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煞 作者:叶兆言》第44章


〃你还知道自己是错的,是不是什么时候还想拿斧子,把我也给劈了?〃胡地脸色严峻,但是语重心长,〃想想自己到底干了些什么,也不想想,城里住着多少洋人,这事要是传到外国去,不是丢他娘中国人的脸吗!〃
晚年的胡地不苟言笑,他总是很简短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他拿出钱来,让医生替那位不幸的父亲截去挂在那已全无用处的胳膊,同时让那位孽子从此离开梅城,永远也不要再回来,因为梅城不欢迎这样的不肖子孙。类似的主持公道不胜枚举,事实上,当死亡离胡地越近,他站出来打抱不平的热情也就越强烈。由于他一直是在他的客厅里见客,逐渐养成了足不出户的习惯,因此只要胡地偶尔上街,就显得格外注目。行人都停了步来和他打招呼,小孩子却跟在后面看热闹,妓院正在接客的妓女从二楼里的窗子里探出头来,像树林子里的小鸟一样,叽叽喳喳大惊小怪,仿佛从她们的眼皮底下经过的不是人,而是神话故事中具有特殊法术的神仙。
胡地的灵柩从妓女的窗下走过的时候,妓女们几乎不敢相信那个巨大的楠木棺材里,躺的就是不可一世的胡地。她们不敢相信,一个不可一世的人物,死了以后,居然还可以比活着更神气。街上到处都是人,都在夹道欢迎着盼望已久的胡地到来,和正在二楼的窗户里看热闹的妓女一样,大家为自己眼睛所看到的一切,惊得目瞪口呆。他们从未见过,而且再也不可能见过如此辉煌的葬礼。庞大的送葬队伍,使得处于县城中心位置的大街像窄小的集市一样水泄不通。等候在大街旁看热闹的人群,不得不从付了钱的凳子上站起来,站在凳子上踮着脚,眺望远处正缓慢移过来的队伍。人山人海,大呼小叫和吹吹打打的乐器响成一片。
也只有从临街二楼窗户里往下看的妓女,还有妓院的龟头和老鸨,以及花巨资在这关键时刻包下妓女的嫖客,能够较为清楚地看清街面上发生的情景。也只有从高处才可能看清楚,究竟有多少人在抬那装着胡地尸体的棺材。一般的棺材只要四个人来抬就行了,好一点的也不过是八个或者十六个人抬。根据人们所知道的常识,头等葬礼是三十二个人抬,这个数目将意味着棺材里躺的是皇上或者和皇上一样尊贵的人。然而胡地的灵柩却硬是安排了六十四个人来抬,因为参加抬棺的人太多了,结果大家挤来碰去,反而有些寸步难行。
出殡的队伍用最缓慢的速度行进着,远远地看过去,如果大街是一截梗塞的肠子的话,以两面巨大的引魂幡引导的队伍,便是梗塞的症结所在。引魂幡用红绿黑三色彩纸做成,上面贴着斗大的〃回〃字和〃寿〃字图案,连接成七尺七寸长的燕尾巴形彩带,高高地挑在大竹竿上。大竹竿实在是太大了,大得必须三五条壮汉齐心合力才能竖起来。由于引魂幡高高在上,人们只能首先看到它们,待到臃肿的队伍磨磨蹭蹭走近时,才可以看清楚,原来走在队伍最前面的,其实是两个燃烧着的火炬,以及点着蜡烛的灯笼。这后面才是引魂幡和铭旌,是浩大的比真人还要大的纸龙纸马纸狗,纸做的仆人,纸做的轿子里坐着的纸美人,再后面是浩大的吹鼓手,人数之多节奏之混乱,咿里哇啦各奏各的调。让梅城人大开眼界的,不是由为数众多的和尚与道士混合的队伍,也不是倾巢出动前呼后拥维持着秩序的本城所有的警察,甚至不是梅城的小学校里童子军组成的方阵,而是三名头上用头巾裹成喜鹊窝状,穿着奇怪制服的印度锡克教士兵。这三名锡克教士兵是发生过绑架浦鲁修教士事件以后,特地从上海聘请来保护别墅区的洋人,为了这次在送葬的队伍里像演戏似的走一走,他们每人可得十五块大洋。
本地报社的一名小记者,不借花重金,收买了妓院一名干粗活的女仆,这样,当庞大的出殡队伍从妓院经过时,事先已经混进妓院的小记者,便可以从女仆住的阁楼的气窗爬到楼顶上,然后沿着楼顶,小心翼翼地爬到临街的这一面。很显然缓慢的队伍只是在原地踏步,百无聊赖的小记者只好抱着照相机,聆听他脚底下妓女和嫖客之间尖声的调笑。从一个公鸭嗓子发出的笑声中,小记者感到一种久违的熟悉,但是他怎么也想不起来此人究竟会是谁。当他噼里啪啦快揿完了照相机里的胶卷时,不小心脚底下一滑,沿着人字形的屋顶滚了下去。在就要跌落下去的那一刻,他的手抓住了屋檐上的铁皮水槽,像一名受难者似的挂在半空中乱晃。他从天而降的突然出现,吓得从类似包厢的窗口中往外看的妓女,扯足了嗓子哇哇乱叫。送葬的队伍正好下面走过,吹吹打打咿里哇啦响成一片,根本就没人在意妓女的叫喊,也没人注意到悬在半空中胡乱蹬腿的小记者。
