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代3.0刺金时代 作者:郭敬明》第38章


或者摆放手上的刀叉……
但是这一切,都仿佛是与生俱来的本能一样,被南湘演绎得完美极了。
我不相信。
我不愿意相信。
我不愿意相信这个从小和我一起长大,在弄堂油烟四壁的几平方米公用厨房里端着盘子披头散发地用筷子或者双手吃饭的丫头片子,此刻像一个熠熠闪光的摩纳哥公主。我甚至看不出她身上那件衣服的品牌,那个哑光丝缎般的质地不可能被她从ZARA或者H&M里选到,但我也不相信她的权限已经到了像Kitty或者顾里一样,可以随心所欲地从公司的拍照样衣里面偷东西。
我的内心虽然没有烧出蓝幽幽的明火,但却早已膨胀满一片沸铁般的红热。
我无法像顾里和崇光那样,若无其事地和大家寒暄。崇光已经换上了那张代表陆烧的标准面容,大部分时间讲英文,少部分时间说普通话。顾里也一样,是那张标准windows开机界面一般万年不变的脸。
我跟不上他们的谈话,说到底,还是我的道行不够。我能做的只是勉强维持着我脸上的微笑,尽量不让自己像一台焚化炉一样当场烧起来。相信我,仅仅只是维持着平静的笑容,也已经是我修行的极限了。
宫洺听说今天是庆祝唐宛如搬家时,他转头自然而然地交代南湘再要一瓶酒,送到我们那边餐桌——这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这个场景仿佛一个破冰用的凿子,瞬间将我勉强维持在临界点的冰壳凿出一个大洞,我没有忍住,脱口而出:“宫先生,今天Kitty不在,还是让我来吧。毕竟我对您比较了解,南湘什么都不知道呢。”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我潜意识里想要抓住些什么,霸占些什么。就像一只突然被别的动物闯进领地的猫瞬间竖起背毛一样。我轻轻拉了拉自己衣服的下摆,让我身上的褶皱看起来少一些。我很痛恨自己穿了一件藏蓝色的毛衣就出门了,这让我看起来像一个大风大雨里送快递的。
“不用,就让南湘去吧,今天这里也是她定的位子。”宫洺若无其事地说着,他甚至没有从和顾里崇光的谈话里转过头来,他甚至没有看我一眼。
南湘的脸色有一点尴尬,她的眼神里在向我传递着一些什么,但是内心已经烧成红炭的我此刻脑海里除了歇斯底里地想要证明一些什么的冲动之外,空无一物。
我不甘心地再次出击,准确地说,应该是再次羞辱我自己。我说:“南湘,思南公馆你可能第一次来吧,之前我已经帮宫先生查询了这里很多的资料了,我对这个餐厅的食物和酒水也比较了解,还是让我来吧。毕竟这种地方,让你来驾驭,有点太难为你了。而且,我是宫先生的助理,理应我来做这些琐事。”
南湘看着我的目光里,竟然流露出一些同情和可怜。
宫洺从他们的对话里转过头来,眸子里的光线不冷不热,像一杯没有情绪没有气泡甚至没有矿物气味的水。他说:“其实我知道这个地方,也是南湘介绍推荐给我的。我第一次来,就是她带我来的。林萧,你今天不是周末休假么?你就让南湘来吧,不用插手了。”
南湘没有看我,直接转身向吧台走去。她的背影有些尴尬,但更多的,应该是不想面对我此刻难堪境地的不忍。她曲线玲珑的背影,她光润高贵的发髻,都像是一双做作的手,一边抚摸着安慰我,一边对我说:“你傻逼。”
我转过身:“我先去下洗手间。”
我尽量稳住我的脚,我也尽量忍住不要哭。
我也只剩下这点最后的尊严了,它像一面破损的旗帜一样,扑腾在硝烟弥漫的天空里,它代表着曾经的荣耀,和此刻的耻辱。
后来,当我换了工作,换了居住的城市,换了过去一切习以为常的生活习惯,甚至换了心换了命之后,我时不时地都会重新审视当年的自己。
我其实是一个自卑而又善妒的女人。
我和顾里、南湘、唐宛如的组合,表面上看,我处于一个高不成低不就的位置,我在经济条件上、家世地位上,远远输给顾里;我在容貌身材上,更是被南湘甩出一千零一条街。但我也有唐宛如垫底,可以让我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地活在这个密不透风的安稳世界里沾沾自喜。但后来,我不断地在脑海里重放我们的过去,我才逐渐地意识到,其实在我的内心里,我从来就没有觉得她们三个比我好。
