但是与会高干,除戴天仇(季陶)一人随声附和之外,其余多力主用法律方法解决。黄兴尤其主张慎重。因此党中乃逐渐形成孙、黄两派,反袁之目的相同,而手段互异。中山主动武,并说“若有两师兵力,当亲率问罪”云云。但是国民党那时连两师军队也没有。纵有,亦绝非袁之对手。袁此时兵多将广,哪是两师军队就可打得倒的呢?国民党此时虽号称拥有皖、赣、粤三省地盘,然中山用武的号召一出,三省都督柏文蔚、李烈钧、胡汉民立有回电,皆以绝无实力可以宣布独立,反抗中央。中山还有个想法,是亲自去东京向日本乞援,联日倒袁。这着更是屎棋。日本那时对华正虎视眈眈,欲乘虚而入没个借口,来了个吴三桂岂不正好?国民党那时要联日倒袁,就自弃于全国人民了。
黄兴主张法律解决,虽也未必能立竿见影,但那毕竟是解决暗杀凶案的正当途径。国民党那时究竟还是国会之内的绝对多数。袁氏投鼠忌器,背个全国皆知的杀人主使犯的恶名,至少他还不敢对全国第一大政党动武,加以毁灭。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正如后来的林彪,他如能学会周恩来的本领,和他三五年稀泥,等到伟大领袖蒙主恩召之时,你不就可以安安稳稳的“接班”了吗?何必小不忍而乱大谋哉?
不幸的是中山也是个造反成性、认为造反有理之人。他和杨衢云于一八九五年,密谋在广州起义时,就曾主张“四处放火”虚张声势。后来在镇南关起义时(一九○七),中山亦曾亲上前线,亲手开炮。其后孙大总统被陈炯明叛兵赶上永丰军舰(即后来的中山舰)时,他要向广州市区发炮反击叛军,炮手不愿误伤舢区平民,婉拒发炮,孙公大怒,乃亲自拉线开炮,还击叛军。孙公那时在炮火中作战之勇猛,后来竟吓得在一旁发抖的蒋夫人陈洁如女士小便失禁。所以中山先生的个性,并不是我们平时国父长,国父短那副谦谦君子的形象呢!本质上他老人家也是一条“砍掉头,碗大疤”的梁山好汉呢!他也是个列宁式的英雄。为着革命倒袁,啥鸟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
因此在这“二次革命”时期,国民党和战两派并没有一致的政策,黄兴等主张法律解决,曾由江苏都督程德全向国会要求组织“特别法庭”,公审宋案,却为司法总长许世英所驳回,许认为不向地方法院起诉,而另组法庭,是干涉司法独立。可叹的是,在宋氏生前大力推动之下,为组织“政党内阁”,这时北京的国务员,自赵秉钧总理而下,当然包括许氏,都是国民党的党员。党员对宋案都各有不同的意见,当然也就授入以柄,让袁总统也有更多的借口了。
至于中山的动武一派,那就更是小儿科了。他们没有大兵可调、地盘可据,却在武汉市内搞一些不必要的地下活动,被黎元洪破获,说他们是“谋刺黎副总统”,报入中央,而大开杀戒,党人宁调元、熊越山等被捕,后来都被枪毙了。总之,国民党内议论未定,袁世凯的兵已渡河。在南北战争的空气正弥漫全国之时,袁氏也早就调兵遣将,着着进逼,准备动武了。
【善后大借款,不能善其后】
胡适说:“麻将里头有鬼。”事实上打政治麻将,则鬼更多矣。在这场袁、孙两派的政治麻将里,孙党就手气奇差,简直没一张好牌;而袁党则手气大佳,好牌不断涌现。当老袁决定对国民党动武时,忽然来个“杠上开花”,他向六国银行团交涉了两年的善后大借款,这时忽然马到成功,由六国中的五国(美国退出)联合借给中国政府两千五百万金镑,合两万万银元。久旱逢甘霖,袁政府迫不及待的便于四月二十七日,未经国会表决,就正式签字接受了。这消息一出,袁党军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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