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记者》第102章


在家人的多方呼吁和努力下,1998年8月31日,在看守所里被关押了整整一个月的宋卫玲才被告知可以办取保手续。当天,宋保家应办案人员张某的要求,又带着2000元保证金以及上次警方所出具的那张20万元的收条来到了滑县公安局。在内保股办公室里,张从宋保家手中要到收条后,当即撕碎后扔到墙旮旯里。颇感意外的老宋忙问:“你这是什么意思呀?怎么把收条撕毁了?”张没好气地回答道:“现在马上就要放人了,还留着这废条子有何用?”拒绝出具其他新的收据,还让他向信用社要收条。无奈之余,宋只好去为女儿办理了取保手续。
被关押了31天的宋卫玲一见到日夜思念的父亲,“哇”的一声,扑到父亲怀抱里失声痛哭起来。一见到面黄肌瘦、神情憔悴的女儿,宋保家第一句话就问:“孩子,快跟爸爸说实话,你到底拿那笔钱没有?”受尽各种苦头,满肚子冤屈的宋卫玲痛哭流涕地哽咽道:“我从没有拿过单位一分钱!我是被人诬陷的呀……“当得知自己的自由是家人以20万元的代价“赎”出来时,可怜的姑娘只觉天旋地转,一下子昏倒在父亲的怀中。
获知女儿的天大冤情后,这位在部队服了20多年兵役、在本地金融系统担任了多年干部的老党员,这下子震惊不已!他决心为女儿讨回一个公道!
宋家父女气愤地对我说,后来他们父女多次来到滑县公安局,对女儿到底是否构成犯罪强烈要求给出书面结论,并要求警方退回违法索要的20万元,但均遭到拒绝。宋家父女又先后多次来到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和政法委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引起了地方政府部门的重视。
10月初,滑县人大法工委在立案调查此案,谁知,闫某等人却对他们专案组向宋家索要20万元巨款之事矢口否认,还一口咬定宋氏父女是企图诬陷警方。气愤不已的宋保家直到此时才明白:当时办案人员急着向他要回收据并当场撕毁的目的原来就在于此!他急忙四处寻找证据,最后终于在当初存款的工行查到了警方的存款单,以及办案人员之一张某于1998年8月31日从工行取走20万元现金的证据,那上面有张及他代签的宋保家的名字。工行工作人员也出示了存款录像等铁铮铮的证据。
在铁的事实面前,面红耳赤的闫某等人只好在县人大调查组面前承认他们曾收下宋家20万元现金的事实,但他们还是一口咬定:这钱是宋家自愿给的,不是他们强行索取的。这笔钱他们一分也没拿,都如数交还给信用社了,宋家只能找信用社要钱去。他们当时只不过是代收,因此公安局现在不可能还这笔钱。
由于有关办案人员态度坚决,依法监督此事的县人大后来也只好放之任之。加上其他有关部门又层层推诿,眼看在家乡申诉无望,宋卫玲在全家的支持下,决定去北京上访。
2000年10月18日,宋卫玲第一次来到了北京。她找到公安部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领导了解情况后,当即通知河南安阳市公安局及滑县公安局,要求对方马上立案查处。可当小宋回家来到安阳公安局时,有关人员却让她去找滑县公安局解决;办案人员杨某得知宋上访后,一见到她即气呼呼地叫道:“你一个黄毛丫头还想告我们公安局的?你大胆告去吧,想上哪告都行!看你能把我们怎样?案子破不了,那20万绝对不会退给你!”
