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魂过山车》第3章


我好奇地上前一步,那黑黑的东西动了一下,变成一只旱獭。它用那红色的眼睛责备地瞪了我一眼,消失在高高的草丛中,我突然感到自己太累了,确实是累垮了。自从麦考蒂夫人五个钟头前打电话给我后,就靠着一股冲动一直马不停蹄地到现在。但现在糟糕的是冲动没了,还好我还保留着那种急切而又于事无补的心情,至少目前如此。我已经做出选择,走历奇路,而非68号公路,没有理由再自责了。玩就玩了,做就做了,我母亲常常这么说,她总是有很多这样的话,短短地象禅语一般,还满有道理的。无论在平时有没有道理,这句话现在就让我感到在理。如果我一到医院,她就死了,那我今晚的努力就到此结束了。也许她不会死,听医生说不太严重,麦考蒂夫人说她还年轻。是的,只是工作太累点,此外烟抽得厉害,但还年轻。 
我远离了城镇,置身于郊外的树林中。此时,我忽然感到浑身无力,双脚象被粘住似的无法移动。 
墓地靠公路的这一边有道矮石墙,有两道车辙穿过石墙成了个缺口。我坐到石墙上,双脚放在车辙里象生了根一样。从这里向左右都能看到长长的历奇路,当我看见有车向西驶来,开往路易斯顿方向,我就走到路边,伸手竖起大拇指。其他时候,我就坐在那里,把背包放在膝盖上,让双脚重新回复力气。 
地面的薄雾从草丛中升起,反射着幽幽的光。墓地三周的树林在轻起的微风中窸窣作响。在墓地远处流水哗哗,偶尔传来几声〃呱、呱〃的蛙鸣,真是个如同爱情诗集中的插图般美丽而宁静的世界。 
我朝路两边左右观望,远处没有灯光闪现就说明没有车过往。我把背包放在我曾歇脚的墙间的车辙里,起身走进墓地。一阵风吹来,一缕头发散落在额前,薄雾气慵懒地缠绕在我的双脚边。墓地后边的墓碑显得古旧,有好几个还倒在地上,而前边的就新得多了。我弯下腰,双手撑在膝盖上,去看一个新墓碑,它的周围堆着还未凋谢的花。就着月光,碑上的名字清晰可见: 
乔治· 斯托伯 
名字下面的日期标明了乔治· 斯托伯先生短暂的一生:生于1977年1月19日,死于1998年10月12日。难怪墓碑周围堆着还未凋谢的花。10月12日就是两天前,1998年是两年前。看来乔治的亲友已经祭祀过他了。在名字和日期下还有其他文字,是句碑文。我弯下腰去看,一看吓一跳,这句碑文对我太熟悉了,在月夜下造访这个墓地,这碑文令我感到恐怖。 
玩就玩了,做就做了 
一种非常不祥的感觉从我心底冒出来,我母亲死了,也许就在此时。这是个预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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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伸出手竖起拇指:在美国如要搭便车,只需在路边伸出手竖起拇指,开车的人就知道了。
② 安兹海蒙氏病:早老性痴呆症。
③ 《猴爪》:这是英国作家w。w。jacobs的短篇小说,讲一个老头得到一个从印度收集来的神奇的干猴爪,可以让人许三个愿。他许了第一个愿望-得到200英镑,几天后他的儿子因工伤死亡,他得到200英镑的赔偿。他的妻子思儿心切,让他用猴爪许第二个愿-让他儿子复活,当门外响起敲门声时,他却许了第三个愿望-让他儿子消失。
惊魂过山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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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转身慢慢地走回路边,听着风在林子里呜咽,小溪流水声和幽鸣的蛙声,突然我听到另外一个恐怖声音,一种破土而出,连根拔起的声音,如同一只垂死挣扎的手伸了过来,抓住我的一只胶靴。 
我的脚绊在一起摔了下去,肘撞到一个墓碑上,使身子一偏,差点后脑着地,一声闷响我摔到草地上。此时我看到了月亮,它把树林照得发亮,现在变成了白色而非原来的橙黄色,亮得象块抛光的骨头。
这一跤并没有使我惊慌失措,反而更清醒了。我不知道看见了什么,但不可能是看到了我所想的那句话。这种事只会在约翰·卡本特和文斯·克雷文的电影④中才会发生,不会在现实生活中出现。
