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卷五)魔龙的狂舞》第2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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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朽木和硬皮构成的屋顶下,货车底部有堆积如山的旧兵器和盔甲。提利昂拿起一个看看然后叹了口气,忆起凯岩城地下兰尼斯特家族的武器库里那一排排铮亮的刀枪剑棍。“这恐怕有得挑了,”他表示。
“这还是有点儿完好的兵器的,如果你有幸找到的话,”一个低沉的嗓音如是说。“没什么精致的,但是至少能当下剑攻。”
一个大个子的其实从货车后面走下来,从头到脚包裹着军团的铁甲。他的左护腿与右边的不称,护喉则锈迹斑斑,而臂甲则华美精致,上面镶有乌银花纹。他的右手上套着龙虾钢的护手,左边则是露指的锈铠。而强健的胸甲的乳头上穿了一对铁环。他的全盔则有一系列凹痕,有一个甚至被打穿了。
当他摘下它,显示出乔拉·莫尔蒙伤痕累累的脸。提利昂发现他看起来完全没有那个从耶赞的笼子里拖出来的半残的家伙的样子,彻彻底底的是个雇佣剑士的样了。他的淤青大部分已经好了,脸也不那么肿了,所以莫尔蒙看起来又有个人样了……但只是大致看起来像他。他下半辈子只能与右颊上奴隶主烙上的显示他是个危险而反抗的奴隶的魔鬼标志相伴了。乔拉爵士从没可能被称为一个英俊的男人,而那个烙印则让他看起来很吓人。
提利昂咧嘴笑起来。“是要我比你看起来好看点儿,我就很开心了。”他转向佩妮。“你去那个货车找找,我留下看看这个。”
“若我们一起找的话能快点而。”她拔起一个生锈的半盔傻笑道,将它戴到头顶问。“我看起来是不是很可怕?”
你看起来像个套了一个壶的小丑。“那是个半盔,你得弄个全盔。”他找到一个然后换下佩妮的半盔。
“它太大了。”佩妮的声音在铁中交鸣。“我看不到外面了。”她取下头盔扔到一边。“半盔怎么不好了?”
“半盔露脸。”提利昂捏了捏她的鼻子。“我喜欢你的鼻子,当然是它留在你脸上的时候。”
她的眼睛睁大了。“你喜欢我的鼻子?”
哦,七神救我。提利昂转身开始在货车后部翻找破盔烂甲。
“我还有哪部分你喜欢的?”佩妮问。
也许她希望听起来戏谑些,但是听起来只有悲伤。“我喜欢你的各个部分,”提利昂说,希望结束进一步讨论这个话题,“当然我更喜欢自己的。”
“我们干嘛要带盔甲?我们只是伶人。我们只是假装要战斗。”
“你装的真好,”提利昂说,检查一个看起来像被虫蛀了一样全是窟窿的重甲上衣。哪种蛀虫吃锁子甲?“在战斗中转死尸是一种活下来的方法,好的盔甲是另一种。”但是对于那点还是有点夸大其词的。在绿叉河,他战斗时穿的是一身从莱佛德大人的货车里找到的不合身的破铠甲和一个锥顶的看起来像有人扣了个马桶在他头上的水桶盔。这些军团的盔甲就更糟了,不光旧而不合身,而且濒临报废,满是裂缝,一打就烂。那是干涸的血或只是铁锈?他闻了闻,依旧无法分辨。
“这里有个十字弓。”佩妮向他展示。
提利昂看了一眼。“我采不上镫型绞车,我的腿不够长。对我来说一个曲柄倒是不错。”但是若真说起来,他不想要个十字弓,得花太长时间重装箭,就算他能潜伏在公厕旁边等着某位敌人跑来蹲坑,他失败的几率大于发生争执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于是相反他捡起一把晨星,晃了晃它然后又丢下了它。太重了。他走过一把战锤(太长),一根狼牙棒(依旧太重),在他终于找到一个称手的匕首签他还挑过半打的长剑,那把匕首是个恶心的三棱刃的小型铁器。“这个还差不多,”他说。刀刃有点生锈但是这不影响它让它边的更恶劣。他又找到了一个皮木做的合适刀鞘然后将匕首插了进去。
