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领凶猛》第547章


曾经追随蚩尤征战天下的魔神战士,没有一个是对轩辕氏族存有半分好感的。
喇谟碍于罗俊楠的命令不敢将轩辕鸿业怎么样,但只要到时候能把一个完整的轩辕鸿业交到罗俊楠面前,谁会管轩辕鸿业究竟吃了多少苦头呢?
至少在喇谟看来,罗俊楠还是太过温和了,要不然,以他的看法,像轩辕鸿业这样的人,不折磨一番直接处死,那都是老天爷开了大恩的!
手里端着一碗浑浊的污水,喇谟似笑非笑地走到了已然不成人样的轩辕鸿业跟前,朝他问道:“想喝水么?”
“你……你们究竟想怎样?”已经有气无力的轩辕鸿业十分虚弱地说道:“要杀要剐随你的便,给我个干脆可好?”
“我既不杀你,也不剐你,我家首领大人下了命令,说是早晚要放了你的。”喇谟玩味地说道:“我家首领大人心慈手软,不愿多造杀孽,但既然到了我的手上,你也别想着会有什么好日子给你过……就这碗水,你喝是不喝?”
“……你家首领大人不杀我?”心里早已有了必死准备的轩辕鸿业,原本灰暗的眼神忽然间就变得有了几分活气。
他吃力地抬起头来,看着一脸讥笑的喇谟,问道:“为何不杀我?”
“这个问题,你还是留着以后去问我家首领大人吧。”喇谟说着,就把这碗浑水递到了轩辕鸿业的嘴边,问道:“要么?”
轩辕鸿业闻到了一股刺鼻的尿骚味,显然这碗水是被喇谟加了料的。
毕竟是有傲骨的人,轩辕鸿业不在乎水是否浑浊,但绝对无法容忍对方在水里加这等肮脏之物!
他一双眼珠子瞪地跟一对铜铃似地,怒视着喇谟,问道:“你在这水里加了什么?”
“无它,二两狗尿罢了。”喇谟轻描淡写地做出了回答。
轩辕鸿业怒道:“你何故这般羞辱于我?要杀要剐随你的便,想要我喝下这碗水?门都没有!”
“哟呵……还挺硬气的。”如果轩辕鸿业为了活命,真真就二话不说把水喝了,喇谟或许会大笑三声扭头便走,但心里绝对会瞧不起轩辕鸿业的骨气。
但现在,轩辕鸿业不喝,还敢如此大声地跟他讲话,这就让喇谟觉得有些没意思了。
他扭头又从黑暗中端出了一杯清水、一碗热腾腾的米饭和一叠腌菜,将这些东西端到了轩辕鸿业的面前,朝他说道:“打个商量如何?”
“哼……”轩辕鸿业看到这饭菜眼都绿了,明明肚子开始翻江倒海了,却非得装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模样,重重的哼了一声。
喇谟不理会他的冷哼,自顾自地说道:“我家首领大人不许我们殴打你,但我看到你们这些轩辕氏族的小辈就来气……要不这样,我把米饭和茶水都给你,你就站着让我打几拳消消火,回头你把饭菜吃了,茶水喝了,就当没有这回事,往后也不再提起可好?”
轩辕鸿业几乎以为是自己的耳朵出问题了。
自己在这阴冷黑暗的地下室里,就是个任人鱼肉的囚犯!
喇谟是这里的狱卒,按说打他也好、辱他也罢,那都是喇谟自己的事情,又何必来跟他商量?
而且看喇谟此时此刻的模样,也没有半点跟他玩笑的感觉……显然,喇谟是认真的。
忽然间,心里面已经被他谩骂了无数遍的九黎族首领,就让轩辕鸿业产生了莫大的好奇之感……这新的首领究竟是何方神圣,为何行事如此令人费解呢?
抵挡不住饭食的引诱,轩辕鸿业叹了口气,认命地点头道:“挨一顿打,换一顿饭……这笔买卖我认了。”
于是,地下室里很快就响起了轩辕鸿业的闷哼声,和拳拳到肉的砰砰声。
喇谟下手很有分寸,轩辕鸿业固然疼痛难忍,但挨打过后喷香的饭菜,却让他幸福地快要飞到天上去了……
从此以后,轩辕鸿业就在这地下室里过起了痛苦并着快乐的幸福生活……而光阴也在悄然间飞快的流逝……
第514章神奇的林子庞大的老虎
某年深秋时节,华国东南部一条绵延数千里的山脉深处,两个穿着迷彩服的中年男子正满头大汗地徒步行走在荆棘遍布的密林之中。
“你小点声儿,好不容易追到了这么一只小鹿,可别将它吓跑了!”走在后面的中年男子个子不高,只有一米七左右的身高,肩上背着一杆也不知是哪个年代遗留下来的老式步枪,正有些不满地朝前面的同伴说道:“这些年,野生的鹿群是越来越少了,说不定跟着这只小鹿,还能找见它的鹿群呢。”
“还鹿群呢,这一路走来,你有看到半点被鹿群肆虐之后留下的痕迹么?”听到身后那中年男子的话,走在前面的同伴却有些嗤笑地说道:“亏你还是二十多年的老猎手了,这点东西你还看不出来么?”
