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小三变奏曲》第77章


画面忽然有些恍惚,那缓缓走来的新娘依稀慢慢变了模样。好像多年前,那个脸上笑容明媚却坚执的女人。新郎愣了愣,画面再次清晰起来,新娘的步子高贵优雅,笑容温柔。他的新娘,今天起确实已经换了一个人。
新郎最终牵了新娘的手,听神父庄严地问:“你愿真心诚意与新娘结为夫妻,无论安乐困苦、富贵贫穷、或顺或逆、或健康或病弱,你都尊重她,帮助她,关怀她,一心爱她,终身忠诚地……”
教堂里人声寂静,气氛庄严,神父的声音仿佛穿越了时空,画面又有些恍惚,依稀当年另一对新人站在这里,听神父问:“你是否真心诚意与她结为夫妻,无论安乐困苦、富贵贫穷……”
男人点头,“我愿意。”
这声音好像在时空里交错,与很多年前的那声“我愿意”渐渐重合。
当婚礼结束,新郎带着他的新娘走出教堂,祝贺声中,几声响声,他抬起头,看见无数彩色丝带从天上落下,喜庆,却说不出的繁杂凌乱。
而这时,在同一片天空下,一个女人在机场静静地站着,她仰起头,天空澄净湛蓝,远处几朵白云飘过来,美丽、宁静……
最后一场戏结束的时候,欢呼声和掌声传进我的耳朵,却好像离我很遥远。我坐在长椅上,仰天望着天空,心情说不出的轻松平静。后来当我看见方靳神色复杂地望着我时,心里竟然也起不了一丝波澜,我很讶异脑子里能留下的只有澄净湛蓝的天空,除了那平静平和的感觉,什么也不剩。
之后便是记者会、首映式。公司的事并不忙,我自己却忙得团团转。递给公司的辞呈、回家过年的东西、出国的护照、走的时候要带的衣服……
年前我度过了充实的一段日子,外界却一直爆料不断。
这期间方靳和徐菱然交往密切,常有杂志爆料两人一起用餐或者逛商场和出席舞会,由此徐菱然编写的《宫廷春》受到了极大的关注。尽管如此,《光影佳期》在票房上的成绩却足足甩开《宫廷春》一大截,在新年期间上映的电影里,票房持续几周稳坐首席。
有杂志评论说,徐菱然的编剧才能已经出现了瓶颈期,她似乎停留在了某一个位置上,风格已经定型,剧情千篇一律,跟她出道时候的作品已经是换汤不换药了。
这些评论一出,我便接到了几家电视台和杂志社采访的邀请,由于正忙着自己的事情,我对见报率兴趣缺缺,便都婉言回绝了。
可是回绝之后没几天,有几家杂志社就纷纷开始猜测我的下一部作品,有的已经说得有鼻子有眼,说我这部作品可能是跟情感经历有关,之后一定江郎才尽了云云……反倒是又有几家杂志开始给徐菱然平反,大夸她的作品如何如何阴谋诡异,才思不凡等等。
我对这些评论全都置之不理,反正现在《光影佳期》叫好又卖座,明年开春儿的电影节上江瑶这妞儿可是信誓旦旦要捧个最佳女主角的奖杯回来。反正她这回算是真正成名了,而我明年的电影节估计是出席不了,机票已经提前订好了。
这年过年我在家里陪着我爸和叶归过了个欢乐年,然后大年初三,我便收拾了东西,和向晟一起坐上了飞往孟买的航班。
、第五十八章
这一次出去我本来是抱着散心的心情;想着可能几个月就回去;可是没想到这一走就是一年。
我本想去看看非洲大草原;可是向晟却先把我带到了孟买。因为《Future》杂志在孟买有家公司;向晟趁着这次出来需要到公司看看。
孟买是印度的商业大都会,我有点惊讶向晟的公司在市区的繁华商业区里已经有了独立的办公楼;这表示他的公司在孟买这样一个拥有众多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各种英语版报刊和马拉地语报刊的城市里;已经拥有了一席之地。
公司的负责人是孟买本地人,一个高大的印度男人,长相并不像平时看新闻的时候印度男人的那种毛发非常浓密的感觉,这个男人的五官给人一种神秘而英俊的感觉;尤其是眼睛深邃中带着些笑意,鼻梁雕刻般完美。
他向我伸出手,说的话我一句也没听懂。
不过根据经验,这个时候一定是自我介绍之类的话。
我一个头两个大,我最自豪的语种是德语,其次是英语,至于印度人说话的发音我真的不在行。向晟上次说总公司在加州,我还以为他会在分公司派个美国人过来,害我一路上毫无压力地认为不会有沟通障碍。
我笑容有点发苦,可还是伸出手和那个男人握了握。他显得很兴奋,又呜哩哇啦地说了一大堆,连说带比划。
我点头微笑,头顶上飘下手指粗的黑线,旁边传来向晟的闷笑声。我刚想一脚跺过去,抬眼却正对上那印度男人眼里隐着的笑意。我顿时觉得不对劲,心里咯噔一声,然后脑中忽然想明白了什么,慢慢笑了起来。
我狠狠握了握这男人的手,加重力道,趁他怔愣的时候笑了起来,用英文问他:“先生,请用英文跟我沟通,你懂英文的,对不对?”
