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蒜薹之歌》第52章


〃快点,拿定主意,一口喝定,不许反悔!〃女警察说。 
〃我要红的!〃高羊狠着心说。 
女警察把一瓶红色饮料递给他。他用双手捧了,但不敢喝。 
饮料分发完毕,高羊看到,除了高马之外,犯人们都捧着红色饮料。 
〃快喝!〃女警察说。 
犯人们大眼瞪小眼,都不敢喝。 
女警察恼怒地说: 
〃狗屎糊不上墙!喝,我喊,一、二、三!喝!〃 
高羊轻轻吸了一下,一股混合着蒜薹味的液体痒痒地爬进喉咙。 
喝完饮料后,警察们集合起来,各就各位,架住犯人排成三路纵队,走出监狱大门。 
一出大门,队伍往北一拐,横过了马路,就开始攀登台阶,攀完了台阶,他们进入了一个大厅,大厅里坐满了人,但没有一点声音,气氛十分严肃。 
他听到一个高嗓门的喊叫: 
〃把天堂蒜薹案有关罪犯押上来。〃 
两个警察摘下他的手铐,往后别着他的膀子,往前按着他的脖子,半抬半拖地把他弄到被告席上。 
二 
高羊手扶着为他专设的栅栏抬起头来,第一眼看到的是一枚巨大的、光芒四射的国徽。胖瘦二警察使劲挤着他,他感到很不舒服。国徽下端坐着一位面孔慈祥、皮肤松弛的男政府。在他的左右两边,凤凰展翅般列着七八个政府。那些政府绝大多数眉清目秀,宛若电影里的人物。 
正中那位老年男政府清了清喉咙,把嘴巴触到一个红布包裹着的扩音器上,大声说: 
〃天堂蒜薹案第一审现在开庭!〃 
说完了他就站起来,旁边的人却依然坐着。 
男政府站着,拿着一张名单点名。点到高羊的名时,他竟不晓得如何是好,瘦警察说: 
〃快答"到"!〃 
男政府站着说:〃被告人全部到庭。现在宣布案由:5月28日,罪犯高马、高羊、方吴氏、郑常年……砸抢、火烧了县政府,并打伤了县政府工作人员若干名。天堂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编第一章第一〇五条,组成合议庭公开审判!〃 
高羊听到身后大厅里的群众窃窃私语起来。政府一拍惊堂木,说:〃请肃静!〃他端起茶杯呷了一口水,说,〃本案合议庭由三人组成。审判长由天堂县人民法院院长康伯涛也就是我担任,人民陪审员由天堂县政协常务委员俞雅和天堂县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主任姜希旺担任。书记员宁秀芬。公诉人由天堂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峰担任。〃 
审判长坐下,他好像十分疲倦,又端起茶杯呷一口茶,嘶哑地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一一三条,本案当事人有权对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本案书记员、公诉人申请回避;被告人有权为自己辩护。〃 
审判长的话高羊似懂非懂。他十分紧张,心跳得忽快忽慢,他知道自己没有尿,却有紧迫的撒尿欲望。他扭曲着身体,借以减轻重压,胖瘦二警察低声警告他不许乱动。 
〃有没有申请回避的,咹?〃审判长有气无力地说,〃没有申请回避的,那好,下面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站起来。公诉人嗓子很紧,声音又尖又细,高羊听出他不是本地人。高羊专注地看着公诉人飞快翕动着的嘴唇,看着公诉人紧皱着的眉头,渐渐把尿迫感忘记了。公诉人念了些什么,他也弄不太明白,恍恍惚惚觉得起诉书里的事与自己无有什么关系。 
审判长放下茶杯,说:〃下面开始法庭调查,被告高马,你在5月27日上午高喊过反动口号,煽动过群众打砸县政府没有?〃
第67节:超出本案范围
高羊歪着头去看站在离自己很远的一个栅栏里的高马,高马双眼望着大庭的上方,那里有一个旋转的电扇。 
〃被告人高马,本庭的讯问你听清了没有?〃审判长加重了语气。 
高马把头放平,直视着审判长,说: 
〃我恨你们!〃 
〃恨我们?恨我们干什么?〃审判长苦笑着说,〃我们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你不承认也不要紧,传一号证人。〃 
一号证人是一个白净面皮的小伙子,他站在证人席上,一只手不停地揉着衣角。 
〃一号证人,你叫什么名字?在什么单位工作?〃 
〃我叫王金山,在县政府司机班开小车。〃 
〃证人王金山,你要如实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听清了吗?〃 
证人点点头,说:〃5月27日上午,我的车送仲县长的客人去火车站,回来时被堵在县政府东边五十米处。我看到罪犯高马站在一辆牛车上,高呼:"打倒贪官污吏!打倒官僚主义!"〃 
