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蚀骨沉沦》第1014章


顿时,贺燿面色一囧,但很快,又理直气壮地道,“我……我哥叫我看好你,我不能辜负我哥的重托。”
凌语芊听罢,则又嘲弄地笑了笑,带着一抹苦涩,“贺燿,谢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尊重,而我,也真的曾经希望这辈子都能成为你的大嫂,可惜,不能!别再白费心思了好吗,我和他,注定没有结果的。”
“胡说,你和我哥注定是夫妻,要过一辈子!”贺燿也事不宜迟马上辩解,说着,语气一软,恳求出来,“大嫂,你给我哥一个机会吧,再体谅他一次吧,最少,等他回来再搬走,好不好?”
虽说她只是搬走,但他总觉得,一旦这次她真搬出去了,她和大哥估计会彻底完了。
想罢,贺燿语气更加坚定,呈现出霸道来,“大嫂,既然我答应了我哥,我会不计一切把它做好,对不起,我不能让你离开,我等下就去办出院手续,带你回家。”
话毕,准备出去。
凌语芊大声将他喊住,在他只停止脚步,不回头的情况下,说出这么一句话,“贺燿,假如你想我再死一回,那就阻止我吧。”
终于,贺燿不得不回头,急奔回她的跟前,难以置信地看着她,似乎无法相信她会如此决绝。
凌语芊也定定地与他回望,美丽的容颜一派淡然,晶亮的水眸也异常平静无波澜,仿佛刚才那个让人心颤的警告没说过似的,若无其事地道,“骏一的房子距离你家不是很远,你想念我和琰琰了,随时可以来看我们,还有,提前告诉我,我煮些你喜欢的菜。”
呃——
贺燿一愣,心里依然极度不情愿,然而又无可奈何,半响,讷讷地应了一声好,去办出院手续。
望着他慢慢走出房外去的背影,凌语芊眸中泪光依稀,闪烁连连,然后,开始收拾东西,待她收拾完毕,贺燿也刚好回来了。
彼此各有所思,于是没再怎么说话,出到医院门口,凌语芊本打算自己走,可车来之后,贺燿跟着钻进去,凌语芊便也由他,大约半个小时,一起踏进野田骏一的住处。
贺燿到处走动,环视一遍整个屋子,凌语芊则放下行李,在客厅沙发上歇息,一会贺燿出来了,她叫他先回去,贺燿黑目暗沉,炯炯发热俯视着她,良久,终低声道了一句保重,离去。
凌语芊继续窝在沙发上发着呆,不知多久后,起身走向自己的卧室。
离开这儿才一个多月,她却感觉好像过去了一个世纪,抚摸着周围既不陌生但也不算很熟悉的一景一物,喉咙顿时炙热哽咽,连喘气也似乎变得艰难起来,她不清楚自己这是什么样的情绪,也不清楚,为何会有这样的情绪,她只知道,有样东西正从心里慢慢剥落,然后,整颗心都掏空了似的。
她和衣在床躺下,一睡便是几个小时,直到闹钟响起,才苏醒过来,然后,去接琰琰。
得知搬回了骏一爹地的屋子,琰琰先是怔了怔,但也没说什么,毕竟,这事早就讨论过,小家伙还曾主动催过凌语芊搬的。
不过,凌语芊还是慢慢发现,打自她轻生这件事后,小家伙好像变了,变得成熟了,严肃了,而且,沉默了许多。
她于是再次感到浓浓的内疚和后悔,她想不到这件事给他带来如此大的转变,虽说人会长大,这些转变并没明显的坏处,但她总觉得,自己这次的一时糊涂,在琰琰成长的旅途中留下了一个遗憾。
倒是野田骏一对她突然搬回来感到很意外,在她这次轻生中,他隐约猜到事情有点不寻常,如今便更惊讶不已,只苦于,无法直接从凌语芊口中得知,于是只能在那边干着急,寄望回来再弄个明白。
至于仍在外地出差的褚飞,则是一切均蒙在鼓里,倒也没啥动静,否则,根据他那个性,才不会那么安稳地在那边与果农们耗着呢。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一切似乎很平静,但这份平静中,总让人觉得带股压抑。
这天早上,凌语芊送琰琰去幼儿园时,小家伙突然叫凌语芊在小区附近的一间饼店停一停,原来,小家伙想为她订个生日蛋糕,凌语芊这也才记起,今天是自己的生日。
不知不觉,又老一岁了,多少岁了?好像,是28了吧。
嗯,28,琰琰特意叫店员小姐在生日蛋糕上加个“28th”的字样。
