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强]局外人》第49章


牍矶枷窆绨憔缌揖仿纹鹄矗绿甯窃谕苯歉谒硖迥谒僚暗亩鹘实酶簟?br /> 张凯曦嘶地抽了口冷气,刚才被谭宇那么一夹,他差点又要成快枪手了。
张凯曦咬牙将自己抽出来,把软成一滩水的谭宇翻了个身,侧躺在沙发上。这种姿势让谭宇脸上的表情一览无余,阳刚坚毅的脸布满情欲的性感,被咬得殷红的双唇无法控制地流出银丝般的津液,看得张凯曦小腹一紧。他用力喘了口气,跪坐在谭宇两腿间,抬起他搭在沙发上无力的长腿,绕过膝盖搭在自己肩头,然后以一个几乎把谭宇的身体对折的姿势,大力地顶了进去。
“嗯……啊……”快感比痛感来得更加剧烈和鲜明,此刻的谭宇犹如置身于暴风雨中的帆船,全身每一处零件都面临着被撞散架的危险。他腿间颤颤巍巍的物体早已吐出了白腻的液体,被这么一番顶撞后更是肿胀得似乎随时都要迸裂开来。
“谭……宇……”张凯曦在冲撞的间隙里一遍又一遍喊他的名字。嗓音嘶哑、性感,凝视着身下人的目光暗沉如同风暴来临前的夜空。
“……凯……曦……”谭宇双手圈住他的脖颈,光裸的双腿缠在他腰上,半合着眼睛动情地回应他。
“啊……”两人几乎同时达到绝顶的高潮,一大股滚烫的液体喷洒在湿热的内壁上,烫得谭宇整个人都止不住地颤抖,从脚踝到膝盖的肌肉线条绷得笔直,连脚趾头都像是承受不住这种快感似的痉挛起来。
小腹一热,谭宇也出来了,白浊的液体洒在两人相贴的腹部。张凯曦眨了眨眼,额头的汗水还在不停地往下滴落。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雄性麝香的味道,夹杂着馥郁的酒香和绿茶的淡淡芬芳。他脱力地倒在谭宇急促起伏的胸膛上,大口喘息。
紊乱的呼吸半响才得到平复,张凯曦撑起身体,定定凝视着谭宇高潮后失神的脸,过了一会儿,他用手指按压着他肿胀的唇瓣,埋头,轻柔地吻了下去。舌尖在湿滑的内壁逡巡,扫过他的牙床和齿颚,然后勾住软软的舌头,迷醉地吮吸。
“嗯……”谭宇低低呻吟。
“我们去床上……”张凯曦被这声撩人的呻吟弄得从脊梁骨窜起一阵酥麻,下腹又开始不安分的骚动。
张凯曦的身材不算高挑,骨骼纤细匀称,看似弱不禁风,其中蕴含的爆发性力量却不容小觑。一手穿过谭宇的腋下,托住他光裸的脊背,另一只手绕到谭宇双腿膝盖处,略一用力,就将沙发上的人打横抱了起来。
这要放在往常,身高腿长的谭宇绝对窘迫地要挣开男生的怀抱。只是他现在全身乏力,除了把钝重的脑袋搁在张凯曦胸口外,别无他法。
“酒醒了?”张凯曦抱着他往卧室走,用手肘格开门的时候低头轻咬了一下他的耳垂,语气中的调侃意味十足。
“……”回忆起刚才在客厅里上演的一幕幕,谭宇的脸简直红得要滴血,好半天都讷讷的说不出话来。
“你喝醉酒的样子……我很喜欢……”
卧室白色的橡木门被带上,掩盖了一室春光。迷乱的夜,正要开始。
清晨,金色的晨曦柔柔地从连接着阳台的落地窗照进来。
张凯曦抱着怀里柔韧紧实的躯体,满足地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嘤咛。双腿更是自动自发地缠上去,夹住那人的长腿,厮磨了两下,嗯,触感真好。
醒来的谭宇就不怎么好过了,跟被人群殴了一遍似的,从里到外的疼。他推了推怀里的人,低哑道,“凯曦,醒醒。”
“呃……”张凯曦悠悠醒转,他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只觉身心前所未有的舒畅。直到谭宇带着愠怒和羞赧的脸在他眼前放大,他才陡然惊觉,昨晚做完后竟然忘了给谭宇清理身体!
第一次就留下这么差的印象可不好。张凯曦一个激灵从床上坐起来,内疚道,“对不起对不起,昨天我忘了……那个……你感觉怎么样?”
