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第26章


“虽说凑巧,但我还是得因它和你作品的雷同说声抱歉。你那本书叫什么来着《圆火》 ……记得好像是这个名字。”
我双眼圆瞪,凝视着日高镇静地说出这话的表情。凑巧?雷同?如果那不叫主抄袭的话,干脆把这两个字从字典里删掉好了。我拚命忍住想脱口而出的冲动。
他马上接下去讲:“不过,光解释为凑巧似乎也不太对。怎么说呢?我在写《死火》 的时候,因为读到你的作品,或多或少受到了影响,这点我无法否认。或许某些根植在潜意识的部分,正好被你的作品给引发出来了。作曲家不是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吗?自己在无意识的情况下,竟然做出与别人相似的曲子。”
我一声不吭,静静地听他讲。这时我忽然有个很奇怪的想法,这个男的真以为我会相信这番鬼话?
“不过,这次的事情,你没有追究,真是太好了。毕竟我俩不是不相干的陌生人,还有过去的情份在吧?你没做出冲动的事,保持成熟理性的态度,对彼此都好。”
我心想,这才是他真正想说的话吧?
“不要轻举妄动是正确的,今后也请你把嘴巴闭好,别再提起这件事,这样,也不会把你杀人未遂的事说出去……”
接着日高开始说些奇怪的话。
“现在开始才是重点。”他翻起眼睛盯着我的表情,“就像我刚刚讲的,因为种种要素的结合,产生了《死火》这部作品。这部作品受到很多人的喜爱,进而换来文学大奖的殊荣。这样的成功如果只是昙花一现的话,未免太可惜了。”
我清楚地知觉血液正从我脸部流失,日高打算故计重施!就像《死火》 改写自《圆火》 一样,他打算再次以我的作品为草稿,当成自己的新书发表。话说回来,还有一本小说寄放在他那里。
“这次你打算抄袭那个是吗?”我说。
日高皱起了眉头:“我没想到你会用那种字眼,抄袭?〃 
“反正这里又没有别人,没关系吧?不管你如何狡辩,抄袭就是抄袭!〃 
我出言激他,他却一脸祥和,面不改色地说道:“你好像不是很了解抄袭的定义。如果你有《广辞苑》 的话,不妨查查看。那里面是这么写的:抄袭――擅自毛别人的部份或全部作品。哪,你听得懂我的意思吧?未经许可的使用才是抄袭,如果不是那样的话就不叫抄袭
我在心中暗自驳斥,《圆火》正是被你擅自盗用了。
“你打算再次把我的作品当作草稿来创作小说,却要我装聋作哑是吗?〃
听我这么一说,他耸了耸肩:“你好像有点误会了。我打算和你做一笔交易,交易的条件对你而言,肯定也差不到哪里去。”
“我知道你要讲什么。你的意思是只要我对抄袭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就不会向警察告发那晚的事吧?〃 
“你不要那么冲嘛!我不是己经讲过,那晚的事我不追究了?我所讲的交蜴是更具前瞻性的。”
这种事还有前瞻和后瞻的分别吗?我心想。然而,我还是一语不发,盯着他白角。
“哪,野野口,我觉得你是有成为作家的才能啦。不过,这和能否成为作家岁是两回事;再进一步讲,能不能成为畅销作家也和才能没有关系,要达到那个地班得靠点特别的运气才行。那就仿佛是个幻想,若有人企图摘取它,只会大失所望可已。”
在讲这番话的时候,日高的表情看得出有几分认真。或许他自己就曾经历过针量不如预期的痛苦时期。
“你一直以为《死火》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你的故事很精采是吧?当然这无可否认,不过光有这个是不够的。讲难听一点,如果这本书不是用我的名字而是用你 ,你猜会怎样?作者的名字印上野野口修的话,会有什么结果?你有什么看法?〃 
“这种事没做过又怎么知道。”
“我可以肯定绝对不行,这本小说将会为世人所忽略,你只会感到空虚,就好像往大海投入小石子一般。”
他的论调十分偏激,但我却无从反驳。关于出版界,我还是有些基本常识的。
“所以,你就用自己的名字发表了?”我说,“你是说你这样做是正确的,是吗?〃 
“我要说的是,对那本书而言,作者不是野野口修而是日高邦彦,是幸福的。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它不会被这么多人阅读。”
