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桔者言》第2章


出售,我们四个人就要独立作战,尽量将顾客分开。若要将桔子出售,就要使顾客相信自己所付的是“特价”。但若没有价格分歧,生意是很难不蚀本的。买卖双方因此都有不老实的行为。
价格分歧的现象众所周知,不值得大惊小怪,但在经济学上,年宵卖桔的经验却使我领悟到几个重要的含意。在所有经济学课本上的分析,实施价格分歧必须有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就是要将市场分开或将顾客分开,而经济学者都一致认为在同时同地将顾客分开是不可能的。这个观点显然是错了。价格的讯息费用相当高,而这讯息卖者要比买者知得多。只要买者相信自己议订的价够便宜,他不会再费时去查询,也没有意图去公布自己的买价。
第二个价格分歧的主要条件,就是付不同价钱的顾客的需求弹性(price e1asticty of demand)必定有所不同——付较高价钱的弹性系数一定是较低。这个条件显然也是错了。讯息较少的人付价较高,而讯息的多少跟需求弹性的系数却没有一定的关系。在逻辑上,以需求弹性引证的价格分歧的分析,在基础上是有着很大的错误。这个错误是不容易在报章上向读者解释的。
有些经济学者认为在某些情况下,价格分歧是唯一可以赚钱的方法。那就是说,不二价是会蚀本的。诺贝尔奖获奖人史德拉(g。stigler)教授不同意这个观点。但我卖桔的经验却认为这没有错。史德拉又认为价格分歧必会带来浪费,因为付不同价钱的人的边际价值不同。这分析看来也是错了。在有无可避免的交易费用的情况下,不同的边际价值总要比买不到桔子有利。若机缘巧合,史德拉能在年宵期间访港,我会请他到街头一起卖桔的。
卖桔的经验也使我对讨价还价及不忠实的行为有较多的认识。值得在这里向大学经济系的研究生指出的,就是他们抱怨找论文题目的困难实在是言过其实。要作经济研究,香港有如一个金矿。好而重要的论文题材是信手拈来,俯拾即是。
1984年2月10日 养蚝的经验有些好朋友批评我过份固执,不肯对我认为是错误的理论让步。这批评我倒很引以为荣。在学术上,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的,我一向不理,不知道但需要知道的,我屈膝求教;知道自己是错了的,我欣然承认。但若真理既知,我是半步也不退让的。
其实,这些朋友的批评主要只有一点,就是20年来我坚持产权及交易费用在经济学上的重要性。但这并不是说我认为没有这些因素在内的其他经济理论不重要。
我坚持的观点很简单,任何经济理论,若含义着产权对人类的行为没有决定性的影响,都是谬论。我为甚么这样肯定呢?单举养蚝的例子就够了。
蚝是在海滩上繁殖的。要繁殖得好,每天要有过半的时间浸在海水之下。蚝是不会走动的;若海滩是公用的,任何人都可随意拾蚝,而这海滩又是在容易到的地方,那就算是小孩也知道蚝的数量一定不会多。若海滩是私有,投资养蚝的机会必定较大。同样的人,同样的海滩,同样的天气,同样的蚝,不同的产权制度有肯定不同的行为。
当然,养蚝是可以国营的。政府养蚝,以法例或甚至武力惩罚拾蚝的人,又是另一种制度。国营蚝场既非公用地,也非私产,它有着不同的困难,不同的经济效果。养蚝若是国营,投资多少由谁决定?用甚么准则决定?蚝类的选择由谁决定?
用甚么准则决定?蚝的收成时间由谁决定?又用甚么准则决定?决定错了谁负责?
而惩罚多少又以甚么准则来决定的?
在私有产权的制度下,这些问题都有肯定的答案、作决定的人是蚝的拥有者,或是租用蚝场而养蚝的人。投资的多少,蚝类的选择,收成的时间,都是以蚝的市价及利率作指引而决定。不按市价,不计成本,不顾利率,养蚝者是会亏本的。作了错误的判断,市场的反应就是惩罚。亏蚀的大小是惩罚的量度准则。我们怎能相信政府是万能的,怎能相信官员的判断力会在“不能私下获利”或“不需私人负责”
的情况下较为准确,怎能相信他们错误的判断会一定受到适当的惩罚?
