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狂小姐》第244章


莫兰出了大门口,路易三世走前一步,说道,“那边有个男人,在你门口走来走去的。”
“谁啊?”莫兰随口一问。
路易三世摇头,“不认识,没见过。”说完这句话后,路易三世叽咕着说,“啊,不对,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似地!嗯——好像在梦里,就是上次我受伤的那次,我做梦梦见过他,我还在奇怪,我堂堂大男人,受伤昏迷了,为什么不是梦见自己心爱的女人,却梦见了一个大男人?”
路易三世其实是在自言自语中,莫兰却突然打住了脚步,生生回头,问,“你嘴里说的男人,该不会是?”
“谁啊?”路易三世反过来问她。
路易三世受伤那次,他自己为梦见的男人,肯定就是给他动手术的冒牌南宫羽三。
莫兰上前一抓,急切着说,“他人呢?他在哪儿?”
路易三世顺手一指,“挪!就在那转角处!”
一说,莫兰拔腿就跑,“混球,给我死出来!”
身后,一堆秘书狂喊,“小主!别乱跑!您老是路痴啊!迷了路,咱们怎么找你!”
莫兰又喊,“死混球!赶紧给我死出来,老娘心情好,今天不杀你!”
某货,终于抓着后脑勺,扯着尴尬的微笑,走出角落里。
莫兰上前,狠狠拎起那男人的衣领,喊道,“李长阁!你对得起我么?”
“呵呵呵,好妹子,斯文点!”
“斯文你奶奶!若不是你这戳货,我这一整年的科研成果,怎么会付之东流?”
“三妹在说直升飞机么?呵呵,那可不是我弄坏的哦!是你家男人弄坏的!你可不能怪我!”
“不怪你怪谁?谁叫你炫耀给他看的?”
“好吧,哥是风骚了点!哥认错还不成么!”李长阁笑得寒酸。
莫兰奇怪,“你会这么坦诚?”这丫的是那种明知故犯也不认错的欠虐性子,怎么可能会这般老实?“说!你又闯了什么货?”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顶多就是赌输了钱,欠了他们一屁股债嘛!”
“哈!”莫兰一声讥笑,“赌输了才来找我?那你这次可真的是输到棺材本都没了吧?来,说给三妹听听,你欠了人家多少债?”
“哦,不多,也就三千七百八十二。。。。。。亿万两黄金。”
莫兰静默了三秒,又冷冷眨了三下眼睛,轻声一句,“是不是念错计价单位了?”
“应该。。。。。。。应该没念错的,三妹,你大哥我别的不好,数学,顶呱呱的!”
莫兰依然轻声细语着说,“别说叫老娘把身家性命全部掏出来给你抵债不够,就说整个国家把所有财产都送给你,也不够你抵债一个零头!大哥,就凭你这逢赌必输的霉手,你哪来的胆子和人家赌这么大?”
李长阁笑得连眼睛都看不见了,“三妹,咱就别废话了呗,咱开门见山着说话,借哥点钱呗!”
听听他这声音,是有多淫荡?
莫兰刷拉一下,松开他衣领,双臂一抱,说道,“还剩一个多月时间,我要四驾直升飞机,和二十套通讯设备。”
“啊!通讯设备嘛,这个哥我早就给你弄好了,你看!”李长阁拿出随身携带的包裹,当众打开。
莫兰眼睛瞬间放大,喜道,“大哥!你太牛逼了!”
“呵呵,妹子,大哥没坑你吧!你的钱,可不是白借的哦!”
莫兰脸蛋瞬间一落,“你妹!这些东西再值钱也不需要花我亿万两黄金吧!要不是因为我不精通电子器材,不然我早就叫人研发出来了!”
“妹子,你就不能夸我几句么?这些玩意儿,我可是花了好几月的时间给你做出来的呢!”
“哦,也就是说,你的债,是在好几个月前赌输掉的咯?”莫兰卷起包袱,踹了他一脚,“赶紧滚,别碍着我的眼。你没事干就去给我建几十个基站来抵债!没建成就别死来见我!”
李长阁瘪瘪着说,“我家三妹还是小时候最乖巧懂事可爱听话,长大了一点都不好玩。哎。。。。。。。原本我只是想带你们回到童年时代,享受天伦之乐,哪知道一不小心就穿到这个年代来了。”
“你还好意思说?那光年的按钮,你直接按在远古时代的好不好!我差一点就得跟着那些兽人穿皮毛裹胸了!”莫兰越想越生气,忍不住又拿脚踹他。
李长阁脚跟一收,赶紧拎着衣摆跑人。
莫兰拿着布包包,分给秘书们,开始教他们如何使用这宝贝。
边上,路易三世眼睛一红,果断抢走了一只,死也不放手。
莫兰咬牙切齿的说,“这东西我得派用处。”
“就送我一个嘛!”
