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之旅(简体)》第32章


对文士及他当时的神学家说:“税吏,娼妓,比法利赛人先进天国。”没有一个读过四福音的人,不曾看见耶稣对祭司及摩西律法教师时常显示出的强烈憎恶。
但世俗的哲学家都不称它为“信仰”,而称它为“直觉”。值得注意及有幸的事实,是西方人经过三百年吉诃德式知识风磨的刺激之后,当他一进入人的道德生活及道德行为时,即为普通常识在理性之外的剩余地区留下一些余地。最高级的事例是康德“实际理性的批判”及他著名的“最高命令”。(我的意见与康德相反,我以为称这些与已知的官感无关的“最高命令”为“纯理性”,称与自然事物发生关系的活动为“实际的理性”,较为清楚。)在西方哲学中的非常之事,是始自笛卡儿,他本身是一个数学家,为知识机构机械的切分内容的分析,建立一种新花样,写了许多卷其中上帝常有成为伟大的几何学家之势的,关于纯理性及实际知识限制的书籍。此后,那些和他同一类的纯理论哲学家们,一经进入道德知识的范围后,便立刻慷慨地抛去他们分析的利器,而倚靠在像“直觉”及“最高命令”(例如不要说谎,不要偷窃)等名词,及我们生而具有,从普通常识产生,我们知道但无法说明的直觉知识之上。这样,那些后来的洛克、伯克里及休谟等,曾在佛后二十四百年,跟着做现象世界的分析而和佛表示同意,且在出尽了气力来进入了形而上学的纯化情境之后,跌在地上,除了两点结论外,抓不着更可注意的东西。那两点结论是:A,“合理”的信仰是以习惯、观察及经验的预料为基础。(休谟确是比洛克或伯克里好)B,有一种“道德意识”和直觉,及未说明或不能说明的良心的命令。
没有人曾不惮烦劳去剖析那个称为直感或道德意识的东西。它是上帝所赋给,是无条件的,是至高无上的,是一个命令。纯理性哲学家立刻放下他们的工具而接纳直觉及道德意识为真实、可信、不必分析的证据。我对此绝不反对。但如果他们曾前后一致,把普通常识的直觉那个角式,例如你和我是否存在,一块儿回吃、同呼吸的问题,接纳入绝对知识的范围中,他们可能已使自己免于对所谓认识论知识的劫掠性追求。经过一切说和做之后,常识胜利了。笛卡儿实际地说:“我在这里,且我正在想东西,因此我知道我必然是真实的。”照柏克里所说,我知道你也是真实的,因为你正在和我讲话。而我知道上帝是真实的,因为上帝藉广大的创造物对我们说话。但官感如果不过是一种幻觉,我又怎能真正知道你是对我讲话呢?我们假定某些事情如何?一方面是无情的分析,一方面把一些未确定的事情视为当然,二者相辅相成。
道家哲学家庄子和诡辩家惠子,曾有过一次辩论:
“庄子与惠子游于浸梁之上。庄子曰:‘傥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
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矣,子不知鱼之乐全矣。’
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之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我觉得似乎西方的诡辩家,永不会采取惠子的最后一步。这个难题由庄子回到实际经验而打破。
但我喜欢西方的诡辩家不像神学家,把道德意识的全部反应称为“直觉”而不称“信仰”,不是较为适合吗?我们可简单地称它为分辨是非的良心。叔本华的人类爱,同情心,是以直觉为根据,一种民吾同胞的直觉感。还有,康德称它为“直觉”及“内心的微声”,这是一种直接的、末经考虑的、不计利害的命令。(在康德,一切理性及直觉的形式都是先天的。)休谟称它为“道德意识”。休谟首先想显示善恶的分辨是看什么对我们自己有益的自私的选择,但在发现人虽然是宇宙中一点微尘,却有一种对道德的善的无私选择,不求自己的利益,且不希望有所得的惊人的事实之前抛弃了。我们在这里面对着一种宇宙的奇怪的事实,即是人有纯洁的、神圣的、想为善的愿望,而人爱人及帮助别人是不需要解释的决定的事实。人努力趋向善,而觉得内心有一种力量逼他去完成自己,差不多像鲑鱼本能地要到上游产卵一样。信仰的愿望,能否也像叔本华求生及生殖的愿望,是种族的基本冲动之一呢?
