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糜乱》第68章


我以为学生就好像一个消费者,而高中也不过是一个店铺,作为顾客,我们已经拥有了选择的权利,关于念书之重要性的认知差别无可厚非,由此引发分数的迥异也没有什么好追究的理由,毕竟这是所谓的人民教师不应该触碰的区域。当然,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光荣蜡烛,教师只需要提供优质的课堂讲义就完全足够了,一些涉及学生私生活的事情实在不应该插手,譬如头发指甲长了必须剪掉之类的屁事以及剥夺一个公民谈恋爱的自由之类的大事。
关于教育方面的东西还是不深究为妙,要不然挖掘出来什么大逆不道的说法,我其实也不好跟一些人交代啊。毕竟孤身一人势单力薄,或许独特的认知引起的共鸣还没有一个屁来得响亮,用这样的水准器对抗一个业已形成的强大共识,无异于以卵击石自讨苦吃。
由于13班松散的管理,所以方式分配座位的时候,我钻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空子。说大呢,其实也没什么,我只是用了一些小伎俩使了一些小手段,然后得到了一个心仪的位置。说小呢,其实也不好承认,毕竟我还是算计过了,也不好堂堂正正地标榜自己。
当时班里每过一周就会横向地变动座位,于是本来不同桌的两个人就有机会坐在一起了。本来我的位置被安排在第六排,旁边是一个戴着眼镜愣头愣脑的小女生。而安晴的位置在第五排,旁边是一个衣着光鲜油嘴滑舌的男生。其实一开始我打算在一个没人的时间找一个借口把那个小子骗到一个没人的地方,然后连蒙带诈威胁恐吓软硬兼施,一定要迫使那厮跟我换座位。
但是后来我仔细地想了一下,发现那小子并非什么善类,贸然行动可能会自讨苦吃,即使那样子明目张胆地换了座位,也暴露了我隐藏的小目标,如此也违背了我不露声色的初衷。经过方方面面的考虑以及观察,最终我的小爪子伸向了前排一个瘦小的书呆子,其中的关键在于换座位的时候可以挨着安晴。
关于安晴,那个绝对谈不上“惊艳”二字的女孩,其实连我也不知道为了什么,说不上喜欢,看着她平静的模样也不会有一丝兴奋,只是心中有一种莫名的平静,让我逐渐产生了依赖。
我确认了采取行动的目标,说干就干一刻也没有延迟。在分完座位的那一天晚上,宿舍熄了灯,大约过了半个小时的样子,我终于鼓起勇气,一脚踹开那小子寝室的大门,冲进去将他从被窝里抓了出来,半拖半拽地来到了水房。
当时我一副凶神恶煞的嘴脸,拎着他睡衣的领子,自己只穿了一条裤衩,在昏黄的灯光下看上去有点儿彪悍的意味。
我关起了水房的门,先是一番大发雷霆地怒吼,说了半天其实也没什么,大概的意思就是告诉那小子我看他第一眼就非常不爽,于是我想要跟他抛开个人恩怨(我跟人家有恩怨吗?),立下生死状切磋一下武艺,输的人没有别的要求,从水房的窗户上跳下去就好了。当时我一个人趴在六楼的窗户往下看,摇了摇头,自言自语——哎呀,这要跳下去基本就没戏了。那小子本来就被我突如其来的威胁给弄得糊里糊涂,又听见我提出一决雌雄的要求,脸色煞白一副如坐针毡的模样,我装作虎视眈眈地盯着他,背过身却差一点笑出来。
那小子八成让我给整闷了,站在原地一言不发,毕竟像他这种以读书为毕生大事的孩子怎么会料到如此场面。
我见他已经被震住了,于是慢慢地走上前,带着商量的口气,和气地提出了自己的目标,说我眼睛不太好想要跟他换一下座位。他有些犹豫地看了看我,没有立刻给出答复。我也不着急,离开之前“友善”地拍了拍他羸弱的肩膀,似笑非笑地说了一句话——你尽管考虑一下,明天早读课给我答复,要不然,唉,不要怪我啊。其实这句话多半源于电视剧中的某些桥段,我觉得还挺合适,于是给那小子用了一下。
我没有理会他的反应,回到床上睡了觉,期待第二天可以如愿。
结果翌日的早读课,我发现自己课桌里的书本全部换成了那小子的书本,想这小子还真懂事。于是在放学后请他吃了顿饭,虽然没有几个钱,但也算表示一下感谢,顺便为了昨晚水房事件说了一些安抚的话语,呵护一下那小子受到惊吓的幼小心灵。
