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淡如-自恋总比自卑好》第12章


女人同意了。是的,男人的健康是女人的幸福,男人有点小嗜好也不应该被剥夺,不是吗? 
过了五年,婚姻状况大致平顺,男人仍维持他的“自由”,但女人却发现她越来越有窒息感。因为只有两个人的时候,他自由,她也可以自由;一家多了两个孩子时,他自由时,她一定更不自由。他理直气壮地去享受他的自由时,她变得越来越容易动怒。 
有一天她忍不住了,告诉男人,她也有享受“自由”的权力。她决定每周一、三。五下班后和同事打一小时的羽毛球。那意味每周有三个晚上男人必须自己服“家庭劳役”失去自由。她才打了两个星期的羽毛球,感觉体形稍有缩减时,男人开始抱怨了,她也感到“对不起家人”,自动退出“争取自由”的运动。不过,未免有点心不甘情不愿,她想她一星期总可以花两个小时上插花课吧! 
此后,每一次发生口角,她若对男人抱怨自己给家庭绑住,男人总会回敬她:“我也给过你上插花课的自由,不是吗?”为什么牺牲自由的总是女人?她心理上越发不平衡。 
说来很矛盾。没错,不论男女,只要是身心正常的人,有谁不想在爱中求自由?而爱与自由,常常变成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有人为爱情而放弃自由,有人为自由而放弃爱情。也有人先因爱情而情愿放弃自由,后来想想,多不划算,这样当囚徒过一生,人生意义何在?于是无论如何,也要拼命一搏,再为自由(这里的自由,常指的是重新谈恋爱的自由和重新追求新生活的自由),放弃原来信誓旦旦的爱情。 
有人一生一直重复摆荡在这简单的两阶段里,还是搞不清楚,自己在追求什么。 
其实我想,爱情的定义中,已经包含了不自由。因为没有一个人不希望自己是对方的惟一,希望对方最灼热的眼神只投向自己。爱情必定包含占有,占有必定带来不自由。走入婚姻,有了孩子,则是不得不不自由。 
西哲有一句名言说:自由是惟——一种你不给人,自己就没有的东西。放在男女之间,最适用不过。 
你不给他自由,你也得苦苦看着他,自己并不自由。婚姻中,不互相给予对等的自由,各自担待一些不自由,总会有怨恨。 
我想,婚前婚后的最大不同在于,婚前的自由,大致是“天赋人权”;婚后的自由,则是另一方的“施予”。不再那么理所当然——这是很多过惯自由日子的人害怕结婚的理由,这种惧怕,很有道理。 
“可是,没有失去自由的人,不会真正了解自由的意义。”刚走出一个处处受限的感情的朋友感慨地说。对他而言,失去自由后再次得到自由,他才第一次感觉到自由的滋味。爱得纠缠而苦恼,也不算白爱一遭。 
很多走出“纠缠不休、痛苦不已”的感情经验的人,心死之后都会在倏忽之间体会到一种海阔天空的畅快经验。只不过这经验也持续不久。不久,孤独感慢慢入侵,又投入爱中,又希望“彼此拥有”,彼此占有了自由。 
在自由和不自由间,情人们真是“妾身千万难”。 
我一直相信,互相尊重自由是情人们相处的最高艺术。当“失去自由”变成一个人对一份感情的怨叹时,爱情,已经死亡了。 
代客订货 
这场“代客订货”的战争是那一个女人先挑起的。 
收到第一份“寄错”的邮购产品时,胡芳珍还没嗅到什么战火已被点燃的气味。挂号邮包上清清楚楚写的是“胡芳珍”,她的名字。她明知那个产品不是她订的,她还是按捺不住好奇,打开来瞧瞧。里头是一件调整型的“魔术”内衣。芳珍拿来试穿一下,挺合身的,她告诉自己说,留下来吧,反正,她正需要这么一件。第二天到办公室,她还跟隔壁的嘉倩说:“喂,你知道吗?现代的邮购公司真是神乎其神呀,他们不知哪里弄来的客户资料,不但知道你的姓名。住址,而且还知道你的size…… 
“哪有那么神的?”嘉倩说,“一定是你到某个内衣专柜买内衣时留下的资料。” 
“我倒不记得有这件事。”芳珍想了又想,没有任何相关记忆浮现脑海。 
“很贵吧?” 
“还好啦,三千多元。试用满意后两周内付款,满划算的,不然……也不知道该到哪里买这种内衣!” 
