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比死更冷》第26章


,一时四下无声。隔壁灶间里烧开的水壶却乍然凄厉长鸣起来,声声催命。我叹了口气,又替其中一个扔出一张红中,转身出门。 
门口停着一辆强生出租车,父母坐在里面催我快点。 
“到了那看你还敢不敢逃夜!”我妈犹自愤愤不平地嘟噜。 
记忆就是这样,我能记住罗亭城堡外某朵黄色野花上蜜蜂飞舞的情景,却忘了那天早晨我最后送给岚的那张画上画了些什么,只记得哑巴站在出租车外,车启动离开时,哑巴冲我挥手告别。 
“结巴再见!再见结巴!” 
我跪在后排座位上,透过后玻璃窗,看着哑巴用目光冲我呼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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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上了火车,我父母才告诉我他们已经托路子为我找好了一所高中借读,好像是重点之类。我不置可否,望着又脏又乱的窗外站台,心如死水。我的目光缓缓移动着,希望能在人潮中发现岚的影子,在我的绝望希冀中,她应该躲在某处,咬着手绢,眼睛红红地凝望我离开。可是没有,她是个成年人,生活被一个未成年人打乱了一小会儿而已,她失去一些东西,也得到一些激情,仅是长期压抑后的爆发,其不可理喻的种种行为可能亦在其内心深处的理智把控范畴内。我不抱希望地来回打量着站台,心想毕竟人生应该偶尔胡来,否则味淡如水。胡来像是胡椒粉,当饭吃必死无疑,放多了也会眼泪汪汪。关键是量,轻摇小瓶,洒落些许,佐味而已。想通了我就释然了,我望着窗外冷笑了一声。妈妈担心地看着我,说:“真搞不懂你哪里又不得劲哪根筋又搭错了?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心里只有革命目标!”她说完还捅捅爸爸问:“是吧?”爸爸尴尬笑着点点头。 
听到这句话,我是彻底没想法了只好摇摇头,心想狗屁重点也好,学点无用知识然后去工作也好,总之再也不画画了,反正罗亭城堡的那些画都被岚悉数收藏了。我甚至想应该尽快在当地找个女朋友,然后稳定工作,拿一份工资,过几年结婚,每天回家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可以就着红烧猪蹄子喝点小酒,没劲的时候可以召几个哥们搓个小麻将。这样我父母就觉得我不学坏了,他们就放心了,这样也好。 
火车前后轻轻摇动了一下,要开了,我的心抽搐了一下。 
一件雪蓝色的连衣裙出现在我身边,雪蓝色的连衣裙没有停留,裙裾带风地与我擦肩而过后走向车厢后面的一个空位。 
“请问补票在哪?”她坐下后问一个列车员。 
“那儿。”列车员指指我身后的车厢,“五号车厢。” 
妈妈无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又转回头来,撕开一包瓜子,抓起一把递给我。我望着五米开外的那个陌生女子,她长着一张平庸的脸,可却穿着和岚买来的那条一模一样的雪蓝色连衣裙。妈妈不再理我,她看着窗外渐渐移动起来的景象,嘴不停地嗑起瓜子。我怕我不移动的奇怪目光会引起妈妈的怀疑,只得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手在抖。 
多年前的某个黄昏,罗亭也这么看着自己的手,手也在抖——坏小子罗亭坐在街边,他上气不接下气地喘了一会儿气,然后艰难地站起来往家走去。路上他越走越觉得不对劲,他以为是刚才和张麻子一伙打架时被踢坏了,他恨恨地想起张麻子一脚踹在他胸口时的情景,眼冒金星的他当场吐出一口血,这把所有人吓了一跳。“少靠近林雪岚!老子正追她你小子记住了吗?”张麻子朝他头顶又狠狠扇了一巴掌。罗亭呸地又吐出一口血痰,几个人围着坐在地上的罗亭,你一脚我一拳地又打了他几分钟,然后像往常一样,张麻子一伙围殴罗亭的架在骂骂咧咧中散了。 