首先是顾里,我对顾里的依赖其实是一种反作用力,那是建立在顾里对我的依赖上的一种投射,我对她所有表现出的难分难舍、不离不弃,其实全部都是她投影在我身上的镜像。对于顾里,我的优越感来自我打心眼里明白,无论她看上去多么金光灿灿、刀枪不入,原地打坐就能修得金身,但是蛇有七寸、龙有逆鳞,她的罩门就是她的孤独。她在满足人类最基本的群居动物需求上,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她没有朋友,她少人关心,她唯一的男朋友也和她一样是一台计算机。而我,是她生命中唯一的一个朋友。尽管她也和南湘唐宛如混在一起,但是我内心明白,那仅仅只是因为我和南湘唐宛如混在一起。我对她所有的依赖都是为了让她对我更依赖,我潜意识里住着一个阴险的怪物,它想要霸占她,想要吞噬她,想要将她连皮带血地生吞活剥,想要将她的人连同她的魂,都一起吞进肚子里据为己有。这也是为什么,每一次只要我觉得她有什么秘密隐瞒着我,有什么事情欺骗了我,我就会歇斯底里地勃然大怒。因为我自私地认为,顾里不应该对我有所保留,如果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可以和她分享,那么这个人只能是我。但是,当我想通这一切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
那么唐宛如呢,就更不用说了。对于她而言,我的优越感可以来自方方面面,我身体发肤的每一寸、每一个毛孔,都在散发着对唐宛如的居高临下和颐指气使。我认为我在拯救她,我潜意识里认为,如果没有我,她不可能和南湘顾里成为朋友,如果没有我,她只能日复一日地在羽毛球馆里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一样口吐白沫地挥舞着球拍直到年老色衰凄凉退役。她怎么可能在圣诞节到佘山别墅里和宫洺崇光一起庆祝生日?她怎么可能有幸让崇光帮她搬家洗碗?
最后是南湘。她的确肌肤胜雪,细若凝脂,妩媚不可方物,我是比不上她,我和她站在一起就像是范冰冰身边站了一个葫芦娃。但我深深坚信,红颜薄命,丑女有福。南湘是红颜,但是她命薄;我确实是丑女,但是我有福。这一直就是我和南湘相处的模式,也是我潜意识里的一条底线。她在人生的前二十几年,确实太倒霉太悲催,她被席城那个扫把星纠缠得体无完肤。她家境贫寒,怀才不遇。她的人生就是大写的“悲剧”二字。我羡慕她的美貌,但我又同情她的遭遇,我内心的天平维持在一个微妙的善恶平衡状态。然而,当她有一天,可以优雅地和宫洺坐在一起吃着高级牛排,可以越过我直接走进她曾经二十几年来都不曾接触得到的层面时,我内心的那架天平轰然倾倒,它在我心墙内壁上,砸出了一个巨大的坑,满壁的蜘蛛网裂痕快要将我撕碎了。我隐隐感觉到她正在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她的美貌将是这个灰色血腥的社会里战无不胜的利器,她正在觉醒为一个手拿巨剑的杀戮女神。
我的自卑让我无法容忍这一切。
我害怕成为她们里面最平庸的那一个,我害怕成为她们不再需要的人。
我的自卑滋生了忌妒,我的忌妒升温成火舌。
它最终将我们曾经拥有的一切焚烧成烫人的黑灰。
我才是最应该去死的那个人。
宫洺在主菜用完之后,没有等甜点上来,就提前走了。对此我并不奇怪,他和人赴约用餐时,有大部分时间都是提前结束的。他能够完整陪同对方直到整个饭局结束的场合,屈指可数。有好几次,他甚至仅仅只是吃完了前菜和喝了几口开胃酒之后,就匆匆离去了。甚至有一次他坐下来,喝了两口矿泉水,然后就走了,留下我和Kitty与桌子上对方七个客人面面相觑。
我一直深信,他的身体里有一个码表一直在滴答滴答地掐着点儿催促他做事情,他的脑海里有一个自动提字器在一直跑run down的字幕。他的身体之外还有两个秒表在精确地运行着:我和Kitty。
但现在我有一点怀疑多了第三个秒表。
宫洺离开了之后,崇光和顾里的神色明显放松了下来。他们和唐宛如卫海随意地聊着天,然而我一句都没有听进去。我的双眼依然像两颗图钉一样按在南湘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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