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我一辈子去忘记 by 柴静》第3章


相信他的死只是因为一个女人。
也许是我们都不愿相信人是多么简单脆弱。
我对她讲起我当年是女学生时写信给尚能,希望做电台主持人,信写得极天真“尚能也曾有梦,可否帮我成就梦想?”
我一直以为是这句打动他。因为他后来帮我做到的,恰恰是我的梦想,一点也不多,一点也不少。
我第一次节目是在学校广播台里录完的,7月份;录音间没有空调,录完后整个人湿淋淋,令同学骇笑。我拿去给尚能听,他听完我第一段说圣克里斯朵夫渡人过河的故事,Beyond的《海阔天空》响起时,便按下键。他背对我,看不清他的表情,然后他转过身来说“今晚播。”
我骑单车20分钟回住处,锁好车,蹬蹬蹬跑上六楼,看着自己在车把上磨破的手掌,十分十分地快乐,当晚的日记里写“有风吹过,生命新鲜清香。”
那个节目叫《另一种声音》,在他的节目里原来放睡前音乐的时间,子夜前的最后半个小时,有听众为我保存94年第一期的录音带,今天再听,极其原始粗糙。但那当中……有什么呢?在那个少女浅白清冷的声音背后。
我与尚能并没有因为节目的联系变得更熟稔,经常是,我去办公室时,没开灯,头顶风扇呜呜作响,尚能背着我,不说什么话,等他先去楼上直播间了,我坐在他桌前整理稿子,满桌是灰白的烟灰。我那时觉得他很容易陷入颓丧和沉默。
但我正沉浸于发现自己的兴奋中,简直无暇顾及他人。直到他在华年离开时,我也未曾与他有过真正意义上的交谈。
电台是份奇怪的职业,大家在节目中那样推心置腹,彼此见了面反而是哈哈哈。
我每个午夜带大叠稿子和磁带去做节目,那样的夜,有一种魅惑之感,人好象可以不沾染 尘埃。我在节目里也感染这气氛,觉得心安静下来的时候,尘世里的一切声音都听得到——一滴水和另一滴水相遇的声音,青草长起来的脆响,叮咚作响的雪片…… 。
这些聪明和敏感本来是女学生式的,但这份工作让一个女性有充裕的时间和足够的机会培养分寸感。控制自己的情感,增添一些内省的气质。今天回过头再看这份工作之于一个人的意义,感慨击心。
在电台的资料柜子里找到很多好听的歌,还是没有那一首,只有另一支郑智化的,叫做《让我拥抱你入梦》,我觉得那句“玩火的孩子烫伤了手,让我紧握你的小拳头,爱哭的孩子不要难过,让我陪着你泪流”,在夜深的时候听,是有一点悲伤的。
然而却是,那么那么温柔。
十九岁那年我开始做《夜色温柔》的时候,这首歌是我的片尾曲。我急着打电话给高蓉,却忘记告诉她。只为听到她和冬冬要结婚的消息开心。
而彼时的我刚刚大学毕业,拒绝做一名小会计,自作主张迁了户口和工作关系,租来城市边缘的两室一厅,空落落的房子,我在地板上扔几只大垫子,随坐随卧。陶瓶里几枝野地里捡来的荆棘,苍黄老绿。靠积蓄买到一台CD机与可喝红茶的水晶杯,开始我的职业生涯。
开始的日子最难捱,在陌生之城,听不懂方言,没有钱,没有朋友,于人情世故一律不通,又是青春期最难看的时候。十九岁生日那天身无分文在滂沱大雨中走到电台去,在节目中说 “要做一只翩飞的白鹤,飞渡寒苦的人生”
也只有那个年纪说这样的话才不会惹人笑。青春本身自有尊严。
南方秋季亦多天风海雨,坐在屋内,也能觉得迫人而来,长夜里人的情绪完全不能自控,看一篇普通童话的结尾说“以后的日子天天快乐,夜夜平安”,也要仓惶下泪。
于是夜夜守住电台节目,贪恋那一点人气的温暖。且当中有无数诡异故事,人人依恃声音隐没身形,可倾吐最隐秘之心事。有一晚停电, 漆黑里听新加坡电台林伟的《点一盏心灯》,他要言不烦,“与其诅咒黑暗,不如点燃灯火”
是。遂决定作午夜的节目。
电台在周末的夜是放4个小时的花鼓戏。我请缨做一档直播节目,主动要不计工资,苦心积虑地游说领导,“可以省下一个放磁带的人工呀对不对,”终于被同意,想了几个名字,都太刻意。台长随笔改了《夜色温柔》,正好是菲茨杰拉德的小说名字。