“这么说来,我还得感激你呢!〃 
“我完全没有这个意思,我只是说出真相罢了。任何作品要受到推崇,得有一堆麻烦的条件配合才行。”
“这不用你说我也知道。”
“如果你知道的话,那应该也可以理解接下来我要讲的话吧?我的意思是今后你就是作家日高邦彦。”
“你说什么?〃 
“你不要这么惊讶嘛!这又没什么大不了。当然我还是日高邦彦,你只要把日邦彦想成书籍的贩售商标,不是人名就可以了。”
我总算听懂他想说什么了。
“简单的说,你是要我做你的影子作家啰?〃 
“这名词听来好像猥琐了点,我不是很喜欢,”日高点头后继续说道,“不交讲明一点是这样没错。”
我恶狠狠地盯着他瞧:“这种话,真亏你说得出口。”
“我无意冒犯,刚刚我也讲了,这对你也绝对不是什么坏事。”
“没有比这更坏的事了。”
“你先听嘛!如果你肯提供作品给我,那出单行本的时候,我可以给你四分龙的稿费,这还不坏吧?〃 
“四分之一?真正写书的人连一半都拿不到――这真是很不错的条件啊。” 
“那我问你,如果用你的名字出书的话,你以为能卖掉多少?会超出以日高邦彦的名义卖出的四分之一吗?〃 
被他如此质问,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假设以我的名义出书的话,不要说四分这一了,恐怕连五分之一、六分之一都不到吧?
“总之,”我说,“我不打算为钱出卖自己的灵魂。”
“你的意思是不答应嘿?〃 
“当然!”
“噢,”日高露出意外的神色,“我真没想到你会拒绝我。”他那冷冶的语气我不寒而栗。他脸色一变,眼底透着阴险的光芒,“我本想说不要撕破脸的,不交没这个共识,我也没有办法。我也不用一直跟你客气了。”说完后,日高从身边白包里拿出一个方形包裹,放到桌上,“这个我放在这里,等我回去后,你再一个人慢看。看得差不多了,记得打电话给我,希望那时你己改变心意了。”
“这是什么?〃 
“看了就知道了。”日高起身准备离开。
他走了之后,我打开包裹,里面有一卷vhs 的录影带。这时候,我还没明了过来,只是心中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我把带子放进录放影机里。
加贺刑警应该己经知道了吧?荧幕上出现的是日高家的庭院。看到画面斜下方显示的日期,我的心宛若瞬间结冻一般。那天正好是我计划刺杀日高的日子。
终于,一个男的出现在镜头前。他全身黑衣打扮,努力不引起别人的注意,刁过,他的脸却被拍得一清二楚。真该死!那时为何没想到要蒙面呢?任谁都可以一眼认出,侵入者是一名叫做野野口修的男子。这个愚蠢的男人完全没有意识到摄影机正对着他,踢手踢脚地打开面向庭院的窗户,潜入日高的工作室。
录影带只拍到这里,不过,却己足够成为充分的证据。假设我否认杀人未遂好了,那当警察问我为何要潜入日高家的时候,我要怎么回答呢?
看完录影带后,我精神恍惚了好一阵子。脑海里不断响起,杀人未遂的那晚日模块曾经讲过的话:“别忘了,证据不只这个,还有一样教你怎么都抵赖不了。”他说的就是这卷录影带吧。
正当我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电话铃响了,是日高打来的。他好像一直在监视我似的,时机刚刚好。
“看了吗?”他问。他的声音听起来好像觉得很有趣。
“看了。”我简短地回答。
“是吗?觉得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 ?”我试着询问最在意的那件事,“你果然早就知道了。”
“什么?”
“那晚我会……溜进你的房间,所以你事先就把摄影机准备好了?〃 听我这么说,电话那头的他噗哧一笑:“你的意思是,我早就料到你会来杀于那种事我连作梦都想不到呢!〃 
“可是……”
“该不是,”他不让我说下去,“你自己和谁讲了吧?说你某日某时要来杀于如果真是这样,难保隔墙有耳,被我不小心听到了也说不定?〃 
我警觉到日高想要让我说出初美是共犯的事实。不,讲正确一点,他知道绝对无法从我口中套出初美和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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