“这可不一定。”后面的中年男子扬着眉梢说道:“鹿的嗅觉可比咱们灵敏多了,这片林子经常有熊瞎子出没,搞不好是鹿群经过的时候被惊吓到了,这才让这头小鹿走散了,迷失了方向……但鹿群有个习惯,就是会在沿途留下自己的气味,你没见这头小鹿是低着头嗅着走的么?”
“得得得……反正都是你有理,我也懒得跟你争了。”他同伴倒是无所谓地笑了笑,挥手道:“不过我得提醒你,这片林子已经很偏远了,白天上来打打猎也就算了,现在是下午一点二十三分,顶多顶多,我们三点半之前就得下山了,明白不?”
“先看看吧。”好不容易在深山老林里找到了一头野生的小鹿,那中年男子正是兴致昂扬的时候,哪里听得进去同伴的提醒?
两个人就远远的跟在一头瘦小的小鹿后面,不紧不慢地跟着,想看看小鹿最终能否找到更有价值的鹿群?
那头小鹿根本没发现有两个不怀好意地家伙正在自己身后跟踪自己,它只是埋着头四处乱嗅,走上一段路就得重新确定一下方向。
就这么走走停停的,小鹿带着那两个肩上扛着猎枪的中年男子越走越远,慢慢的,就接近了一片更高、更大、更密集的林子。
此时正是太阳当头照的时候,可小鹿一头闯进去的那片林子,却是透露着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森之感,好似里面藏着什么天大的秘密似地。
扛着猎枪的中年男子用枪杆子碰了碰前面背着背包,拿着望远镜的同伴,朝他问道:“你以前来过这儿吗?”
“……应该来过啊……”那肩上背着背包的中年男子露出了狐疑的神情,他放下望远镜,扭头说道:“这片大山我也进来过无数回了,从小就跟着阿爹用弓弩打过猎,虽说这些年禁猎的惩罚是越来越重了,可我几年前也还溜进来打过几只山猪回去啊……”
“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里应该是奔雷山的地域吧?我们也不至于在这儿迷路了吧?”那扛枪的中年男子更是迷惑地说道:“前几年我也来过这儿,当时可没这么大的一片林子啊……前面应该是一些灌木丛才对,怎么这才几年时间,这里的树木就长得这么高大了?”
两个从小就在这片大山当中长大,成年后在外漂泊多年创业,如今也算有千万身家的成功人士,在面对这一片好似凭空出现的森林时,都有些措手不及了。
今天原本是相约回到老家聚会的日子,但多年没有再摸过枪的两个人,却是一拍即合,决定进山再过一把猎杀的瘾。
好不容易托关系找来了一杆早已被淘汰的过时步枪,匆匆的准备了一番就进山寻找合适的猎物了。
原本想着能打几只野兔子回去就算不错了,毕竟这些年进山偷猎的人也不在少数,就算山上还有猎物,估计也都躲到更加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去了。
却没想到进山不久,就发现了一只左腿有些受伤的小鹿正在荆棘丛中跌跌撞撞的走着,根据多年的狩猎经验,那个扛枪的中年男子判断,小鹿肯定是一个鹿群的成员,只不过是在外出觅食的时候受到了某种食肉动物的袭击,这才导致小鹿迷失了方向。
但根据他的经验得出,小鹿肯定已经找到了回到鹿群的方法,所以二人才暂时放过了这头受伤的小鹿,耐着性子跟在它的屁股后头,希望能找到野生的鹿群。
倒是没什么太凶残的想法,毕竟是衣食无忧的成功人士,也明白这头小鹿是一头母鹿,如果能找到鹿群的话,就能从中择选出老迈的老鹿,也不至于毁了一头将来可能会生下更多小鹿的母鹿。
结果,这一路追踪下来,就不知不觉地来到了这片丛林的面前,而这片丛林所在的位置,他们两个几年前也是来过的。
根据他们的记忆,当时这片区域也就是一些不高的灌木丛,可没有如此高大而密集的参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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