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3·锦年》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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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你说如果离开了一个从小生长的地方,你会在多久就开始不可抑制地对它想念呢?
——不知道,一年么?
——也可能是一天也说不定呢。
——可是想念也是没用的,又不能一想念就马上飞回去。除非你就是在家附近的村落走走,累了又回去开着冷气有着好吃的水果罐头的房间继续用笔记本看动画片。
——那么你说,以前的东西会忘记么?
——会的,真的会的。所有离开的人都信誓旦旦地说过他们不会忘记曾经的一切,可是最后都忘了,无一例外地忘了。他们会有自己全新的生活,有自己全新的朋友,重新找到自己的爱,重新拒绝别人的爱,他们会开始熟悉每一条陌生的路,会知道在哪一个转角有超市可以买到新鲜的牛奶,会知道在哪里搭车去听一场下着雨的演唱会。所以我们要祝福他们,在全新的世界里面,要过得幸福。
——真的是,这样么……
——嗯。是这样呢。
——那么你说,人呢?以前曾经爱过的人全部都会忘记么?
——这个你别问我,我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也许当我有一天真的走了真的离开了,那么我再来回答你吧。或者,你也可以告诉我答案呢。
——……你说,如果我现在哭的话是不是很丢脸呢?
——那是当然,所以你不要哭,你哭我会觉得很恶心的然后送也不要送你了直接打车回去。
——这么多年都不变,你真是冷漠的人啊。
——谢谢。
——无论你是否相信,我都会一直想念你的。
——我相信,我干吗要无缘无故地去否定呢。只是这样的话,说的人认真,听的人就不应该认真。说的人不认真,听的人就会认真的。
花朵燃烧的国度(10)
——什么意思?
——没什么。你看今天晚上,果然是没有星星的。
——不单是今天晚上吧,这里好多年看不到星星了。
——不知道那边会不会看得见呢,应该会很好看吧。
——不会的,日本的天空很浑浊的,并且很脏,云朵都是灰色的。浅灰色,就是你生病发烧的脸一样难看。
——我生病发烧的时候其实有另外一种性感。哈哈。
——……呕……那么,再见……了?
——嗯,再见。
——再见……
——你他妈的有完没完……
因为哽咽而没有说出口的话是:无论是否记得我,请你一定要幸福啊。
第二部分
同一个平面上的。无数个不同空间。“最讨厌”的“厌”字贴着他人一句“打倒监制!”,或许会看岔成“最讨打王子杨”。宁遥没有在意,蹲在地上继续将句子写向墙角,没有空间了,以至于最后“就是王子杨”五个字不得不彼此叠在一起,变成黑压压一团。也好。颜色越深,心情才越舒畅。起身时腿狠狠地发了麻,疼得宁遥龇牙咧嘴。扶着墙,姿势别扭地走了出去。到了教学楼前,看见王子杨站在放学的人流中左右张望,视线扫到宁遥脸上时,微笑起来,随后拖着两只书包跑向了她。“你去哪里了?”边说边将一只书包递了过来。“老师叫。”“谁叫你?沈燕平?”“嗯。”“有什么事啊。”“也没什么。”宁遥转进了车棚,一边避让着不断打着铃冲出来自行车,一边寻着属于自己的那辆。“这里这里!”王子杨在身后冲她喊,“和我的并在一起啊。”“哦。”宁遥回过身,“忘记了。”
年华是无效信(1)
'一'传说世界是这样归于安静的。
河水缓慢侵蚀地表,草种徐徐散在风中,流光交错,花香漫长,遥远星球的留言经过一个一百亿年,两个一百亿年,终于变成柔弱的一眼微光,停留在天上。落满在心里层层的尘埃,被月色款款洗去。所有尝试还乡的旅人,都还安眠在迷局里。
其实也用不着那么琳琅。
蹲下身时,有棵植物刮伤了宁遥的小腿。如同一句背后的诽谤暗算,过了半天才感觉到它细微又锋利的疼。宁遥低头看去,只有一小颗血珠渗在皮肤上,更像是来自身体之外,偶然沾上的一个标点,为自己写下的话做着断句。
