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第14章


是故乐只隆,非极音也(5)。食飨之礼(6),非致味也(7)。清庙之瑟(8),朱弦而疏远(9),一倡而三叹(10),大飨之礼,尚玄酒而俎腥鱼(12),大羹不和(13),有遗味者矣。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14),而反人道之正也。
【注释]
(1)本节选自《乐记.乐本》。(2)伦理:事物的条理。(3)治道:治国的方法。(4)几:接近。(5)极:达到顶点。(6)食飨(sixiang):古代合祭祖先的礼仪。(7)致:达到极点。(8)清庙:宗庙。(9)朱弦:朱红色熟丝作的弦,发音沉浊。疏:疏朗。越:瑟底部的孔。(10)倡:同“唱”。(11)遗:遗弃。(12)尚:崇尚。玄酒:水。上古祭祀时用水。(13)大羹:祭祀时用的肉汁。不和:不调味。(14)平:节制。
【译文】
一切音乐都产生于人的内心。乐与事物的伦理相同。所以,只懂得声音不懂得音乐的,是禽兽。只懂得音乐而不懂得乐理的,是普通百姓。只有君子才懂得乐理。
因此。从分辨而懂得音乐,从分辨音乐而懂得乐理,从分辨乐理而懂得政治的道理,这就具备了治理国家的方法。所以不懂得声音的人,不可与他讨论音乐。不懂得音乐的人,不可与他讨论乐理。懂得了乐理,就接近懂得礼仪了。礼仪和乐理都懂,就叫做有德。德的意思就是得到。
所以音乐的隆盛,并不是好听到极点的音乐。合祭祖先的礼仪,不一定要用味道极其鲜美的祭品。宗庙中弹奏的瑟,用音色沉浊的朱弦和底部有稀疏孔眼的,一个人唱歌,三个人应和,声音没有达到丰富多彩的完美的境界。合祭的礼仪,崇尚玄酒,盘中盛的是生鱼,肉汁也不调味,食物的味道也没有达到完美。所以,先王制礼作乐,目的不是为了尽量满足人们口腹耳目的欲望,而是用礼乐来教导民众,使好恶只情得到节制,从而回归到人生的征途上来。
【读解】
儒家的文艺充满了强烈的理性色彩。它虽然不反对情感的宣泄,但却反对放纵,要求把情感纳入理性的轨道,即使之受到节制,又使之为政治、道德、礼仪服务。
这样一来,像音乐一类的艺术,本身并不是目的,而只是一种表达某种特定意义的工具和手段。离开了特定的意义,工具和手段就成了空壳,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因此,供怡情悦性、供精神享受、表达个人情绪的艺术,都将遭禁止和反对。用这样的尺度来要求艺术,实际上是带有反艺术的色彩的。因为唯一被认可的艺术,是为统治者的政治服务的,只能用于特定的场合,只能表达规定的内容,只能遵循一定的规范。总而言之,种种的认为规范和限定,使艺术被异化成了服务于统治者意志的木偶。
从这一立场来看,儒家的文艺思想并不像人们宣扬的那么光彩,它那带着浓厚理性和功利气息的鲜明印迹,总让人觉得窒息和压抑,总觉得人的无限丰富的情感和内心世界,被简单化的强制要求扼杀了。
两千多年来,儒家的文艺思想一直占这着统治地位,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青睐,因为它说到统治者们心坎里去了,它不允许有个性化,不允许离经背道,只能像没有生命的器物供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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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由中出
——以礼约取代兵刑
【原文】
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由中出故静(2),礼自外作故文(3)。大乐必易,大礼必简。乐至则无怨(4),礼至则不在争。揖让而治天下者(5),礼乐之谓也。
暴民不作,诸侯宾服(6),兵革不试(7),五刑不用(8),百姓无患,天子不怒,如此则乐达矣。合父子之亲,明长幼之序,以敬四海之内,天子如此厂则礼行矣。
【注释]
(1)本节选自《乐记.乐论》。(2)静:安静。这里指潜移默化的影响。(3)文:指礼仪制度。(4)至:通达。(5)揖让:礼让。(6)宾服:服从,归顺。(7)试:使用。(8)五刑:指墨、劓、劊⒋蟊傥逯中谭!?br />
【译文】
乐由内心产生,礼体现于外表。乐由内心产生所以能够潜移默化;礼体现于外表,所以形成礼仪制度。最好的乐必定平易,最好的礼必定简朴。乐通达内心则民众没有怨恨,礼仪通行则民众没有冲突。以礼治理天下,就是指实行礼乐。
暴民不起来作乱,诸侯都来归顺,不必使用武力,不动用多种刑罚,百姓没有忧患,天子不动怒,这就表明乐普遍实行了。父子相互亲睦,长幼之间次序明确,四海之内的日恩都相互尊敬,这就表明礼普遍实行了。
