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氏当国》第36章


威尔逊之下,共和党固有意提名古德诺为总统候选人,与威尔逊一争高下也。不幸古校长竟因“助袁称帝”之嫌疑被黜,使他合恨终生,也真是无妄之灾。
笔者抗战期间在重庆读大学之时,即颇思一读古德诺《共和与君主论》之原著,以见其真相。无奈战时大后方无此治学条件,未能如愿。战后留学来美,曾在古氏寄存于哥伦比亚大学之私档中细索之,还是一无所获,约翰霍浦金斯大学所存古氏遗文中,此件亦无踪影。真是踏破铁鞋,所幸上引美国国务院旧档中却有一复印本(见上引foreign relations,1915。pp,53-58)与原汉译本互校之,颇开茅塞也。(中文谡稿原载一九一五年九月全国请愿联合会编,《君宪实录》。上引《北洋军阀》卷二,页九四六~九五一,和上引郅玉汝讲辞,均收为附录,可供参考。北京第一历史档案馆应存有原件也。)
【继承式的寡头制,优于非继承式的寡头制】
古德诺这篇论文,在近代革命史家的诅咒中,不用说是反动透顶了。纵是在开明史家,如不才的老友李新、李宗一(已故)两教授笔下,也是篇大大的“谬论”(见李新、李宗一主编,《中华民国史》第二编,第一卷下,一九八七年,北京中华书局版,页五七一,末段)。其实从法理、学理和史实的角度来看,古老头这篇“谬论”,还不算太“谬”。他的谬,是谬在他老学究的政治天真(political naivy)……他不该在那个紧要关口,写那篇助纣为虐的文章。学术虽是中立的,但在那个没有中立地区存在的是非时刻、是非之地,客观是非的标准就不存在了。我们今日如重览斯文,把它当作一篇“史论”来读,觉得他也颇能言之成理嘛!
提要而言之,则是古某认为各种政体制度本身,如帝制也,共和也,固无绝对优劣之可言。其所异者端在其采用之各族群国家是否能适用之也。即以共和政体(republicanism)来说吧,百余年来之大国,行之最有效者。实只美法二国而已。美国立国之初,其志只在独立,本无一定实行共和政体之初衷也。只以移民海外,侨民之间独缺有统治历史与训练之皇族。加以开国诸贤均颇有老英伦议会政治之素养,更以开国元勋之华盛顿未尝生子,纵接受黄袍加身,登基为北美王国之乔治一世,亦无美王乔治二世可传。故坚守共和政体为立国之本者,偶然固大于必然也。加以北美地广人稀,生活条件优厚,教育发达,民智大开,人民视参政为义务,以故共和政体竟能一成不变,浸为民主大国,适者生存故也。非共和之优于君主也。
再看法国:法国革命(一七八九)直承美国革命(一七七六~一七八四)之余波,原亦醉心于自由民主,然法国无议会政治之传统,人民对共和政体殊难“适应”,亦可说共和政体不适合法国国情也。以故时不旋踵,革命将领之拿破仑遂加冕称帝矣。其后帝制独裁更翻扰攘,至一八四八年革命再起,建立第二共和,旋因人民自治能力不足,原革命将领、老拿破仑之侄,竟背叛共和,恢复帝制。直至一八七○年之普法战争,首都巴黎陷敌,帝国崩溃,法人乃建立第三共和以迄于今。固知法国人民在共和学步中,三起三落,实未能一蹴而几也。
其后拉丁美洲之西葡两国殖民地,由于摆脱两国之统治而次第独立,因受美法共和政体之影响,乃相率建立墨西哥、阿根廷、秘鲁、巴西诸共和国。然南美诸国缺乏美法两国的文化教育,和社会经济等共和政体所必需的条件,因此画虎不成,共和政体竟相率变成寡头独裁政权。然各独裁政权,如有深具统治能力之强人统治,有时虽亦可相安数年至数十年之久,然若斯强人一旦老迈或死亡,因无固定继承人,则往往群雄并起,争夺政权,就弄得全国大乱,民无噍类矣。古氏且特别举出墨西哥的独裁者爹亚氏(porfirio diza)为例。爹总统统治墨西哥逾三十年(一八七六~一九一○)。最初亦能相安无事。然在爹氏日益老迈昏聩之时,由于没个法定继承人,而弄得群雄并起,一国之内总统五人,墨西哥就不成个国家了。所以古老说,一个国家如果搞共和政体画虎不成,与其落得个个人独裁的寡头政权,倒不如干脆实行帝王专政之为愈也。因为搞帝王专政,它还有个老香火、老法统可依法行事。