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魂过山车》第6章


,不务正业,而我却不能。因为她的小费积攒了很长时间还是不够。最后只好申请助学贷款,如果我上大学的话。我只能上大学,这对我和她来讲是唯一的出路。请相信,我在那时候确实努力学习,我并不瞎,我知道她所负的生活的担子是多么沉重,看见她烟抽得很凶(这是她唯一的快乐,唯一的缺点,只有置身处地才以明白这一点),我希望我们的生活总有一天会变好,而我是唯一能照顾她的亲人。如果能有大学学历和一份好的工作,我就能做到。我应该如此,因为我爱她。那天我们等坐过山车,快轮到时我却退缩了,她大发雷霆,面带凶气,这不是唯一的一次,她呵斥我后又狠狠揍我,尽管如此,我还是爱她,甚至有部分原因就是因为这个。虽然她打我和疼我一样多,我对她的爱依旧,这很难理解,我自己也不明白,不过这没关系,我想没有什么能够总结生活的规律,诠释家庭的关系。我们,她和我,是个家庭,是最小的双人家庭,微小而紧凑,有一份共享的秘密,我愿为她做任何事情,现在,我正被要求作出选择,要求为她去死,顶替她的位子。但既使她能再活四十八岁或更长,而我的生活却几乎没开始。
“是谁,阿兰。”乔治·斯托伯问。“时间不多了。” 
“我无法决定那样的事。”我声音沙哑。 
月亮在路的上方和我们一起飞驰,月光皎洁明亮。“这样问我不公平。”我补充道。 
“我知道,请相信我,事情就这么定的,”随后他压低声音,“但我可以告诉你,如果我开到第一个有灯光的房子时,你还没有决定下来,那我就只好带你们两个走。”他皱了皱眉又舒展开来,似乎想起了一些好消息和坏消息。“如果我把你们俩带走,你们可以坐在后座,说说过去的事,就是这样。” 
“带到哪里?” 
他没有回答,也许他不知道。 
树林变得模糊漆黑,车前灯在黑暗中狂奔,路面不断地翻滚。我只有二十一岁,虽不是处男,但只做过一次爱,那次喝多了,无法记住那么多。很多地方我想去:洛杉矶、塔希提、还有路克班奇、德克萨斯,有很多事我想做。我母亲四十八岁,已老了,麦考蒂夫人没这么说,是因为她自己也老了。说实在的,她尽到了做母亲的责任。长期辛苦地工作还要照顾我,可我要选择让她活下去吗?而她生下我就要为我活下去吗?她四十八岁了,我只有二十一岁,正如人们所说的,我的人生还没有开始。但又能凭什么来定,如何决定这样的事,如何决定呢? 
树林在飞逝,月亮象一只回光返照的眼看着我们。 
“兄弟,最好快点,我们快开出这片荒野了,”他催促我。我张嘴想说,却说不出话,只有一声叹息。 
“就在这儿出了事。”他抬起手伸到后面,此时他的t恤被带起,我又看见他的肚皮上也条针缝的黑线(如果出事的话,我可能不会有),内脏还在里面吗?还是经化学处理的填充物?当他的手缩因来时,手里多了一厅啤酒,可能是最后一次开车时在州公路边的小店买的。 
“我了解你此时的处境,你的压力很大,使你口干舌燥,给。” 
他把啤酒递给我,我接过来,扯开拉环,喝了一大口,啤酒从口中泻下,冰冷而苦涩,我以前从未喝过啤酒,我不会喝酒,也不喜欢看电视上啤酒的广告。 
在秋风飒飒的夜里,一盏桔黄的灯火在我们面前闪烁。 
“快点,阿兰,赶紧决定,那就是第一座房子,就在这小山顶上,如果想对我说什么,最好现在对我说。” 
那盏灯忽隐忽现,现在变成了好几盏灯。它们透过窗户照出来,在房子里面住的是寻常人家,他们做着平常的事,看电视、喂猫、也许在打扫浴室。 
我又想起我们母子,珍尼·帕克和阿兰·帕克,一个汗迹湿透了衣服两腋的肥胖妇人和她的小孩,在惊悚园内排队等坐过山车。斯托伯说得对,虽她不想在烈日下排队,可我总是缠着她,闹着要去坐过山车,她还狠狠地揍了我,但却一直陪着我排队,这点斯托伯也说对了。她陪过我排过很多队,还包括对和错的争执,我都能再一一记起,但现在没时间想那么多了。 
