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艺术 作者:林语堂》第73章


照现代所有的宗教而论,每个人将不得不把自己从所信仰的宗教中拯救出来,不论我们对于神学信条的意见如何。我们未尝不能于跪在地上默默作礼,眼望着彩色玻璃的教礼和崇拜的氛围下投身于上帝的门下。在这种意义上,崇拜成为真正的美术经验,真是出于本心的美术经验,犹如我们看着太阳向山林的背后落下去一般。在这个人的心目中,宗教是良心的最后事实,因为这个美术经验是非常近于诗意的。
但他对于现代的教会必然蔑视,因为他崇拜的上帝,并不是一个花些小钱即能买得动的上帝。他不能在乘船向北行驶时,叫风向北吹;不能在向南行驶时,叫风向南吹。因为着顺风而感谢上帝,乃是绝对的无礼,也是自私。因为这包含着上帝这个特别人向北行驶时,便不顾及另有许多向南行驶的人了。宗教应该是一种灵的交流。当中不能含有此造对彼造有所求的交换情事。他必不能够了解教会的真义,他对于宗教所经过的转变必觉得奇怪。他如将宗教照目前的形式下定义必会愕然无措。宗教是它的现状加了神秘的情感的加荣吗?抑是某种已经成为非常神秘,已经雕饰,已经遮掩的道德真理,庶使教士之流可以从而得到生活吗?启示对宗教的关系,是否也是如“秘方”对用广告宣传的“秘制药品”之关系一般的吗?它抑或是一种利用不能见的、不可思议的事物在那里变戏法,因为不能见的不可思议的事物乃是最便于变戏法的事物吗?信仰是否应该以知识为基础,还是信仰乃是开始的知识的终点吗?它抑是像一个棒球,可以由爱梅·麦克弗逊(Aimee McPherson)向观众打去——是一种乔(Joe)可以用接棒球的法子去接过来的事物吗?它抑或是阿里安种或挪特种血统的一种保持法,或不过是离婚和生育节度的一种反对法,并对任何社会改良者都称之为“红党”和“共产党”吗?基督是否必须在托尔斯泰被希腊的正统教会除名之后,于大风雪中将他抱在怀中吗?或是基督将要立在曼宁主教(Bishop Manning)的窗外,招呼那些坐在长椅中的富家孩子,一再做他的请求说:“让这些孩子到我这里”吗?
所以宗教在我们的心中所留下的是:一种令人不舒服的——然而在我却是异常满意的——感觉,觉得宗教所在于我们的生命中的,将是一种对生活的美,生活的伟大和生活的神秘的更简单化的感觉。当中虽也有一种责任,但已撇去了神学所堆积于表面的自以为准确的东西。在这个形式中的宗教是简单的,它于现代的人类已是够好。中古时代的神灵神权统治思想已渐渐退化。至于个人的永生问题——即宗教用以打动人心的第二个大理由——现在有许多人都已是抱着要死便死,而并无不满意处的态度了。
我们对永生的成见,当中略带一些病理性质。人类的期望长生是可以谅解的,但如若没有基督徒从中推波助澜,则它必不至于彼人类重视到这般畸形的地步。它已不是一种微妙的回想,一种崇高的幻想,位于虚无和事实中间的诗意境界中,而已成为一种十分一本正经的事实。尤其是在修道士的心目中,死亡的意识,或死后的生活,已成为生活中主要的关怀事件了。在事实上,五十岁以上的人们,不论他是异教徒或基督徒,大多并不怕死。这就是他们为什么不为死亡所威吓,和并不把天堂和地狱十分放在心上的理由。我们常听见他们很高兴地讨论自己身后的碑铭和坟墓的式样,以及火葬的好处等等。我这话并不单说凡是自知必升天堂者是如此的,而且也是指着对死亡抱一种现实见解以为人死不过似灯烛的火焰熄灭一般者而说的。目下识见高超的名人当中,有许多个都表示不相信有所谓个人的长生,而并不在意——如韦尔士(H。 G。 Wells)、爱尔勃·爱恩斯坦(Albert Einstein)、亚德·基士爵士(Arthur Keth)等人——但我以为并不一定需识见十分高超的人们方能克服死亡的恐怖。