〃证人下去。〃审判长说,〃高马,你还有什么说的?〃 
〃我恨你们!〃高马冷冷地说。 
法庭调查持续了很长的时间,高羊腿打颤,头发晕。审判长审问他时,他说: 
〃政府,俺该说的都说了,您别问俺了。〃 
审判长口里吐着白沫说: 
〃这是法律规定,不能更改。〃 
审判长对这种大同小异的法庭调查大概也厌烦了,他草草地讯问了几句,说: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请公诉人发言。〃 
公诉人简单地说了几句就坐下了。 
〃下面请被害人上庭!〃 
上来三个手上缠着纱布的人。 
〃请被害人发言!〃 
被害人呜呜噜噜、叽里呱啦、嘁嘁喳喳。 
被害人发言完毕。 
〃各位被告,你们有什么话要说吗?〃审判长问。 
〃政府,俺老头子死得冤枉啊!一条人命,一辆车,王书记只赔给俺三千五百块钱啊,政府,俺冤枉啊……〃四婶手拍着栅栏哭叫。 
审判长皱皱眉头,说: 
〃被告方吴氏,你的陈述已超出本案范围!〃 
四婶说:〃政府,你们不能官官相护啊!〃 
〃被告方吴氏,你在法庭上大哭大闹,是扰乱法庭秩序,我代表本庭对你提出警告!〃审判长烦躁地说,〃辩护人可以进行辩护!〃 
辩护人席上,站出了一个身穿军服的年轻军官,高羊感到此人面熟,却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 
青年军官说:〃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学院马列主义教研室正营职教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我有权为我的父亲,本案被告人郑常年辩护。〃 
大庭里的广众活了起来,高大的穹顶上嗡嗡地回响着,犯人们也左顾右盼,看着关在中间栅栏里那个白胡子老头。 
〃肃静!〃审判长大声说。 
群众静下来,等着青年军官讲话。 
他起初面对着审判席,说:〃审判长,在我开始为我父亲辩护之前,请允许我说几句题外的话,当然,这所谓"题外",并不是与本案毫无关系。〃 
〃我给予你这个权利!〃审判长说。 
这时他把脸转向了听众,他稍微有些口吃,个别字眼也有些含糊,但他的语调富有感情,充满感染力: 
〃各位法官,各位听众,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农村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我们天堂县也毫不例外,农民的生活较之"文化大革命"期间,有了很大改善。这是有目共睹的。可是,近年来,农村经济改革带给农民的好处,正在逐步被蚕食掉。〃 
审判长敲敲桌子,说: 
〃辩护人,请不要离题太远!〃 
〃谢谢审判长的提醒,我马上进入实质性辩护。近年来,农民的负担越来越重。我父亲所在村庄,种一亩蒜薹,要缴纳农业税九元八角。要向乡政府缴纳提留税二十元,要向村委会缴纳提留三十元。要缴纳县城建设税五元(按人头计算),卖蒜薹时,还要缴纳市场管理税、计量器检查税、交通管理税、环境保护税,还有种种名目的罚款!所以有的农民说"雁过拔毛"。再加上近年来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所需物资大幅度涨价或变相涨价,农民得到的利益已经很少。今年以来,这种种违背国家政策的现象到了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所以,我认为天堂"蒜薹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 
审判长抬腕看了看手表。 
〃县供销社在收购蒜薹时,无理克扣农民,并且大开后门,优先收购县社各级干部的蒜薹,而无后门可走的群众为卖蒜薹昼夜奔波,民怨沸腾。 
〃因为卖不了蒜薹,是这次案件的导火索,而根本的原因在于天堂县昏愦的政治!〃 
审判长站起来,说:〃辩护人,你的发言已经大大超出了本案的范围!〃 
〃我们换个角度来谈。解放初期,我们一个区政府,不过十几个工作人员,照样把工作干得很好。可是现在,一个只管辖一万人口的乡政府竟有国家正式干部、招聘干部、勤杂人员六十余人,加上公社这边,将近百人。这些人当中的百分之八十,工资来源是农民向乡政府缴纳的提留! 
〃三中全会之后,实行了分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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