【读解】
乐被纳入了儒家的政治理想之中,成为治国安邦的根本之一,同“礼”相辅相成。这种政治理想是很独特的:以问代武,以礼乐代兵刑,以感化代专制。
之所以说这是一种理想,是从实际出发的。也就是说,以感化、说服、规劝来代替必要的强制措施,在现实当中是难以行的通的,历史上大概很少有过不依靠法律、军队来维持统治的政权。不以强制手段和强力来维护统治当然是好事,而美好的愿望总会受到无情的现实的挑战。
因此,过分夸大“乐”的作用,只可能造成负面影响,更多的时候,它经常成为统治者用来掩盖专制和暴力的伪装,成为蒙蔽人们的烟幕。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儒家思想有非常现实、非常功利的一面,同时也有非常理想化、非常不切合实际的一面。这两个方面时常交织在一起,对历代统治集团和民众百姓产生着深刻的影响。对次我们有足够清醒的认识,从而决定我们应当来采取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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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者,异文合爱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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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乐当随时代而变化
【原文】
礼者,殊事合敬者也(2)。乐者,异文合爱者也(3)。礼乐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故事与时并(4),名与功偕(5)。
故钟、鼓、管、磬、羽、蘥、干、戚(6),乐之器也;屈、伸、俯、仰、缀、兆、舒、疾(7) ;乐之文也。簠、簋、俎、豆、制度、文章(8),礼之器也;升降、上下、周还、裼、袭(9),礼之文也。
故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10)。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
【注释]
(1)本节选自《乐记.乐论》。(2)殊事:规定高低贵贱的差别。合敬:使人们相互警重。(3)异文:用不同艺术形式影响人心。合爱:使人们相互亲近。(4)事:指制礼作乐。并:相合。(5)名:指为礼乐命名。偕:相符。(6)钟、鼓、管、磬:都是古代的乐器。羽、蘥(yue)、干、戚:都是古代舞蹈时的道具。(7)屈、伸、俯、仰:指舞蹈的各种姿势。缀:指舞蹈的行列。兆:指舞者活动的区域。舒、疾:指舞蹈节奏的舒缓、疾速。(8)簠、簋、俎、豆:都是古代祭祀或宴饮时盛事物的器皿。制度、文章:指各种礼仪的规定。(9)周还(xuan):同“周旋”,指回旋的动作。裼(xi):袒开上衣。袭:掩住上衣。(10)述:传承。
【译文】
礼用来规定人的高低贵贱的差别,使人们相互敬重。乐用不同形式来影响人心,使人们相互亲近。礼和乐的本质相同,因此历代英明的君王都以礼乐相沿袭。他们制礼作乐都依据时代的变化,为礼乐命名都要与建功立业相吻合。
因此,钟、鼓、管、磬、羽、蘥、干、戚这些乐器和舞具,都是乐的用具:屈、伸、俯、仰等舞姿,排列聚散和舒缓疾速的动作,都是乐的表现情状。簠、簋、俎、豆等器具和各种规格规定,都是礼的工具;升降、上下、回旋、袒衣掩衣,都是礼的表现形式。
所以,凡是懂得礼乐性质的人就能制礼制乐,不只要懂得礼和乐的表现形式的人则能传承礼乐。制礼制乐的人叫做“圣”,传承礼乐的人叫做“明”和“圣”,就是传承和创制的意思。
【读解】
要作统治者,起码的条件是要懂得礼和乐,不只要懂得礼和乐的表现形式,而且要懂得礼和乐的基本原理。这个要求同今天要求作干部的人要有大专以上的文凭——即具备相当的知识和文凭水平——相类似。换句话说,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才能担当相应的职务。
懂得形式是比较容易的事,道听途说、现场观察或耳濡目染都容易懂得,只要不是太笨,似乎的需要特殊的训练。要懂得原理就不那么容易了,即不光要知道怎样做,还要知道为什么遮掩做。
大概历来能够做到在原理(根本)上懂得人并不多(这要求有相当的修养和悟性)所以才会成称为“圣”,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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