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不读鲁迅老不读胡适 作者:韩石山》第9章


嫖俊⒗畲箢取⒏咭缓裙财呷恕?闼担?br /> 我们本来不愿意谈实际的政治,但实际的政治,却没有一时一刻不来妨害我们。自辛亥革命直到现在,已经有九个年头。这九年在假共和政治之下,经验了种种不自由的痛苦;便是政局变迁,这党把那党赶掉,然全国不自由的痛苦仍同从前一样。政治逼迫我们到这样无路可走的时候,我们便不得不起一种彻底觉悟,认定政治如果不由人民发动,断不会有真共和实现。但是如果想使政治由人民发动,不得不先有养成国人自由思想自由评判的真精神的空气。我们相信人类自由的历史,没有一国不是人民费去一滴一滴的血汗换来的。没有肯为自由而战的人民,绝不会有真正的自由出现。这几年军阀政党胆敢这样横行,便是国民缺乏自由思想自由评判的真精神的表现。我们现在认定,有几种基本的最小限度的自由,是人民和社会生存的命脉,故把他提出,让我全国同胞起来力争。(转引自《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第二册第410—411页)
《争自由的宣言》明确提出如下六条:
一、民国三年三月二日所公布的治安警察条例应即废止。
二、民国三年十二月四日所公布的出版法应即废止。
三、民国三年四月二日所公布的报纸条例应即废止。
四、民国八年所公布的管理印刷业条例应即废止。
五、民国三年三月三日所公布的预戒条例应即废止。
六、以后如果不遇外患或战争开始的时候,不得国会、省议会议决,或市民请求,不得滥行宣布戒严。
给社会一点清凉作用(2)
针对以上六条,宣言中特别重申,下列四种自由,不得在宪法外更设立限定的法律:①言论自由;②出版自由;③集会结社自由;④书信秘密自由。另外还提出,应即实行《人身保护法》,保障人民身体的自由,行政机关和警察机关不经法庭审判,不得擅自拘留或惩罚每一个公民;组织选举监督团,杜绝选举中的舞弊现象。
在北洋军阀政府统治下,敢于公开提出这样的政治主张,应当说是有勇气的。
大事是这样,小事也是这样。
一九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时事新报》上有位新猛先生发表了一篇《胡适之与王正廷》,攻击《努力周报》第二十七期上胡适所写的社论,说胡适不该替王正廷辩护。文中引用“未吃得羊肉,反惹一身膻气”,说“王正廷是什么一种人,胡君还要和他说话,恐怕人家未必因此而相信王正廷,却更因此而怀疑胡适之了”。
胡适在第二十九期《努力周报》的《这一周》专栏撰文给以反驳,义正辞严地说:“我若因为怕人怀疑而不敢说话,那就不成胡适之了。我在山东当面对山东朋友说的话,在北京当面对山东代表说的话,和我在《努力周报》第二十七期上说的话是一样的。”“我是不怕人怀疑的。”“凡是替某人某派说公道话的,一定是得了某人某派的好处的,或是想吃羊肉的。老实说罢,这是小人的心理,这是可以亡国的心理!”