如果我就此走出这里,就会相信这件事情,而且今生今世都相信,一定不是真的。对,再看看,这个想法在我心头掠过。
“他妈的。”我骂了一句,站起来。牛仔裤的臀部全湿了,我扯了扯不让它贴着我的皮肤。我鼓起勇气再去看看,想再走到那个标着乔治o 斯托伯最后安息地的墓碑还不容易,但也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难。风仍在起,在林子中吟叹,意味着要变天了。树影在我周围乱舞,树枝相互摩擦着,在林子中咯吱作响。我弯下腰再看那碑文:
乔治·斯托伯
1977年1月19日——1998年10月12日
良好地开始 短促地结束
我站在那里,倾斜着上身,双手撑在双膝上,狂跳的心逐渐平息了来后,我仔细一看完全不同。原文却是如此,难道是我眼花看错了名字日期下面的碑文?即使没有精神负担、不疲劳,在月光下我也可能会读错,都是月亮惹的祸,现在一切都弄清楚了。
如果正如我想的那样,我看到的是“玩就玩了,做就做了”,那么我妈就真的死了。
“他妈的。”我又诅咒了一句,转身走开了。我走动时,发现薄雾透过草丛袅袅生起,绕在我的脚周围,渐渐开始发亮。我听到马达的轰鸣声由远而近,有车过来了。
我连忙穿过石墙的缺口,随手抓起背包。车正开在上坡中途,我伸出手竖起大拇指,车灯远远地打过来,我一下子感到炫目。在车速慢下来之前,我知道到那车的司机会停下。说来有趣,怎么知道有的车会停下呢,可是搭车老手就能知道哪辆车会停下。
车从我旁边驶过,刹车灯一闪,转到靠近石墙末端的路肩上。我赶紧跑了过去,手上拎着的背包一晃一晃打着膝盖。我看见过来的车是福特公司产的野马车,是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流行的那几种很酷的车型之一。但消声器中马达的轰鸣却很大声,这么大的声音下次到期年检可能通不过,但这不关我的事。
我拉开车门坐了进去,把背包放在双脚之间,一般怪味向我扑来。一种似曾相识的而又不那么好闻的气味。“谢谢,多谢了。”我说。
开车的家伙穿着褪色的牛仔裤和剪了袖子的t恤,皮肤晒得很黑,肌肉粗壮结实,右臂上纹着一圈蓝色的刺藤。他反戴着一顶印有约翰迪尔公司标志的绿色鸭舌帽,t恤的圆领下边别着一枚徽章,从我坐的角度看不清楚上面印着什么。”没关系,你进城吗?”他问。
“对。”我说,在此时此地”进城”就是指去路易斯顿。这是波特兰以北唯一算是城镇的地方。我关上车门的那一刻看到了松香味的空气清洁剂挂在观后镜上,就是我刚闻到的那气味。我今晚是无法避免这些怪味了,前面是尿骚味,现在是人造松香味。但我搭的是别人的车,只能忍着,其实我早该忍着了。随着那辆老款式的野马车引擎的吼声,那家伙把车倒回路中间,我试着让自己放松。
“你到城里干什么?”那开车的家伙问我。我估计他的年纪和我差不多,这样的城里人一般在奥本市的职业技术学校读书,或可能在那地方仅存的两家纺织厂工作,他也许会在空余时修修他的野马车。因为这是城里年轻人常干的事情,喝喝啤酒,抽抽烟,修修汽车或摩托车。
“我哥哥结婚,我去做他的男傧相。”我随口撒个谎。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让他知道我母亲的事情。我总感到有些不对劲,但不知道哪儿不对劲,也不知道我为何一开口就撒这样的谎,但我感觉自己这样做是对的,我补充道:“明天彩排,明晚还有个只限男人参加的派对。”
“哦?明晚?”他侧过头看着我,一双大眼,一张英俊的脸,厚厚的双唇显出一丝微笑,眼里透着不相信的神情。
“是的。”我说。
我感到害怕,就象前面那种害怕的感觉,这种不对劲的感觉也许从开道奇车的老头叫我对着带着邪气的月亮而不是星星许愿开始,或是从我拿起电话接听麦考蒂夫人有关我母亲的坏消息开始。但这次的感觉不那么糟。
“嗯,这是好事。”这反戴着鸭舌帽的年轻人说:“哥哥结婚是好事。兄弟,你叫什么?”
这一问使我感到不只是害怕,而是恐怖,现在一切都变得那么不对劲,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发展这么快,使我惊慌失措。可我心里很清楚:我不想让他知道我的名字,就象不让他知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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