想不到,小家伙记性那么好,竟然比她记得还清楚。
“谢谢琰琰!”出了蛋糕店,在蛋糕店门口,凌语芊一脸欣慰的笑,对小家伙道谢。
小家伙甜甜地说不用谢,还叫凌语芊今天早点去接他,然后一起去菜市场买菜,等待骏一爹地的回来。
原来,野田骏一已于今日凌晨坐上飞机,大概今晚七点到达G市机场,看来,他也记得她的生日,选择在这么特别的日子,赶回来陪她欢度。
她不禁想起,当年由于第一次嫁给贺煜的时候,婚礼那天刚好就是她生日那天,因为贺煜的误会,给她留下一个痛苦而悲伤的新婚之夜,导致后来把这一天视为噩梦,再也没过过生日,直到后来去了美国,碰上野田骏一,野田骏一想方设法,终于将她感动,让她过上一个久违多年的生日,且也是让人深刻难忘的生日,即便到现在,依然历历在目。
前几天,野田骏一曾在电话中问她,假如他结束中国的生意,她是否愿意带琰琰随他回美国去,她想,今晚应该可以给他一个答复,一个令他满意的答案,到时,他一定会先震惊,然后,狂喜,抱起琰琰转圈,一想到他那傻傻的、却很幸福的模样,她眼眶不由得发热起来。
其实,人活在世,很多事情并非完全不能,不过是视乎自己愿意与否,尽力了没有。
性,对男人来说,兴许只是一种需要,一种快慰,但对女人,性是爱的升华,没有爱的促进,做不到性的发生,之所以一直不接受野田骏一,是觉得,自己没法爱上他,没法爱上他,那就没法对他履行妻子的基本义务,干脆,别耽误他,毕竟,他是个男人,有某方面的需要,既然自己没法满足,断不能占住他的。
可最近,她发现自己想法有所改变,她想起,那时在北京,还不知道贺熠就是贺煜的情况下,逼于无奈,服药与他发生了关系,故她觉得,将来她也能这样对野田骏一,这事,一旦有了第一次,后面就容易多了,何况,骏一值得她这样做。
所以,是时候,给自己的人生来个大转折了!
心里装着未来新旅途,让她充满了期待和憧憬,整天下来她都难掩好心情,最近一直愁云满布的容颜也像雨过天晴,露出了阳光般灿烂的笑容。
傍晚,她在厨房做菜,琰琰则在客厅写作业,听她愉快地哼着歌曲,便也停下作业,跑到厨房来当帮手,还一边跟着凌语芊哼歌。
“妈咪,你猜骏一爹地会送什么生日礼物给你呢?”小家伙边弄着豆角,边漫不经心地问。
说也奇怪,不清楚是小孩健忘心性呢,又或隐约猜到一些什么情况,这些天,琰琰竟完全没提过他的“熠叔叔”,贺燿,池振峯,褚飞,甚至贺一航与季淑芬,他都偶尔提到,唯独这个特别的称呼,他没有再说。
那天,凌语芊刚昏迷苏醒,贺燿在医院跟她说了一番话,琰琰是在场的,也不知道小家伙是否听得懂里面隐藏的意思。
不过,凌语芊没多想,其实,她觉得不提更好,既然决定了带琰琰离开,那就注定了,以后琰琰的生活里,这个人会慢慢地淡忘。
“不知道骏一爹地会不会也带点礼物给琰琰呢。”一会,琰琰又自言自语了一句。
凌语芊定了定神,粲齿一笑,接道,“那是必须的。”
小家伙听罢,立刻笑弯了眼睛,必须的,他好喜欢这个词呢!
“对了妈咪,骏一爹地是七点到达机场,那大概几点钟才回到家?八点行了吗?”
“嗯,差不多,他知道我们在家等着,说不定,更早呢。”
“那咱们今天晚一些吃饭,等他回来再一起吃?刚才我已吃过一只菠萝包,肚子还不饿。”
“好,妈咪也不饿。”现在五点半,一想到还有两个半小时就能见到他,凌语芊不禁也期待起来,原来,有些事真的要自己发决心去做的,这不,她越来越想念他了。
骏一,今天是我二十八岁的生日,不管我二十八岁之前的人生是怎样子,但愿二十八岁以后的日子,我不再有怨恨,不再有后悔。
我们,一定能幸福的,对吗?
满满的期待,深深的憧憬,就在凌语芊下定决心做好准备迈进人生另一阶段另一个旅途时,谁又料到,野田骏一的人生则在发生着一件大事!
傍晚六点钟,凌语芊全部弄好了菜,回客厅稍作休息,等七点钟再开始炒,忽然,接到野田骏一的来电。
“你下飞机了?早了一个小时到?”凌语芊迫不及待地开口,声音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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