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春秋》第8章


坏人是孔子、孟子,好人呢?好人是商鞅,因为他让秦国人民守纪律,还有李斯,因为他帮着秦始皇灭六国、取天下,秦始皇当然是最大的好人,他做的好事很多,其中一小件是把书都烧了,把写书和看书的人都活埋了。
这就是我受的教育。这种教育好不好呢?我认为很好,它让我从此心明眼亮,看清了支配世界的根本力量是什么:拳头、力和血。这几样孔子、孟子一样都没有,所以他们是没出息的、滑稽可笑的,是“坏人”,注定要失败。
显然,我少年时代所知的“好人”通常是可怕的,很难说他们令人畏惧是因为手握真理还是手握权力,在我受的教育中该两者是一码事;又正确又可怕,于是就比较无趣,很难想象你会跟商鞅、李斯、秦始皇喝酒聊天,反过来,和孔子倒是可以喝点小酒,和孟子,就可以索性喝醉了。
有趣的“好人”倒是也有一个,他不仅是好人,还是打家劫舍的好汉,人称“盗跖”。“盗”字演化至今,已经沦落到专指小偷小摸,而在那个伟大的时代,“盗”就是土匪,伙一帮兄弟啸聚山林,威风得紧。
虽然当土匪就具备了拳头、力、血这些成为“好人”的因素,但“盗跖”青史流芳主要不是因为他的土匪生涯,而因为他还是个巧舌如簧的土匪,我的老师曾经绘声绘色地讲述“盗跖”的故事:
有人问盗跖:盗亦有道乎?
盗跖一拍大腿:何止有道啊!你想,站门口一张看,就知道这家有财无财,这算是圣明吧?动手的时侯,你得领着头往里冲,这是什么品质?这就是“勇”!撤退的时侯,你最后一个出来,这叫“义”,时机拿捏得准,这叫“智”,得手回寨子,分脏分得匀,这就是“仁”!——“不通此五者而能成大盗者,天下无有。”
故事讲到这儿,老师曰:同学们,请看,这位古代劳动人民的代表如何机智地揭穿了孔孟之道的虚伪面具!
如今,我长大了,有了自己的主意,我反对把盗跖选为“古代劳动人民的代表”,但读了《吕氏春秋》,重温这个故事,我觉得盗跖至少是比较有趣,这个“好人”并不认为自己真理在握,尽管他的拳头硬,尽管攥着刀,但他知道拳头是一码事,真理是另外一码事,他还有兴致把拳头暂且收起来,对着真理嬉皮笑脸胡搅蛮缠。
在这个意义上说,盗跖先生的“好”是很不彻底的,他不应该对着真理讲歪理,他应该直接举起他的拳头或者掏出他的支票。但也正因为这种不彻底,我愿意和他喝上一壶酒,谈谈各自的时代。
纪念律师邓析
中国最早的律师应是邓析。
春秋时,子产当上了郑国的相国。该先生有理想,他认为他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他决心告诉人们如何正确地生活。这样的先生如果不得志,也许就成了孔子,后人对他指出的方向心怀向往;但子产不幸得了志,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头一件事,就是对付邓析。
此前郑国颁布法令,照例要写在牌子上,挂在城门口,这叫“悬书”。假设国王有一天忽然认为走路先迈左脚是不对的,应该禁止,那么好,他只需要写一句:行路左足先者,笞五十!然后挂出去。第二天,全国的老百姓抬脚之前就会捂着屁股反复思量。
这本来很好,令行禁止,可谓大治。但是偏偏出了一个邓析,此人有研究法律的爱好,而且生就一张铁嘴,如此的尖牙利齿必然是个人来疯,你看他,站在人群里,手指告示,摇头晃脑地评点:左足先者笞五十,那么只好右足先,可是右足落了地之后怎么办?不是还得左足先?照此说来,岂不是人人落地穿鞋就得被打屁股?