无论是对国事,还是对朋友的事,胡适的立场是鲜明的,态度是严肃的,有时言辞也是尖锐的,但他的持论却是公允的,很少有激烈的、偏狭的看法。这是因为,胡适始终认为,一个文化人的言论,必须是符合法理的,必须是对国家对社会负责的,必须是对人民有积极的引导作用的。多年后,和丁在君等朋友一起办《独立评论》时,他写过一篇《我的意见也不过如此》,其中说:
政论是为社会国家设想,立一说或建一议,都关系几千万或几万万人的幸福与痛苦。一言或可以兴邦,一言也可以丧邦。所以作政论的人更应该处处存哀矜、敬慎的态度,更应该在立说之前先想像一切可能的结果,必须自己的理智认清了责任而自信负得起这种责任,然后可以出之于口,笔之于书,成为“无所苟”的政论。
一九二九年胡适在人权论战中写的几篇文章,对国民党的批评是相当尖锐的,曾不客气地指出,“生平不曾梦见共和政体是什么样子的”蒋介石先生,应当“入塾读书”,从头学习民主政治。这些事,已超出了原先约定的时间范围,就不详细说了。
说到这里,一个问题自然而然地凸现出来了。那就是,在新文化运动时期,胡适究竟是左派,还是右派?多少年来,我们的脑子里,早就形成了胡适是新文化运动右翼的铁定看法。如果能对这一段历史多增加些了解,这种看法至少到了该怀疑的时候了。这里且提供一个看法供参考。周质平在《胡适与中国现代思潮》一书中说:
如果以左派与右派来代表激进与保守,胡适在文化上,毫无疑问地是代表左派。他反孔,非孝,批评传统的贞操观念,主张无后,妇女解放,全心全意地输入西方文化,提倡怀疑的精神,批评的风气。在在都显示出他是一个革命党,一个激进派;可是一谈到政治,胡适的立场往往由左偏右,一变而成了持重温和。
以文学来说,胡适主张在“自然的演进”上,加上人为的“一鞭”,使演进加速,成为革命;在政治上,胡适就没有这么果决的加上“一鞭”了,而是主张在现有的基础上,做一点一滴的改良。在文学上,胡适要以白话来彻底的取代文言;在政治上,无论政府多么腐败,他从不曾说过要推翻某个政权,而由另一个政权取代之。
胡适对政治的态度,充分地显示了他的理性与冷静。他可以在群情最激愤的时候,不为所动;在民气最高涨的时候,泼上冷水。在政治上,胡适走的绝不是“群众路线”,相反的,他的主张往往是反群众的。他有的是“冷眼”,而不是“盲目”。(《胡适与中国现代思潮》第288—289页)
周质平对胡适的整体评价是:在民国史上,能以一介书生之力,不与枪杆子结合,而隐然能造成清议的,胡适是第一人。几十年来,胡适对中国近代政治最大的作用,不在他的“好政府主义”,也不在他的“知难,行亦不易”,而是在他的一点清凉作用。
《白话文学史》的失误(1)
胡适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提倡白话文吗?白话谁不会说,白话文谁不会写?就是现在,到了白话文运动兴起八十多年后,还有人说这样的话。
说这样的话,真是没有一点历史的常识。白话文运动的意义之大,是怎么估量都不过分的。《论语·宪问》里孔子说:“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按杨伯峻的翻译,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假若没有管仲,我们都会披散着头发,衣襟向左边开,沦为落后民族了。仿照这句话,也可以说:“微胡适,吾其披发左衽矣。”若不是胡适在八十多年前提倡白话文,我们现在还处于蒙昧不开化的状态。
一九一一年的辛亥革命,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遽然而起的变革,只能说是改变了国家的体制,却不能说是造就了一代新的国民,一个新的社会。新国民、新社会的造就,还有待数年后起来的新文化运动,而新文化运动的核心,则是白话文的提倡与实施。
这样的功效,用现代语言学的理论来解释,是很好理解的。杰姆逊在《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一书中说:“在过去的语言学中,或是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一个观念,以为我们能够掌握自己的语言。语言是工具,人则是语言的中心;但现代语言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成为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当我们说话时自以为自己在控制着语言,实际上我们被语言控制,不是‘我在说话’,而是‘话在说我’。”换句话说,用什么话语,就有什么样的思维方式,就有什么样的社会理念。也就是说,用文言,就是旧人,用白话,才是新人。用文言,社会永远停滞不前,用白话,时代才会更新,社会才会进步。
要根除旧社会的遗害,要造就新时代的公民,就必须用白话文;嘴里说着“之乎者也”的人,你别想让他接受民主自由这些现代观念。没有这些现代观念的人,绝不能说是一代新人。没有新的人,也就不会有新的社会。
胡适对白话文运动的认识,也是逐渐加深并明确起来的。他起初提出的《文学改良刍议》,只能说是一种平和的改良的建议。倒是陈独秀的认识,比胡适还要激进,还要彻底。是陈独秀将这个“刍议”,一下子提升为“革命”。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刊于一九一七年《新青年》第二卷第二期,第五期陈独秀的呼应文章刊出,径直就叫《文学革命论》。其中说,“文学革命之气运,酝酿已非一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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