那男人愣了愣,然后看了向晟一眼,开口用英文问道:“你提醒过她了?”
向晟耸耸肩,笑容无辜,“没。我保证我什么都没说。”
我顿时听明白了,这两个男人似乎为了今天的见面提前达成了什么协议。我转头笑哼哼地看了看向晟,把他看得打哈哈地笑了笑,然后逃离了我一步。
“你怎么看出我懂英文的?”那男人问道。
我笑了笑,挑眉看他,“很简单,阿晟说过他三年内会把公司做到行业内无可替代,既然他有这种想法,那么公司就不可能限于地域性。作为公司的负责人,我不相信你没有国际沟通的能力。虽然我是第一次来孟买,但是我听说这里很多人都通晓几种语言,英语的使用很广泛。我承认,一开始我是被你那一大堆的发音给绕晕了,没反应过来。你如果演技好点的话还能再多骗我一会儿。但是很可惜,你的演戏能力只有两分钟。”
那男人愣了愣,眼睛亮了亮,然后愉悦地笑了起来,他的笑容相当性感,放下我的手拍了拍向晟的肩膀说道:“Adair,你的眼光不错。”
然后他又对我伸出手重新介绍道:“Amy小姐,很高兴见到你,常听Adair说你很聪明,也很幽默,今天一见果然是这样,调侃我的演技的女士你还是第一个。你可以叫我的英文名字Clarence,欢迎来到孟买。”
克拉伦斯很健谈,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从美国留学回来的,和向晟早在加州时就认识了。
一开始我还有点欣喜,觉得这次出来说不定还能学上一门语言,可是没过多久我就知道我小看孟买腔了。因为那是一种印地语与马拉地语、英语和一些当地人发明的口语词汇的混合,说起来很复杂。直到半年后,我才能听懂一点,那时候才知道克拉伦斯的名字叫做特里帕蒂。大部分时候,我都是乖乖用英文跟人交谈。
对我来说,孟买这座城市就像它的语言一样,充满了各种新奇和不可思议。在岛屿的东海岸,有一大片红树林沼泽,甚至在西海岸还有两座形成期很早的海滩。
我还记得第一次跟着向晟进入红树林沼泽的时候,所受到的视觉上的震撼。我是第一次亲眼看见三十多米高的树,不是一棵,而是连成广阔的一片,它们的根纠结地缠在一起,就像蜘蛛的腿。我记得我们第一次进入的那天,海上有些风浪,可是进入到里面以后就完全感觉不到了,有一些被海潮搬来的淤泥和岩屑被红树林繁杂纠结的树根挡住,久而久之沉积下来就形成了新的土地。
我很奇怪为什么约翰·斯坦贝克会说:“没人喜欢红树林。”事实上,我就挺喜欢红树林,我喜欢那种艳丽的色彩,有点像是一见钟情。半年的时间我差不多来了十几趟,我们前往非洲之前最后一次从红树林里出来已经是傍晚了。
当向晟开着车带着我往市区里走,慢慢看见市区里华灯耀彩、金光万点,感觉上就像是从一个世界走入了另一个世界,微妙的感觉中似乎能让人从心底生出一种对生活的感悟。
“怎么了?明天就要去你心心念念的非洲大草原了,看你现在的样子,好像还舍不得走?”向晟边开车边笑着看了我一眼。
“是有点舍不得。不过我觉得你说的对,我们不应该让自己的生活一生都困在城市的喧嚣里,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值得我们去看一看,我相信下一站的感觉一定与这里不同。”我心情感慨,不知不觉就想起当初刚来孟买时,向晟带着我去桑贾伊·甘地国家森林公园的那一幕幕。
那座森林公园很大,不可思议的是它三面都被城市人口包围着,是世界上最大的位于城市界限以内的自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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