“一把合适小个子的小剑?”佩妮开玩笑。“它是把合适巨人的匕首。”提利昂给了她一把长剑。“这才是剑,拿着它。”
佩妮拿起它,晃了晃,拧起了眉。“太重了。”
“铁比木头中多了。用那玩意儿穿过一个人的喉咙,可不会让脑袋变成一个甜瓜。”他拿回了她手里的剑更仔细的检查了一下。“廉价的铁器,尽是豁口。这儿,看到了没?我收回刚才说的话,我得找个好点儿的利器用来砍头。”
“我不想去砍头。”
“你是不该,膝盖下的领域才属于你。小腿,旁腱和脚踝……若你砍掉他们的脚连巨人都会倒下。他们倒下之后即使你也不是个小矮子了。”
佩妮看起来快哭了。“昨晚我梦到我的兄弟没死,我们在一些大人前逗乐,骑着咬咬狗和美丽猪,大家都向我们抛掷着玫瑰。我们很开心……”
提利昂扇了她一巴掌。
这是轻柔的一击,总的来说只是用手腕轻弹了一下,但是背后潜藏着力量。它甚至没在她脸上留下一点痕迹,但是她依旧让她含满了泪。
“若你想做梦,就回去睡觉,”他告诉她,“你清醒的时候我们就依旧是围城期间的逃跑奴隶。咬咬狗死了,那头猪下场大概也差不多。现在找点盔甲穿上,别管它是不是磨人。哑剧表演结束了,要么战斗要么藏起来要么尿裤子,看你如何选择了,但是无论你怎么选,都得在盔甲里进行。
佩妮摸了摸他掴过的脸。“我们不需要逃跑啊,我们不是雇佣剑士,我们不是任何剑士。和耶赞在一起并不是那么糟的,不是啊。看护的确有时候残酷了点但是耶赞从不是。我们是他最喜欢的,他的……他的……”
“奴隶。你想说的是奴隶。”
“奴隶,”她说,她唰的脸红了。“但我们是他的特别的奴隶,就像糖果,他的宝贝。”
他的宠物,提利昂想。他是如此的爱我们于是把我们送到兽坑喂狮子。
她在有些事上说的没错。耶赞的奴隶比七大王国的许多农夫都吃的好药而在即将到来的严冬中也不太可能饿死。奴隶是财产,没错。他们会被买卖鞭打和烙印,满足主人的肉欲,生出更多的奴隶。从哪方面将他们与畜生相比好不了多少。但是大多数的大人们对待他们的畜生倒是很好。骄傲的男人可能会叫嚣他们宁愿死也不做奴隶,但是自尊是廉价的玩意儿。当磨刀霍霍时,这样叫嚣的人马上就少到和龙齿一样珍贵了;要不是那样,这个世界也不会到处都是奴隶了。没有什么奴隶的身份不是自己选择的,侏儒想到,即使他们只有奴役和死亡两个选项,也一直有选择的余地。
体谅·兰尼斯特对自己没什么期望。他的舌头在开始已经给他的背上带来不少鞭痕,但很快他就学会取悦与看护和耶赞大人。乔拉·莫尔蒙的抗争时间要长和艰苦的多,但是他最后也屈服了。
至于佩妮,好吧……
佩妮自从他的兄弟格罗特掉了脑袋后就一直在寻找一个新的主人,她想找个能照顾她的人,一个告诉她该怎么做的人。
虽然这么说很残忍。于是相反,提利昂说。“耶赞的特别的奴隶也逃不过白死病。(继黑死病灰死病后又来了个白死病,在马丁把大家都折磨死前,都扔染缸里走了一回……)他们都死了,全部,糖果是最先走的。”他们逃走的那天他们身形庞大的主人就死了,布朗·本·普拉姆这样告诉他。但他和卡斯伯利欧还有其他的雇佣剑士不知道耶赞其他的怪人团的下场……但若佩妮需要谎言来阻止她做梦,他会毫不犹豫的撒谎。“若你想在成为一个奴隶,我就在这场战争结束后替你找个好心的,当然我会换到足以让我回家的金子,”提利昂保证说。“我会找些其他的不错的渊凯人让他为你打造另一个挂着铃铛的金项圈,这样你走到哪儿就响到哪儿。但首先你得留着条命,没人会去买一个死掉的小丑。”
“或者死掉的侏儒,”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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