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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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木终于放开了手,任枝叶像柔软的触角一样在风雨中被推来搡去。他是一个糟糕的丈夫,也没有做好父亲和朋友的角色。他连儿子的角色都做不好。不仅是他辜负了奎妮,不仅是他的父母不想要他,也不仅是他把和妻儿的关系弄得一团糟,还是他这样就走过了一生,没有留下任何印记。他什么都不是。哈罗德穿过A696国道往康博方向走去,忽然发现小狗不见了。
他有点惊慌,不知道是不是小狗受了伤而他没有注意到。他一路找回去,搜索马路边,水沟里,却找不到任何踪迹。他试着回想自己最后一次看见它是什么时候,离一起坐在长凳上吃三明治至少已经过了好几个小时。抑或已经是昨天的事?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连这件简单的事情都弄砸了。哈罗德拦下一辆辆汽车,问司机在来路上有没有见过一只小狗,小小的毛茸茸的,大概有这么高,但他们都加速而去,仿佛他是个危险分子。有个小朋友看见他便吓得缩到另一边,开始抽泣。哈罗德只能一路往赫克萨姆找回去。
他在一个巴士站找到了小狗,它趴在一个年轻女孩脚边。她穿着校服,有一头深色的长发,几乎和秋天的皮草一个颜色,面目和善。她弯腰拍拍小狗的头,捡起鞋子边一块什么东西,塞到袋子里。
“别给它丢石头。”哈罗德几乎喊出来,又止住了。女孩等的巴士来了,小狗跟着她上了车,好像知道她要去哪里一样。他看着车载着女孩和小狗缓缓离开。他们没有回头,也没有挥手。
哈罗德对自己说那是小狗自己的选择,它选择了陪哈罗德走一段路,现在它决定停下来,陪那个女孩儿走一段了。生活就是这样。但失去最后一个同伴,哈罗德感觉到又一层皮肤被生生撕掉的疼痛。他不知道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事情,心中一阵恐惧。他知道自己已经无法承受更多。
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过去了,一天又一天过去了,哈罗德感觉不到它们有任何不同,开始频频犯错:他在晨光初现那一刻就上路,拼命朝着太阳前进,却忘了留意那是不是贝里克的方向;他和指南针起了争执,指南针明明指着南边,哈罗德却认为是它坏了,甚至更甚,是它故意在撒谎;有时他走完十英里才发现自己不过是在绕圈子,又差不多回到了起点;有时朝一声叫喊、一个身影走过去,最后却发现什么都没有;有一次他依稀看见有个女人在一座小山上呼救,爬了一个小时才发现那不过是一段枯死的树干。他发现自己步履乱了,经常差点被绊倒;眼镜架也再次断了,终于被他丢在身后。
丢失的东西越来越多。他想不起戴维的脸了。他能忆起他漆黑的双眼,和那双眼盯着你的方式,但每次努力回想他的刘海时,看到的总是奎妮密集的发卷,就好像要用一盒不完整的碎片完成一幅拼图。他的脑子怎么可以这么残忍?没有了休息和希望,哈罗德失去了一切时间概念,也不再确定自己到底是吃了还是没吃。不是说他真的想不起来,而是他不在乎了,什么景象、什么变化都唤不起他的兴趣。经过一棵树和经过别的东西是一样的。有时他整个脑子里只有一句话,为什么还要走,反正都无关紧要乌鸦从头顶掠过,黑色的翅膀像绳索一样打在空气中,带来非人的恐惧,逼得他惊慌失措地寻找庇护。
这片土地如此广阔。他是如此渺小。每次回头想看看走了多远,他都发现好像没有一点改变。脚抬起来,又原地落下。他望着远处的山脉,起伏的原野,巨大的岩石,散布在它们之间的灰色小屋小得可怜,一点都不牢靠,哈罗德简直奇怪它们是怎么坚持不倒下的。我们都一样岌岌可危,他彻底绝望地意识到这一点。
日晒雨淋,夜以继日,哈罗德不停地走,再也不清楚到底走了多远。他在繁星满天的夜空下歇息,看见双手都变成了紫色,他知道自己应该举起双手放到嘴边呵一下关节,但这一连串动作太多了,他实在不想动。已经记不起是哪块肌肉支配着那只手,记不起怎样才能让自己好受一点。就这样坐着好了,尽情坠落到这片夜空和周遭的虚无当中去。就这样放弃比走下去容易多了。