“最讨厌王子杨”。“最不要脸就是王子杨”。
下午四时,体育仓库朝西的外墙。阳光不情愿地斜切过上方,形成泾渭分明的两种色彩。大半依然浸泡在暗淡光线里,小半随暖黄的夕色蒸发。灰白涂料刷得马虎,时不时在某处鼓起一个大包,或在哪里留下班驳的裂痕。既亲近,又粗糙。
事实上,这些并不应该是第一眼所能看见的。
第一眼应该看见的是,满满一墙的涂鸦,像张面积广大而疏密不均的蛛网,盖在了墙上。互相拆分着偏旁和笔画的字句,最终以交错乱线的方式,将亲近而粗糙的平面,写成一张新面孔。在光线的切分下,显露出了既诡异又真实的魔力。
“黄秋洋去死吧”、“喜欢你”、“靠”、“一万年不变”、“西门大妈是三八”。那些是在一米外所能分辨的特大字体。
“楼旭楼旭楼旭楼旭楼旭楼旭”、“忘了忘不了”、“社会主义好”、“如果声音不记得”、“悟空,你在哪里”、“我是一个的寂寞女孩”、“秘报:校长已离婚”,以及如同小虫爬过般的一行“我真的写不出来了写不出来了写不出来了”……都是凑近一些后,从线条中产生了意义的组成,一句一句现出原来的形状。
暗淡的心情的秘密。
暖黄的秘密的心情。
同一个平面上的。无数个不同空间。
“最讨厌”的“厌”字贴着他人一句“打倒监制!”,或许会看岔成“最讨打王子杨”。宁遥没有在意,蹲在地上继续将句子写向墙角,没有空间了,以至于最后“就是王子杨”五个字不得不彼此叠在一起,变成黑压压一团。
也好。颜色越深,心情才越舒畅。
起身时腿狠狠地发了麻,疼得宁遥龇牙咧嘴。扶着墙,姿势别扭地走了出去。
到了教学楼前,看见王子杨站在放学的人流中左右张望,视线扫到宁遥脸上时,微笑起来,随后拖着两只书包跑向了她。
年华是无效信(2)
“你去哪里了?”边说边将一只书包递了过来。
“老师叫。”
“谁叫你?沈燕平?”
“嗯。”
“有什么事啊。”
“也没什么。”宁遥转进了车棚,一边避让着不断打着铃冲出来自行车,一边寻着属于自己的那辆。
“这里这里!”王子杨在身后冲她喊,“和我的并在一起啊。”
“哦。”宁遥回过身,“忘记了。”
“我这辆车容易找,以后你只要找到我的,就一定找到你的了。”特有成就感的笑容。
宁遥弯下身去的时候,鼻尖就对着王子杨那辆新山地车的车杠,是非常醒目的粉红油漆。她突然停了动作,直起腰看向对方。
“怎么了?”女孩一脸不解。
“嗯?没什么。”
就是特别特别地讨厌你。
'二'回家的路,两人并行的,三分之二,自己一人的,三分之一。三分之一的路上,是摇碎在头顶的树冠,一排把婚纱洗后晒在马路护栏上的婚纱店,以及靠着十字路口的绿色邮局。几年前有个电工在修理路口的高压电线时触电烧死了,当时宁遥从自己的窗看见密密麻麻的旁观人群,和电线上一团不可辨的黑影。后来电视台也曾有报道。是邻居们宣传着“我们这里上电视了啊”,才使自己家没有错过那个节目。
几年过去,宛如什么都不曾发生。宁遥每天骑车经过那名电工出事的地方,眯眼看着电线交错在日光下。也只是交错的电线,和日光。遥遥不关己的毫无感觉。
傍晚是如同半流质态的向前延伸,凝滞而巨力的疲倦。有时的错觉是,不是自己在路面上前进,而是脚下的路不可抗拒地后卷。
并非仅仅是傍晚。晚饭时听父亲抱怨着学校里的人事,母亲听新闻又对房价怒气冲冲,宁遥总是默不作声地在一边喝汤。可以真切感受到在体内流动的暖热。最后融在腹部,慢慢消失。许多的热能,都这样不知消失到了哪里。如果不那么大煞风景地分析着脂肪百分比的话,确实值得疑惑自己为什么会成长为一个没有热情的模样。
好像那些所有的骨头汤、番茄汤、青菜蛋花汤,都从体内一个洞里消失了。只留下漆黑漆黑的一片。哪怕是光线想去探一探,也去向无踪。
于是成了无法描述和认知的部分。
“死气沉沉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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