“把她带走。”第一座房子的灯光掠过野马车时,我声嘶力竭脱口喊出:“把她带走,把我妈带走,别把我带走。”我把啤酒罐扔到车地板上,双手掩面。他的手伸了过来,触到我胸前,手指四处摸索。我突然灵光迸出,明白了这一切都是一场考验,而我却没有通过,他现在象那些阿拉伯神话中可怕的恶魔,准备撕开我的胸膛扯出我狂跳的心。我尖叫起来而他的手指却经过我胸膛,直往车门去,好象最后时刻他改变了主意。此时我的鼻子和肺里都充满了他那腐尸般的气味,使我真的感到自己已经死了。车门“喀哒”一声开了,清冷的空气灌了近来,冲去了那腐尸的气味。 
“做个好梦,阿兰。”他在我耳边嘀咕了一声,把我一推。我紧闭双眼,双手抱头,身体一缩,滚出了车厢,跌入秋高风急的黑夜。这一摔肯定会粉身碎骨,我可能还惨叫了一声,但我一定不记得了。 
我没有粉身碎骨,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才意思到自己已经在地上了,感觉到大地就在我身下。我睁开眼马上又闭上,明亮的月光让我目眩。我的脑袋一阵疼痛,那不是眼睛的不适而是在黑暗中受到突然强光刺激的痛感,一直延伸到脖子后面。我感到双腿和臀部又冷又湿,但我不在乎,我所关心的是我已经在地上了。 
我抬起胳臂更小心翼翼地睁开眼。我恢复了意识,知道自己在哪儿了,一瞥周围就可确定:仰卧在位于历奇路边的小山顶上的一块小墓地里。月亮正几乎垂直地高悬在头上,月光异常明亮,却比前面的小得多。雾霭也更浓了,象一块毯子铺在墓地上。几个较高的墓碑突兀在那里象几个石头岛屿。我试图站起来,我脑后又是一阵疼痛,伸手一摸,感到一个肿块,粘糊糊,湿漉漉的。在月光下,我看到黑乎乎血顺着我的手掌一条条的流下来。 
第二次我终于站起来了,在墓碑和齐膝的雾霭中摇摇晃晃地站着。我极力四处张望才看到石墙的缺口、墙外的历奇路。看不到我的背包是因为浓雾盖住了它。如果我从左边的车辙朝历奇路走出去,就能找到它。但我可能很该死又被绊倒。 
这就是我所经历的一切,完完整整,清清楚楚:我在这山顶上停下来休息一下,顺便走进墓地稍微看看。当我从一个坟墓转身往回走时,乔治·斯托伯绊了我粗大笨重的双脚。我跌倒了,脑袋砸到墓碑上。失去知觉多久了?虽然我还没有足够的能力根据月亮的位置确定几时几分,但估计至少一个钟头了,这对做个和死人一起乘车的梦来讲是足够了。那死人是谁?当然是乔治·斯托伯。这名字我在一个墓碑上见到,就在进入梦境前,天哪,我做了个多么可怕的梦啊。而且我到了路易斯顿镇发现我妈已经死了,这不正是很典型的结局吗?其实这只是我在黑夜里的一点预感并把它放入梦中而已。这可成为多年后在聚会快结束时候讲的故事,人们会表情庄重,若有所思地点着头。一些爱卖弄学识的教授则会吟道:天地间之奇事,非吾等可索思⑦。然后…… 
“然后个屁。”我嘶哑地骂了一句。雾面在缓缓地流动,象流动在朦胧的镜面上。我心想我永远不再提这事,在我一生中永远不会,即使在我临终前。 
而事情发生的前前后后只有我知道,这一点可以放心。乔治·斯托伯独自开车来载我,这位爱特伯德·克雷⑧的老友,是缝了脑袋而不是夹在手臂下。面对即将到达的第一座有灯火的房子,我得做出选择,而我几乎毫不思索地用我母亲的命来换我的命。也许这可以理解,但并没有使负罪感有丝毫减弱。可还好没有人知道。她的死看起来很正常,应该是正常的死亡。这就是我极力摆脱负罪感的借口。 
我从墙的缺口左边的车辙走出墓地时,脚碰了我的背包,把它拣了起来甩在肩上。山脚下车灯闪烁,司机似乎得到暗示山顶上有人要搭车。我伸出手竖起拇指,猜想一定是那开道奇车的老头回头顺着这条路来找我。当然如果真是如此,这故事就有个圆满的结局了。 
可来的不是那老头,是个嚼着烟叶的农民,开着装满苹果筐的轻型小货车,一个非常普通的人:不老也不是死人。 
“去哪儿,小伙子?”他问我。当我告诉他后,他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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