一天深夜,哈罗德在电话亭里给莫琳打电话。他像往常一样拨完号,在听到莫琳声音那一刻忍不住说:“我坚持不下去了。我走不到了。”
她没有出声。他不知道她是在考虑还要不要想念他,还是已经睡着了。
“我坚持不下去了,莫琳。”她吞了一下口水:“哈罗德,你在哪儿?”他朝外面看看。有车子一闪而过,有光,有行色匆匆赶着回家的人。一个广告牌上印着电视节目广告,节目秋天就开播,还印着一张巨大的女警的笑脸。前方是隔开他自己和目的地的无边黑暗。
“我不知道自己在哪里。”
“你知道自己是从哪儿走到那里去的吗?”“不知道。”
“村名也不知道?”“不知道。我想我好一阵子之前就什么都没看到了。”“我明白了。”她这样回答,好像看见了什么东西。哈罗德用力吞了一下口水:“不管在哪儿,应该离哲维山什么的不远了。我好像看到了一块指示牌,但记不清是不是几天前看到的了。我经过了很多山坡和荆豆,还有欧洲蕨。”他听到电话那头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又是一口。他可以想象她的表情,她想东西时嘴巴一张一合的样子。他又说:“我想回家,莫琳。你是对的,我是不可能做到的。我不想继续了。”
最后她开口了。说得很轻,很小心,仿佛要随时收回那些话似的。“哈罗德,我会试试看能不能找出来你在哪里。我想你给我半个小时,可以吗?”他把额头压在玻璃墙上,回味着她的声音。“你半个小时后可以再打一个电话给我吗?”
哈罗德点点头。他忘了她看不见。“哈罗德?”她又叫了一遍,好像要提醒他自己是谁,“哈罗德,你还在吗?”“在。”
“给我半个小时,半小时就可以。”哈罗德试着逛逛街,好让那半小时过得快一点。有人在一家卖鱼柳薯条的店外排队,还有一个男人正对着水沟呕吐。离电话亭越远,他就越害怕,好像他身体最安全的一部分留在了那里,等着莫琳。山坡轮廓深深印上夜空的幕布,一群年轻人正在马路上游荡,朝来往的车辆吆喝,向周围乱丢啤酒罐。哈罗德胆怯地缩进阴影里,怕被他们看到。他要回家了,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跟所有人说自己没有成功,但这些都不重要了。这本来就是个疯狂的想法,他是时候停下来了。再给奎妮写一封信,她会明白的。
他又打了一次电话给莫琳:“还是我。”她没说话,只是吞了一下口水。他只好说:“我是哈罗德。”“是。”她又吞了一下口水。
“是不是晚点再打比较好?”“不是。”她停了一下,低声说,“雷克斯也在。我们看了地图,打了几个电话,他也在电脑上查过了。我们甚至翻出你那本大不列颠摩托旅游指南来看。”她的声音听起来还是不对劲,很轻很轻,好像她刚刚跑了很远的路,还未回过气来。他要用力把话筒压在耳朵上才听得清。
“你想不想和雷克斯打声招呼?”说完这句她笑了一下,很短促的一声笑:“他也问你好。”接着是更奇怪的声音,好像有人在吞东西,又像在小声打着嗝:“雷克斯认为你可能是在伍勒。”
“伍勒?”“是这样念的吗?”
“我不知道。现在这些名字听起来好像全都差不多。”
“我们觉得你肯定是在哪个地方拐错了。”他本来想更正应该是在哪“些”地方拐错了,又觉得太费力。“有一家旅馆叫红狮子,我觉得听起来还不错,雷克斯也这么认为。我给你订了一间房,哈罗德,他们会知道你要过去的。”
“但你忘了,我已经没有钱在身上了。而且我看起来肯定一团糟。”
“我用电话信用卡付过钱了。你看起来怎样并不重要。”“你什么时候过来?雷克斯也会来吗?”他问完两个问题都停了一下,但是莫琳没出声。他甚至怀疑她是不是已经挂掉了电话。“你会来吗?”他又问了一次,感觉体内的血因惊慌而热起来。
她没有挂电话,他听到她吸了长长一口气,就像不小心烫到了手似的。突然她的声音爆发出来,又快又响,几乎震疼了他的耳朵。他只好轻轻把话筒拿远一点。“奎妮还活着,哈罗德。你叫她等你,她还在等你。雷克斯和我查了天气预报,整个英国都画着大太阳。明天早上起来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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