那小子被哄得团团转,竟然不计前嫌地跟我一个劲地唠嗑,说来说去基本就是一些什么我们要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相互扶持齐头并进之类的废话。我不好意思驳人家的面子,得了便宜心情不错,于是卖乖地随声附和。
然而什么事情有利就有弊,我换了座位,摆脱了之前那个木讷的小女生,却来到一个身材十分彪悍性格相当豪放的女生旁边,其实那小子利索地答应了我,这一点非常重要。我在想,如果我不进行威逼利诱,只是随便跟那小子提一下,恐怕他也巴不得跟我换呢,毕竟这场交易没有输家,也没有双赢,只是我开始有点儿哭笑不得。
不过我愿意忍受,为了那种莫名的平静,我喜欢那种感觉。
(七十三) 美好如斯
更新时间2009728 9:35:58 字数:2582
接下来的几个月,日子平淡而充实。生活的状况并没有什么改变,却总有乐趣。
每天清晨去踹醒常子,拉着睡眼惺忪的他去宿舍楼前面的小摊贩上吃早餐。一般来说,常子会买一碗豆浆外加两根油条,有体育课的时候再来一个包子。不知道为什么,我不习惯才起床就吃那些油腻的食物,所以我通常会买一块蛋糕外加一袋牛奶,有体育课的时候再来一个鸡蛋。虽然我的生活费只有350块钱,但是我宁可晚上少吃一点儿,早餐也一定要让自己满意。常子却不以为然,尽管他的钱包比我鼓出很多,大概生活费也有我的一倍,但是他也并没有多么铺张。即使他没有说,只是我明白,他的钱都花在了别的地方,那个叫做闫妍的女孩,常子总是在我面前提起她。
早读课我也跟着一群人瞎起哄,肆无忌惮地练习着英文口语,如果教室里冒出鬼哭狼嚎的杀猪发音,多半出自我这个积极分子。不过我也只是偶尔那样子来一下,毕竟读到激动的时候还是发泄出来比较好。比如我经常在一口气念完一大篇课文之后,会神神叨叨地大叫这么一句:What-is-your-mother。其实我准备对旁边那个五大三粗的女生说这么一句:What-is-your-name,没想到一时兴起说错了单词,不过还好人家专心朗读,也没有理会我。
与初中相比,我已经做得好很多了。比如说,一节课我不会有四分之三的时间在开小差了,我最多也就是偏过头看上15分钟安晴的侧面,然后满足地抄一下黑板上的讲义而已。不过这也是有选择性的失误,一般来说语文课以及政治课这种老师讲不出水准而且缺了十几节课也能够自己补上的无聊透顶的课堂上,我才会做出那种不无聊的有趣举动。然而像化学这样的课,由于老师的为人比较好,理科的东西脱节了也有些麻烦,于是走神的时间一般可以保持在五分钟以内。这些事例说明,当时我绝对是一个遵守课堂纪律的好学生。
中午饭的时候,常子这家伙都会跟我去食堂吃饭,只有一次例外,那天他拉肚子了,原因被我们诊断为吃了食堂前一天的卤味。有力的证据十分简单——他不幸地吃了那个昂贵的卤味,而我幸运地只吃了自己的青菜。从那一天开始,我们再也没有去过食堂用餐。常子的肚子好了,拿着饭卡每天刷饮料,每次三瓶,我一瓶,他一瓶,还有一瓶只要稍微有点儿智商也都知道花落谁家了。从此我们开始义无反顾地去校外的小饭馆吃饭,其实仔细想一想,食堂也没有什么特别过分的地方,除了价格贵了点儿,装修的品味差了点儿,肉菜里面看不到几块肉,素菜里面经常可以惊喜地找到昆虫高蛋白,大概也就是这个样子了。
晚饭基本见不到常子的踪影,我也不想多说些什么了,重色轻友是每个男生必须经历的阶段,也没有什么好深究了。至于男人,我不敢说有多少人重友轻色,但是仍然敢说大部分人重色轻友。其实欲望的根源从来不会消失,而自私也一直在滋生,本我与超我敌对总是能够占上风。
说起欲望,来到A市几个月的时间,我喜欢上了它的繁华。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人来人往的商业街,光怪陆离的霓虹灯,装修时尚的品牌店,琳琅满目的物件。城市好像一个漂亮的舞台,充斥着自私欲望,赤裸裸的金钱交易,喧闹的声色犬马,奢华的纸醉金迷,交织成了一首美妙的催眠曲,让钻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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