这是人及他灵性的发展及他寻求上帝的惊人事实。它不是信仰;它不是一种对理性的矛盾;它只是一种健全的本能,是天赋的道德意识。它是人透过他的道德性对宇宙的完全反应。它不是理性的对比;它是高级的理性。它是佛教禅宗的三昧,是看见真物自身睿智的一瞥。而这种知识所不及的剩余区域,偶尔会成为人类知识及道德意识的最有意义的区域。上帝、灵魂、永生,及人的整个道身,都包孕在其中。
第七章 物质主义的挑战
我们可以美妙地说:把灵性的东西归给灵性,把物质的东西归给物质。但不幸我们不能这样断言。当耶稣说:“把该撒的东西归给该撒”的时候:暗示一个该撒的国及一个上帝的国,它只是用来回答恶意的问题。耶稣的意思并非以为该撒的国和上帝的国是有同等范围甚或分离的,也并不意味它们不是互相重迭的。他的意思是,像在一个异邦征服者统治下的犹太人,应有一条可行行为的界线。犹太人为独立而奋斗的问题属于政治的范围,和耶稣所急于关切的上帝国相离很远。
我怀疑近代思想和宗教的一般冲突,是从一种对宇宙唯物的解释,认为整个宇宙可机械地用物理化学的公式来说明,而没有剩余的解释滋长出来的。这不是直接把上帝赶出宇宙,但却间接地导致这种想法。
因此这个问题的提出是十分重要的。无论我们是为物质或灵性,那种物质与灵性的二分法,是完全不健全的。信仰,灵性信仰的拥护者,当他们离开物质来建筑他们灵性构造的时候,行走在不安全的地面上。他们是在沙上建筑一间房子,它或迟或早,会被科学的潮流冲走。人类的生命及人类的意识是一种物质及灵性的事实、生理及心理的事实的互相依倚,以一种极端奇妙及非常复杂的方式混合起来——生理学家最能告诉我们它是如何的特殊和复杂。一天一个人可能像婆罗门一样,用完全轻蔑的话谈及衣食及一切属于物质的东西。第二天他可能读到镇静剂,或胰岛素对糖尿症的处理有效,证明疯狂是化学的,而那个婆罗门没有地方躲。
我以为一切对宇宙的解释,除了真正的宗教解释之外,可作如下分类:
(一)拜偶像者——太多神。
(二)人文主义者——一种中间地位。
(三)唯物主义者——神不够。
第一类属于万物皆神论。第二类在宇宙及人类生命中,都为上帝留有余地,一个完全无神的人文主义者是很少见的。第三类,唯物主义,不是怀疑上帝的存在(不可知论),就是坦白地断定没有神(无神论),后者在思想史上也是比较少的。孔子、苏格拉底及福禄特尔都有点站在中间,不相信偶像或民间的神祇,也不否认一个较高概念中的神,而且有时十分愿意参加某种宗教集会。在另一方面纯无神主义,纯粹是一个特殊时代的人造的产物,只限于一种思想的特殊方式。和普通的信仰相反,唯物主义甚少是一个把宇宙问题推到他的逻辑结论的思想家的立足点,毋宁是一个当事情开始显得奇怪、不熟识或混乱的时候,在临近边界的地方止步之人的立足点。因为一百个说“我不能知道神”的唯物主义者中,大抵只有一个断然地说“没有神”,而他是勇敢的。
事实上在第一类与第三类之间,大体说来,拜偶像者较唯物主义者近乎真理。野蛮的万物皆神主义者相信每一株树都是一个灵(则指到处充满它自己的感情和能力),这是比较那个只关心观察所得的正确事实表,及那些不问促成那株树的最后原因的唯物主义者更近乎事实。对于一个愚蠢的唯物主义者,那株树只是一根有厚皮的棕色树干。把根插到土里去吸收下面的养料,而张开它的枝在空中呼吸空气。他把自己造成一个记载树生长的事实。及试图了解影响树在花、种、树的循环中,或春、夏、秋、冬的循环中,生长或再繁殖的物理化学过程的纪录者或一本书。一个知道到今天已经发现的一切关于树的事实的植物学家,是一个好植物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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