小记者终于掉了下去,毫不含糊地砸在看热闹的人头上。有趣的是,在像只小鸟飞下去之前,他看清了在妓女房间里发出公鸭嗓子笑声的,是已经定居梅城的哈莫斯。梅城的人都知道,哈莫斯和正被送往墓地的胡地是一对难得的好朋友。胡地咽气以后,哈莫斯是第一名赶去吊唁的外国人,大家想不明白,为什么做为好朋友的哈莫斯没有像小鲍恩夫妇那样,混杂在送葬的队伍中,事实上,人们涌上街头,显然不是为了再看一眼已经命赴黄泉的胡地。人们想看的只是那种热闹,那种本城的名流甚至包括不可侵犯的洋人,都不能免俗地跟着起哄,跟在队伍里一起走一走的滑稽场面。记录这些滑稽场面的照片,在报纸上发表以后,曾被许多大图书馆做为资料收藏。
也许哈莫斯不乐意一起在队伍中行进的理由,只是想居高临下看看清楚。也许对中国文化已经有了很深了解,他相信自己参加送葬有些不伦不类。反正他忽发奇想,带着心爱的陈妈,选中了妓院中最适合观察的房间,在出殡的前一天,住进了妓院。洋人带着中国女佣居然住进妓院,这事多少年以后,仍然还会成为大家口头广为流传的笑柄,但是书呆子气十足的哈莫斯,丝毫不在乎别人会怎么想。当送葬的队伍好不容易总算到了他们窗下的时候,哈莫斯十分认真地为陈妈指点,为她辨认着为数众多的姨太太,谁是谁一一对号入座。
甚至胡地自己也弄不太清楚自己有多少姨太太,很显然,正式成为他的姨太太的,远不止现在这一群为他送葬的女人。胡地一生中值得夸耀的,不仅是他的巨富,而且包括他和女人交往中的超常精力。在二十三岁的时候,别人在这个年龄已经娶妻生子,他却还是个童男子,虽然起步较晚,然而一旦开窍,胡地便以惊人的速度堕落。他很快成了做爱的好手,卓越的性技巧使得那些和他合作的女人既惊喜又恐惧。未娶妻之前,胡地曾经一度以妓院为家。成为名重一时的绅士以后,不便继续涉足妓院的胡地,只好以不断地娶小老婆来调济和丰富他的性生活。胡地的妨妻恶名,并不妨碍源源不断的女人进门。很多人都知道胡地的前面三位正妻,都在和胡地结婚后一年左右,便一命呜呼。即使在姨太太中也有许多是短寿的,不少如花似玉的女孩子,进了胡家以后,不多久就会像过期的鲜花那样迅速枯萎。
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断定胡地是家庭暴君,而且有着很严重的性虐待倾向,晚年的胡地对房中术十分入迷,他的早逝,和沉溺于两性之间的技艺分不开。难怪他的养子们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沉沦,因为胡地的后宫,自始至终洋溢着淫荡的气息。由于大多数的性活动都在白天进行,事实上只要是走进过胡地后院的任何人,都可能听到那种持续不断的呻吟声。胡地坚信人们只在夜晚才交媾,绝对是一个习惯造成的错误。他的理论是,作为一名性爱大师,必须确保夜晚的睡眠,只有在夜晚休息好了,养精蓄锐,才可能在第二天的活动中,摧枯拉朽百战不殆,除了足够的睡眠,对于药物,他也有一种过分的偏爱,尤其是进入了晚年,不愿向身体状况认输的胡地,开始像神农尝遍百草一样,不余遗力地服用名目繁多的春药。从进口的舶来品,到古书中得到启示而新配制的大力丸,胡地不厌其烦地拿自己的身体做着试验。
一位据说是留学奥地利的县医院的药剂师,坚持在每个星期五的上午,准时来替胡地注射鸡血。胡地几乎比这药剂师更相信公鸡血对自己的性功能有帮助。后院里养的一大群体格健壮的公鸡,每天破晓时的叫声响彻梅城。进入晚年的胡地,常常被姨太太之间的争风吃醋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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