美国西岸的华盛顿州,是一个养蚝的胜地。这可不是因为天气适宜养蚝的。正相反,这地区在美国西北,天气较冷,对养蚝是不适合的。冬天若结冰过久,蚝会受伤害;夏天不够热,蚝的成长速度会减慢。为甚么华盛顿州是养蚝的胜地呢?主要的原因,是这个州不单准许私人拥有海滩,就连被海水浸着的地也可界定为私产。
所以这地区虽然海水奇寒,不适宜养蚝,但在那些海水较暖的海湾,养蚝者比比皆是。
华盛顿州的胡德海峡(hood canal——原字是channel,但最初发表时拼错了字),长而狭窄,两岸有山,海峡有尽头,所以海水较暖。海滩既是私有,养蚝是海边房子拥有者的‘例行私事’。在同一海峡,公众可用的海滩,蚝就很难找到了。我爱海,也爱静,所以10年前在那里的海边将一栋旧房子连海滩一起买下来,作渡假用,也就成了一个养蚝者。
胡德海峡潮水的涨退,最高跟最低相去17呎;最适宜养蚝的就只是其中涨退的4呎水位的海滩。若海滩斜度较大,好的蚝床面积也就较小。因为这海峡的沿岸房子林立,所以每户人家所拥有的蚝地只有几千呎。这一带的养蚝者大都不商业化,养的蚝贵精不贵多,多选择长大较慢的品种,是肉嫩而甘甜的珍品(willapa bay oyster)。我自己的海滩较平坦,所以养蚝特多(大约3万多只)。蚝培养三五年即可食,所以我每年大量送给朋友,仍可保蚝床不变)。
私人的海滩一看便知。除了蚝多以外,我们还可看见开了的蚝壳被有计划地放回滩上(让小蚝附壳而生);取蚝的人多在蚝床开蚝、(让蚝中液体的营养留在原地);蚝与蚝之间有空隙(让蚝多食料而增肥),海星被人拿到岸上(海星是会吃蚝的)。这些小心翼翼的行为,没有私产保障,怎能办到?
商业化的蚝场,蚝床面积以亩计。被选用的海滩都是极平坦、海水浅而风浪不大的地方。商业养蚝的品种,都是长大较快的。养蚝者用竹枝插在浅水的蚝床上,作为产权的界定,也用以作为收获分布的记号。有不少商业蚝场的海滩是租用的;也有些海边住户将蚝滩卖掉。
若你要在华盛顿州的海边买房子,你要问海滩谁属?海滩的私地是用那个潮水位量度?若你见海滩有蚝,你也要问,蚝是否跟房子一起出售?假若蚝滩是租了出去的,你应再问,租蚝滩的合约中有没有容许业主采食少量的蚝?养蚝者有没有权走过跟房子一起出售的岸上地?在私产制度下这些问题都是黑白分明的。
香港流浮山的蚝场,污染程度确是惊人。蚝本身是不会产生污染的;污染是产权界定及合约的问题。据我所知,香港法例不容许海滩私有。但若不是在某程度上流浮山所养的蚝是私有的,蚝场就不会存在。我对流浮山蚝滩的产权结构一无所知。
这显然是论文的好题材,希望有研究生能作点学术上的贡献。
蚝不一定是要在浅水的海滩上繁殖的。用绳子及竹枝将蚝种吊在较深水而又较清洁的海湾繁殖,也是一个有利可图的有效方法。香港海水够暖,政府应考虑租用海湾给养蚝者。但以吊蚝的方法繁殖,风浪大就不行。在香港,可以避风的清洁海湾恐怕不易找了。
谈及在中国投资,我就曾异想天开,想租用南中国海某些适当的海滩,商业化养蚝。在滩上养蚝,风浪的问题不难解决。只要中国能对蚝的私产权利加以保障,这可能是一个比较实惠的投资。
1984年2月21日 会走动的资产鱼是会游动的;跟牛羊不同,鱼身是很难作上记号的。北美洲的野生大水牛(buffalo),因为没有人肯饲养,往往要移动很远去觅食,几乎被猎者杀得一干二净。高斯曾对这些水牛的产权问题作过多年的研究,但大作至今仍未发表。天上的飞鸟与水中的鱼,产权的保障有特别的困难。但究竟飞禽不在水面下生活,较为容易看见,所以食料价值较高的,早已给人养乖了,作为私产。在美国时有一位朋友猎得野鹿,分了些肉给我,盛赞鹿肉比牛肉为佳,我感激之余,仍忍不住要反驳:“怎么可能呢?若鹿肉胜牛肉,人们怎会养牛不养鹿?”
海中的鱼,难以捉摸。有些市场价值很高——例如三文鱼(即鲑鱼)——在生长期间要远渡重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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