你看,本来一清二楚的事,让他一搅和,大家全糊涂了,郑国的百姓都不会走路了。怎么办?子产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他的办法是取消“悬书”,以后法令不再公示,官府说什么就是什么,比如你在街上忽然被捉了去打了五十板子,那么你肯定触犯了某条法律,至于是哪一条,你不要问,你如果问了你就触犯了另外一条法律,又得再打五十板子。
这确实也是个好办法,极大地提高执法效率,同时增强百姓对法律的敬畏。但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连挨几顿五十板子的倒霉蛋们屁股朝天被抬回家,哭爹叫娘之余想来想去,压抑不住对神秘的法律的求知热情,总得知道屁股因何而开绽吧,怎么办呢?找邓析去。
于是邓析家门口挤满了要求普法的百姓。如果邓析是个聪明人,他就会在他的铁嘴上挂一把铁锁,把钥匙扔到井里去,可是他的人来疯是必然要犯的,他口沫横飞如雨,告诉人家前五十板子是依据某一条,后五十板子是依据某一条,根据你的情况,前后五十板子都于法无据。
义务咨询倒也罢了,邓先生还公然收取报酬包打官司,这就俨然是后世的律师了。春秋时货币经济不发达,所以邓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大案成衣一套,小案只收上衣或者裤子一件。结果生意兴隆,客户蜂拥,我估计邓析他太太还得开一间店铺,把家里成堆的衣裳换成小米或者猪羊,至于换回那么多小米猪羊怎么办我就猜不出了。
但与此同时,郑国的民风变得不淳朴了,过去拉人进来打板子大家都是一声不吭,低眉顺眼像个太监,可现在呢,板子还没举起来,人家就喊,且慢!叫邓析来,说说清楚!然后就扯着嗓子大叫孩儿他妈,快借两件新衣裳找邓先生去!
于是,据《吕氏春秋》记载:“郑国大乱,民口喧哗”,问题不解决不行了。子产相国断然决定:杀邓析而戮之,把他杀了而且陈尸示众。
效果当然很好,再没人敢跟板子叫板,郑国从此大治。子产虽然没当成孔子,但是就连孔子都对他的成就赞叹不已,认为是在乱糟糟的春秋时代实行王道的典范。
在这个问题上,我完全不同意孔子的意见,我认为子产我们就把他忘了算了,但是我们应该纪念邓析,这个最早的律师,这个招人烦的铁嘴,这个把法律带给民众并为此牺牲的人。
关于宋襄公,一种想象及种种问题
宋襄公站在河边,看着楚国的大军过河。那是阴历十一月,两千六百年前那条名为泓水的河尚未封冻,他身边的谋臣看着敌军在冰冷的河水中艰难行进,急道:
打吧,打吧,痛打落水狗啊。
但宋襄公不动,他说:“君子不乘人之危。”
敌军爬上来了,在岸边乱哄哄地集结,襄公的参谋长更急了:
打呀,打呀,还等什么,黄瓜菜都要凉了!
襄公不动,他说:“君子不鼓不成列”——绅士不攻击没有摆好架势的敌人。
这件事的结果大家都知道,宋军大败,襄公负伤而逃,不久郁郁而死。
该故事我是在七八岁时读到的,我读懂了,我知道写下这个故事的人是要教育我:一定要乘人之危,否则屁股上就会中一箭而且大家都会笑你活该。今天,闲着没事儿翻《左传》,又读到这个故事,我的体会更为深入,我还是认为宋襄公很愚蠢,他当然没有蠢到不想在战斗中取胜,他的愚蠢在于他想用体面的方式取胜。
所以,公元前六三八年这一战留给我们的真正教训是,手段和过程是无所谓的,只要我们能够达到目的。
对此我当然不能非议,那样的话所有决心弘扬狼的精神的同胞们都会看不起我,我要是不幸倒霉或失败也肯定没人同情。但是,你知道,我还是个武侠小说迷,我忍不住要对泓水之战做另一种想象:
宋襄公是绝世的高手,他站在高高的岸边,披襟当风,看着他的对手在河里狗刨。这时,他的徒弟急道:
师父,动手吧,发掌心雷劈他,用一阳指点他,拿梅花镖射他!
这时他会怎么样?他会说:君子不乘人之危。
说这话时,宋大侠白衣胜雪而且飘飘。
同理,他一定会等下去,等对方晒干了衣服,站起来,走到他的面前。开打之前还得问一声歇好了吗?
——是的,他必须这样,这样我们才觉得是对的,这才是他绝世的风姿,否则他和一个市井无赖有什么区别?
但为什么,宋襄公在公元前638年的那一天成了蠢货,而在2006年一个武侠小说迷的想象中会成为英雄呢?
今天中午,晒着太阳,我和楼下的李大爷探讨了这个问题,李大爷正遛狗呢,他的狗尊号球球,看上去正是一只可爱的毛球,该球每见了我都呲牙咧嘴,极为勇猛,但据李大爷揭发,实际上这厮胆小得很,见到面目雄壮的陈哥尾巴便摇得花枝招展,“你呀,面善。”——不说狗了,且说人事,李大爷听了我的疑惑,沉吟半晌,问,那打仗的时候,是宋?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