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饿游戏3·嘲笑鸟》第35章


皮塔目前的疯癫状态比他死去更能让我看到一个善良、执著的皮塔,他热情似火。在这个世上,除了波丽姆、妈妈和盖尔,谁还会如此无条件地爱着我?如果换了我,我想我是不会同样爱他的。有时,当我独自一人时,便拿出藏在口袋里的珍珠。这珍珠让我想起那个拿面包给我的男孩、那个在火车上用自己坚强的臂膀为我除却噩梦的人、那个在竞技场吻我的人。这珍珠让我记住了我失去的是什么。可这又有什么用?过去的都已过去,他也已离我而去,我们之间曾拥有的一切都已随风飘散。而我拥有的只有一个承诺:杀死斯诺。这句话我每天都会对自己说十遍。
在十三区,皮塔的治疗仍在继续。我还没有问,普鲁塔什就会打电话给我,告诉我关于皮塔的令人高兴的消息。“好消息,凯特尼斯,我们基本已经使他相信了你不是一个变种人!”要不就是,“今天,他可以吃布丁了!”
黑密斯随后打来电话,告诉我皮塔的情况并没有好转。唯一的一线希望来自波丽姆的建议,“波丽姆想到一个办法,就是把他劫持回来。”黑密斯对我说,“先把他对于你的不良记忆调出来,然后给他用大剂量的镇静剂,比如吗啡。我们只实验了一项记忆,我们让他看了你们两个在竞技场山洞里,你给他讲波丽姆得到山羊的那段录像。”
“有什么进展吗?”我问。
“哦,如果说头脑极度混乱比极度恐惧强的话,那可以说是的。我不敢说这也算进步,他有几个小时的时间失去语言能力,似乎陷入一种昏迷状态。当他清醒时,他问的唯一的问题是关于那羊的。”
“好的。”我说。
“你那边怎么样?”他问。
“没有进一步行动。”我对他说。
“我们已经派出了一个小分队专门攻克那座山。比特,还有其他几个人。你知道的,智囊团。”
智囊团成立时,我毫不奇怪盖尔也在其中。我想比特一定会带上他,倒不是因为他有什么专业技术,而是比特希望他能想出办法智取这座堡垒。一开始盖尔提出要跟我一起来二区,但是我觉得这样就把他从比特的研究工作中分离出来了,我告诉他最好老老实实地待在最需要他的地方。可我没有告诉他的是,有他在身边,皮塔的不幸所带给我的伤痛就更加难以愈合。
一天下午,他们来到了二区,傍晚,盖尔找到了我。我正坐在村子边的石头上,给一只野鸭拔毛。我的脚边堆着十来只。自从我来这里以后,总有一群群野鸭在南迁,打鸭子毫不费力。盖尔二话没说,往我身边一坐就开始拔毛。我们拔到快一半时,他说:“我们能吃到这些野鸭吗?”
“是的。大部分要送到营地厨房,但他们允许我留一两只给今晚和我一起吃饭的人,这样是为了留住我。”
“难道你获得的殊荣还不够留住你?”他说。
“随你怎么想。”我答道,“不过有人说嘲笑鸟吃了对身体不好。”
我们不说话了,静静地拔鸭毛。过了一会儿他说:“我昨天看见皮塔了,从玻璃窗里。”
“你当时想什么来着?”我问。
“一些自私的想法。”盖尔说。
“你再也不用嫉妒他了?”我的手猛地一拽,一堆鸭毛散落在我们四周。
“不,正相反。”盖尔把一根鸭毛从我的头发上摘下来。“我想……我永远都争不过他,不管我有多痛苦。”他拿着鸭毛在他的拇指和食指间揉搓着,“如果他好不了,我就不会有机会,你心里永远都不可能放下他,你和我在一起永远都不安心。”
“我吻他时,老想着你,心里觉得不安,那时也是一样的。”我说。
盖尔深深地凝视着我,“如果我早知道是这样,其他的我都可以不计较了。”
“这是真的。”我承认道,“可你刚才说皮塔的那些话也没错。”