老王晏驾,自有小王按老法统,和平接班;不像个人专制的寡头政权,一旦老寡头死了,众多小寡头,必需大打出手才能接班也。(不信试看二战前后的极权国家的表现:列宁死后的斯大林和托洛斯基;孙中山死后的汪、蒋;斯大林死后的马林可夫、贝利亚,和赫鲁雪夫;毛泽东生前死后的刘少奇、林彪、四人帮和凡是派;邓小平生前死后的胡耀邦、赵紫阳和江泽民……)所以古老头说与其画虎不成搞假共和,倒不如干脆开倒车,搞真帝制。因为承继式的寡头政治(hereditary autocracy,帝王专制),实远比非承继式的寡头政治(non…hereditary autocracy,个人独裁制)要高明多多也。
【英国由共和复辟帝制】
古教授为此曾举出个英国历史上的实例:搞废除帝制、建立民国,英国佬实在是天下第一。远在十七世纪中叶,英国就发生过一次“辛亥革命”。那位领导武装斗争的英国黎元洪,名字叫克伦威尔(oliver well,1599-1658)。克伦威尔的革命军不但一举把英王查理一世“废”掉了。他们还把他皇上拖出加以公审、定罪,然后砍头。砍掉国王脑袋之后,他们就建立大英共和国,并公举克伦威尔做大英共和国的总统,那时的正式名称叫做“监国”(protor)。克伦威尔在大英共和国里当了九年总统(一六四九~一六五八),年老多病要死了,却没个接班人。克老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民选的总统。总统死了,如何接班,历史上却找不到例子。克监国因而想向蒋老总统或金日成大统领学习,来扶植自己的儿子力次尔(richard well,1626-1712,译名用民初原译)做继任小总统,谁知力次尔做不了蒋经国,大英共和国也不是台湾,小克阿斗还未上位便被轰下来了。但是伟大的英国不能一日无主呀。国会内的老议员们,认为共和不合大英国情,还是“复辟”的好。国会提议,全国同声说好,他们乃把废太子找回来做英王查理二世(king charlesⅡ,1630-1659-1685)。大英共和国,也就再度变成大英帝国了,以迄于今。目前这位戴安娜的前夫,如能进德修业,不久他可能又要做“英王查理”了。帝制的英国那里就不如共和的墨西哥呢?所以古教授说,帝制共和原是半斤八两,没啥轩轾,各有所适罢了。按目前中国的教育、文化,和政治、社会各种条件,应该以君主立宪为宜。若行共和政体,则应加重行政部门的权力。立法部门应以像现代前期英国的一院制,和限制代表制(limited represation)为宜,因为中国目前尚无进行普选的条件也。国会议员应由可选代表的少数“儒士”和商界团体中选举之。
以上是笔者在细读古著各篇之后,深觉古氏亦有其语重心长之处,不可以人废言,因而斗胆为之缩写个节略(abstract),以就正于严肃的读者。古氏之缺点是他以一个单纯的西方政治学者,从纯学理的角度对东方政制大胆发言。古氏对中国近代政治史,毫无所窥。他不知道,民国之所以能顺利建立,实在是中国试行君主立宪(戊戌变法)而彻底失败的结果。如今改道试行共和,也只是困难重重,并没有彻底失败。此时要舍“辛亥”,而返“戊戌”,岂非庸人自扰?
纵使如此,读者朋友们,我们今日如试一回看过去八十年的世界各国,尤其是我们自己的贵国,在袁、孙、蒋、毛、邓、江诸大民族英雄领导之下,政治发展的史实,我们也不能不拍案惊奇,这位美国的古老头,实在也是个能写“推背图”的预言家呢!所以笔者说他这篇文章,本身并无大疵,只是他写在那个微妙时代,就会被帝制派利用和曲解罢了。杨度在职业道德上有亏的地方,便是他为着自己的政治目的,而故意曲解古氏之文。古德诺分明说的是,共和帝制各有所适,到杨度笔下就被绝对化而变成“共和不如帝制”了。这是杨度这个政客下流的地方。
不过古氏对袁总统作上述分析时,他也保留个但书:那就是这个反转型(从个人独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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