七七年刚下班的路人们开始经过罗亭面前,他们服装统一,举止规矩,目光中流露出对当时少见的社会青年的鄙视。没人理会坐在地上喘气的罗亭,罗亭想抽根烟定定神,可才叼上烟,一口带着腥味的血又泛上喉头,罗亭忍住了,硬生生地把血咽了回去。他开始觉得有点不对劲,他想快点回家,他甚至还在担心万一岚看到他脸上的新伤又要和他吵架了,于是他强忍着胸口的闷痛,一步步往家捱过去。经过四川北路上的第四人民医院时,罗亭想了想就进去了。挂号时罗亭还努力吹着不成调的口哨,他流里流气地问挂号的医生:“我胸口被踢了一脚,吐血了,去哪看?”医生冷冷地看着这个不良少年,不耐烦地扔出一张全新的病历卡说:“填好,去五号窗口交费。”十分钟后罗亭躺在X光机器下,他强咽下再次泛上喉头的一口血,X光机发出嗡嗡声,来回在他胸口移动了一会儿,他静静躺在那,想起张麻子一伙每天堵他却依然得不到岚的一个正眼时就笑了。可想到第二天又要挨打,罗亭瞬间闪亮的眼神再次黯然了。日记中一直提到的张麻子是当年岚众多追求者中的一个,他是多伦路上的小恶霸,二十出头,肌肉发达,目露凶光,心流冷血,和罗亭一样每天游手好闲。 
那时每天早上六点五十分罗亭都会准时等在四川北路上的群众电影院门口,岚会在七点准时到,然后罗亭骑着他心爱的二十八寸锰钢自行车送岚上学,风雨无阻。至今岚都不知道罗亭当时面临的困境,张麻子放出风声说岚是他的,谁要是敢追岚,他就要像无情秋风扫落叶那样镇压谁。而罗亭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只要他送一次,张麻子就打他一顿。罗亭像只永远独来独往的猫,张麻子一伙则像一群野狗。
因为坚持送岚上学,几乎每天罗亭都要被围殴一顿。在这期间岚却一直责问罗亭为什么要打架,罗亭总是无所谓地笑笑,只有在晚上的日记中,他才会发泄那已积累到危险程度的绝望和愤怒。从那时起罗亭就一直在磨一把匕首,匕首是他好不容易在黑市上买到的,黑塑料刀柄,人造革刀鞘,但刀身是不错的钢锻造的。每天出门前罗亭都会思想斗争几分钟关于带不带匕首。他明白如果带了,就有可能出事,因为他知道他已无法控制对张麻子的愤恨之情。 
如今张麻子还住在多伦路上,如果没发现那本藏在地板下的日记,我无法相信那个开小烟纸店的鸦片鬼一样的张麻子竟是当年的街霸。算下来才四十出头的张麻子看上去像个五十几岁的人,满头白发,背佝偻着,拖着一条瘸腿,泡一茶缸浓茶,喜欢眯着眼看来往的女性,手里夹着大前门香烟,牙齿指甲都已经被烟熏黑了。他和老婆吵架是多伦路的一道风景,大吵一三五,小吵二四六,除了电视机没被从窗口扔出来过,几乎你能想到的所有过日子的东西都被扔出过他家二楼的窗口,叮呤哐啷嘁哩喀喳,超级锅碗瓢盆奏鸣曲。如果有一阵子没吵,大家都会若有所失,直等到又吵起来,大人小孩就都露出欣慰的笑容,互相道:“好嘛!又吵了又吵了!”有几次张麻子还被他孔武有力的苏北老婆打出过家门,他叼着大前门耸耸肩和看热闹的人说:“当年也是翩翩一公子,要不是残废了,能娶这样的母老虎吗?”据说他喜欢把女人常买的东西放在玻璃柜台最下面那层,这样夏天时他就可以坐在柜台后欣赏女人们弯下腰挑东西时领口里露出的无限春光了。如今这样一个人即便站在岚面前岚都认不出了,又有谁能想到这个鼠辈竟然改变了罗亭和岚的命运呢? 
命运就是这么奇怪的东西,你曾经以为不重要的那些人和事,往往左右了你的一生。 
我决定在这本书中不提到我父母工作地的那个地名,因为我曾经如此憎恨那个鬼地方,但那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同样养育了很多人,就像多伦路对于我一样,它同样是很多人美好回忆的所在,不容外人诋毁,所以我决定不提那个地名。 
如果说父母居住的职工区是往日的和谐早已消失在黑暗之中的场所,那么小城的西南面商业区则是在干涩阳光中正在失去和谐的地段。春天路边的迎春花带来生机,而夏夜的暴雨则将其分解,冬日的季风将其吹干。两层高的白色校舍,鳞次栉比地排列在被称为“小南山”的徐缓而广阔的山坡上。白色校舍大门气派,无论是外墙上镶嵌的杉木板还是窗框,抑或狭窄的檐廊和窗上的栏杆,一律涂上白漆,放眼望去,白茫茫的一片。小南山上,大凡白色无所不有:刚刚涂得近乎刺眼的白,被太阳长期曝晒后泛出的白,仿佛在历年风雨中被吹淋成虚无的白,凡此种种,无不沿着环山沙路无尽头地绵延开去。校舍没有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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