(四)
第一次节目没有任何预告,在花鼓戏后面就开始了。还开热线,用40分钟谈张爱玲。居然爆满。
可见似锦繁华的夜,处处有寂寞的信徒。
之后的三年,我的周末都在电台。晚上十点半的节目,下午两点去,和整幢空楼厮守,对着满桌子的信,音乐。下午的太阳照进来,地老天荒的昏黄。
窗口正对着老榆树,倦了便望望它,春绿冬白,永远永远。
然后,夜慢慢慢慢地来了。我坐在调音台前,热线开始之前一小时已有电话在等,两盏小绿灯闪烁不宁,象一个人内心欲言又止又呼之欲出的话。
时间象只咻咻的野兽在身后赶,面容与声音都会老,我有一天会无法再穿贴身的长裙,缠到脚踝的高跟鞋,无法再有散落在肩膊的细软黑发。 于是愈发在节目里极力用声音留住这一瞬,才不会在无涯的时间里化为粉尘。
在节目里,从不相识的人那里获得无数知已之感。端着装满信和音乐的篮子下楼,在黑暗里想“可以死而无憾,〃
但还有一件事。 满柜子的唱片磁带,郑智化的也很有几张,但那首歌,却遍寻不着,不过日长天久,就死了心。 
我开始穿彩衣,下意识弥补少年时代,深紫浅红烟蓝竹青,却没有用武之地,只每日在台里厮磨时光,与同事聊至烂熟,围着火炉将七情六欲,嬉笑怒骂一一上演。没有他们无法度日。
男男女女都年纪相若,没有家室。下班了在星宝的斗室里混饭吃;她一边尖叫着说烦一边挽起长发给我们炒红椒肚丝。我们都爱她。
宋扬是我的心腹,他头与身子都滚圆,在办公室穿老虎头拖鞋,跟马路上的小鸡小狗弯着两只胖指头说“嗨”。我们每天一起吃饭,算清每一分钱。如果是他请我喝矿泉水,就一定要求我买一支冰棒返他。
台里出去搞活动,领导唱象古老石山的《十五的月亮》,他都领头把灯关掉,用打火机闪,还要大家手拉手造波浪。领导羞涩又开心。
笑得我。
然后大家装体力不支昏睡,可以早早散场。一帮人呼嚕б簧プ约旱牡嘏掏妗?br /> 乐乐是我们的老大,大眼雪肤,清新阔朗。她带我们在的厅里玩老鹰捉小鸡。 杨景和我假模厮样地深情对唱《请跟我来》,诸人纷纷作被电到状。散场后的凌晨,天色是诡异的紫,人人在那样的寒冷里冻得咯嘣脆,我们把附近的小店子的门拍开,要饺子吃,何晶讲无数荤段子,睡眼惺松的店主蹲在火边,也跟着笑,满怀的火光。
或者是,沉的夜,下着潇潇的雨,几个人买了烟花,在街上行人里放,在夜雨中炸开的烟火与脆响,让人明白此情可待成追忆---于是更加放肆。
一切都在节目里说给人家听,年纪小,不怕肉麻。结尾说到感动处,还说“盖好被子,乖。”
第二天不敢进办公室,还是没躲过去那些人的爆笑。
我实在爱长沙这个城市,爱它无常的天气,毒辣的太阳,入骨的湿冷,连月暧昧不明的天色……爱它无辣不欢的饮食,嘈杂市侩的男女。
梦里不知身是客。
只有一年一次回家时,在荒芜的北方大地上行走,在春天的泥土里留下的脚印,在刚刚剥开的绿色豆荚或用手搓开的碎金一样的玉米粒中闻到的气味,提醒我的来处。
一家人靠在沙发上说说家常,妹妹的身高已略略超过我,我对她的了解止于幼时记忆,我们仍偶尔吵嘴,和睦时便一起在镜前试用各色胭脂水粉。在小青家,高蓉让我将手放在她腹上感觉胎儿的心跳,我们一直交握着手。等到收到她寄来照片时,小妞妞已半岁,可爱之极,如同天使,淡蓝眼眸,嫩红嘴唇,长大一定美丽到让人心碎。我盯视这凭空而来的婴儿,不明白我的少女时代去往了哪里。
难以左右的世事还多,乐乐去《快乐大本营》,星宝去经视。洪亮去武汉,办公室一时萧条。那时范波还在,每日被功名心煎熬,装病去做生意或是准备考研,偶尔打电话来探风声,遇到是我接,他就长叹一声“噫,柴宝你说得对,真是朝如青丝暮成雪。” 
我记得清楚,4月5号做夜色温柔,主题是“依靠”,写开场白时几次心酸怅惘,“从来到这异地城市起,我便铁了心依靠自己,我们都对生活认真,知道什么是同事,什么是朋友。但在这时刻,我恨不能忘情下泪……”
任贤齐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