后来胡芳珍大大痛恨自己的天真,不,是无知。她后来才知道,这是某一个女人骚扰政策的第一招。她竟还兴致勃勃地穿着调整型魔术内衣秀给未婚夫元祥看。 
“喂,效果怎样?有没有比较棒?” 
“差不多啦,”经她三催四唤,躺在床上看报纸的元祥才抬起头来,“外形不重要,实质才重要!” 
“什么叫做实质才重要,你……”女人对有关自己身材的评论都是极端敏感的,“你对我不满意,对不对?你这个色鬼!” 
“别乱扣我帽子。”元祥又低头看报,一点“行动”的意愿也没有。芳珍想借魔术内衣撩拨一下元祥,但他似乎无动于衷;她本来想借穿着新内衣在元祥身边翻来覆去,可他没反应。不知不觉,她便睡着了。 
他那么累,原来是有别的女人。如果不是黎娟告知,她也不会知道,元祥竟然敢趁她出国旅游时,带女人进他们的爱巢里来!不然,黎娟不会看到她的内衣尺寸。 
黎娟以她的名字邮购内衣给她,无非是在嘲笑她的32A身材急需调整一下!胡芳珍对自己“中计”相当懊恼。 
先是内衣。然后,名堂可多了,各式邮购产品纷至沓来,有英语录音带、自动念佛机。儿童丛书。按摩棒、解码器。辟邪水晶、仿尚方宝剑。那个女人,黎娟,还知道她的信用卡号码——她也翻过她的信件……有整整一个月,她每天一回去,管理员就会喊她:“胡小姐,今天又有你的挂号哦!” 
芳珍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邮购公司的试用品一一退了回去,并向信用卡公司解释,那些货真的不是她订的。为绝后患,连信用卡都退了。 
“好歹得找出凶手!”凭着女人的直觉,自认为迟钝如芳珍——也会把办案重点放在元祥身上。她是看他老实才跟他交往,也看在两人从上大学开始就是班对的分上,在他当完兵后就和他“定”下来,并没想到他会“老实”到把女人带到家里来。 
她问元祥的同事,同事们都支吾其词,她就知道,这定局已经生了变数。“他中午都跟黎娟一起吃饭。黎娟,你认识吧?!” 
芳珍没什么印象,想了很久才想起,有一次听元祥说过,他公司总务处有个小姐很热心,年初会帮他报所得税,这样就日久生情了?芳珍去邮购公司调出“仿冒者”的签名,又把元祥去年的所得税报税单的影本调出来看。哼,果然是她! 
明人不做暗事,芳珍一查明真相后,马上打电话到元祥公司,找黎娟。黎娟没想到有人会这么迅速确实地找上门来,沉默了一会,说:“他对你已经没感觉了,你放弃吧!” 
他对我没感觉?你有什么资格说这句话?芳珍一急,破口大骂:“你不要脸,别人的男人你也要,还做这么多卑鄙的事,你以为我是被吓大的?” 
“胡小姐,你和他只是订婚,他可不是你的男人,”黎娟的声音压得很低,从容不迫,“你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芳珍还要再骂,电话被黎娟挂断了。她连打三次,没讲三句话,就被黎娟挂掉。第四次,她还没开口,黎娟就像嗅出受伤兔子的肉食动物一样,笃定电话那头一定是她,狠狠地说:“元祥说你没女人味又没气质,果然不错!” 
像被顽皮的小孩用皮球堵住嘴的狗一样,芳珍气得全身发抖。好,她想,那我也用有气质的方式报复吧!她虽然不知黎娟的信用卡号码,却以“勤能朴拙”的方式,地毯式的搜集各种“先试用再付费”的邮购产品,一一寄到黎娟公司去……最精彩的,有五百盒订婚喜饼…… 
同时期,她收到的邮购产品并未稍减……如果那些“安乐园”或“莲花座”的墓穴也可以邮购的话,她也会为黎娟订一个。至少,她要全台湾所有在经营死人生意的都寄一份目录、价格表到黎娟那里去。她也没忘记对元祥兴师问罪。她追问他:“你跟那个女的到底什么关系,进展到什么地步?”元祥不是闷不吭声,就是语气松软地说:“你管她,疯婆子一个!”她越抱怨,元祥就越晚回家。好几次,他还不回来,理由是:“你看你,一见面你就像只老母鸡一样叽叽叭叭不停,谁敢回来?”不然就不屑地说:“她比你更糟,一哭二闹三上吊,我更怕……” 
男人保持立场模糊,两个女人则恨不得用堆积如山的邮购产品把对方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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