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落尽》第4章


前,做得似乎有理又得体。要说真正心善的,老太爷之外,大概只有二老爷了。他为人忠厚老实,个性不争不抢,倒是跟二太太完全相反。
之沂越想越觉得可怕。这个家好像一个明争暗斗的漩涡,而她不得不卷进去,身不由己。她好想像之沁一样,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操心。可是她不能。在袁家,她代表她的父母,代表三房,是一房之主。她必须学会独当一面。 深秋的凉风吹开了窗户,卷起了帘子。之沂抱着双臂打了个寒颤。她又想起纳兰家的提亲,此刻,她从来没有如此渴望自己快点嫁出去。 苏子为她披了件衣服,道: “小姐,深秋了,夜里凉!” 之沂叹了口气:秋夜凉,哪比得上她的心里凉? 

一 初冬的一天上午,之沂坐在沂园的院子里,半躺在暖榻上,手执一卷,沐浴着温暖的阳光,闲闲地翻阅。北京的冬天虽然冷,但阳光一定比江南的灿烂。江南冬天的阴冷是最令人难以忍受的。而北京的冬天却好似一位正人君子,冷得光明正大,冷得坦坦荡荡,从不玩阴的。
之沂静静地看着书,阳光照得她懒洋洋的,有点晕眩。那是一本维新派的书,作者名叫易释天,因参与百日维新而被处决。他的名字很有意思:释,意为释放,解救;天,意为天下,百姓苍生。释天二字合在一起,意为解救天下苍生。多么有气魄有抱负的名字!正应了他参与维新运动的目的和理想。他虽然死了,但死得其所。也只有这样的人,才写得出这字字珠玑的文章来。他的精神借由他的文字而万古长存。 之沂要嫁的人叫纳兰释天,这样的重名也许只是巧合吧。在之沂的心中,易释天是个英雄。她尤其喜欢他的名字。她还喜欢他的勇敢,他的爱国热情。也许易释天才是唯一一个能令之沂心动的男人,如果他活在与她相同的时代的话。 阳光落在之沂的眼皮上,她闭起了眼睛,脑海中慢慢地浮现出一些模糊的影子。微卷的短发,浓眉;湛蓝的瞳孔,眼窝微陷;鼻梁高挺,薄唇;脸型有棱有角,下巴微收。有着明显的西域人的特征。之沂猛然发现,那竟是纳兰释天的脸。纳兰释天?纳兰释天!怎么会是纳兰释天?之沂被自己吓了一跳。纳兰释天,就是那个三分像西域人六分像中原人的沙漠王子,之沂从没见过长得那么怪的人。但撇开“怪”字不谈,客观来说,他长得是非常英俊的,比之沂见过的任何男人都要英俊,包括原先在之沂心中最英俊的之沂的父亲。之沂无法形容对纳兰释天的感觉。不是讨厌,也不算喜欢;有一些崇拜,但不像崇拜易释天那般;有一些信任,但不像信任祖父那般完全彻底。她总觉得嫁给他,似乎唐突得很。 半年前的沙漠之行如梦境般地袭上了心头。之沂的眼前出现了一幅美丽的沙漠春景图。金黄色的大漠,碧绿色的绿洲,七色的野花…… 那是她梦寐以求的沙漠之旅。她隐瞒了家里所有的人,包括最疼爱她的祖父和最贴身的丫鬟,独自一人,来到这一片荒凉的大漠。“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千年前文人的诗句是多么贴切!之沂总是觉得,自己的骨子里藏有某种野性,她的血液里有股莫名的冲动在奔腾。她想要释放它,完完全全地释放。在过去十九年的生命中,在北京城严谨古朴的四合院里,在大家闺秀的沉重头衔下,她不得不苦苦地压抑自己。她是袁之沂,她是三房的主人,她必须事事得体。她步步谨慎,时时在意,如履薄冰。她几乎忘了,自己是一个十九岁,充满热情和活力的年轻女子,而不是大宅门里整天工于心计,患得患失的中年太太。她觉得快要窒息。 在大漠中,尘世的一切似乎都消失不见。闭上双眼,张开双臂,拥抱那夹杂着细沙的大风,天地之间,仿佛只剩下一人而已。她狂喜地大叫、奔跑,脱了鞋子让沙子吞没自己的脚丫。她像个孩子般开怀大笑,似要补偿曾经失去的快乐。 傍晚的时候,之沂牵着马来到绿洲中的一户人家借宿。沙漠中的人很淳朴,很热情,他们不仅收留了她,还以丰盛的佳肴招待她这位远方来的客人。满脸皱纹的老妈妈慈祥地看着她,美丽的姑娘们好奇地围住她。老妈妈给她换上漂亮的维吾尔长裙,姑娘们七手八脚地为她编织发辫。她摇身一变,成了一位美丽的维吾尔姑娘。