有许多人已将别种更有意义的永生代替了这种个人的永生——如种族的永生、功绩和影响的永生。当我们去世之后,倘若我们所遗留的功绩依旧继续的有影响于我们自己的社会中的人生——不论这影响是怎样的微小——而在其中活动,则便已够了。我们可以将花朵摘下来,将花瓣丢在地上的,然而它的香味是依旧存留于空气中。这是一种更好的、更合理的、更为公的永生。在这种真实的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路易·巴斯德(Louis Pasteur)、路德·勃尔班克(Luther Burbank)和汤姆斯·爱迪生(Thomas Edison)至今还在我们之中活着。他们的身体虽然已死,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因为所谓“身体”者,无非是许多化学的组成分子不断有变化的组合状态的一个抽象的综合罢了。人们开始了悟自己的生命不过是像永流的大河中的一滴水,因此他对于这生命之流乐于做一些贡献。倘若他能少怀一些自私心则他自会觉得满足了。
二、我为什么是一个异教徒
宗教终是一桩属于个人的事件,每个人都必须由他自己去探讨出自己的宗教见解。只要他是出于诚意的,则不论他所探讨得到的是什么东西,上帝绝不会见怪他。每个人的宗教经验都是对他本人有效的,因为我已说过它是一种不容争论的东西。但是,如若一个诚实的人将他对于宗教问题的心得用诚恳的态度讲出来,则也必是有益于他人的。我在提到宗教时,每每避开它的普泛性,而专讲个人的经验,就是为了这个缘故。
我是一个异教徒。这句话或许可以作为是一种对基督教的叛逆,但叛逆这个名词似乎略嫌过火,而还不能准确地描写出一个人怎样在他的心理的演变中,逐渐的背离基督教。他怎样地很热忱地极力想紧抱住基督教的许多信条,而这些信条仍会渐渐地溜了开去。因为其中从来没有什么仇恨,所以也谈不到什么叛逆。
因为我生长在一个牧师的家庭中,并且有一个时期也预备去做传道工作,所以在意旨的交战之中,我的天然感情实在是向着基督教方面,而并不是反对它。在这个情感和意识交战的当中,我渐渐地达到了一个肯定的否认赎罪说的地位。这个地位照简单的说法,实在不能不称之为一个异教徒的地位。我始终觉得只有处在有关生命和宇宙的状态的信仰时,我方是自然自在,而无所交战于心。这个程度的演变极其自然,正如儿童的奶牙脱落,或已熟的苹果从树头掉落一般。我对这种脱落当然是不加以干涉的。照道家的说法,这就是生活于道里边。照西方的说法,这不过是依据自己的见解,对自己和宇宙抱一种诚恳的态度罢了。我相信一个人除非是对自己抱着一种理智上的诚恳态度之外,他便不能自在和快乐。一个人若能自在,则便已登上天堂了。在我个人,做一个异教徒也无非是求自在罢了。
“是一个异教徙”这句话,其实和“是一个基督徒”在意义上有什么高下之分?这不过是一句反面的话,因为在一般的读者心目中,“是一个异教徒”这话的意义,无非说他不是一个基督徒罢了。而且“是一个基督徒”也是一句很广泛很含混的说话,而“不是一个基督徒”这句话也同样是意义不很分明的。最不合理者,是将一个异教徒这名词的意义定为一个不信宗教或上帝的人。因为根本上,我们对于“上帝”或“对于生命的宗教”的态度还没有能够定出确切的意义哩。伟大的异教徒大都对大自然抱着一种深切的诚敬态度,所以我们对异教徒这个名词,只可取其通俗的意义,将它作为不过是一个不到礼拜堂里去的人,(除为了一次审美的行动外,我确不大到礼拜堂里去。)是一个不属于基督教群,而并不承认寻常的正统教义的人的解说。
在正的方面,中国的异教徒(只有这一种是为我所深知而敢于讨论的)就是一个以任心委运的态度去度这尘世的生活的人。他禀着生命的久长,脚踏实地地,很快乐地生活着。时常对于这个生命觉到一种深愁,但仍很快地应付着。凡遇到人生的美点和优点时,必会很深切地领略着,而视良好行为的本身即是一种报酬。不过我也承认他们对于因想升到天堂去,才做良好的行为,反之,如若没有天堂在那里诱引,或没有地狱在那里威吓,即不做良好行为的“宗教的”人物,自有一些怜悯和鄙视的心思。倘若我这句话是对的,则此间有很多的异教徒,不过自己不觉得罢了。现在的开明基督徒和异教?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