当小宋找到县公安局的王局长时,他称:你这个案子原来是宋副局长办的,你去找他吧!待宋找到这位宋副局长时,对方极不高兴地说:我可没有让你家人交那笔钱,谁让你家里交的,你找谁去!根本没有人给我说这个事。再说,你不能说是公安局收了你20万元,只能是个人行为。后来,王局长认为公安局在此案中有错误,但却总是让找县政法委牵头解决。可有关人员总是想法推脱,最后,连县人大也只好称对此案他们无能为力。
不久,安阳市公安局经过调查回答小宋说:已查明单位支票并非她一人保管,有人做假证,但他们目前正在破案之中,你最好先等等。可是这一等又是好几个月。
第十四章 为弱势群体仗义执言第110节 河南少女喊冤(3)
极度失望之余,从2001年5月份起,宋卫玲只好又频繁地去北京上访。因为负债累累,宋家连去北京的路费都借不到。有一次,见外甥女四处借钱上访,小宋81岁的姥姥将自己的棺材变卖,并把所得的500元钱全部塞给她手里,头发花白的老人流着泪,颤巍巍地说:“好孩子,人活一口气。你一定要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咱们全家都支持你。”小宋百感交集,一下子扑倒在姥姥的怀里痛哭不已。
在漫长的上访途中,由于没钱,这个孱弱的姑娘只好经常露宿街头、汽车站、地铁口和火车站;饿了,就嚼一口自带的干馍;渴了就喝自来水。由于经常饥肠辘辘,致使患上了严重的胃病。
2002年3月9日上午,我从北京来到河南省滑县公安局,有关人士承认的确收过宋家20万元人民币,但那笔钱并不是他们公安局拿走了,而是交给滑县信用社的,由于这个案子至今没有破,所以他们也无能为力。该局的纪委书记和控申科马科长向我出示了一份有关此案的情况反映;称在上级有关领导的关注下,近日他们重新成立了专案组,公安局王局长及其他领导对此案均极为重视,公安局已经认识到错误,并决定马上将20万元退还给宋家,早日破案。在严格认真地查看了我的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后,滑县公安局的王局长才勉强接受我的采访,他先是怪记者不懂法,因为像这种尚未侦破、在社会影响较大的案子,是根本不应该来采访的,不过,他还是称:“我们公安局工作有不对的地方,我们已向宋卫玲及家人表示了歉意。”但王局还是声称,对于那20万元钱,并不是警方向宋家要的,而是她本人和其家主动提出要上交这笔钱,后来我们就转手交给丢钱的信用社了……
我来到滑县县委宣传部时,一位负责宣传工作的副部长气愤地说:小宋那件事,县委、县政府曾多次要求县公安局退还当事人的那笔钱,并早日破案,但警方到场没有下文,他们太不像话,此事早已经在当地群众中引起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像这样一宗比较简单的案子,怎么还没有结果呢?
县人大法工委的一位主任也无奈地对我说:这事问题显然就出在公安局身上,我们也多次对此进行过监察,但人家公安局的领导连县委县政府的话都不听,别说我们这些人了。他们太牛了,我们也拿他们没办法……连地方对政法部门行使监督权的人大都管不了这件事,也就难怪宋卫玲一个弱女子被迫无数次进京上访了。
我对此案介入后,曾几次向公安部有关部门了解宋卫玲上访的有关情况,加上小宋自己长时间的不懈努力,终于引起了中央有关部门及公安部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公安部有关领导明确指出:滑县公安局的有关行为是一种违法乱纪的行为,必须马上更改;并指令河南省公安厅、安阳市公安局及滑县公安局的纪委部门的有关人员来京就这宗在本地影响恶劣而一直又悬而未决的案件进行说明。在认真地了解有关情况后,公安部当即要求滑县公安局在7日内将那笔20万元的巨款无条件地归还给当事人,向当事人及家属当面赔礼道歉;要求滑县警方限期破案,并将破案结果上报公安部。
对于这宗神秘的信用社丢失巨款案,华融城市信用社主任在接受我的采访时称:由于他是去年才上任的新领导,所以对有关情况不好说什么。不过,他知道,那20万元钱是公安局主动提出交给经办人的。退赔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公安局以前的作法明显是错误的;2根据以前有关协议,滑县公安局退还给宋家的那笔钱,其实是从信用社退还出来的,现在信用社反而要受20万元的巨大损失;3只有等到警方抓到真正的盗贼,我们才能得到有关赔偿。但不知何故,至今没破案。这位主任还告诉我,信用社前出纳主任李艳红因工作失职早已被除名,她现在外地做生意。她在任职期间,也曾发生过几次丢钱之事,但当时数目并不多。因为警方没破案,我们也不好说什么。华融城市信用社已于2001年9月29日合并。现在我们交给公安局的20万元是县领导临时办了贷款手续,按规定,我们得报省里批,时间不得超过7天。由于我是新上任的主任,所以对以前的一些事不太了解,只是没有想到这事有这么复杂。如果宋卫玲真是冤枉的,我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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