半掩纱巾,杨柳细腰,貌若天仙,美不胜收。晚饭后,他们在镶着星子的夜空下,围着熊熊的篝火翩翩起舞。清脆的铃鼓敲打出活泼的音符,能歌善舞的维吾尔人载歌载舞。他们手牵着手,欢快地唱着跳着,把之沂也拉了进来。他们踏着如雨的鼓点,和着欢快的节奏,唱着古老的歌。那歌声如此悦耳如此悠扬,竟能唤起了之沂心中最原始的快乐。她像个被母亲宠溺的孩子,尽情地唱啊跳啊,笑着叫着,直到筋疲力尽。那一夜,之沂睡得出奇地香甜,梦中还露出美丽的笑靥。 第二天清晨,当明媚的阳光透过屋顶的缝隙,落在之沂脸上的时候,她笑着揉了揉眼睛起床了。她觉得自己已经完全恢复了体力,昨晚那一觉睡得实在太舒服了,简直是前所未有的舒服。她还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自由翱翔的鹰。 洗漱过后,她喝了点维吾尔大娘自家酿的香醇的葡萄酒,吃了一块美味的烤羊肉。然后她牵起马儿带上马鞭,对维吾尔大娘说要到处遛遛。她骑上马儿,挥动着手上的马鞭,迎着西域粗犷的风,奔驰在美丽的沙漠绿洲中。她的发丝在飞扬,裙摆在狂舞,她的心中从未感觉如此畅快。她觉得自己释放了,十九年来第一次真正地释放了。她兴奋极了,兴奋得甚至流下了眼泪。
“爸爸,妈妈,我好高兴啊!你们也一定在为我高兴吧?!” 清脆的鞭声回荡在空旷的原野上,之沂是如此沉浸在快乐中,仿佛要骑着马儿奔向天地的尽头。直到她突然发现绿洲消失不见才清醒过来。这是哪里?绿洲怎么不见了?为什么一个人都没有?她环顾着四周无边无垠的金黄色的沙漠,她想自己一定已经迷路了。她想原路返回,却想不起自己来时的方向。马儿无措地盘桓在原地,蹄子敲打着地面。 忽然,远处的一片绿洲吸引了她,虽然那只是一片模模糊糊若隐若现的景象,之沂还是毫不犹豫地决定策马奔去。她执鞭在马屁股上用力一抽,两腿一夹马肚子,马儿立刻如离弦之箭般向远处的绿洲跑去。 跑了好久,之沂觉得似乎有一个世纪那么长。可是远处的绿洲却仿佛毫无靠近的意思,她像个矜持的淑女,永远令人可望而不可即。之沂心中纳闷:明明跑了那么远,怎么好像还在原地?
之沂正犹豫着到底该继续往前跑还是该掉头,忽然听得背后传来一个低沉而温和的声音: “姑娘,别再往前走了,危险!” 之沂回过头,看见纳兰释天骑在马背上,粗犷的风舞起他的衣摆,在如血的朝阳下,金黄的流沙中,他如雕塑般英俊挺拔。但那时,之沂并不知道他就是大堂兄之涉的表弟纳兰释天。两家虽是亲戚,小辈间的走动却不多,仔细算来,之沂与纳兰释天其实只见过一面,而且是在之沂九岁,纳兰释天十岁的时候。十年过去了,两人的外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尤其是之沂,见了面认不出对方也在情理之中。 之沂不由得被他俊朗的外表吸引住了,从纳兰释天目不转睛的神情中之沂明白他对自己也有同感。 “为什么?”之沂问道,“你能告诉我,为什么那片绿洲只看得到却走不到吗?”
纳兰释天摇了摇头道: “那根本不是什么绿洲,那叫海市蜃楼,只是沙漠里出现的一种幻象而已。有许多不明所以的人被它骗了,结果走入了沙漠深处,陷入了绝境。最后,被金黄的流沙吞没,死不见尸。”
之沂听得胆战心惊,颦眉蹙额。可是转念一想,那绿洲明明就活生生地站在眼前,怎么可能是幻象呢?她揉了揉眼睛,仔细看了又看,眼前的景象实在太真实了。她无法怀疑自己的眼睛,于是只能怀疑纳兰释天。她打量着纳兰释天:三分像西域人,六分像中原人,还有一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像是旗人贵族所特有的。这个人究竟是什么身份?长得那么特别,简直像个怪物,却出奇地英俊。他一定不简单!之沂觉得不应该轻易相信他。于是她吸足了底气,抬起下巴,以十分肯定的口吻道: “什么海市蜃楼?小女子孤陋寡闻,从未听过有这一说。” 纳兰释天笑道: “你不会比我更熟悉这片沙漠!” 之沂嫣然一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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