盖尔愤愤地发出一声叹息。我们把野鸭送回营地后,又自愿回到林子里拾柴火。在林子里,他把我拥到了怀里。他的嘴唇轻拂着我脖子上的淤伤,之后慢慢地移到我的嘴边。尽管我心里时时挂念着皮塔,时时为他感到难过,但直到这一刻,我才真正觉得他再也不会回到我身边了;或者,我再也不会回到他的身边了。我会一直待在二区,直到全国解放,然后去凯匹特,杀死斯诺,而后我会让自己悄然逝去。而他,也会在疯癫和愤恨中死去。所以,在这光线渐暗的黄昏,我闭上眼睛,吻着盖尔,把我一直深埋在心里的吻全部还给他。因为现在已经没有关系了,而我也太绝望、太孤寂了。
盖尔抚摩着我,他的气味和他身体的热量至少在提醒我,我还活着。此时此刻,这种感觉很好。我清空了脑子里缠绕着我的一切繁芜之事,尽情地享受着这种感觉,让它传遍我的全身。这时,盖尔轻轻地把我推开,我向前紧贴住他的身体,可他却用手托住我的下巴。“凯特尼斯。”他说。在我睁开眼睛的瞬间,觉得周围的一切似乎都扭曲了。这不是我们常去的那片林子,不是我们的那座山,也不是我们的过去。我不由得摸着左边太陽穴上的伤疤,这伤疤总和我的思维混乱紧密相连。“现在吻我吧。”我心里很乱,但是却很坚定。盖尔俯下身,用他的唇轻轻触碰我的唇。之后,他定定地看着我的脸,“你在想什么?”
“不知道。”我轻声说。
“这么说你就像在亲吻一个醉汉,这不算数。”他轻蔑地笑了一下说。他抱起一堆柴火,推到我的怀里。在那一瞬间,我又变回了原来的我。
“你怎么知道的?”我说,一心只想着掩饰自己的尴尬。“你难道吻过喝醉的人?”我猜盖尔在十二区时肯定亲吻过不少女孩子。肯定总是有人追在他屁股后头。我以前从未在这方面多想过。
他只是摇摇头,“没有,可这也不难想象。”
“那么你从来没吻过别的女孩?”我问。
“我可没那么说。你知道,我认识你时,你只有十二岁,还挺讨人嫌,难道我除了和你一起打猎,就没过过日子?”他说着,抱起了一堆柴火。
突然间,我的好奇心被勾起来了,“你吻过谁?在哪儿吻的?”
“太多,记不清了。在学校旁边,在煤渣堆上,随你说什么地方吧。”他说。
我骨碌着眼珠,“那么什么时候我成了你特别喜欢的?当我被带到凯匹特的时候?”
“不是,大约在那之前六个月,刚过完年那会儿。我们当时在霍伯黑市一起喝着格雷西·塞做的汤。大流士开玩笑说,他要亲你一下来换你的一只兔子。那时我突然觉得……我很在意你。”他对我说。
我仍记得那一天。到了下午四点钟,林子里就已经又冷又黑了。我们打了一天猎,飘落的大雪使我们早早就准备收工了。霍伯黑市里挤满了躲避大雪的人。格雷西·塞在卖肉汤,她的肉汤里放了我们一周前打的野狗骨头,可那天汤的味道不如平时。不管怎么说,汤是热的,我也确实饿了,我盘腿坐在她的柜台上大口喝汤。大流士倚在小摊旁边的柱子上,正用我的辫子梢抚弄我的脸颊。我没好气地把他推开。大流士却在一旁不停地絮叨,说他的吻能抵上一只兔子,也许两只兔子,因为人人都知道红头发的男人是最有男人味的。格雷西·塞和我看着他可笑的样子忍不住一个劲地笑,他还透露霍伯黑市的某某为了尝尝他的美唇的滋味,给他的好处可不止一只兔子。“看见了吗?你个戴绿围巾的女人,如果你真想问的话,就去问问她。”
这是八辈子以前的事,盖尔还记得。“大流士不过开个玩笑。”我说。
“也许吧。就算不是,他也不会承认。接受皮塔,或者接受我,甚至接受芬尼克。我担心他已经看上你了,不过最近他好像又恢复成老样子了。”盖尔说。
“你要觉得芬尼克喜欢我,那你就是不了解他。”我说。
盖尔耸耸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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