“我也不够用啊!”
路易三世鼓着腮子说,“你叫你大哥再多做几个嘛!”
“你觉得这东西说做就能做出来的么?要花时间的好不好!”
“你不要这么小气啊!就送我一个嘛!”
“你脸皮怎么这么厚的?我都说不送了!你还。。。。。。”
路易三世果断把东西塞进裤裆里,就藏在最关键的位置,“亲爱的,要不这样吧,今晚我去给你暖床,你就把这玩意儿送给我呗!”
“暖床?”莫兰一听,脸都黑了,“你从哪里学来的字眼?”
“呵呵,前阵子我住在宫里,皇上经常这么问我需求,一学就会了。亲爱的!”
“停!不要再喊了!”莫兰苦恼了三下,抬头说道,“这样吧,我把那台打字机送你,怎样?”
路易三世拧了眉头,“感觉还是我兜里的宝贝稀罕。我不要打字机!我要这个对讲机!”
莫兰捏紧了拳头,深呼一口气,“你这丫的是不是不知道我家男人的手段有多猛?信不信我把他叫出来,三下五除二,直接电死你?”
路易三世听了,一吸气,忙从裤裆里掏出宝贝,轻声说,“那咱们就说定了哦,你得把那台打字机送我!”他终于肯妥协了。那个沉默寡言的男人,上次就是因为看见他亲了莫兰的手背一下,那家伙只是伸手搭在他肩头,他就被麻得口吐白沫,昏了一天,醒来后,又被他麻得口吐白沫,又昏了一天,他被那男人,麻了起码有七天,一路从皇宫麻到桦南那边才放过他。
莫兰拿食指拇指,捏着对讲机一角,嫌弃的扔给下属。
那些下属也嫌弃的捏着对讲机一角,就是不肯用。这玩意儿,刚刚放在那男人那个地方的呢!总觉得像是被他强奸了似地,这么脏的东西,谁还敢用啊?
路易三世得到了宝贝后,回了旅馆往死里研究,研究完打字机后,他决定了,他不走了!他死也要留在这个国家!国王继承人的位置,谁爱做去做吧!那对金毛,找机会遣送他们回国,带着所有的仆从一块儿回国,就独独留下他自己,窝在这儿当奴当仆都行!
从那天起,莫兰屁股后,就跟了个帅气迷人的棕发帅哥,当她的私人秘书,任她差遣。
皇上的军队,已经逼近北辽封地的山脚下,深根驻扎,养精蓄锐中。
为首的镇北大将军,觉得十分奇怪,往日,那些百姓一听说要打仗,全都吓得落荒而逃,可是大将军派了斥候去北辽封地看了一眼,发现封地城内,除了有不少士兵巡城之外,别无异样,封地的百姓,照常吃喝玩乐,一点都没有慌乱的心态。将军派人乔装打扮过去探听口风,这才知道,原来这些百姓,都被告知了,这次,两国交战,皇上这边属于守卫战,莫兰是属于攻城战,作为守卫战,皇上是不可能绞杀自己的百姓。而莫兰作为掠夺者,却绝对不会动杀到臣民,所以,九皇妃说了,叫百姓们照常生活,除了对战的那几日,关门闭户躲上几天即可。
大将军不禁佩服九皇妃安抚民心的本事,尤其是她的传媒手段,报纸,报童,瓦舍说书人,外加乞丐帮,凡是能利用到的,她都利用个彻彻底底。
镇北大将军连同其他五位将军,在召开军事议会,探讨着要如何进攻。
他们之所以不敢贸然出兵的唯一理由,不就是因为九皇妃手里有火枪,那种按下按钮就能射杀人的奇特武器。
“照我说,咱不用怕她那武器,咱十万军马,一人吐一口口水就直接淹死她了。何必纠结成这样?”某货提议。
“不妥,我们还不知道,她的军队是不是人手一把枪支,若是人手一把,咱们十万军队,还没冲到城门口,就被她给射杀光了!”某货反对。
“我觉得,应该用盾罩车!让军队躲在盾罩车内,避免还没跑到城门口就被射杀死!”某货又提议。
“哼!盾罩车运过来,还得个把个月!到时候,九皇妃的军队,就准备的更加充分了!咱等不得盾罩车了!”某货极力反对。“照我说,咱十万军队过去碾压,赢了也脸上无光!哎,真不知道这打的是什么仗!大将军,您怎么看?”
大将军终于吱声了,“不管怎样,先等我密探回来,报告完城内的境况再说吧!”
大将军这话刚说完,一个穿着老百姓服侍的男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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