是问他昨天感觉怎么样,还是现在感觉怎么样?谭宇头疼地扶额,果断决定转移这个尴尬的话题,“我饿了……“
“啊,我马上去楼下买早餐”张凯曦随便扯了块布遮住关键部位就下了床,走到卧室门口的时候他脚步一顿,转头道,“那什么……昨天……你觉得……怎么样?我第一次做……可能不太……熟练……”到后面某人的脸都快红成苹果了。
谭宇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这个人啊,怎么就这么容易让他心软呢。
“昨天……你很棒……”
“啊”张凯曦赧然地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凝脂般白腻的脸颊染上一层胭脂红,他不敢直视谭宇的脸,只盯着自己的脚尖,轻声道,“你也很棒……我我先走了,马上回来——”
望着那人几乎是落荒而逃的背影,谭宇的嘴角缓缓扬了起来。
今天的阳光,真的很灿烂啊。
沈牧番外
凤凰的夜,还是很美的。
两岸吊脚楼璀璨的灯火倒映在蜿蜒的沱江里,走在青石板路上,穿梭过琳琅满目的工艺品店,一幅色调晕黄的古城画卷便徐徐铺展开来。如果忽略酒吧街的喧嚣和无数举着数码相机夸张地大呼小叫的游人的话,沈牧几乎想留在这儿不走了。
都说旅游是总容易忘记尘世纷扰的方式,沈牧却觉得,来这里后,那些纷扰和喧闹反而离他更近了。而他拼命想忘却的回忆,也在无可奈何的行走间变得越来越清晰。
第一次见到谭宇,是在大一的同乡会上。高大挺拔的男生从座椅上站起来做自我介绍,管理系,XX级2班,目前暂时单身,有意请致电139xxxxxxx,非诚勿扰。标新立异的开场白惹得周围的同乡纷纷大笑。
沈牧忘了自己是怎么和谭宇熟起来的,只记得那年的冬天很冷,那个叫谭宇的男生就这么毫无预兆地侵入了他的生活中,他上自习能碰到他,选修课能碰到他,吃饭能碰到他,打水也能碰到他——他们明明就不在一栋宿舍楼。
就算他再迟钝,也能觉出这过分的热情中隐含的深意了。他虽然没有恋爱经验,中学生活都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和考试中度过,遇到向他告白的女生也只会毫不留情地拒绝,心思却比谁都细腻敏感。大概是遗传了他母亲性格的缘故,他骨子里有股执拗的清冷和淡漠,不愿与人深交,更别说和带有某种目的而接近自己的人交往。
他想方设法地开始疏远谭宇,冷眼以对,轻视嘲讽,甚至走在路上都装作不认识他。然而那个人就像黏在他身上的一块狗皮膏药,任他怎么用力,都撕不下来。 
沈牧彻底败给他的厚脸皮了。好,既然什么都改变不了,那么就这样吧。反正只要谭宇不说,他们还是表面的朋友,关系亲密的同乡,他可以心安理得的享受那人的殷勤和讨好。
有时候他会想象日子就会这么一直过下去,被那个人死缠烂打四年,然后毕了业各奔东西,多年后在街头相遇,两人互相点头示意,笑容得体,好像那四年什么都没发生过。
可是想象终归是想象,现实往往让人措手不及。现在的沈牧会常常想,如果大三冬天的那个晚上他没有和谭宇一起去后街吃鸭血粉丝,如果他没有一时心软跟在他后面走进那条小巷,如果他没有遇到那个俊美跋扈的男生……也许他以后的人生,会是另一番模样吧。
心动,这两个字在遇到张凯曦前从没出现在他的字典中过。可他终究是个凡人,抵抗不了花花世界的种种诱惑。张公子深情、多金,长相更是一等一地出众,即使明知道这种人不过是玩玩而已,没多少真心在里面,他还是不管不顾地栽了进去。
然后他陷进去了,那个人却开始不耐烦了。其实这样的结局是他早就料到了的,没什么稀奇,只是他没料到的是,那个人却和他从来没有正眼看过的谭宇越走越近。
这种感觉,大概和发现自己当做狗尾巴草的东西却被人当成珍宝一样捧在手心时差不多吧,嫉妒,酸涩,还有些说不出的膈应。
可谭宇那个傻逼,还什么都不知道的,巴巴地追在他后面。
这个人有什么好呢,其貌不扬,空长了一米八的个子,性格却有些温吞和软弱,认死理,较真,这种人放到社会上被人潜规则了都不知道。怎么就入了张凯曦的眼呢?
沈牧心里难受,说不出的难受。那天是他生日,他却一点过生日的心情都没有,那个人没来,连最后的慰藉都不肯施舍给他。谭宇跟在他后面,提着一袋啤酒,他当时无意中偏头,看到高大的男生那个呆楞的样子,有点想笑。
其实他俩都是傻逼,谁也不比谁聪明。
那晚后来的事他就有些模糊了,只记得自己喝了很多酒,浑浑噩噩的,连什么时候和谭宇滚到床上的都不记清了。这个傻逼竟然没有推开他,也不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